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宮部

卷一 宮部

玄宗柳婕妤,生延王玢。肅宗每見王,則語左右曰:「我與王,兄弟中更相 親,外家皆關中貴族。」柳氏乃尚書右丞范之女,睦州刺史齊物之妹也。

肅宗在春宮,嘗與諸王從玄宗詣太清宮。有龍見於殿之東梁,玄宗目之,顧 問諸王:「有所見乎?」皆曰:「無之。」問太子,太子俯而未對。上問:「頭 在何處?」曰:「在東上。」撫之曰:「真我兒也。」

安祿山入覲,蕭宗屢言其不臣之狀,玄宗無言。一日,召太子諸王擊球,太 子潛欲以鞍馬傷之。密謂太子曰:「吾非不疑,但此胡無尾,汝姑置之。」

政和公主,肅宗第三女也,降柳潭。肅宗宴於宮中,女優有弄假官戲,其綠 衣秉簡者,謂之參軍妝。天寶末,蕃將阿布思伏法,其妻配掖庭,善為優,因使 隸樂工。是日遂為假官之長。所為妝者,上及侍宴者笑樂。公主獨俯首顰眉不視, 上問其故,公主遂諫曰:「禁中侍女不少,何必須得此人使阿布思真逆人也,其 妻亦同刑人,不合近至尊之座。若果冤橫,又豈忍使其妻與群優雜處為笑謔之具 哉妾雖至愚,深以為不可。」上亦憫惻,遂罷戲,而免阿布思之妻。由是賢重公 主。

代宗獨孤妃薨,贈貞懿皇后,將葬。尚父汾陽王在邠州,以其子尚主之故, 欲致祭。遍問諸從事,皆雲;「自古無人臣祭皇后之儀。」汾陽曰:「此事須得 柳侍御裁之。」時予外伯祖殿中侍御史,掌汾陽書記,奉使在京,即以書急召之。 既至,汾陽迎笑曰:「有切事,須藉侍御為之。」遂說祭事。殿中君初亦對如諸 人,既而曰:「禮緣人情,令公勳德不同常人,且又為國姻戚,自令公始,亦謂 得宜。」汾陽曰:「正合子儀本意。」殿中君草祭文,其官銜之首稱:「駙馬都 尉郭曖父。」其中敘特恩許致祭之意,辭簡禮備,汾陽覽之大喜。其文列於左:

維某年月日,駙馬都尉郭曖父,關內河東副元帥、司徒、兼中書令、汾陽郡 王臣子儀,謹遣上都進奏院官傅濤,敢昭告於貞懿皇后行宮:伏惟德曜坤靈,明 齊月魄,母儀萬國,化洽六宮,光輔聖人,贊成陰教,載榮史策,式播謳謠。奄 違聖日,上仙靈界,遐邇痛憤,宮闈哀慕。臣幸忝諸親,男尚貴主,天人之美, 鞠育所鍾,姻戚光榮,宗族鹹戴。今園陵禮備,祖載及期,臣限守方鎮,不獲陪 侍行宮,瞻望靈駕,不勝摧慕。伏荷皇恩,眷以國戚。許申祭禮,超越等夷,古 今所絕,獨開聖造,無任惶恐銘戴之至。謹獻牲牢庶羞之奠。尚饗!

代宗以郭尚父勳高,兼連姻帝室,常呼為大臣而不名。每中使內人往來,必 詢其門內休戚。尚父二愛姬,嘗競寵爭長,互論其公私佐助之功,忿媢不相面, 尚父不能禁。上知之,賜金帛及簪鐶,命宮人載酒以和之。方飲,令選人歌以送 酒。一姬怒未解,歌未發,遽引蒲。置觴於席前曰:「酒盡不須歌。」

郭曖嘗與昇平公主琴瑟不調,曖罵公主:「倚乃父為天子耶我父嫌天子不作。」 公主恚啼,奔車奏之。上曰:「汝不知,他父實嫌天子不作。使不嫌,社稷豈汝 家有也。」因泣下,但命公主還。尚父拘曖,自詣朝堂待罪。上召而慰之曰: 「諺云:『不癡不聾,不作阿家阿翁。』小兒女子閨幃之言,大臣安用聽?」錫 賚以遣之。尚父杖曖數十而已。

德宗初嗣位,深尚禮法。諒暗中,召韓王食馬齒羹,不設鹽酪。皇姨有寡居 者,時節入宮。妝飾稍過,上見之極不悅。異日如禮,乃加敬焉。

德宗初登勤政樓,外無知者。望見一人衣綠乘驢戴帽至樓下,仰視久之,俯 而東去。上立遣宣示京尹,令以物色求之。尹召萬年捕賊官李鎔,使促求訪。李 尉佇立思之曰:「必得。」及出,召幹事、所由於春明門外數里內,應有諸司舊 職事使藝人,悉搜羅之。而綠衣者果在其中。詰之,對曰:「某天寶教坊樂工也。 上皇時,數登此。每來,鴟必集樓上,號隨駕老鴟。某自罷居城外,更不復見。 今群鴟盛集,又覺景象宛如昔時。心知聖人在上,悲喜且欲泣下。」以此奏聞。 敕盡收此輩,卻系教坊。李尉亦為京尹所擢用,後至郡守。

