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這一覺睡了很久,醒來的時候先看到蛛網密佈的破敗屋頂,我的手指可以輕輕的動彈,觸到身下圓細光滑的纖桿,臉頰旁全是稻草,才漸漸明白自己是躺在地上。然後,才看到滿室金色的斜陽,果然是間破廟。
    破廟這種地方實乃江湖行走救急之最佳場館,適合避雨、偷聽敵人計劃、暗殺、約會、比武……等等各項江湖活動,其中最適合的當然就是躲避仇家追殺……
    挺撥的身影佇立在窗前,金色的餘暉形成朦朧的逆光,我看不清他的臉,只覺得一顆心怦怦亂跳,不會真的是皇阿瑪吧?
    那我可真不要活了……
    「姑娘,」他眼睛深遂,在黃昏晦暗不明的光線下,彷彿靜暗的潭水,泛著深不可測的幽藍:「此處不宜久留,只怕敵人不刻即至,你能走路麼?」雖然是商量的語氣,但其中有不可置疑的威懾,倒彷彿是命令。
    我不由吸了口氣,稍稍一動就痛徹心扉,真正的痛徹心扉。哪怕給我一顆芬必得也好啊,疼得我,立刻兩眼淚汪汪。
    那人眉頭微微一皺,二話不說打橫抱起了我。
    我……我……我又要暈了……
    帥啊!那個動作帥啊……連抱人都抱得這麼帥這麼孫興這麼左使……
    只是……你到底是不是楊逍誒?
    可惜現在不是花癡的好時機,因為帥哥抱著我正大展輕功,帥哥輕功也不錯,只可惜跟韋蝠王比差得實在太遠了,抱著我不過行了數里便內息不均,只聽他呼吸短而急促,腳下的步子也漸漸虛浮,卻仍竭力趕路。
    我肚子很餓,傷口很疼,而且非常想唱歌。
    跟著旅行團導遊混過的人,大概都知道什麼叫唱歌吧。
    所以我非常鬱悶,帥哥當前,不管他是不是楊逍,你叫我怎麼跟他開口說人生最急是要唱歌呢?
    我忍!
    我忍!
    我忍忍忍!
    忍得我都想哭了。
    忍無可忍,實在是不能再忍……我終於只得硬著頭皮開口了:「那個……公子?」
    他卻並沒有回應我,我明知他正全力施展輕功,只要一開口說話內息便濁了,所以他才會不吭聲。
    於是……我……非常沒出息的說:「我……那個……沒什麼……」
    然後低下頭去。
    我真的不曉得怎麼說啊啊啊啊!
    太抓狂了!
    我忍!
    我忍!
    我忍忍忍!
    直忍得我全身發抖,帥哥終於刷一下收住腳步,問:「傷口很疼?」
    我完全有氣無力,連嘴唇都在哆嗦:「不是。」
    天色已經全黑了,月亮剛剛升起來,照見他眉宇分明:「謝遜雖被暫時引開,但他武功高強,為人精細,只怕不過一時半會兒就會發現上當,立時就會追上來。」
    我知道我知道,可是……人有三急……
    我真的不能忍了。
    心一橫,終於,說了。
    「我要唱歌!」
    後果是帥哥眉頭微微挑起,非常不解的望著我。
    我歎了口氣,果然,我遇上的這個作者是後媽,怎麼倒霉怎麼尷尬怎麼難堪她就怎麼收拾我。
    我決定認命。
    於是,我很大方的對帥哥說:「麻煩你……你走開去二十步,不等我叫,你不要回來。」
    好的,聰明的帥哥終於明白了。
    扭頭就走,刷一下就閃人不見了。
    頓時剩下我獨自一人呆在這荒山野嶺,林深草長的地方。
    一陣風過,嗖嗖生寒,連月亮忽然也被烏雲遮住了,幾乎伸手不見五指。
    這個……不會有老虎吧?
