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狂

被人跟蹤的感覺很不好受。那種附骨之疽般的冰涼之意從後背一直蔓延到足底,卻又只能小心翼翼地顫慄,不敢讓人覺察自己的恐懼。很不幸,現在我就遇到了這樣的麻煩事。

如果跟蹤的人是個猥瑣男人,或許我還能鼓足勇氣轉頭走到跟蹤者的面前,狠狠踹他一腳,然後撒腿就跑。但是跟蹤我的卻是一個可憐兮兮的瘦弱女孩,她已經不問斷地跟蹤我一個禮拜了。我走到哪裡,她就跟到哪裡,絲毫不加任何掩飾。

這個女孩年約二十,留著清湯掛面似的短髮,如麻稈一般乾瘦。如果給她換上一身夏威夷草裙,活脫脫就是一個立在玉米田里的稻草人。她貌不出眾,或許一走進人群,立刻就會消失無蹤。不過,我卻始終覺得她有一點眼熟,但也沒有更多的印象。

她是從一周前開始跟蹤我的,那時我剛出院。在這之前,我曾遭遇一場車禍,頭部受重傷,在醫院裡昏迷了整整八天,還接受了將近一個月的治療。

剛從昏迷的狀態甦醒過來時,我的記憶力出了一些問題,許多以前發生的事都變作一塊塊凌亂的碎片。好在我的主治醫師是位才從海外歸來的年輕博士,在他的治療下,僅用一個月我就把這些記憶的碎片重新組裝成有機的整體,尋回了過往的記憶。

我也曾以為這個跟蹤我的瘦弱女孩,是曾經認識的人。經過一番苦苦思索之後,雖然感覺她有些眼熟,但我依然無法在重組的有機記憶整體裡找到她的影蹤,最終我確信她是個不折不扣的陌生人。

我不喜歡這種被盯梢的感覺。不管我是下樓買夜宵,還是去銀行取款,我都能看到那個瘦弱的女孩站在離我不到五米的地方,默默咬著嘴唇,一言不發地盯著我。回家的時候,她一直跟在我身後,目送我走入門洞後,才停住腳步,躲在電線桿後繼續注視著我。

我本想不管她,把她當作空氣一般處理。我甚至買上一大堆熟食,在家裡宅了三天,可一出門,第一個看到的還是她。

這女孩不用上學,也不用上班嗎?她就一直呆在我家樓下,等待著我出現嗎?

我實在是受不了了。終於在她跟蹤我的第十天,鼓足勇氣走到她身邊,厲聲問: “你是誰?我認識你嗎?”

沒想到我這麼一問,女孩的身體立刻開始顫抖,兩行淚水倏忽潸然落下。

“你真的不記得我了?”她幽幽地反問道。

這麼說,言下之意她是個認識我的人噦?看來我的記憶中,還是存在著某些盲點。這也不稀奇,比如說,我現在就不記得一個月前令我昏迷的那樁車禍究竟是怎麼發生的了。從主治醫生給我的剪報來看,撞倒我的那輛肇事車輛逃逸了,幸好我辦理了意外保險,才落實了治療費用。儘管事發時我連自己保過險的事都不記得了,多虧那位主治醫生不厭其煩地替我查詢,並與保險公司進行交涉,才令我避免了無錢治病的困境。

說實話,我也想多瞭解一下以前的事,看這個女孩哭得如此傷心,我不禁歎了口氣後向她建議,找個地方坐下好好聊聊。

五分鐘後,我和這個叫小櫻的女孩走進一家永和豆漿。一小時後;我一臉茫然地走出豆漿店,手足無措,四肢冰涼。

剛才在豆漿店裡,小櫻居然告訴我,她是我的女友,我們已經交往三個月了。那天的車禍,就是我趕去與她約會時,在半路上遇到的。而那天我們見面,正是我準備帶她第一次去見我身在外地的父母。

