14 入關約法

14 入關約法

漢史紀:高祖初為沛公,入關,召諸縣父老豪傑,謂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者族;偶語者棄市。』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余悉除去秦苛法。」又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諭之。秦民大喜,爭持牛羊酒食獻享軍士,惟恐沛公不為秦王。

【解】西漢史上記:高帝初起兵伐秦,那時猶號為沛公,既破了崤關,到咸陽地方,因呼各縣裡年高的父老,與那有本事的豪傑,都到面前慰勞之,說道:「秦君無道,法令煩苛,你百姓們被害久矣,『但凡言時政的,他就說人誹謗,加以滅族之罪;兩人做一處說話,他就說人有所謀為,加以棄市之刑。』其暴虐如此。眾諸侯有約:先入關破秦者,王之。今我先入關,當王關中,與你百姓們做主。今日就與父老相約,我的法度,只有三條:惟是殺了人的,才著他償命,若打伴隨人及為偷盜的,只各坐以應得的罪名,不加以死。此外一切苛法,都革去不用。」又恐遠處不能盡知,使人同著秦吏,遍行到各縣鄉邑中,將這意思都一一曉諭。那時百姓們被秦家害得苦了,一旦聞這言語,如拔之於水火之中,莫不歡喜踴躍,爭持牛羊酒食,犒享沛公的軍士,只恐怕沛公不做秦王。此可見撫之則後漢之所以興也,虐之則舊秦之所以亡也。有天下者,當以寬仁為貴矣。

【注】本則故事出自《史記·高祖本紀》。苛法:過於嚴厲的法律。族:滅族。一人犯罪,全家族處死。偶語:聚在一起說話。棄市:在鬧市執行死刑,並暴屍示眾。獻享:奉獻酒食。

《帝鑒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