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仙人

○李仙人

洛陽高五娘者,美於色,再嫁李仙人。李仙人即天上謫仙也。自與高氏結好,恆居洛陽,以黃白自業,高氏能傳其法—元末,高李之睦,已五六載,後一夕五鼓後,聞空中呼李一聲,披衣出門。語畢,還謂高氏曰:「我天仙也,頃以微罪,譴在人間耳。今責盡,天上所由來喚,既不得住,多年繾綣,能不愴然。我去之後,君宜以黃白自給,慎勿傳人,不得為人廣有點煉,非特損汝,亦恐尚不利前人。」言訖飛去。高氏初依其言,後賣銀居多,為坊司所告。時河南少尹李齊知其事,釋而不問,密使人召之,前後為燒十餘床銀器。李以轉聞朝要。不一年,李及高皆卒,時人以為天罰焉。

《廣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