很遺憾,我對此一點印象都沒有。我不記得車禍的原委,更不記得眼前這個叫小櫻的女孩。我不敢相信自己曾經與小櫻交往過,但小櫻卻從錢包裡拿出了幾張大頭貼,全是我和她的合影。我倆臉挨著臉,都拚命笑著,似乎如果不笑就會迎來世界末日。

事實上。在遇到小櫻前,我還不承認自己罹患了失憶症。我只是認為記憶暫時混亂了,只要假以時日,就可以撥亂反正。之前那些破碎的片段,雖然凌亂,但始終存在於我的記憶中,只是順序發生了顛倒。除了車禍前後的少許記憶,其它的都牢牢刻在心中,重組之後便鮮活了起來。

可現在卻憑空出現了一個交往了三個月的女友,我真的蒙了。

在豆漿店裡,看到我一臉困惑,小櫻善解人意地輕聲對我說: “看來你真的不記得我了!或許我也不應該再出現在你的世界裡……”說完後,眼眶泛紅的她慢慢站了起來,身體搖晃著向外走去。

我心中某處極柔弱的地方彷彿被針紮了一下。我一把捉住了她的手腕,激動地說: “你別走,你能再給我一點時間嗎?我確實得了失憶症,但我想,只要給我一點時間,我一定能記起你!說實話,出院後我第一次看到你,還是覺得你有點眼熟的!”

小櫻臉上擠出一絲勉強的笑容後,說: “等你重新記起我的存在後,再與我聯絡吧。”

見她要走,我的心都亂了,我禁不住說: “我怎麼和你聯繫?你的電話號碼?”

小櫻一邊歎氣,一邊答道: “看吧,你連我的電話號碼都不記得了?你看看自己的手機通話記錄,在出車禍前和誰打過的電話最多吧?”說完後,她悵然若失地自顧自離開了豆漿店。

我獨自坐在卡座裡,絞盡腦汁地在記憶庫裡尋找小櫻的名字。可是,我還是毫無思緒。最後,我撥通了父母的電話,詢問車禍前我是否提過什麼事。

母親在電話裡答道,我那天只是說要乘火車回家,還讓母親多準備點好吃的。

那天我真的準備帶小櫻回家嗎?為什麼沒有跟母親提這件事?難道是準備給母親一個意外的驚喜嗎?

走出豆漿店的時候,我決定再去拜訪一下金明中——他就是那位為我治療頭部重傷的腦科醫院主治醫生。

或許他有辦法幫我找回失去的記憶。

我連半年前接受過心理治療的事都記得,為什麼就偏偏不記得小櫻的事呢?真是太奇怪了!

對於那場車禍,我還是存有一些記憶的。

那天陽光明媚,我下樓後去公交站乘車。去公交站必須穿過一條小巷,當時我戴著一頂棒球帽,一邊聽著MP3,一邊埋頭穿越小巷。剛鑽出小巷的時候,我還埋著頭,忽然間後腦傳來一陣疼痛。然後我的記憶便戛然而止,醒來時已是頭纏繃帶躺在病床上了。

我來到腦科醫院,在醫生辦公室裡再次見到了金明中醫生。

金明中是位年輕的醫生,戴著一副金絲眼鏡,看上去如電視明星一般溫文爾雅。與他坐在一起,總令我有一種自慚形穢的感覺。

金醫生聽完我關於小櫻的敘述後,陷入了深思。片刻之後,他抬起頭,對我說: “當時你被送進醫院時,手機已經摔壞了,SIM卡也無法識別,所以醫院沒有及時通知你的家人。之後找到保險公司,也是當你恢復部分記憶後的事了。不過當時我在你的衣兜裡,確實找到了兩張火車票。”

兩張火車票?也就是說,當時我的確是準備和某個人一起乘坐火車?是小櫻嗎?

金醫生接著又說道: “你剛才說,見到小櫻的時候,感覺很眼熟?”

我點了點頭。明明我的記憶裡根本找不到小櫻的影子,可為什麼會覺得小櫻眼熟呢?

