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則 閩廣洋盜

  洋盜,故惠、潮土產也,其為之若兒戲然。三五成群,片言投合,奪取小舟,駕出易大,習為固然也久矣。

  余以丁未秋蒞普,特嚴弭盜。甫兩月,境絕穿窬,山溪清廓。時尚未越俎代潮也。

  冬十月,有南澳鎮差員高聰、紀壽、林耀等繼投公檄,移提行劫樟林港大盜林阿相、李阿來。余以綏靖地方,無分彼此,亦不暇辨阿相等之是否真賊,即依來文喚出移解。

  既而思之,海洋行劫,賊徒必多,散黨還家,豈僅寥寥一二輩。若不多方搜緝,使其根株淨盡,潛藏鄉村,為害匪淺。

  不可謂普邑無海疆責任,遂漠然置之也。

  因遣役密訪,有李阿才、李阿皆、李阿繒三人蹤跡可疑。

  隨差陳拱、陳勇攝訊,則李阿繒乃從前竊豕經余拘責者。憶其月日,似不宜有出海之事。屏左右密訊之,阿繒果未同行。且言林阿相、李阿來皆昔年舊案扳累,非此次在洋行劫之人,惟李阿才、李阿皆出海為匪是實。余釋阿繒去。

  細鞠阿才、阿皆,皆不自掩諱,直供系黃呂璜、耳聾京、林老貨招邀出海。九月十一晚,在老貨家對面南徑山會齊。山多林木,眾喜其密茂,遂止宿焉。老貨遣弟林阿鳳以飯至山餉眾。次夜,抵桑田之鳳豆山,藏石洞內一日。又次夜,奪取海船二隻,共駕出海。

  十四日,在花嶼洋面,劫奪鄭財源、鄭廣利繒子船二隻,將原海船棄去。

  十五日,在福建將軍澳海面,奪坐一紅頭船載鹹魚者。

  十七日,在井尾洋面,奪得吳德隆鹽船。眾人利其寬大,將鹽盡棄下水,群趨坐之。其紅頭船、繒於船三者皆釋回;惟留繒船中水手杜阿利在鹽船相助駕駛。

  九月二十四日,在潮屬廣澳洋面,劫奪林有利等杉木船,亦卸其杉木下水,林老貨等二十二人分而坐之。阿才、阿皆與黃呂璜等二十一人仍坐鹽船。是夜風濤大作,兩船不能相顧,遂各飄散。

  黃呂璜船上風篷破損,米糧又竭,饑寒迫身,不能久處海面。於十月初四日,在惠來縣所屬之香員澳沉械入水,棄舟登岸,散黨潛歸。黃呂璜傾跌坑溝,僵凍而死。余皆空手乞丐還家。林老貨等一船,尚不知其蹤跡去向也。

  問同黨幾人,曰:「四十三人。」問誰為首,曰:「赤須大哥、耳聾京、林老貨、黃呂璜皆為首者。黃呂璜系同縣人,鄉居不遠,是以知其名姓。余皆混名綽號相呼,必見面乃能識之。」

  余意同黨許多,豈有概不識名之理,必系代為隱諱,命刑之。李阿才叩首曰:「實不知也。平日所相呼者,有陳二潑、肚猴順、偷食油鼠、上海容、文萊薯、芬筒公、單鞭、皂隸、侯大漢、阿肥、二十三仔、老二猴、蕭大肚、權師,皆不知其姓名。即赤須大哥、耳聾京,亦不知何姓;林老貨,亦不知何名。惟億老貨家在潮陽縣之隴頭鄉,有弟林阿鳳。雖無下海,然往來要約,招伙集械,留阿鳳奔走效勞。若拘獲一林阿鳳,則諸人名姓可識矣。」

  正在設謀訪緝間,復據馬快陳勇稟稱,揭陽縣屬之棉湖寨,有黃阿鳳一名,系出海行劫之賊。余意此必林阿鳳詭姓也,飛差陳拱、陳勇、余進,繼檄往諭湖口司巡檢方大忠,立擒黃阿鳳以來。質之,李阿才曰:「陳二潑也。」問獲者實何姓名,據稱實名黃阿鳳,詭號陳二潑,家居棉湖。系黃呂璜招邀入伙,與阿才等同坐一船,在香員澳岸散黨者。