    我真有點想哭了。
    正在抖抖瑟瑟的時候,忽然遠遠傳來了歌聲,起先以為是幻覺,側耳傾聽,卻真的是歌聲。男子的嗓音,低沉清冽,彷彿一縷清風拂面而來。
    啊啊!
    雖然只交談不過廖廖數句,但我已經記得他的聲音,沒想到唱起歌也這般好聽。隔得甚遠,唱的是什麼詞聽不清楚,只聽他輕輕敲著樹幹,漫聲而歌,很明顯是在告訴我,他還在這裡。我眼圈一紅,差點沒感動得又要哭,我這兩天咋就這麼脆弱呢,可是知道他其實並沒有走太遠的感覺真好,起碼,我不怕老虎了。
    奔波了大半夜,到了天亮時分,也已經找到市集打尖,但兩個人都不想說話,我是傷口疼,他想必是累的。
    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不知為什麼,傷口越來越疼,疼得我連粥都吞不下去一口,人也昏昏沉沉的,只想睡覺。
    見我委頓的樣子,帥哥也非常著急,但他還是十分鎮定,在集市上雇了一輛大車,買了幾匹馬馱著茶磚,又雇了幾個馬伕,自己也買了一套衣裳換了,扮作是販茶的茶商,安排得井井有條。才將我抱上了大車,對我說道:「敵人非同小可,眼下咱們只好往北去,等到了順慶府就有法子可想了。」
    我對元代地理一竅不通,也不知道那個順慶府具體在哪裡,而且傷口確實疼得厲害,所以沒力氣說話。再說,跟有錢的男人在一塊兒,有一個好處就是萬事不必操心。雇來的這輛大車不僅十分寬敞,而且非常乾淨。車裡鋪了厚氈,軟綿綿的,我本來就覺得很累,在車裡躺著,搖搖晃晃,不一會兒就要睡著了。
    這一覺睡得很長,雖然大車偶爾晃得傷口疼,但我精神不濟,總是迷迷糊糊的睡著。等我徹底醒轉的時候,已經是黃昏時分,馬隊正投宿一間客棧。店小二和馬伕忙著卸貨牽馬,我勉強爬起來扒著車窗往外看,不想使錯了勁,牽動胸口的傷處,不由得哼了一聲,頓時滿頭冷汗。就在此時,車幃一挑,露出帥哥那張非常養眼的臉,倒是十分關切的問我:「怎麼了?」
    我不好意思說是傷口疼,只好說餓了。
    跟著有錢男人的另一個好處就是,隨時隨地都可以吃到大魚大肉。
    我現在充分理解為啥很多女人要傍大款,因為錢的好處實在太多了。比如現在,桌子上四盤大菜,分別是傳說中的芙蓉雞,酥骨魚,腰肚雙脆,團魚羹,還有一大海碗我不認識的湯,熱氣騰騰,鮮香無比。兩個人叫這麼多菜,真是奢侈啊……顧不上傷口疼,飛快得拿了雙筷子在手裡,兩眼放光瞅著這些香噴噴的大魚大肉,嚥了口口水,準備好生大吃一頓。
    剛剛伸出筷子去,帥哥卻道:「且慢。」
    吃飯乃人生第一大事,還有什麼比吃更重要的?
    只見他從袖中摸出一枚蠟丸,捏碎了才瞧出,原來裡面是黑乎乎的大藥丸子,啊啊,好大一隻風乾獅子頭耶……不過這顏色實在太詭異了。他道:「這是治傷的藥,要飯前服下。」
    這樣一隻藥丸子,足足有核桃那麼大,而且蠟衣一碎就聞到一股異味,像榴蓮又不像榴蓮,像臭豆腐又不像臭豆腐,總之聞著奇臭無比,我試探著拿得近些,頓時中人欲嘔,真令我非常懷疑這是不是毒藥。
    鄰桌的客人已經在掩鼻了,我兩眼淚汪汪的望著帥哥,這樣的東西叫我怎麼吞得進去啊?
    可惜帥哥竟然絲毫不憐香惜玉,只說了一個字:「吃!」

《當滅絕愛上楊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