金醫生禁不住歎了口氣,幽幽地說: “看來,即使以前你真的和小櫻交往過,你也一定並不喜歡她?”

“為什麼這麼說?”我有些吃驚。

“或許,你患上的,是選擇性遺忘。”金醫生一字一頓地說道。

金醫生向我解釋,選擇性遺忘,是失憶症中比較特別的一個類型。因為在我的記憶中,有一些東西一直不想去觸碰,不想去面對,所以才會有選擇地進行過濾,放入記憶庫的回收箱中。

換句話說,就算我真與小櫻交往過,我也一定沒有用心去愛她,只是把她當作玩物,放在一個不想面對的文件夾中。一旦遇到車禍這樣的外因,我便順理成章地不再擁有關於她的任何記憶,進行了有選擇性的遺忘。

但又正因為我確實與小櫻有過交往,所以我總會感覺她有些眼熟,卻就是想不起她究竟是誰。

“總而言之,對於現在的你來說,小櫻不過就是一個路人而已。既然這樣,我覺得你不妨中斷她的來往。反正你都不喜歡她,又何苦誤了別人,讓大家以後都不開心呢?”金明中簡潔有力地做出了最終判斷。

這樣的說法真是有些殘酷,我真是一個無情的感情騙子嗎?我有些不敢相信。

記得在豆漿店裡,小櫻給我看過我與她的合影大頭貼,我們笑得如此燦爛。難道一切都是我假裝出來的嗎?我一直在欺騙她嗎?

走出腦科醫院的時候,我做了一個決定。

以前我或許是個浪子,自從喪失了部分記憶後,我已經脫胎換骨變成另一個人了。雖然小櫻算不上美女,但我應該好好與她相處,給她幸福,讓她知道我是一個值得相信的人。

我以前用的手機,在車禍的時候完全報廢了,連SIM卡也沒倖存下來。出院後,我換了新的手機卡,可惜以前的電話本全都沒了。

按照金醫生的說法,既然我選擇性地遺忘了所有關於小櫻的事,那麼她的電話號碼自然也被我遺忘了。

幸好我還記得自己以前用的手機號碼,於是在電話公司打印出了以前的通話清單。

我找出了其中通話頻率最高的一個號碼,想必那就是小櫻的手機號碼。我想立刻撥通她的電話,與她重新開始一段感情。這一次,我會盡自己的全心全力,好好地呵護她。

可是,當我撥通這個號碼的時候,卻聽到一句冰冷的女聲: “對不起,您撥叫的用戶已停機。”即使我為這個號碼重新充了值,對方也一直關機,沒有再啟用。

或許,小櫻已經認定我是一個不值得信任的男人,於是用這種方式永遠離開了我,讓我再也找不到她。

我虧欠了小櫻,心中的內疚會成為一個永久的傷疤。

接下來的一段日子裡,我不斷在人潮洶湧的大街上穿梭,想在某個地方找到小櫻。我還發了瘋似的在報紙上刊登尋人啟事,在網絡論壇上發佈尋人帖子,向所有認識我的人詢問小櫻的事。可是一切鄘徒勞無功,就連以前認識的朋友也根本不知道我曾與小櫻交往過的事。有朋友還調侃,說我以前沒把女朋友介紹給他們認識,是不是原本就沒打算和那女孩深交,只是抱著玩玩的心理。我猜,朋友們應該都說對了。

既然以前我沒認真對待小櫻,那麼現在我就只能接受她的懲罰,那個傷疤無論多久都無法痊癒了。我知道,我再也找不到那個既陌生又熟悉的瘦弱女孩了。

認識我的朋友都說我快瘋了。就連我父母也說,我現在已經接近半年前接受心理治療之前的狀態了。

提起半年前接受心理治療的事,是存在我心中的另一個秘密,除了父母,沒有任何人知道。以後我也會繼續埋在內心的最深處,決不輕易讓旁人知曉。

在出車禍前,我是個在業內小有名氣的廣告創意師。每天呆在獨居的公寓房中SOHO,只要在電腦前閉目沉吟片刻,就能產生一個新的廣告創意。但是現在,我卻什麼靈感也沒有了,滿腦子都是小櫻的倩影,終日借酒澆愁。

