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黨第十

共十六章

10.1 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廟朝廷,便便言,唯謹爾。

朝,與下大夫言,侃侃如也;與上大夫言,誾誾如也。君在,踧踖如也,與與如也。

【譯】 孔子在老鄉中間,恭順謙遜,好像不會說話。他在宗廟和朝廷中,講話雄辯,但很謹慎。

在朝廷中,他與同級說話,直率暢快;與上級說話,溫和恭順;國君在的時候,敬畏不安,態度嚴肅。

【注】 《朱注》:恂恂,信實之貌。似不能言者,謙卑遜順,不以賢知先人也。鄉黨,父兄宗族之所在。侃侃,剛直也。誾誾,和悅而諍也。……踧踖,恭敬不寧之貌。與與,戚儀中適之貌。……此一節,記孔子為君儐相之容。

《正義》:夫子仕魯為小司空、小司寇,是下大夫。

《康注》:以視人之驕於鄉里而訥於朝廷,何相反也。此記孔子在鄉黨、宗廟、朝廷言貌之不同。

【記】 這篇都是記述孔子的公私生活、飲食起居,就是沒記性生活。希臘古代有各種性交圖樣,中國也有彭祖御女術,但儒家不傳這些,看來是一大缺點。因為如果儒學能傳講這個方面,由於實用理性的制約,既可免去荒誕不經,又可排除後世的理學禁慾。之所以不傳,是因為關於性技術等方面沒有禮制的規定。本篇所記均孔子行為舉止、態度容貌對禮的踐履。其中字句涉及多種儀文制度,歷代考據甚多,今日已無意義,均不討論。

本章則記錄孔子在不同人們中間的言語、態度。看來似可笑,為什麼對不同等級的人講話姿態都不同呢?這是因為它們均由各種巫術儀式演變而來,均ritual、taboo之類的理性化遺跡。其實雖今日對「老闆」講話和對同僚講話,畢竟仍不大一樣。只是在古代由巫術演化為規範化的禮制而孔子忠實履行之而已。今日官僚之諂上慢下,與康注同。歎之。

10.2 君召使擯,色勃如也,足躩如也。揖所與立,左右手,衣前後,襜如也。趨進,翼如也。賓退,必覆命曰:「賓不顧矣。」

【譯】 國君命他迎接外賓,面色馬上變得莊重,起步快速。向站著的人們作揖行禮,或左或右,他的衣服前後飄動,都很整齊。很快地行走,像鳥展開翅膀一樣。賓客走後,一定回來報告說:「客人已經不回頭了。」

【注】 《正義》鄭曰:君召使擯者,有賓客使迎之。

【記】 這章記載孔子被任命接待外賓時的姿態。最後一句是說,一直等賓客走遠不再回頭作別時,自己才回來,以示慎重和禮貌。「賓」是古代重要禮制之一。本篇所記孔子忠實履行禮制之細節,即意義在於展示禮制乃日常生活中之神聖儀式也(從芬格萊特說,他舉西方之握手禮儀為例,甚有趣)。正因為神聖,所以才如此嚴肅和嚴格。但芬氏未指為此禮制之所以如此神聖實來源於原始巫術儀典。

10.3 入公門,鞠躬如也,如不容。

立不中門,行不履閾。

過位,色勃如也,足躩如也,其言似不足者。

攝齊升堂,鞠躬如也,屏氣似不息者。

出,降一等,逞顏色,怡怡如也。

沒階,趨進,翼如也。

復其位,踧踖如也。

執圭,鞠躬如也,如不勝。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戰色,足蹜蹜如有循。

享禮,有容色。

私覿,愉愉如也。

【譯】 孔子走進國君的大廳,彎著腰,好像容不下自己似的。

不站在大廳中間,行走不踩門檻。

走過國君的座位時,面色變得莊重,行步快速,話也好像沒有了。

提著衣襟走上台階,彎著腰,輕聲呼吸而不喘氣。

出來,走下一個台階,就放鬆容貌,一種舒適、愉快的樣子。

走完了台階,快走前進,像鳥展翅。

回到原來的位置,一副敬畏不安的樣子。

手拿著玉圭,彎著腰,好像負擔不起。上舉,像作揖;下舉,像交接。面容莊重,戰戰兢兢。用緊湊的小步行進,像一條直線一樣。

獻禮時,臉色凝正。

私下相見,則輕鬆愉快。

【注】 《集釋》《皇疏》:位,君常所在外之位也。此位可尊,故臣行入,從位之邊過,而色勃然,足躩為敬也。

《楊注》:圭,一種玉器,上圓,或者作劍頭形,下方,舉行典禮的時候,君臣都拿著……足蹜蹜如有循——「蹜」音「縮」。「蹜蹜」,舉腳密而狹的樣子。

【記】 「屏氣似不息者」,一般應譯為「憋著氣好像不呼吸一樣」,太過分了,又不是潛水游泳,何必如此?讀此章,難怪青年人討厭孔子。這副卑屈身貌,現代人看來很不雅觀。這倒很有點像後世「侍君如侍虎」的描寫,孔子時代不應有此。其實這是禮制(來自父系家長制所建立的對氏族首領即部落國君的敬畏禮儀),孔子忠實履行之,學生忠實記錄之。

