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國會縱火案

1933 年2 月27 日晚上9 點鐘,位於柏林舍內貝格區的國會大廈突然起火。這座建於1884 年的宏偉建築被火焰和煙霧籠罩了。火勢蔓延得很快,當消防隊趕到現場時、已無法撲救。國會大廳、貴賓席、各黨派議員休息室以及新聞記者室都被大火所吞沒。這場奇怪的大火燒了五個多小時,直到翌日凌晨二時許才被撲滅。

當消防隊員們打開國會大廈各入口時,一個僅穿短褲的二十四、五歲的青年人從裡面跑出來。警衛人員將他抓住交給警察局。從他身上攜帶的護照得知,他叫馬爾努斯·范·達·盧貝,是個荷蘭籍的泥瓦匠。當警察審訊他時,他坦白說,火是他放的,自己是荷蘭共產黨黨員。放火的動機是「對國際資本主義進行報復」。

柏林警察局認為背後有德國共產黨插手,所以連夜逮捕了共產黨的領導人以及左翼思想家、文人等130 餘人。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

國會失火是由縱火引起的,這一點毋庸置疑。在現場發現了帶著導火索的汽油瓶、點火用的布頭和棉紗等物品。為了便於引火,椅子的皮面也被撕裂,這些東西都放在共產黨議員休息室的附近。可是,從如此龐大的建築物頃刻之間被大火包圍的情況來推測,放火的決不是一個人,至少得有三十個人同時行動。但涉及這一問題時,盧貝便閉口不談——這是警察方面所披露的有關失火事件的概要。

根據普魯士內務部發佈的消息,這是共產黨在幕後一手策劃的,其理由如下:失火那天下午,共產黨議員曾在國會會議室裡召開會議。議員們六點左右才離開;此外,有人曾看見共產黨的國會對策委員長艾倫斯特·托爾格拉亞那天傍晚帶著盧貝同行。其次,火災發生前,2 月24 日,柏林警察局搜查了共產黨總部李卜克內西的住所,沒收了室內所有印刷品和其它物品,從中發現有共產黨的暴動計劃。他們打算將國會大廈、凱撒故居建築物、博物館和其它主要公共設施全部燒燬。還有重要的一點就是,放火的青年盧貝是荷蘭共產黨員。

內務部的聲明還補充說:「即使個別事實與本聲明有所出入,但是,放火事件背後有共產黨進行策劃,這是無可爭議的事實。對此我們掌握確鑿的證據。」

所謂「確鑿的證據」就是「共產黨的暴動計劃」。內務部的聲明聲稱,這是通過2 月23 日新成立的「政治警察」的活動才弄清楚的。「政治警察」

誕生的第二天,就開始對德國共產黨總部李卜克內西的住宅進行搜查,並沒收了有關共產黨陰謀的許多文件。內務部的聲明還說,令人吃驚的是,這座建築物已成為暴動的大本營,裡面修築了令人髮指的設施,包括暗倉、地道、秘密印刷廠等等。

不過,在當時的德國,除了內務部的聲明之外,根本無法瞭解事情的真相。關於這類事件,報紙也被禁止刊載政府聲明以外的任何消息。當時普魯士的內務部長——(確切地說是內務管理委員)是由德意志聯邦國務大臣赫爾曼·戈林兼任,他是希特勒的得力助手,納粹的大頭目。

既然警察已經知道共產黨要在國會放火的陰謀計劃,那為什麼不防患於未然呢?人們自然要產生這樣的疑問。德國民主黨的報紙《柏林日報》在觸及這一問題後立即被查封、禁售。不久,這家報紙被納粹(希特勒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的簡稱)以暴力強行霸佔。

只要對這件事略加分析就可以發現許多疑點,其中最令人費解的就是放火青年盧貝的行動。他把衣服脫下來扔進火裡,穿著短褲從國會大廈裡跑出來,本當避開眾人偷偷地逃走才是,可他卻幾乎一絲不掛地跑到大馬路上,這已是極不尋常的舉動了。而且,他單單把荷蘭共產黨的黨證珍重地保留在身上,目的只有證明他是共產黨員。那麼,到底是誰讓他這樣做的呢?

被捕的國會縱火嫌疑犯中,有三位保加利亞人,即季米特洛夫、塔涅夫和波波夫,他們都是保加利亞共產黨員。3 月9 日在柏林霍夫餐廳被納粹警察逮捕。9 月21 日,在菜比錫的德國最高法院進行了審判,此時距失火當天已過了將近七個月。

上午九點,審判開始,首先被帶進來的是盧貝。他穿藍色囚服,雙手被鐵鏈捆綁,過長的鐵鏈纏在身上。左右跟著兩名警察。頓時,法庭騷動起來。

拍電影的照明燈清楚地照出這個穿囚服青年的身影。

接著,艾倫斯特·托爾格拉斯被帶了進來。他頭髮梳得整整齊齊,西裝筆挺,從容不迫地走上被告席。他41 歲,但看上去似乎更年輕一些。他身後是三名保加利亞共產黨員。走在前面的是格奧爾基·季米特洛夫。他身體健壯,具有巴爾幹人的風度。波波夫是個不胖不瘦的漂亮青年,像個學生;塔涅夫個子不高,紅臉膛,有一頭卷髮,看上去年紀也很輕。