  時南澳鎮差員高聰、陳申、紀壽、林耀等,聞縣令獲賊,皆來問姓名,乞將三賊賞與差員報功,可得把總之職。余曰:「噫!此亦善。但賊徒尚多,欲一一緝獲,必須有人質對,然後無枉無縱,不累善良。且遲數日,待我獲有多賊,則賞汝矣。」

  高聰等不能待,將李阿才三人姓名星夜飛報鎮帥。鎮帥以為莫大奇功,星夜飛報閩、廣兩省總督、提督,內有「差員獲賊李阿才、李阿皆、黃阿鳳三名,被普寧縣借去」之語。余笑曰:「借衣可穿,借銀可用,借賊何為乎?」余初不知武弁獲賊,如許勳勞,以為猶夫文員,分內尋常之事,是以未與之耳。

  彼遂強冒為己功,一至此耶。

  幕友不能平,勸申文與之辯,謂:「花嶼、廣澳地方,皆鎮帥轅轄之下,何獨吝一槍一刀,讓大功而不建,反以漁舟、商艘盡借與賊?今欲向縣獄之中分捕快縛來之匪黨,以為封建大臣銘鍾勒鼎之殊勳,不亦羞弁韜而貽盜賊之笑乎?」余曰:「如此,非文武和衷之誼,不如讓之。我等焦心勞思,無非綏靖地方起見。若以此為名為功,則三尺童兒齒冷矣。」

  其李阿才所供知賊之林阿鳳,時即乘夜飛差往緝。一面移知潮陽縣差役協擒。次日回報,隴頭鄉並無其人。

  余未以為信也。密令李阿才乘婦人輿,壯役陳拱隨其後,潛聽阿才指揮,舁入隴頭鄉,直至林老貨門前。陳拱見其家有婦人,遽問日:「汝老貨在否?」婦人曰:「乞丐死矣。」陳拱復問:「小叔阿鳳在否?」婦人曰:「久不來也。」於是陳拱喚鄉長、保正協拘,而婦人忽改口,言不識老貨、阿鳳為何人。

  擁之入縣,庭訊之。婦人堅稱不識老貨,亦無林阿鳳。問鄉長,鄉長亦言:「村中並無此二人名姓。」余思陳拱造門一問,婦人不意一答,真情已經畢露,豈有鄉中全無此人之理?

  命曳下鄉長夾訊之。鄉長大呼曰:「有也。」但以目視二保正而不言。余思二人必有弊,命出門外候呼喚。鄉長乃言:「村中向有林阿任,混號老貨。自九月他出,在外作賊未歸。近有傳其已死者,不知真偽。此婦實老貨之妻,日出丐食。林阿鳳即老貨之弟,今亦逃匿他處。保正恐難拘貽累,令我固稱無有。我是以不敢言也。」因將保正蘇贊卿嚴加刑夾,楊新重杖三十,俱置獄中,謂曰:「阿任、阿鳳獲到則釋,不然,囚之一世。」

  越數日,差役陳拱等多方訪緝,果獲林阿鳳以來。自稱並無下海,止奔走往來,招邀蘇阿佑、洪美玉、李阿才、李阿皆、鄭旭卿、姚阿祿、黃阿德、鄭阿順,及九月十一夜饋飯餉眾之事,言之歷歷。洪伯豐、黃呂璜購置軍械槍刀牌棍、大炮火藥、鉤鐮槍、竹篙槍之類,皆鑿鑿有據。「飯後因器械不足,有南徑羅朝權,遣弟羅朝學攜來籐牌、糧米,送與眾人。他事我不知也。」

  復攝到羅朝權、羅朝學,供稱:「昇平世界,不意眾人有下海為匪之事。林阿鳳、洪美玉平日相識,彼稱欲包蔭洋田,來借牌刀,防守盜稻,不敢不與。實因不知而誤借之,非同黨也。」

  是時,余兼攝潮篆,有兩邑地方之責。且群賊多系潮人,桑田出海,廣澳劫奪,皆潮陽一縣之事。雖疏防非我任內,而弭盜不可不清。會海門、達濠各營將弁,皆以捕賊為急,俱遣目兵,會同緝捕。

