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賢夫禍少

妻賢夫禍少

常言道:妻賢夫禍少。

可是我們故事中的這位李氏,性情輕浮,和人勾搭成奸,最終落得被賣為娟妓,還差點害死丈夫,看了故事,您想說點什麼呢?

燕京以南吳橋縣的連鎮,是個遠近聞名的布市,居住在這個鎮上的百姓大半以販布為業。其中,有個叫張乙的小販,背了布四方做買賣,一出門常常要兩三個月才回來。

張乙20開外年紀,家中有一個老母,娶妻李氏,人生得漂亮,性情卻很輕浮,夫婦間感情倒挺和睦。

新婚蜜月以後,張乙仍外出干販布交易,李氏在家中閒不住,就整天在鄰里間遊蕩。婆婆看不慣,勸了她多次也不聽,有時說重了幾句,李氏就怒目相對,甚至反唇相譏,氣得婆婆乾瞪眼。

鎮上有個叫許三的武生,本是城裡人,後來隨父親在連鎮上開了爿店。許父年紀大了,又病魔纏身,就把店舖交給了兒子,自己則閒居在家養病。許三結交了一班無賴、惡少,在市上調戲婦女,幹盡壞事。那班惡少貪圖他口袋裡有錢,便助桀為虐,橫行一方。

一天,許三在街上偶爾相遇李氏,一下被她的美色勾攝去了魂魄。許三回家後向同夥打聽這小娘子是誰家的女眷,有個叫畢大的無賴漢告訴他說:「這娘子姓李,是我鄰居張乙的老婆。她男人常年在外販布,她閒了守不住彪房,就經常在外遊蕩,倒是可以用甜頭引誘她上鉤的。」

許三聽了,很開心,就和畢大約定後才走。

畢大回到家,與老婆商最如何替許三拉這根皮條。

畢妻說:「這件事並不難,就讓許三假裝是我的弟弟,等李氏來了,他也來。我就當著婦人的面,誇耀許三富有,打動她的心,李氏若不迴避,我再藉故讓出來,這樣事情就不難成功了。」畢大聽了,就去告訴了許三這個辦法。

這一天,許三鮮衣駿馬,打扮一新地去畢大家。恰巧李氏也在這裡串門,一見許三,婦人想迴避開去。畢妻連忙說這是自己的弟弟,強按她坐了下來。李氏偷眼瞧瞧許三,許三故意搔首弄姿,求婦人的歡心。坐了一刻,許三找了些話茬兒,與李氏調笑。李氏低垂粉頸,赧紅著臉,不好意思吭聲。

畢妻說:「我弟弟不是外人,煩嫂嫂陪他小坐片刻,我忙做飯去。」李氏嘴裡說是要回家,身子卻坐著沒動彈。

畢妻出去以後,信手反扣上了門。許三見時機已到,一下樓住了李氏要求歡。李氏要許三答應替她買衣服首飾,許三允諾了。

事畢,畢妻推門進來,李氏羞得滿臉通紅,無地自容。畢妻說:「你要我不把這事張揚出去,一定要與我弟弟長久相好下去,這樣,你就像是我的弟媳婦一樣,我還有什麼話可講?你若今後不來了,我就把這事告訴四鄰八捨,你可千萬別後悔啊!」李氏高興地答應了。

從此以後,許三常為李氏添新衣、置首飾,兩人打得火熱。

婆婆發現了,問兒媳身上這些東西從哪兒來的,李氏說是娘家給的。婆婆知道她娘家人全死光了,心中大疑。

過了一段時間,婆婆終於弄清了兒媳的不軌行為,就禁止她再外出招蜂引蝶。李氏在家裡打雞罵狗,弄得沸反盈天。

婆婆實在忍不下去了,待兒子張乙販布回家,就把這件醜事全告訴了他,並命他立時休了妻子。夫妻畢竟有過一段情,張乙心上捨不得,但迫於母命,不得已,寫了休書給李氏,把她逐出了家門。

李氏哭泣著離開夫家,孤苦無依,無家可歸,就索性投入了許三的懷抱。許三對她說:「如今你已是我的老婆了,不必再受惡婆婆的氣,難道還不高興嗎?」他替李氏置了座院落住下。

過了幾個月,許三手頭漸緊,不能滿足李氏的衣食所需了,又與惡少們商議,大伙說:「這個女人又不是你的真老婆,你可以讓她去當娼妓,這樣你不但不用為她的衣食操心,她還是一棵小小的搖錢樹哩。」