我不知道小櫻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也不知道過去我對她說過哪些欺騙的話語。為了尋回過往關於小櫻的記憶,我也曾無數次找過金明中醫生,希望他能給我提供一些幫助。但他每次都是一臉無辜地攤開手,對此愛莫能助。

有一次我也急了,發狂般對他說: “為什麼你不能幫我?我連半年前接受心理治療的事都能清楚地記得,為什麼就記不起小櫻?”

金醫生瞪大了眼睛,反問我: “心理治療?什麼樣的心理治療?你有過心理疾病?快告訴我,或許那就是選擇性遺忘的病因。”

我卻搖了搖頭,對此緘默不語。我不相信半年前罹患的心理疾病會與忘記小櫻有關。根據小櫻的說法,我在車禍前,與她交往了三個月,而接受心理治療是半年前的事了,不可能和她有關。

直到三個月之後,我終於絕望了。我確信,小櫻已經離開了我的生活,我將永遠見不到她了。

有一位一直欣賞我的廣告創意界前輩看到我日漸消沉,心中很是憂慮。他為了讓我走出陰霾,三番五次地邀請我出席業界的商務酒會。我推搪了很多次後,終於抹不開顏面,應他的邀請參加了一場新產品發佈會。

這是一場關於新概念電子產品的發佈會,展示的都是一些看似流光溢彩,實際上卻華而不實的電子垃圾。

一個滿頭黃髮的年輕男人在台上宣講產品時,我坐在前輩身邊,不停朝喉嚨裡灌著熱辣辣的烈酒,前輩看在眼裡急在心裡。為了錯開我對酒精的注意力,前輩指著台上的年輕男人對我說: “此人乃是澳洲歸國的概念創意紅人。據說是不折不扣的工作狂,每天在公司上班十二小時,結束工作後立刻回公寓,從不出入夜店酒吧。雖說此人的概念創意在我等業內精英看來,多半是唬人的玩意兒,但也確實唬住了不少人……”

前輩在我耳邊喋喋不休,介紹著那個滿頭黃髮的創意界年輕紅人,我卻只注意著眼前的酒杯。不時讓穿梭而過的女招待為我添滿杯中的琥珀色液體。

大概是喝了太多酒,我覺得腹中有些不爽,於是不顧前輩恨鐵不成鋼的眼色,連一聲抱歉都沒說,便徑直站起身來向洗手間走去。就在洗手間門外,我忍不住翻江倒海嘔吐了起來。我知道,當我嘔吐的時候,無數衣著光鮮的時尚男女都朝我投來了鄙夷的目光,但我卻不在乎。

我終於直起腰,正準備回到前輩身邊去的時候,忽然愣住了。

我看到一個相貌尋常的女招待,正端著酒瓶為前輩添酒。而那女招待,不就是小櫻嗎?

我使勁揉了揉眼睛。確信自己沒看錯。剮把胃裡的酒精吐得千乾淨淨,現在我無比清醒。

小櫻怎麼來做女招待了?

我詫異地下意識向她走去,但只走了幾步,我便停下了腳步。

我不能就這麼去見她!現在我身上全是酒臭味,西裝上還沾有難聞的穢物,實在是太丟人了。另外,我還擔心她一見著我,又一次不辭而別,讓我再也找不到她了。我必須得想個萬無一失的辦法,讓我完美地出現在她眼前。

而對於我來說,想出這樣的辦法,並不難。

我對自己說,別著急,千萬別著急,一定要鎮定。

我躲在酒會的角落,默默注視著小櫻。她在酒會現場不停穿梭,為那些時尚男女們斟酒,送上西式糕點,忙得上氣不接下氣,真是令我心疼不已。但在那些時尚男女眼中,小櫻就如透明人一般,根本沒人注意到她的存在。