  余差周拔、鄭川,偕目兵劉智明、周瑞等,拘獲蘇阿佑,即者七一名。鞫訊之,始知耳聾京即蔡阿京,系湖邑和平寨人也。

  普役陳拱等復拘到洪美玉一名,供在潮陽鳳豆出海,行劫閩、粵各船,及香員澳散黨登岸之處,俱相符合。

  復會同達壕營,拿獲鄭阿順一名,乃惠來神泉人,即混名肚猴順者,供有姚阿祿、許阿光、侯阿舜、鄭阿鳳諸人而普役陳拱等已拿獲鄭阿鳳至矣。據稱:廣澳行劫杉木船被風飄散之後,與洪伯豐、林阿任等同坐一船。於十月初十日,在惠州金嶼洋面,奪得安興利繒子船二隻,始將杉木船放回,而繒子船亦釋去其一。十五日,在海豐下湖東洋面,劫奪陳元魁糖船一隻。二十五日,在碣石地方與官兵哨船相遇。拒捕對敵,被炮火傷死者六人赤須大哥、芬筒公、單鞭、皂隸、二十三仔、老二猴。其赤須大哥,即洪伯豐也。林阿任、蔡阿京共議,舟中無棺斂,將所獲布匹纏裹六屍投之海,駕船飛遁。二十八日,米糧乏絕,遂在大鵬山地方將器械沉水,散伙登岸。

  其繒船水手杜阿利,先於十月初六日在金嶼山邊取水,乘間逃回去矣。

  復據達濠營把總翁耀拿獲許阿光一名,移解前來,即混名上海客,亦號偷食油鼠者也。

  而差役鄭川、翁馗、鄭應等,多方訪緝,弋獲林老貨,即林阿任一名。據供:因家貧米貴,九月初七日往麒麟埔墟買米,遇洪伯豐、蔡阿京、黃呂璜,商謀出海行劫米船。系伯豐起意為首,周伙四十三人。除眾人所供之外,尚有李阿元尾、李阿完、高阿童、高阿權、蕭旭友、王阿貴、陳烏卞、蔡阿發、孫阿尾、黃阿九、吳大英、楊阿勇、陳阿楊、莊阿耀、劉阿應、盧阿利、李武臣、王阿熊,及呂璜所誘之頑童鄭阿尊等。其自出海行劫閩、粵各船以及散伙分贓之處,與眾人不謀而合也。

  而蔡阿京一賊,亦被差役鄭川、翁馗、標光、林潔、陳萬科等,購得眼線,尾其行蹤,擒獲以來。

  復檄行普邑署典史張天祐,帶同本縣干役,按照所供住址,拘獲權師,即高阿權一名;李十二,即李阿完一名;高阿童,侯阿朝即阿肥,及鄭阿尊等三名。

  復關移惠來縣,拘獲劉阿應一名。而高阿權先於十月初六日,在惠來鄉間薯園被鄉保緝獲。惠尉嚴刑不承,惠令刑夾四次,亦不以實告。羈獄久之,因病醫調,乘隙逃歸。十一月二十八日,方回到捨,而初一日已就縛矣。初猶支吾抵飾,及見同黨齊集,眾證明確,亦自直認不辭,不待刑法之及也。

  復關移海陽縣,獲到吳陳盛一名。達濠營千總陳安瑞,在錢崗拿獲袁阿仁一名。復據差兵陳武、吳萬,在青洋山拿獲姚阿祿一名。皆質訊無異。則此案大盜,已拘獲十八九人矣。

  而王阿貴就獲於羊蹄嶺;鄭阿清,即鄭旭清就獲於葵潭;黃阿九、孫阿尾、陳烏卞、蔡阿發、李阿元尾就獲於海豐。皆碣石鎮所遣營弁目兵,在各處訪緝弋獲看也。

  潮州鎮差兵林捷先,在揭陽深浦山下,拿獲楊阿勇,即文萊薯一名。而盧阿利、李武臣、王阿熊、陳阿揚、莊阿耀、吳阿來、吳大英、侯阿舜即侯大漢,皆就獲於南澳。南澳鎮咨解福建水師提督,總督尋以粵省之案較重,將盧阿利等解回,交發潮陽縣承審。

  計此案盜伙,惟林阿鳳未經下海;鄭阿尊被欺為龍陽,雖同在舟中,不分贓物,不知行劫為何事。此外,實賊四十三人。

  今緝獲三十四人,碣石鎮官兵殺死六人,惠來登岸跌死之黃呂璜一人,則四十有一人矣。未獲者蕭旭友、黃阿德耳。然各賊皆稱,旭友即蕭大肚也,炮傷深重,散黨之時不能行走,必死在大鵬山中。止黃阿德一人未知去向,釜底遊魂,終無所逃於天地之外,徐以俟之可耳。