德宗嘗暮秋獵於苑中。是日天色微寒,上謂近臣曰:「九月衣衫,二月衣袍, 與時候不相稱,欲遞遷一月,何如?」左右皆拜謝。翌日,命翰林議之,而後下 詔。李趙公吉甫,時為承旨,以聖人能上順天時,下盡物理,表請宣示萬方,編 之於令。李相程初為學士,獨不署名。具狀奏曰:「臣謹按《月令》,十月始裘。 《月令》是玄宗皇帝刪定,不可改易。」上乃止。由是與吉甫不協。

德宗躬親庶政,中外除授,無不留神。余伯父自監察裡行浙東觀察判官,特 授高陵縣令。裴尚書武,亦自鄜坊監察宰櫟陽。二人同制。後數日,因游苑中, 有執役者,上問:「何處人?」云:「是高陵百姓。」上曰:「汝是高陵人也, 我近為汝揀得一好長官,知否?」

憲宗初,征柳宗元、劉禹錫,至京。俄而以柳為柳州刺史,劉為播州刺史。 柳以劉須侍親,播州最為惡處,請以柳州換。上不許。宰相對曰:「禹錫有老親。」 上曰:「但要與惡郡,豈系母在?」裴晉公進曰:「陛下方侍太后,不合發此言。」 上有愧色。既而語左右曰:「裴度終愛我切。」劉遂改授連州。

憲宗知權文公甚真。後權長孺知鹽鐵福建院,贓污盈積,有司以具獄奏。上 曰:「必致極法。」崔相群救之云:「是德輿族子。」上曰:「德輿必不合有子 弟犯贓,若德輿在,自犯贓,朕且不赦,況其宗從也?」及知其母年高,乃免死, 杖一百,長流康州。

文宗將有事南郊,禮前,本司進相撲人。上曰:「我方清齋,豈合觀此事!」 左右曰:「舊例皆有,已在門外祗候。」上曰:「此應是要賞物,可向外撲了。」 即與賞物令去。又賞觀鬥雞,優人稱歎「大好雞」,上曰:「雞既好,便賜汝。」

文宗賜翰林學士章服,續有待詔欲先賜本司者,以名上。上曰:「賜君子小 人不同日,且待別日。」

文宗欲以韋宣州溫為翰林學士。韋以先父遺命,懇辭。上後謂次對官曰: 「韋溫,朕每欲用之,皆辭訴,又安用韋溫?」聲色俱厲。戶部崔侍郎蠡進曰: 「韋溫稟其父遺命耳。」上曰:「溫父不令其子在翰林,是亂命也。豈謂之理乎?」 崔曰:「凡人子能遵理命,已是至孝,況能稟亂命而不改者,此則尤可嘉之,陛 下不可怪也。」上曰:「然。」乃止。

文宗時,有正塔僧履險若平,換塔杪一柱,傾都奔走,皆以為神。上聞之曰: 「此塔固由人工所成,當時匠者,豈亦有神?」沙門後果以妖妄伏法。

文宗對翰林諸學士,因論前代文章。裴舍人數道陳拾遺名,柳舍人璟目之, 裴不覺。上顧柳曰:「他字伯玉,亦應呼陳伯玉。」

武宗時,李崖州嘗面奏處士王龜志業堪為諫官。上曰:「龜是誰子?」對曰: 「王起之子。」曰:「凡言處士者,當是山野之人。王龜父大僚,安得居山野不 自合有官?」李無以對。又將賜杜悰之子無逸衣,所司條列數目,其衫色未奉進 旨,上久之言曰:「我不可賜其白衫,年小未有官,又難假其服色,但賜青衣無 衫可也。」

宣宗朝,兩省官對。上曰:「卿等皆朕諍臣,切須各務公道,但無私黨。所 論事,必與卿行。若苟近私,雖直無益。」

大中七年冬,詔來年正月一日,御含元殿受朝賀。璘時為左補闕,請權御宣 政殿。疏奏之明日,聞上謂宰臣曰:「有諫官疏,來年御含元殿事如何莫須罷否?」 宰臣魏公謨奏曰:「元年大慶,正殿稱賀,亦是常儀,況當無事之時。陛下肆覲 百辟,朝廷盛禮,不可廢闕。」上曰:「近華州奏,光化賊劫下邽縣。又關輔久 無雨雪,皆朕之憂。豈謂之無事須與他罷。假如權御宣政,亦何不可也?」宰臣 奉詔,方欲宣下,而日官奏太陽當虧,遂罷之。其後宰相因奏對,以遺補多闕, 請更除八人。上曰:「諫官但要職業修舉,亦豈在多只如張道符、牛叢、趙璘輩 三數人足矣!使朕聞所未聞。」

《因話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