這也很正常,小櫻本來就是個貌不驚人的尋常女孩,一走入人堆馬上就會消失得無影無蹤。

熬到酒會結束,我獨自一人呆在員工通道外的人造植物的後面。終於看到小櫻換好便裝走了出來,我便遠遠躲在她身後,開始跟蹤她。我走得時快時慢,隨時與她保持一定的距離,一直注意著身旁是否有建築物的陰影。如果她偶爾朝後看,我就可以以最快的速度躲入陰影之中。

這種跟蹤的技能,對我來說,是一種本能。

我說過,在發生車禍的半年前,我曾經接受過一次心理治療。當時我罹患的心理疾病,就是無法控制自己的偏執心理,對別人實施跟蹤。換句話說,我曾經是個無可救藥的跟蹤狂。

我跟蹤過極品美女,也跟蹤過面目猥瑣的中年小偷。至於原因,我也說不上,純粹就是為了某種滿足感吧。後來跟蹤一位頗為警覺的著名演員時,那位演員經常出演諜戰劇,習慣成自然地發現了我的存在,並及時報警。在律師的斡旋下,我幸運地免於被起訴,但是不得不接受長達數月的心理治療。

當時負責對我進行治療的心理醫生就說過,在我身上體現的這種跟蹤狂的本能,足以媲美安全機關的專業人士。至今在我的家裡,還有一個藏在床底的皮箱,裡面裝滿了各種跟蹤設備:高精度數碼單反相機、假髮、墨鏡、針孔攝像頭、竊聽設備、開鎖工具……

這些設備,都是我用賣廣告創意的辛苦錢買回來的。

這一次,小櫻根本沒有意識到被我跟蹤了,只是快步前行,一路上根本沒有回頭。十多分鐘後,她走進了一幢破舊的筒子樓。我站在樓下,朝上觀察著。片刻之後,一間房中的燈亮了,我確信,那就是小櫻租住的房間。

回到家裡,我洗完澡,換了一身乾淨清爽的衣服後,最終還是沒有出門去見小櫻。原因很簡單,剛才一段簡短的跟蹤,竟讓潛藏在我心裡陰暗處的某種東西開始蠢蠢欲動地復活了。

嗯,這次沒有任何技術含量的跟蹤,讓我體會到一種難以形容的快感與滿足感。我決定暫時不去見她,先好好享受一下這種快感與滿足感再說。

次日,我戴著墨鏡,頭頂假髮,胸前掛著數碼相機,來到了小櫻所住的那幢筒子樓樓下。

中午時分,小櫻出門了。不過,她的裝束很是讓我訝異。她穿了一件很尋常的家居服,未施粉黛,還挎了一個菜籃。她一邊走,還一邊看著佩戴在手腕上的電子錶,活脫脫一個家庭主婦的模樣。

難道她已經結了婚?我心裡有點不好受了,但還是跟著她,來到了一家大型超市。

我注意到,小櫻走進超市後,沿著一條古怪的路線購買著東西。先是生鮮區,然後是日用品區,接著是乾貨區。她沿著一條“之”字形的路線在購物,不斷把各種商品放在推車裡,等走完一圈後,她又沿著與剛才一樣的線路又走了一遍,還是不停在推車裡放著商品。

她在幹什麼?怎麼不一次選好,還要重新再挑一次商品?

她買的東西也是雜亂無章,既有男士用品,又有女士用品,甚至還有嬰兒用的尿不濕。

我正疑惑的時候,小櫻忽然從衣兜裡摸出手機,聽了幾秒後,立刻推著推車快步朝護膚品區走去。但就要到達護膚品區的時候,又突然減緩了速度,就如剛才閒逛超市時的步頻,慢悠悠地從幾個選購男士護膚品的顧客身邊走過。

我繼續跟著她,想看她到底在幹什麼。

小櫻推著推車走到收銀機不遠處的地方,將購物車扔在角落,卻獨自一人兩手空空地穿過了未購物通道,離開超市,逕直回了家。

我被她搞得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不知道她為什麼要去超市做一番無用功。

難道她是因為與我分了手,心理變得失衡,才做出了這種怪異的舉動嗎?

