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的歌手

有一天獅子進了劇場,準備欣賞鳥兒的演唱。這獅子有職又有權,在它面前,許多野獸嚇得用兩條後腿走路,連一口大氣兒都不敢喘。獅子在包廂裡坐定。一聲呼喚:上場吧,歌星!

今天演唱的有兩位:椋鳥和夜鶯。面對獅子,椋鳥既膽怯又激動,差點兒忘記了歌詞,過了好一陣子才漸漸鎮靜,突然降臨的靈感給了它力量。

它唱得果然與眾不同:忽而宛轉啁啾,忽如鴿哨凌空,時而聲如雲雀,時而嗓賽柳鶯,時而咕咕模仿雞叫,時而哈哈學人的笑聲。花樣兒翻新層出不窮!但是狐狸發現:獅子聽著歌曲,竟然悶悶不樂,有時反倒把身子扭轉過去。

輪到夜鶯上場,獅子又在皺眉。這是什麼意思?簡直弄不明白!獅子坐不安穩,它想站起身來。獅子太太好不容易勸丈夫坐著別動……而夜鶯呢?……演唱得格外動聽!與椋鳥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不料,獅子一抖鬃毛,忽然從座位上站起,沒聽完夜鶯的歌曲,便離開劇場匆匆而去,隨身還拉走了它的伴侶……

“都怪這些歌手!”旁邊的狐狸立刻開了口,“是誰把它們捧成‘森林歌星’?五音不全,誇什麼歌喉!我一直盯著獅子的臉色——隔段時間它就眉頭緊皺!唱得真丟臉!當眾出醜!”

隨後它下了一道指示:“責令夜鶯和椋鳥降職,參加合唱團,重新學習!”

怪哉!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兒?獅子原本愛聽歌曲,(它自己偶爾也唱歌,據說,唱得相當不錯。)聽鳥兒爭鳴它本應當格外高興,怎麼這次卻一反常態呢?原來事有湊巧:那天獅子飲食過量一陣陣肚子疼痛!後來,多虧了老鷹從中斡旋,要不然,可憐的椋鳥與夜鶯,恐怕直到今天仍然呆在合唱團!

寓言啟示:

做人不要見風使舵,總是琢磨別人的心思,而沒有自己的主見。

《有哲理的小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