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像作怪

一段詭異的錄像,一樁離奇的命案,一個始料不及的結局……

劉健酷愛登山,常常獨自攀登險峰。幾個月前,他在一次登山途中失足墜崖,被人及時發現送進醫院,才算撿回一條命。事故過後,他失去了墜崖前的記憶,還偶爾會頭痛、頭暈。

劉健出院後,照舊登山。這天黃昏時分,劉健攀上一座山峰。此時,山中起了薄霧,周圍的景物如夢如幻,令人迷醉。

劉健跋忙拿出數碼相機,捕捉著醉人的美景。他一口氣拍了好幾張照片,這時遠處一對年輕男女進入鏡頭,男的帥、女的美,親暱的樣子應該是一對情侶。劉健覺得這位帥哥有些面熟,細想之下卻只感到陣陣頭痛。

劉健在山頂又呆了一會兒,才開始返回。他邊走邊翻看剛才拍的照片,當看完最後一張照片時,一段錄像跳了出來。

劉健嚇了一跳:他明明記得自己沒拍過錄像,難道是不小心錄下的?可細看內容,他更驚得目瞪口呆!

這是剛才那對情侶的錄像,不僅畫面清晰,連兩人的對話也能聽得一清二楚。開始兩人有說有笑,帥哥還體貼地把自己的衣服脫下來,給女友披上。可每當帥哥避開女友視線時,他眼中都會閃過一絲凶光。最後,帥哥竟趁女友不備,從背後猛推她一把,女友就如斷線的風箏一般,掉入山崖……

劉健確信,這絕不是自己拍的,見鬼了!劉健被嚇壞了,他逃也似的衝下山,直到遇上幾個山民才稍稍緩過神來。

劉健向他們打聽這裡是否發生過兇殺案。

幾個山民面面相覷。

半晌,其中最年長的山民才回答說:“兇殺案倒沒聽過。不過前段時間,有個年輕的姑娘從山上摔下來,死得可慘了!唉,可惜警方到現在也沒查出來她究竟是怎麼摔下來的……”

劉健回到家,一遍遍地看著那段錄像,半夜裡他做了一個夢:被推下山崖的女孩出現了,她要劉健為自己主持公道,將害死她的那個人面獸心的傢伙繩之以法。

女孩告訴劉健,男友想去追求市長的女兒,他為了徹底擺脫自己才下的毒手。女孩不想便宜這個壞蛋,所以才還原了那段錄像,要劉健去為她討回公道。

劉健不想這渾水,他戰戰兢兢地說:“你為何不自己去找他復仇?”

女孩說:“陰間規定,鬼是不能主動害人的,所以我必須要借由你的幫助去復仇。你放心,我不會讓你冒風險的,只要你能幫我復仇,我便要求晚托生三年,換你多得三年陽壽。”

劉健聽了,既害怕女孩來報復自己,也想多活三年,躑躅再三,終於答應了女孩的要求。

第二天,劉健就帶著照相機去當地警局報案。

警察局長是個大胖子,他一聽是命案,馬上讓劉健呈交證據。

劉健打開照相機,但奇怪的是那段錄像不見了。胖局長覺得受了戲耍,大發雷霆,他還明確告訴劉健,報假案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回家後,劉健不甘心,又拿過照相機查看。真是怪了,這回錄像又清晰無比地出現了。劉健又趕緊跑回警局,可只要胖局長接過照相機看,錄像就像著了魔似的,再次消失了。

劉健灰頭土臉地回到家,喝了幾口悶酒就上床睡了。

很快,那個女孩又來夢中了,劉健跋忙問她:“這錄像究竟是怎麼回事?”

“錄像是我動了手腳,”女孩歎口氣說,“那個胖局長和兇手有私交,如果讓他知道真相,恐怕不僅無法為我洗冤,還會連累你。所以我想,暫時還不能靠正常的法律手段來懲治兇手。”

劉健聽了,嚇得渾身發冷,他哆哆嗦嗦地問:“那我該怎麼辦?”

女孩告訴劉健,一個星期後,兇手要為他的新女友慶祝生日,地點選在他們最常去的“玫瑰香”酒吧。到時兩人會宴請很多親友,如果劉健能買通酒吧老闆,當場播放錄像內容,那麼定能懲治兇手,讓他身敗名裂。

“玫瑰香”的老闆正好是劉健的老同學。劉健醒來後,將錄像拷進一個U盤,到“玫瑰香”酒吧找到老同學,請他幫忙。

當然劉健怕計劃洩露,沒有把U盤內容告訴老同學,只說要給壽星一個驚喜,還叮囑老同學一定要保密。

一個星期後的下午,劉健接到老同學的電話,對方氣急敗壞地說:“你小子腦子進水了?為什麼讓我放那樣的錄像?”

劉健知道事情終於解決了,於是說:“這事沒法向你解釋清楚,不過你放心,兇手落了網你也算有功之人,沒人敢報復你。也許你還能領到獎賞呢。”

哪想到老同學的語氣更急了:“我當然沒什麼事,我說的是你!要是你真想死,我啥也不說了;要是你現在腦子還正常,趕快抓緊時間跑路吧!”

對方掛了電話,劉健覺得有些莫名其妙,他心想:我為什麼要跑路?

這時候,房門被人推開了,走進來好幾個警察。

為首的警察出示了證件,說:“有證據證明你參與一起敲詐勒索案,跟我們走一趟吧。”他們不由分說,帶上還沒反應過來的劉健就走。

劉健並沒有被帶去警局,而是去了“玫瑰香”酒吧。剛到門口,便遇上戴著手銬、被押送出來的那個殺人犯。此時他面孔已經扭曲,一見劉健就大罵:“王八蛋,你這樣搞老子,對你又有什麼好處?瘋子!”殺人犯還想撲上來,但被警察制止了。

劉健被帶進一間包房,只見裡面還有兩個警察,正面容嚴肅地看著那段錄像。()令劉健目瞪口呆的是,女孩墜落山崖後,錄像並沒有終止,而是在繼續,畫面顯示照相機被擱在了地上……一個人走進了畫面,此人非別人,正是他劉健。錄像裡,劉健走向兇手,以報警相要挾,索要重酬。最終,兇手答應以五十萬的價格買他守口如瓶。劉健罷得意沒多久,就被兇手一腳踢下山……至於照相機後來又如何回到劉健手裡,估計也是拜那墜崖的女孩所賜吧。

在被押向看守所的路上,車子一路顛簸,劉健又迷迷糊糊睡著了。他再次見到女孩那張熟悉的臉,她一臉憤怒與嘲笑。劉健質問她:“我又不是你的仇人,你為何這樣害我?再說我也是你這起案件的受害者啊!”

女孩聽了,更加氣憤地說:“你親眼目睹兇案,竟只想著藉機敲詐,像你這樣的人與殺人兇手有什麼區別?你知道嗎,當時我摔下山去,半途被樹枝阻擋,所以我只是昏迷並未喪命。如果你有良知,完全可以報警救我一命。”

劉健低頭不語,半晌才喃喃地說:“所以你才策劃了這場鬧劇!我是自作自受啊!”

《懸疑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