我決定繼續跟蹤她!下一次,我要啟用更特別的跟蹤裝備了。

翌日,我帶來了更特別的裝備,在小櫻樓下繼續等待著她的出現。

這一次,我帶來的是一個紐扣型的攝像機。

攝像機的鏡頭,如紐扣一般微細,別在我的袖口處。只要我的衣袖對準小櫻,就能拍下她的一切。

這一次,她出門得比較早,穿了一身灰撲撲的工作裝一一不是女招待的裝束,倒有點像清潔大嫂的模樣。

果然,她走進一幢寫字樓,從工具室裡取出了拖把掃帚,開始一層一層清掃拖地。她工作得很是賣力,不一會兒就渾身是汗。我跟蹤她的時候,一直躲在拐角處,不停用紐扣攝像機記錄著她工作時的情形。

說實話,我很是心疼。她為了生存,竟一直在做這麼勞累的工作,這也讓我更加內疚了。我準備再享受幾天跟蹤的快感後,便與她相見,給她一個安穩的生活。

接下來幾天,我繼續跟蹤小櫻。

我覺得越來越奇怪了,小櫻竟然做了不止一項工作。

那幢寫字樓的清掃,她是三天去一坎,大概是輪班吧。其它的時間,她有半天在健身房裡做服務員,有半天在咖啡廳裡做招待,有半天替餐廳送外賣,有半天在某個小區裡維護花台。

我每天夜裡,在家中坐在沙發上,用電視觀看白天跟蹤時拍下的影像資料。每當我看到小櫻面無表情地忙碌工作著,就不免感覺陣陣悲酸。原本我可以讓她生活得更好的,為什麼現在卻成了這樣?

也許,我該讓她結束煎熬了。

在一個風和日麗的午後,我換上一件整潔的西裝,手捧鮮花,來到了小櫻的樓下。

根據我這段時間的觀察,今天應該是小櫻休息的日子。

我決定今天與她相見,告訴她,我很想她,我要重新與她開始一段認真的感情。

正當我準備上樓的時候,我忽然看到她下樓了。她的表情肅穆,彷彿正準備去做一件極重要的大事。

她想幹什麼?我吃了一驚,立即閃到了一棵行道樹的陰影後。

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閃到行道樹後,大概是這段時間跟蹤成癮,躲避已經成了習慣吧。

小櫻招了一輛出租車,我立刻也叫了一輛出租車,遠遠跟在了她後面。

小櫻乘坐的出租車停在了她三天進行一次清掃的那幢寫字樓的樓下。我有點詫異,根據我的觀察,今天這裡不應該歸她清掃呀。

緊接著,我看到她下了車,並沒上樓,而是沿著樓下的人行道,拐到了寫字樓的背面。

寫字樓背面,是條很偏僻的支馬路,平時很少有人經過。

我也下了車,打開了紐扣型攝像機的藍牙開關,神不知鬼不覺地跟在了她身後。我真是個足以媲美專業人士的跟蹤狂,即使跟到了距她不足五米的地方,腳步也輕得無法令她聽到絲毫。

小櫻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寫字樓的拐角後,我也躡手躡腳地跟著她,來到了拐角。我並沒有馬上跟過去,而是伸出手,讓衣袖先出現在拐角後。

一分鐘後,我再走出拐角,再定睛一看,不禁大驚失色。

那條偏僻的支馬路上,已經不見了小櫻的身影,只有一輛黑色的轎車正在啟動,轉眼間便向前駛去,不見了蹤影。

小櫻是上了那輛黑色的轎車嗎?誰在駕駛那輛車?難道她已經有了新的男友?是她的新男友帶她離去了?