  當堂鞫訊,則船戶鄭財源、鄭廣利、林有利、杜阿利等,與群盜俱皆熟識,語言笑貌,不啻故人。

  自桑田鳳豆出海之後,花嶼、將軍澳、井尾、廣澳所劫各船,四十三人之所同也。其自十月初四以後,所劫安興利、陳元魁等船,則洪伯豐、林阿任、蔡阿京、許阿光、姚阿祿、侯阿舜、李阿完、高阿童、鄭阿清、鄭阿鳳、王阿貴、蔡阿發、李阿元尾、陳烏卞、芬筒公、單鞭、皂隸、二十三仔、老二猴、吳阿來、蕭旭友、黃阿德等二十二人之所獨也。李阿才、蘇阿佑等二十一人,雖少劫二船,無拒敵官兵之罪,然游奕海面非止一日,剽掠閩、廣,非止一船。得贓有多寡,按法無輕重,稿街之律,均不能寬,亦不必分首從也。林阿鳳永徙邊陲。

  鄭阿尊年幼無知,與羅朝權、羅朝學並行責釋。被棄下水之杉木、魚、鹽,及所搶衣服、銀、布,俱於各盜名下變產追賠給主。其兩船所用軍器,既經沉沒海中,亦不必深求矣。

  余於此案大盜,設謀購緝,晝夜焦勞。差役奔趨於四境,而鄰邑同寅不以為忌。羽檄縱橫於遠近,而文武將弁協心宣力,不以為嫌。始以旁觀之熱腸,為鄰封驅除稂莠,繼以攝篆棉疆,身在當局,有承審之責任。為兩省永莫安瀾,其獲之也勞,則審之也逸,覺向日之為人者,今皆所以為己也。可見綏靖地方,不必存此疆彼界之念。文武和衷,公忠為國,天下焉有難處之事哉!

  林阿相、李阿來二名,澳鎮知其非賊,發回保釋。粵省督、撫、臬司行查誣良為盜官役職名。余曰:「噫!南澳鎮營之功不可沒也,因假而得真,阿相、阿來何吝焉!」乃以林阿相為普邑馬快役,專司捕盜,李阿來以老歸農。

  從茲閩、粵海疆二三千里,波濤不動,商賈晏然。亦官斯土者之一快也夫。

  譯文海盜,是惠州、潮州一帶的特殊產物。這裡的人對這種事,好像兒戲一樣,三五個人結成一夥,一句話說妥了,就搶奪小船,駕到大海上再換大船。習以為常,已經很久了。

  我丁未年秋天到普寧上任後,特別注意嚴厲打擊盜匪。僅兩個月,境內已沒有小偷,山河清淨。這時,我還沒有兼任潮陽知十月,南澳總兵屬下差人高聰、紀壽、林耀等帶著公文來我這裡,提拿在樟林港搶劫的大盜林阿相、李阿來。我認為,為了地方安寧,不應分彼此,還沒來得及辨別一下林阿相等二人是否真是賊人,就依照來文叫來兩人,押送到南澳去了。

  後來我考慮,在海洋中搶劫的賊黨一定很多,散伙回家,不會僅僅一二個人?如果不想方設法各處搜捕,把他們連根帶梢全除掉,他們潛藏在鄉下;將來定會為害不小。不能因為普寧縣沒有管理海疆的責任,就對這件事漠然置之。

  於是我派公差秘密察訪,發現有李阿才、李阿皆、李阿繒三人行跡可疑。就讓公差陳拱、陳勇把他們抓來審訊,李阿繒過去偷過豬,被我抓來責打過。根據過去的情況,似乎他不會出海搶劫。我讓左右退下,對他秘密審問,他果然沒有和海盜一起下海。他還說,林阿相、李阿來都是因往年舊案牽連,這次洋面上參加搶劫的是李阿才、李阿皆,他們真下海當了盜匪。

