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聖人話辦案

照聖人話辦案

從前有個縣官,辦任何案子,總要對照聖人寫的一本《論語》。他常常以此自誇說:「人家說半部《論語》治天下,何況本老爺有一部啊!」

這天,縣太爺端坐公堂,升堂審理三個偷兒。

第一個賊只偷了一隻小雞。縣官一翻《論語》,判道:「黃昏時分盜雞,至晚立即處死廣旁邊的幕僚暗暗對他說:「老爺,判得太重了。」

縣官瞪大眼睛嚷道:「不重,不重。《論語》上說『朝聞道,夕死可矣』。這不是說,早上捉到盜賊,黃昏便處死麼!」

第二個賊偷了一口銅鐘。老爺翻看過《論語》雲;『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廣聖人規定偷鍾者是要寬恕的……」

第三個賊是殺人放火犯c他眼見偷雞的也要判斬,自問必死無疑。哪知縣官一看案卷,查知賊人的父親也是個大賊,三年前就被斬首了。老爺此時竟馬上離座,對賊人納頭便拜,連聲說:「聖人說:『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廠爾父死三年,竟還 繼承父業為盜,無改父志,是謂當今大孝,可敬可敬廣』,犯人感恩不盡,公堂上的差役目瞪口呆,縣太爺喜形於色說道:「本老爺依聖人所言辦案,豈有謬乎?」

《兒童笑話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