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在四方的故事、意思及成語解釋

春秋時期,晉獻公聽信驪姬之言,派人去殺公子重耳。公子重耳不敢與父親對抗,只得出逃。

重耳逃到齊國時,齊桓公非常喜歡他,把親戚家的女兒姜氏嫁給他,給他非常好的待遇。七年之後,重耳的歲數已經很大了,只想在齊國安度餘生,根本不想返回晉國了。

這時,齊桓公已死,他的幾個兒子都想奪取大權,最後齊孝公登上國君之位。很多人都清楚,齊國已經發生內亂,此地不適合重耳停留了。重耳的謀臣子犯、趙衰等人在桑園聚在一起,秘密商量讓重耳離開齊國之事。姜氏的侍女在桑園採桑葉,無意中聽見了他們的密談。

這侍女回去後,就把談話內容報告了姜氏。姜氏得知後,毫不留情地殺掉侍女,叫來重耳,對他說:“作為一個男子漢大丈夫,應當志在四方,做一番轟轟烈烈的大事業。如果留戀妻子、貪圖安逸,一定會受到別人的鄙視。現在齊國已經大亂,你何不趕快離去,另選支持你的強國!”[]

重耳不願意離開這裡,說道:“我並不想走啊!我的歲數很大了,難道還要硬逼我幹事業嗎?若是如此,老天也太不公平了!”

姜氏聽了,覺得重耳真是沒用,於是不再勸他,而是把子犯等人叫來,一起商議如何讓重耳離去。他們想了半天,最後將重耳灌醉,把他送出齊國。

◎成語釋義

形容志向遠大,不願留戀家園,在小天地裡蝸居。志:志向。四方:天下。

◎故事出處

《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姜氏殺之,而謂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聞之者,吾殺之矣。’”

◎出處譯文

重耳的妻子薑氏殺掉侍女後,對重耳說:“男子漢大丈夫,應該志在四方,幹出一番轟轟烈烈的大事。現在這位侍女聽到了你們的密談,所以我將她殺了。”

《成語典故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