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則 死丐得妻子

  有鄭侯秩之妻陳氏,以迫死夫命來告,雲其夫充南薰坊保正,因蕭邦武匿契抗稅,恨夫較論,於十一月十三日,統率囚徒蕭阿興、李獻章、蔡士顯、莊開明等,擁家抄殺,將夫叢毆垂斃。無地逃生,投河而死。現今屍在峽山都大壇溝邊。余心疑之,然不得不為驗訊也。

  其子鄭阿伯果駕船載屍以來,立往相驗。雖遍體並無他傷,而指甲泥沙,實為投河確據。然竊疑蕭邦武等五家,皆貿易樸民,無無故叢毆一人之理。且侯秩身充保正,而邦武等五家連連被竊。在前令魏君任內,各控就保究盜則有之。餘下車即為比緝,刻日追贓,亦無至今始共毆迫下水之理。兼殘屍口頰無存,無從辨別真偽。而自十三日被毆下水,何無一人知覺,至今始來控告?即使十三日溺死,距今廿一日相驗,未滿旬日,何以屍首腐爛,竟似半月有餘?亦不應若是之速。

  窮詰其偽,阿伯不服,稱屍在水浸,速朽為宜。再問邦武等五人,皆不能自為置辯。而陳氏、阿伯利口喋喋,披麻執杖,子哭其父,妻哭其夫,一時哀痛慘苦之情形,幾令旁觀鐵石亦為墮淚。然余心終不以為然也,勒令阿伯母子自行備棺收鹼。

  眾皆駭愕。

  余呼邦武等五人,謂之曰:「侯秩未死,汝等不能弋獲乎?」

  皆曰:「不知也。」余曰:「汝同鄉共井,何事不何訪知?乃如此憚煩,置身局外,殊可怪也。他人事可諉為不知,今身為兇犯,禍及切膚,應羈獄詳候抵償,汝五人皆自甘償命乎?」

  五人胥涕泣求救。餘日:「無益也。侯秩平昔縱盜殃民,今見我來,畏法逃遁耳。度汝等潮民,逋逃之藪,不外惠來、海豐,甲子所東海窖、碣石而已。汝五人分途追緝,無不獲者。」

  越三日,蕭邦武果在惠來縣地方活捉鄭侯秩以來。百姓環庭聚觀者數千人,皆拊掌大笑。陳氏、阿伯含羞伏地,叩頭請死。因究出造諜指使之訟師陳阿辰,並拘坐罪,潮人快之。

  至其屍所由來,則系久溺餓丐。招尋無主,然既有偽子假妻,為之披麻執杖,殯殮成禮,則此丐亦可含笑九泉雲。

  譯文鄭侯秩的妻子陳氏,以有人逼死她丈夫性命來告狀,說:她的丈夫擔任南蕉坊保長,因蕭邦武藏匿地契,抗拒交稅,恨她的丈夫認真查問,在十一月十三日,領著兇徒蕭阿興、李獻章、蔡士顯、莊開明等人,圍住她家抄物殺人,一起毆打她丈夫,以至奄奄待斃。她丈夫由於無處逃生,終於投河而死。現在屍首在峽山都大壇溝邊上。我心裡對她說的很懷疑,可是又不得不為此檢驗、勘問。

  陳氏的兒子鄭阿伯,果真駕著一條船,裝著屍體而來。我立刻前去驗屍。死屍雖然週身並沒有傷痕,但指甲縫中有泥沙,這是投河而死的確鑿證據。可是我心中仍有疑慮,蕭邦武等五家,都是做買賣的老實百姓,沒有無緣無故聚眾毆打一人的道理。而且,鄭侯秩本身當保長,蕭邦武這幾家曾接連被盜。在我前任魏知縣在任期間,幾家控告,請求官府到該保追究盜賊。

  我一上任即限期捉拿,立刻追贓,根本不會到現在才群起毆打保長,以至逼其投水的道理。加上殘損的屍體上嘴和臉都沒有了,沒有辦法辨別真假。再說,從十三那天被毆打下水,怎麼竟沒有一個人發覺,而到現在才來控告呢?就算真是十三那天淹死,到今天二十一日驗屍,未滿十天,為什麼屍首就腐爛了,竟好像已過了半個多月?爛得不應該這麼快呀!

  我極力追問陳氏母子作偽之事。鄭阿伯不服,說屍體浸泡在水中,很快腐爛是正常的。我再問蕭邦武那幾個人,都不能為自己進行辯護。陳氏和鄭阿伯巧牙俐口,喋喋不休,穿上麻布喪服,拿著哭喪棒,兒子哭他爹,老婆哭她丈夫,一時之間,哀痛、淒慘、悲苦的樣子,幾乎讓旁觀的人,鐵石心腸也會為之流淚。我心裡終究不以為然。勒令鄭阿伯母子自行準備棺材,將死屍收殮。對此大家都感到十分驚訝。

  我召集蕭邦武等五個人,對他們說:「鄭侯秩沒有死,難道你們不能把他捉拿歸案嗎?」幾個人都說:「不知他到哪去了。」我說:「你們和他向在一保住,共食一井水,為什麼不去查訪瞭解?竟然這樣怕麻煩,想要置身事外,真太奇怪了!別人的事,或者還可以推脫說不瞭解,現在你們幾個被人控告為兇犯,與本身關係密切,得把你們關進監獄,上檄呈文,準備讓你們抵償性命。你們五個人就都自己甘心為鄭秩侯償命嗎?」

  五個人全都哭著向我求救。我說:「求我沒有用。鄭侯秩平常縱容盜賊,禍害百姓,現在看我來了,害怕受法律制裁逃跑了。我想,你們潮陽百姓逃跑的去處,不外乎惠來、梅豐、甲子城東邊的海窖、碣石這些地方罷了。你們五個分路迫緝,沒有抓不到的。

  到了第三天,蕭邦武果然在惠來縣地方活捉到鄭侯秩,把他押送了回來。百姓圍著院子觀看的有好幾千人,都拍掌大笑。

  陳氏、鄭阿伯滿含羞愧伏在地上,磕頭求饒。接著,又追出出謀劃策、幕後指使的訟師陳阿辰。我將其一起抓起來判罪。潮陽人對這事感到大快人心。

  至於那個死屍,實際上是個淹死很久的飢餓的乞丐。招尋家屬或親人收埋,但無人認領。可是,既有假兒子、假老婆為他披麻戴孝,殯殮成禮,那麼這個乞丐在九泉之下也可以含笑了。

《藍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