許三心想這個主意不錯,回去後就逼李氏接客。李氏已是籠中鳥,害怕鞭笞,不敢不從。

張乙自從休妻以後,負氣遠離家門,一直過了半年才回家,心頭始終念念不忘李氏。一日,他聽人說她已被許三逼為娼妓了,很傷心,就偷偷去看她。

李氏見了前夫,想起過去夫妻恩愛的好光景,不禁痛哭流涕,也直訴了自己心中的悔恨。後來,又留張乙過夜,並把休書還給了他。

張乙回家後,沒敢把此事告訴母親。

許三知道李氏昨晚有客,但不知就是她的本夫,第二天去討嫖錢,李氏拿不出來。許三狠心地剝光了李氏衣服鞭打她,李氏不得不說了實話。

許三聽了一驚,立刻又去和惡少們商議:「完嘍!她已向本夫歸還了休書,若張乙以霸佔民婦為由到衙門告我一狀,那可怎麼辦?」

惡少們齊聲說:「他是個干小販的粗人,一時未必會想到這些。這幾天他肯定還要來,我們埋伏在左右,等他一到,就一起出來結結實實揍他一頓,把他嚇得溜走,以後就不敢再來了。」許三連連點頭。

不幾天,張乙果然又來找李氏,才敲門,隱伏在院內的惡少們突然跳將出來,眾人揎拳捋臂一頓好揍,張乙見勢不妙,立刻躺下裝死,一動也不動。許三說:「糟糕!咱們不過是嚇唬他一下的,怎麼可以置之死地呢?」眾惡少見事情鬧大了,一哄而散。

張乙見眾人離去,自己則遍體鱗傷,不敢回去見母親。

他慢慢地爬到河邊,掙扎上了一條小船,去了鄰縣。半夜裡,他敲開了一家熟悉的布行,行主與他一向有交情,見了面,吃驚地問他為何這般模樣。張乙說是酒後和人鬥毆,既傷了人,又被人傷著,求行主容留養傷調治,並且要避一陣風頭。行主為他請了個醫生來治傷,待傷癒後,兩人又合夥去口外販布。

就在張乙出走這幾天,連鎮的大河蘆葦中浮上來一具男屍。亭長去報告了縣令,縣令來驗屍時,見屍體纍纍傷痕,像是群毆致死後被拋在河裡的。死者臉面已腐爛,無法辨認。縣令命用棺木盛殮了死者,又廣貼佈告,緝拿兇手,招領屍親。

張母見兒子多日沒有回家,遍地尋訪卻找不到。有人告訴她,河上那具浮屍一定是她的兒子,張母信以為真,就請人寫了訴狀告許三「謀婦殺子」之罪。

縣令開了棺蓋讓張母辨認,張母也難以認清,但因報仇心切,又見屍衣右肩上有塊補丁,就說:「我兒子當布販,衣服的肩頭容易破,我是用舊布補、白線縫的,是否,請縣太爺驗定。」

差役把屍衣仔細一驗,真有塊白線縫的補丁。縣令就提來許三與諸位惡少,一審,都招了供。

許三一案已解省按審,許父愛子心切,千方百計想替兒子開脫罪責。

有人告訴他:「這具屍體並非張乙。張乙年輕身短,而此屍年老身長,雖然臉面潰爛難辨,但身旁有一捋鬍須,這就是明證。」

許父頓時省悟過米,就馬上上訴,為兒子翻供。省臬台衙門把此案發回原郡重審,終因案情游移不定,拖拖拉拉一年多還沒結案。

再說張乙在外買賣獲了利,回家來探望母親。張母一見,驚喜交加。張乙問母親為何這樣,母親就把如何告倒許三一案如實告訴了兒子,並要他藏起來。張乙想了想,說:「這樣不行,我本來是無辜的,若使許三為我抵了命,則我的罪責不輕,且終身都不敢回到故鄉來了,還不如自首去。」張乙就自投到吳橋縣衙門,詳細敘述了事情的始末。

縣令見了他,大吃一驚,立刻把他帶往省城面見臬台。幸虧許三等一千人犯尚未處決,就放出了許三,只處以通姦罪,革去了他的武生功名,給予槓枷的處罰。

張乙歸家安居樂業,李氏也回到家中,哀求婆母寬恕,並割指書寫血書以明志,表示改邪歸正,一家人重新團聚。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