我有些大失所望。也許只有我剛才用紐扣攝像機拍下的影像,才能解開我心中的困惑.

一周後,在腦科醫院裡,我再次見到了金明中醫生。

這位年輕的腦科專家見到我後,有些心不在焉地問我: “你又來問如何找回過往的記憶嗎?真是抱歉,現在我很忙,沒時間招呼你。下一次你來找我,最好先預約。”

我聳聳肩膀,問: “你現在忙著為一位電子界的精英做治療吧?”

“哦,你也知道?”金醫生的臉上露出了詫異之色。

呵呵,這幾天的報紙上都登了,有一位電子界的精英在一周前,吃完午飯下樓散步,不小心在寫字樓後的偏僻小路上,被一輛轎車撞倒。肇事車輛逃逸了,那位電子精英則頭部受重傷,送入了腦科醫院的治療部。據報紙介紹,主治醫生稱電子精英目前陷入深度昏迷,預計要十天以上才能甦醒。而那位主治醫生,正是眼前的這位金明中醫生。

那個電子精英,我也不陌生。那天當我在產品發佈酒會上意外重逢小櫻時,剛從澳洲歸來的他,當時正口若懸河地在台上宣講著華而不實的概念電子創意產品。

我摸出一塊U盤,扔在金醫生的辦公桌上,對他說: “麻煩您看看U盤上的一段影像資料,只有一分鐘,看完後您再決定是否與我交談吧。”

金醫生滿臉狐疑地拾起優盤,插入了筆記本電腦的USB插口中。

幾秒後,液晶屏幕上出現了一段清晰的影像。這段影像,正是一周前,我用紐扣型攝像頭在寫字樓背後的馬路拍到的畫面。

屏幕上,出現了小櫻的背影,她一邊朝前走,一邊從衣兜裡摸出了一個手電筒般的小玩意兒。在她身前,還有一個人,正慢悠悠地朝前走著,似乎正在做飯後的消食散步。

小櫻走得很快,當她走到那個散步的人身旁時,忽然舉起了手中手電筒一般的玩意兒。隨著一道藍色的光芒,那玩意兒擊中了散步者的後腦,那傢伙立刻倒下,身體不住抽搐。

與此同時,停在路邊的一輛黑色轎車拉開了車門,跳下一個男人,那男人和小櫻一起,合力將散步者拖上了轎車,發動引擎後絕塵而去。

而那個跳下黑色轎車的男人,雖然沒看清臉,但從體貌特徵來看,像極了眼前的這位金咀中醫生。

金明中面無表情地對我說: “你給我看這些,是什麼意思?我根本不知道這些畫面是什麼。”

我卻搖了搖頭,說: “你應該知道的。而且,我也想知道更多的真相。”

“對不起,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麼。至於真相,我已經說過很多次,你是罹患了選擇性遺忘。你千萬不要因為某種偏執,將這種病理性的症狀轉變成心理疾病。要不,我介紹一位很有名的心理醫生,和你見個面吧。”即使到了這個時候,金明中還是那麼溫文爾雅地遣詞用句。

我露出了微笑,對他說: “金醫生,你可以不告訴我真相,請你聽聽我自己的猜測吧。如果我說得準確,那麼你就點點頭。”

不待他回答,我便開始說起了自己的分析。

事實上,我根本就沒和小櫻交往過。在遭遇那場車禍前,我根本就沒見過她。準確地說,我也根本沒遭遇車禍,所遭遇的就和那位電子精英一樣,都是被某人以電擊器襲擊了後腦。而襲擊我的人,大概就是小櫻吧。她襲擊我之後,還順道把我送進了腦科醫院,由金醫生來做主治醫生。同時,金醫生在我的用藥裡,加入了一些可以導致記憶力衰退的藥物,並不斷令我持續陷入昏迷,然後再慢慢進行治療,重組記憶片段。這也為之後小櫻的出現提供了令我信服的伏筆。

聽完我的分析,金醫生笑了笑,反問我: “我們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呢?”

