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充軍

清代咸豐年間,一個農民遭天災人禍,在家難以度日,只得外出討飯。幾個月之後,流浪到湖北,在武昌街頭乞討餬口。

到了秋天收割之際,他在田間捉了十幾隻蟈蟈兒叫賣街頭。走著走著,碰上四個闊家子弟,看到這人賣的蟈蟈兒,喜上心頭,圍著想買,但又不願給錢。這人靠賣蟈蟈兒的錢餬口,怎能捨得叫人白白搶走呢。三說兩說,爭吵起來,一爭吵,不免動手抬腳,圍著看的人雖多,卻無一人出面評理。雙方拉拉扯扯成了官司。

真是巧,武昌道台正是這人的鄉鄰王東槐。王東槐祖籍滕縣望家鄉蓋村,出身清貧,自幼苦讀,後來考取翰林,曾教過咸豐皇帝。王東槐為民除害,為國除奸,本參親洋派的首領穆彰阿,得罪了皇帝,由京理大臣降為武昌道。王東槐升堂細問,得知賣蟈蟈的是自己的鄉鄰。便靈機一動,聲威滿堂地問這人:"你這鄉民為何給這四個少爺爭吵相鬥?如不實講,定動大刑。"這人向前跪半步說:"小人在街頭賣給這幾位少爺十幾個山草驢(蟈蟈),他們不給錢硬搶,請老爺明察。"王東槐將驚堂木猛拍一下,高聲喝道:"被告聽真,你們是不是想買山草驢?"幾個闊家子弟異口同聲地說:"是,老爺"。王東槐緊接著問:"是否給錢?"闊家子弟說:"未曾給錢"。王東槐怒不可遏地說:"買驢付錢,理所當然,驢子按匹付錢,限期一天交齊。"幾個闊家少爺,跪爬半步,頭一磕到地:"老爺,小人冤枉。"王東槐再一次猛拍驚堂木:"買物交錢,理所當然,所謂冤枉,無非在街上鄉民打了你們幾下,雖沒傷筋動骨,亦是對人身的侵犯,理應處罰。"說著揮筆批示:"驢錢當日交齊。賣驢者在光天化日之下,動手打人,國法難容,充軍至荒涼邊遠之域的黑風口,龍馬道。明日一早由官軍一百名押送,風雨不阻,違者治罪。"一聲"退堂",眾人散去。幾個買山草驢的少爺,親眼看到乞者治充軍之罪,再也不為把蟈蟈兒當毛驢來賣鳴冤叫屈,只得怏怏而退。

這黑風口、龍馬道,所處何地?凡鄒、滕一帶人無不知曉,黑風口、龍馬道都是鳧山山脈的山口要道,即在這人的村莊附近。

武昌道台把這人判充軍之罪,有兩個原因:一是為了壓服買蟈蟈兒闊家子弟的屈。二是道路不寧,攜帶重資,跋潑千里,不但金銀會遭劫,連性命也難保住。名是押送充軍,實為護送鄉鄰回家。

這人安全回到家,用賣蟈蟈兒的錢,置田建房,過上了好日子。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