  我把李阿繒釋放了。

  我對李阿才、李阿皆細加審問,他們都不遮掩迴避,供認是黃呂璜、耳聾京、林老貨招他們出海的。九月十一日晚間,在林老貨家對面南徑山會齊。山上樹木很多,大家喜歡這裡草木茂密,就住在這裡。林老貨派弟弟林阿鳳,把飯送到山上給大家吃。第二天夜裡,他們到了桑田的鳳豆山,藏在石洞中呆了一天。又過了一晚上,搶奪到海邊的小船二隻,一起駕著出海了。十四那天,在花嶼海面上,攔劫奪取了鄭財源、鄭廣利繒子船二隻,把原來那二隻小船扔掉了。

  十五那天,在福建將軍澳海面,搶奪到一艘裝鹹魚的紅頭船。

  十七那天,在井尾海面,搶到吳德隆的鹽船,眾人喜歡這條船寬大,便把鹽都扔進水裡,全上到這條船來坐。把紅頭船、繒子船都放回,只留下繒子船上的水手杜阿利在鹽船上幫助駕駛。

  九月二十四日,在潮陽縣屬廣澳海面上,搶劫了林有利等人運杉木的船,把杉木卸下,扔進水裡,林老貨等二十二人分別上了這條船。李阿才、李阿皆和黃呂璜等二十一個人,還坐著鹽船。這天夜裡風濤大作,兩條船沒法互相照顧,就各自飄散了。黃呂璜船上帆篷損壞,糧食也光了,饑寒交加,不能再呆在海上,就在十月初四,在惠來縣所屬的香員澳,把武器沉下水,船上岸,散伙偷偷回來。黃呂璜下船後跌進深溝裡,凍僵而死。其餘的人兩手空空,只好乞討著回家。林老貨等人坐的那條船,到現在還不知道去向。

  問他們有同黨多少人,他倆說:「四十三人。」又問誰是首領,他們說:「赤須大哥、耳聾京、林老貨、黃呂璜,都是為首的人。黃呂璜是同縣人,住得不遠,因此知道他的名姓。其餘的都是叫綽號,得見面時才能認識。」

  我認為,海盜同夥人很多;哪裡有一概不知名姓的道理?

  一定是代為隱諱,就命令給二人上刑。李阿才磕頭說:「真的不知道。平日叫綽號的有:陳二潑、肚猴順、偷食油鼠、上海客、文萊薯、芬筒公、單鞭、皂隸、侯大漢、阿肥、二十三仔、老二猴、蕭大肚、權師,都不知他們姓甚名誰。就是赤須大哥、耳聾京,也不知道姓什麼。林老貨,也不知道叫什麼名,只記得林老貨家住在潮陽縣隴頭鄉,有個弟弟叫林阿鳳。林阿鳳雖然沒有下海,但往來叫人,招集同夥,聚積武器,都是他奔走出力。如果能抓獲到這個林阿鳳,各人的姓名就都知道了。」

  正在設法察訪捉拿這些人的時候,馬快陳勇稟報,揭陽縣管轄下的棉湖寨有一個叫黃阿鳳的人,是出海搶劫的強盜。我猜想這一定是林阿鳳變換假姓,馬上派公差陳拱、陳勇、余進帶著文書向湖口司巡檢方大忠傳令,把黃阿鳳擒拿來,同李阿才等人對質。李阿才一見,說:「這是陳二潑呀!」我追問這個被捕的人真名實姓,他自己說的確名叫黃阿鳳,綽號陳二潑,家住在棉湖。是黃呂璜把他招入盜伙的,和李阿才等人同乘一條船,在香員澳登岸後散伙回家。

  這時,南澳總兵的差人高聰、陳申、紀壽、林耀等人,聽說縣令捉到海盜,都來打聽姓名,請求我把三名賊人賞給他們回去報功,說是可以得到把總的官職。我說:「呵!這也好。

  只是海盜賊黨還很多,想一個一個把他們抓到,必須有人對質,然後才能做到不冤枉好人,不放掉壞人,不至牽連到善良百姓。你們暫時等些日子,等我多抓些賊人時,再賞給你們帶回。」

  高聰等人等不及了,就把李阿才三人的姓名,連夜飛報總兵。總兵以為這是莫大奇功,連夜飛報福建、廣東兩省總督、提督,呈文裡有「派遣手下捕獲到海盜李阿才、李阿皆、黃阿鳳三名,被普寧縣借去」的話。我說:「借衣服可以穿,借銀子可以花,借賊人幹什麼用呢?」我想不到武官抓獲到賊人,功勞竟這樣大,以為像文官一樣,僅是職務內的平常事,所以沒給他們。想不到他們就冒認為自己的功勞。

