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的公文包

一個富有卻很吝嗇的人不幸將自己裝有50萬現金的公文包丟失了。他怎麼找也不見,著急的要命,於是,只好報警,並聲稱誰要拾到公文包並交還給他,他將獎給這個人5萬元現金。

不久,便有人獎公文包送到警察局,富人見到自己的公文包失而復得,心中又生悔意,不想付酬金給拾到公文包的人。因此便對警察謊稱說:“包內應有55萬現金,而現在只有50萬!”

警察見包外密碼鎖並沒有被開啟的現象,其它地方也沒有被破壞的痕跡。便對失主說:“你真的確定你的包內是55萬元現金?”

吝嗇的富人毫不猶豫地答道:“的確是的。”

警察於是說道:“如此說來,這個包原來不是你的,因為這裡面只有50萬。你還是先回去等消息吧。按照規定,如果六個月內,這個包無人認領的話,它就將歸屬於撿到它的那個人。”

【大道理】:

失去了財富,還可以再擁有;但是失去了誠信,便失去了一切。

誠信是人際交往的基礎。

《有哲理的小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