“是一次實驗,一次演習。而你們真正的目的,是針對這一次的電子精英。過幾天,精英甦醒後,小櫻一定也會出現在他面前,說自己是他的未婚妻。呵呵,據我所知,這位電子精英除了擁有一家自己的公司之外,還有一位身在海外,但已病入膏肓的富豪老爸,他是唯一的繼承人。”

“那麼,我們又是怎樣讓你覺得小櫻很眼熟的呢?”金醫生不緊不慢地問。

我答道: “估計在我被襲擊之前的一段時間裡,小櫻就常常出現在我面前。有時偶爾在樓下超市與我擦肩而過,有時在我常光顧的報攤前與我打,過照面,有時到我家裡來送過餐館的外賣。可惜我沒有在某家公司上班,否則小櫻也會在那家公司所在的寫字樓兼上一份清潔工的工作。”

金醫生的臉色有些微變。但他隨即又問: “你又如何解釋與小櫻合影的大頭貼呢?還有電信局打印的通話記錄中,撥打最多的號碼就屬於小櫻所有?”

“這很簡單,照片合成技術已經問世多年。一個優秀的平面設計師,甚至可以複製出我與瑪麗蓮,夢露的艷照。而通話記錄就更簡單了,一個合格的電腦黑客,能夠輕易複製出一張與我的號碼相同的SIM卡,只要不斷用那台‘碼機,撥打一個號碼,就可以讓我的通話記錄出現小櫻的號碼。”

金醫生終於坐不住了,眼神開始恍惚。

從我拿出的這個U盤,金醫生應該猜出我有跟蹤狂的偏好,也應該知道我拍到了小櫻假扮清潔工、服務員、外賣員的情形了吧。

這些工作,都能夠有機會不斷與電子精英擦肩而過,在電子精英的腦海裡留下些微印象。日後當小櫻假冒電子精英的未婚妻時,也能不出破綻。事實上,我檢索了這段時間偷拍的影像資料,確實多次拍到了小櫻與電子精英擦肩而過的畫面。

不過,金醫生和小櫻一定也擔心會出現差錯,於是決定先做一次實驗。很巧,不知出於何種原因,他們找到我充當試驗品。同時也成功地讓我受到了蒙蔽,還以為自己真與小櫻交往過,並做了對不起她的事。

“金醫生,我就想知道,為什麼你們會選擇我做實驗對像?”我緩緩問道。

金明中遲疑良久後,終於開口說道: “那位電子精英,曾經在澳洲接受過心理治療,但至於究竟是什麼原因接受了治療,就不得而知了。畢竟這屬於病人的隱私,旁人無從得知。於是我們就想找一位也曾接受心理治療的人來做此次實驗。這個計劃,我們從很久以前就開始做準備了。在實施計劃的半年前,為了選擇試驗品,我和小櫻就在心理治療門診外守候,挑選對象。而那段時間,你是唯一一個接受治療後,並是治癒了的患者,所以我們就選擇了你。”

他頓了頓,又問我: “對了,現在你能說說,當時你是因為什麼原因接受心理治療嗎?”

“跟蹤狂。”我說出這三個字的時候,金醫生臉上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我猜,如果讓他再做一次選擇,一定不會選我做他的實驗品吧。

回答完他的問題後,我又隨手將胸前的一粒紐扣扯了下來,扔在他的辦公桌上。

這是一個帶藍牙接收裝置的紐扣型攝像機,剛才我與他的所有對話都被拍了下來,而藍牙接收器則放在幾位警察的手中,他們現在正坐在醫生辦公室外的長椅上。幾個月前,我跟蹤別人成癮的時候,正是他們抓獲了我,並把我送到心理門診接治療的。

現在,輪到他們上場了。

《週末鬼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