  衙門中我的幕僚們都憤憤不平,勸我向上呈文,進行辯駁,說:「花嶼、廣澳地方,都是總兵大人管轄之處,為什麼鄙吝刀槍去捉拿海盜建樹大功,反而把漁舟、商船借給賊人呢?現在卻要從普寧縣監獄裡分去捕快抓來的賊人,用作封疆大吏銘鍾刻鼎的殊勳,這不僅羞對官服,而且也讓盜賊笑話嗎!」我說:「這麼辦,不是文官武將和衷共濟的道理,不如讓給他們。

  我們費心勞神,無非是為了讓地方上安寧,如果因此求名求功,三尺童子也會對我們冷笑了。」

  李阿才供出的賊人林阿鳳,這時連夜派公差去抓,一面發文書到潮陽縣,請求派公差協助捉拿。第二天,公差回來報告,隴頭鄉並沒有這個人。

  我認為這不是真的,就秘密讓李阿才坐一乘婦女坐的小轎,公差陳拱跟在他的後面,悄悄探聽。李阿才指點眾人,把轎子抬到隴頭,直到林老貨家門前。陳拱看他家有婦女,突然問道:「你們家林老貨在不在?」那個婦女回答說:「這個要飯花子死了!」陳拱又問道:「你小叔子林阿鳳在不在?」女人說:「好久不來了。」這時,陳拱叫來鄉長、保長一起抓人,那女人卻忽然改口了,說不認識林老貨和林阿鳳。

  眾人把那女人帶到普寧縣,我當堂審問。女人堅持說不認識林老貨,也沒有林阿鳳這個人。我又問鄉長,鄉長也說:「村子裡並沒有這麼兩個人的名姓。」我想,陳拱到門口一問,女人無意之中一答,真情已經全部露出,鄉里哪會沒有這二人之理?我就讓把鄉長拉下,夾起來審問。鄉長大叫說:「有啊!」但用眼睛看著兩名保長而不說話。

  我想,這兩名保長一定有鬼,就命令他們到門外去,等候呼喚。這時鄉長才說:「村子裡本來有個叫林阿任的人,混名老貨。從九月出去,在外面作賊沒回來。近來有人傳說他已經死了,不知真假。這女人其實是林老貨的老婆,每天外出討飯。

  林阿鳳是林老貨的弟弟,現在也逃到別處去了。保長恐怕難以抓獲而受到牽累,讓我堅持說沒有,我因此不敢說。」我於是把保長蘇贊卿上了夾棍,楊新重打三十大板,然後都關進獄中,對他們說:「哪天把林阿任、林阿鳳抓到了,就把你們放了。

  不然的話,關你們一輩子。」

  過了幾天,公差陳拱等人經多方尋訪緝拿,果然把林阿鳳抓來了。林阿鳳說自己並未下海,只不過奔走往來,招集了蘇阿佑、洪美玉、李阿才、李阿皆、鄭旭卿、姚阿祿、黃阿德、鄭阿順等人,以及九月十一夜裡送飯給眾人吃的事,一五一十地說了,還講了洪伯豐、黃呂璜購置武器,刀槍牌棍、大炮火藥、鉤鐮槍、竹篙槍等等東西。他最後說:「吃飯以後,因為武器、用品不足,南徑的羅朝權,派他弟弟羅朝學帶來籐牌、糧食送給大家。別的事我不知道。」

  後又拘捕到羅朝權、羅朝學。二人供說:「現在是太平世界,想不到這些人會有下海當強盜的事。林阿鳳、洪美玉平素相識,他們說包下了蔭洋田地,來借籐牌和刀,防備有人偷稻穀,我不能不借給他們。真是因為不瞭解情況誤借,我們兄弟不屬這些人的同夥。」

  這時,我兼任了潮陽知縣,有管理兩縣的責任。而且,這群海盜多是潮陽人,在桑田奪船出海,廣澳搶劫,也都是潮陽縣內的事。儘管疏於防守並不是發生在我任內,但消滅盜匪不可不徹底。正好海門、達濠各軍營的官兵都以捕捉海盜為當務之急,派了兵丁,和我一同緝捕。