審訊是從盧貝開始的,盡避審判長再三提醒他「聲音大一些」,他仍以極低的聲音簡單地回答「是」或者「不」,以致坐在他旁邊的翻譯都無法聽清。在那天的審訊過程中,盧貝基本上承認了起訴書上的事實。但引人注目的是,關於與共產黨的關係問題,他說:「1930 年我已脫黨,所以現在不是共產黨員。」問到脫黨的理由時,他只回答:「出於個人原因。」

23 日,季米特洛夫進行了申述。他從15 歲起參加工人運動,三十年中一直以保加利亞共產黨員的身份進行活動。他當過工會總書記,市議會、州議會以及國會的職員,主要負責黨的宣傳工作。

1923 年9 月共產黨領導的反政府武裝起義失敗後逃往南斯拉夫,從那時起,他一直在國外過著政治流亡生活。1932 年夏天來到柏林,與保加利亞國內的同志配合,爭取對1932 年事件給予恃赦而暫住下來,這次遭到逮捕。季米特洛夫申辯說,國會失火那天夜裡,他正在慕尼黑開往柏林的列車上,所以與該事件毫無關係。

25 日,托爾格拉斯進行了申述。與季米特洛夫一樣,他堅決否認自己與國會縱火事件有任何關係。

萊比錫審判在國際上產生了巨大反響。在德國國內,言論自由受到鎮壓,在國外,這一審判遭到各國的抨擊。國會縱火案是納粹鎮壓共產黨的一個陰謀。為此,萊比錫審判一周後,在倫敦成立了「德國國會縱火事件調查委員會」。

另一方面,季米特洛夫在法庭上與納粹的暴行、誹謗以及不公正的裁決進行了針鋒相對的鬥爭,以喚起世界公論。

1933 年4 月26 日,《曼徹斯特衛報》指出,國會縱火案是納粹政府的宣傳部長戈培爾一手策劃的。這個報道給人們以很大的震動。5 月5 日,公佈了德國國權黨領袖奧巴弗倫自殺的消息,但人們都說是暗殺。不久,他的遺書在國外發表,內容與《曼徹斯特衛報》的消息一致。其內容可概括為:內務部有關共產黨總部計劃暴動的報告純屬捏造。納粹曾要求國權黨與它一起禁止共產黨的活動,但國權黨拒絕了這一要求。納粹黨便孤注一擲,向衝鋒隊和黨衛軍下達了在國會縱火的命令。在衝鋒隊長海因斯的指揮下,潛入國會議長戈林公館通往國會的隧道進行縱火。據說盧貝當時攜帶的荷蘭護照、共產黨的傳單和幾張自己的照片都被留在國會裡。

要想瞭解為什麼會發生國會縱火這樣的悲慘事件,首先必須研究一下當時德國的政治形勢。

1933 年1 月31 日,上台執政的希特勒立即解散國會,並公佈於3 月5 日進行大選。國會縱火事件剛好發生在選舉前的一個星期。

希特勒上台之前,德國工人就對法西斯的活動進行過抵抗,熱切希望建立民主統一戰線。共產黨的熱誠呼籲終於打動了社會民主黨。2 月28 日上午十點,兩黨代表決定在國會內舉行會談。社會民主黨方面參加會談的是黨中央機關報主編舒坦姆巴,共產黨方面參加會談的是托爾格拉斯。社會民主黨由於有工人群眾的強烈要求,黨內又圍繞統一問題面臨著分裂的危險,所以,一貫反對結成統一戰線的該黨已經到了再也不能猶豫的地步。

如果2 月28 日的會談進展順利,德國的政治形勢將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呢?

納粹黨在上一屆選舉中獲多數票,成為國會的第一大黨。但低於社會民主黨、共產黨兩黨票數的總和。假如統一戰線獲得成功,那麼,至少在國會鬥爭中可以挫敗納粹黨。這就是在社會民主黨、共產黨兩黨會談之前,27 日晚上國會必須失火的原因。

在萊比錫審判中,為了誣陷共產黨有罪,檢察當局動員了五百個人出庭作證。正像季米特洛夫所痛斥的那樣,「從大臣到服刑的小偷」都網羅進來了。盡避如此,他們玩弄的把戲卻井未如願。12 月23 日,法庭宣判盧貝死刑;季米特洛夫等四人無罪釋放。

但是,在國會縱火案發生後,德國共產黨被宣佈為非法組織。不久,社會民主黨也遭到同樣的命運。納粹的這一陰謀阻礙了民主統一戰線的建立,遏制了民主勢力,破壞了自由與和平。從這一點上來說,希特勒的目的基本上達到了。

(孫練)

《災難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