  我派周拔、鄭川和營兵劉智明、周端等人,抓到了蘇阿佑,也就是那個老七。審問之後,我才知道,耳聾京就是蔡阿京,是潮陽縣和平寨人。

  普寧縣公差陳拱等人又抓到了洪美玉,洪供認在潮陽縣鳳豆山出海,搶劫福建、廣東等地船隻,以及在香員澳散伙登岸的地方,和以前其他賊人所供的完全符合。

  又會同達壕軍營,拿到鄭阿順。他是惠來縣神泉人,也就是混名叫肚猴順的那傢伙。他供出的同夥有姚阿祿、許阿光、侯阿順、鄭阿鳳等人。其實此時普寧縣公差陳拱等人已經把鄭阿鳳抓來了。據他說:在廣澳搶劫的杉木船被大風吹走之後,他和洪伯豐、林阿任等人同坐在這條船上。

  十月初十那天,在惠州金嶼海面上,搶到安興利繒子船二條,才把杉木船放回,而繒子船也放了一條。十五那天,在海豐縣下湖東海面上,又搶了陳元魁的糖船。二十五那天,在碣石和官兵巡邏船相遇。因為拒捕作戰,被炮火打死六個人:赤須大哥、芬筒公、單鞭、皂隸、二十三仔、老二猴。赤須大哥,就是洪伯豐。林阿任、蔡阿京一起商議,船裡沒有棺材收殮屍首,就用搶到的布把六具屍首纏裹好,扔到大海裡,然後駕著船飛快逃走了。到了二十八,糧食沒了,就在大鵬山海面把武器扔進水裡,丟下船上岸。那個繒子船上的水手杜阿利,早在十月初六到金嶼山邊取水時,就趁機逃走了。

  接著,達濠軍營的把總翁耀,拿住了許阿光,行文押送到潮陽來;這人就是混名上海客的,也叫偷食油鼠的那傢伙。

  公差鄭川、翁馗、鄭應等人,多方察訪緝拿,終於抓到了林老貨,也就是林阿任。他供認:由於家裡窮,當地米價貴,九月初七那天,他去麒麟埔集市上買米,遇上了洪伯豐、蔡阿京、黃呂璜等人,謀劃出海搶劫運糧船。洪伯豐出主意確定首領,同夥一共有四十三個人。除了以前眾人已經供出的之外,還有李阿元尾、李阿完、高阿童、高阿權、蕭旭友、王阿貴、陳烏卞、蔡阿發、孫阿尾、黃阿九、吳大英、楊阿勇、陳阿楊、莊阿耀、劉阿應、盧阿利、李武臣、王阿熊,以及黃呂璜誘騙去的小孩鄭阿尊等人。他們從出海起,搶劫福建、廣東兩省船隻,以及散伙分贓的地方等等事情,供認的和前面各人說的完全一致。

  蔡阿京這名賊人,也被公差鄭川、翁馗、林光、林潔、陳萬科等人買到線索,跟蹤追查,抓獲過來。

  我又發公文給普寧縣代理典史張天祐,帶領本縣能幹捕快,按照賊人們所供的住址,抓獲了權師,也就是高阿權;李十二,也就是李阿完;高阿童;侯阿朝,也就是阿肥;以及鄭阿尊等。

  我又發文書到惠來縣,抓到了劉阿應。而那個高阿權,十月初六那天,在惠來鄉下蕃薯園,被鄉兵抓到。惠來縣尉對他嚴刑拷打,他不承認罪名。惠來縣令給他上了四次夾棍,他也不肯把實際情形講出來。關在監獄裡時間長了,因為有病請醫生,他趁機逃跑了。十一月二十八,他才回家,而到了十二月初一,就又被抓住了。到潮陽縣衙後,他開始還支支吾吾,掩飾抵賴,等到看見許多同夥都被抓住,眾人的證詞十分明確,也就供認不諱,不等刑罰加到身上。

  我又發文書到海陽縣,抓到了吳陳盛。達濠軍營千總陳安瑞,在錢崗拿獲了袁阿仁。公差陳武、吳萬在青洋山拿獲了姚阿祿。對質、審問,毫無差錯。此時,這一案中的大盜已經拘捕到了十八九個人。

  接著,王阿貴在羊蹄嶺被捉;鄭阿清,也就是鄭旭卿,在葵潭被捉;黃阿九、孫阿尾、陳烏卞、蔡阿發、李阿元等等幾個人,在海豐被捉。這些都是碣石總兵所派官兵在各處訪查抓獲到的。

  潮州總兵屬下差人林捷先,在揭陽縣深浦山下,拿到了楊阿勇,也就是文萊薯。而盧阿利、李武臣、王阿熊、陳阿陽、莊阿耀、吳阿來、吳大英、侯阿舜也就是侯大漢,都在南澳被捕。南澳總兵呈文押解到福建水師提督那裡。不久,福建總督因為覺得廣東方面案情較重,就將盧阿利等人重新押送回來,交潮陽縣進行審問。

  總計這一案子中的群盜,只有林阿鳳不曾下海;鄭阿尊被欺騙上船,當了龍陽,雖然和群盜同在船上,但不分贓物,也不明白什麼是搶劫。

  此外,真正賊人有四十三名。現在抓到三十四人,碣石總兵屬下官兵殺死六人,惠來上岸之時,跌死了黃呂璜,總算起來,已經抓到四十一個。沒有抓到的,只剩蕭旭友、黃阿德了。

  不過,各賊人都說,蕭旭友就是蕭大肚,炮傷很重,散伙的時候不能行走,一定死在大鵬山裡了。那樣,就只剩下黃阿德一人不知去向。不過,他已成釜底游魚一樣的孤魂野鬼,料想他也逃不到天地之外,只待時日抓到就行了。

  於是我升堂開審。那些被劫的船戶,鄭財源、鄭廣利、林有利、杜阿利等人,和這群海盜全都熟識,音容笑貌,就和老朋友差不多。

  這些海盜自打由桑田的鳳豆山出海以後,在花嶼、將罕澳、井尾、廣澳等處搶劫船隻,是四十三個人一起幹的。從十月初四以後,搶劫安興利、陳元魁等人船隻,是洪伯豐、林阿任、蔡阿京、許阿光、姚阿祿、侯阿舜、李阿完、高阿童、鄭阿清、鄭阿鳳、王阿貴、蔡阿發、李阿元尾、陳烏卞、芬筒公、單鞭、皂隸、二十三仔、老二猴、吳阿來、蕭旭友、黃阿德等二十二人幹的。李阿才、蘇阿佑等二十一人,雖然少劫兩條船,也沒有拒敵官兵,不過,遊蕩在海面上不止一天,搶劫福建、廣東,也不止一條船。分得的贓物有多有少,按法律治罪難以分出輕重,懸首長街的結局,哪個也不能免掉,也就沒有必要分為首從了。林阿鳳,永遠流放到邊境地區。鄭阿尊年幼無知,和羅朝權、羅朝學一起責打一頓後釋放。被扔下海裡的杉木、魚、鹽,以及所搶的衣服、銀子、布匹,都由各海盜變賣產業追賠,給還原主。那兩條船上的兵器,既然已經沉沒海裡;也不必深究了。

  為了這一案件中這些大盜,我想方設法抓獲,日夜焦急勞頓。差役們奔走四方,鄰縣的同寅們毫不忌諱。公文來來往往遠近各個地方,文武官員們同心協力,不以此為煩。開始,我還是處於旁觀地位,憑一片熱心為鄰境除掉壞人,不想接下來卻兼任了潮陽知縣,身在局內,有了承審這一重大案件的責任。

  為了讓福建、廣東兩省海上永遠安寧,我為抓到這些賊人,費盡了心力。但在審判之時,又覺得極為輕鬆,意識到從前為別人出力,現在都成了為自己了。可見剪除壞人以使地方安寧;不必要存這疆那界的心理。文官武將和衷共濟,一片忠心為國家,天下哪會有難辦的事情呢!

  對林阿相、李阿來二人,南澳總兵衙門知道他們不是賊人,發回我這裡交保釋放。

  兩廣總督、廣東巡撫、臬台各衙門行文要查辦誣良為盜的官員和差役。我說:「唉!南澳總兵軍營的功勞不可埋沒,由假強盜而抓到真強盜,對阿相、阿來又何必那麼苛求呢!」於是,我就用林阿相為普寧縣衙門馬快,專管捕捉強盜的事;李阿來因為年老,叫其歸家務農。

  從此,福建、廣東沿海二三千里的地方,風平浪靜,來往商人平安無事。這也是我在這一帶地方作官的一大快樂呵!

《藍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