「足蹜蹜如有循」,是否即今天日本婦女還有的那種「緊湊的小步行進」呢?總之是一種表示恭順、敬畏的禮儀舉止。本篇記述孔子嚴格遵循周人禮制的動作、行為、語言、姿態,如此嚴肅認真,一絲不苟,並充滿如此莊重敬畏的情感態度。之所以如此,仍由於禮出乎巫,即原始巫術禮儀的制度化理性化後之產物,其中保存和積澱了上述特徵。禮者,履也,履巫步也。因此任何姿態、語言、動作均有嚴重的神聖性。如「執圭如不勝」即對自己職位的敬畏尊重。

10.4 君子不以紺飾,紅紫不以為褻服。

當暑,袗綌,必表而出之。

緇衣,羔裘;素衣,麑裘;黃衣,狐裘。

褻裘長,短右袂。

必有寢衣,長一身有半。

狐貉之厚以居。

去喪,無所不佩。

非帷裳,必殺之。

羔裘玄冠不以吊。

吉月,以朝服而朝。

【譯】 君子不用黑色作衣服領子、袖口的鑲邊,不用紅色、紫色作便服。

夏天,穿單汗衫,一定加件外衣才出門。

黑衣配紫羊皮,白衣配鹿皮,黃衣配狐皮。

在家穿的皮衣長一些,但右袖短一些。

一定有小被子,長度是身長的一倍半。

用狐皮等厚毛作坐墊。

喪禮完畢以後,就沒有什麼不可以佩戴的了。

除了上朝祭祀的禮服,一定有連縫。

不穿紫羊皮、不戴黑帽去弔喪。

每月初一,一定穿著禮服去朝拜。

【注】 《朱注》:吉月,月朔也。蘇氏曰:此孔氏遺書,雜記曲禮,非特孔子事也。

【記】 這章講孔子穿衣服的禮制。中國以白弔喪,黑是好顏色。紅、紫是君王用的貴重色彩,不能隨便使用。「禮」的特點是「分」,分別各種等級秩序,以表示上下左右,尊卑貴賤。於是連色彩也如此劃分,自遠古一直延續到二十世紀初,鉅細無遺地統治了人們的舉止行為甚至衣服穿戴,涉及社會生活的各種公私領域,太過於束縛了。似其他文化所少有,它仍源於上古巫術禮儀。所以在衣著方面的「造反」活動也可以算作一種現代思潮。晚明、晚清均有此。

10.5 齊,必有明衣,布。

齊必變食,居必遷坐。

【譯】 齋戒,一定有浴衣,布做的。

齋戒,一定改變飲食,改變住房。

【注】 《楊注》:遷坐,等於說改變臥室。……齋戒之時則居於「外寢」(也叫「正寢」),和妻室不同房。唐朝的法律還規定著舉行大祭在齋戒之時官吏不宿於正寢的,每一晚打五十竹板。這或者猶是古代風俗的殘餘。

【記】 齋戒時一定要洗澡,所以有浴衣。之所以必須是布做的,以及吃素、不性交,等等,都是為了節制自己的享受和快樂,以表示忠誠、崇敬和畏懼。此乃古代巫術儀式的殘存。儒家的「敬」、「畏」一直保存這種宗教性的禁慾特徵,發展為宋明理學的「滅人欲,存天理」的著名理論。

10.6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

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

肉雖多,不使勝食氣。

唯酒無量,不及亂。

沽酒市脯,不食。

不撤姜食,不多食。

祭於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食不語,寢不言。

雖疏食菜羹,瓜祭,必齊如也。

席不正,不坐。

【譯】 飯食不嫌精,魚肉不嫌切得細。

飯菜餿了,魚肉腐爛了,不吃。變了顏色,不吃。發臭,不吃。沒煮熟,不吃。季節未到,不吃。殺牲不對路,不吃。沒有合式的調料,不吃。

肉雖然多,不超過飯菜。

酒雖然不限量,但不喝醉。

過夜的酒,街上賣的肉,不吃。

不離開吃姜,但不多吃。

參加公家的祭祀,祭肉不留到第二天。自家的祭肉不超過三天,超過三天就不吃了。

吃飯時不交談,入睡時不講話。

雖然是用粗飯蔬湯瓜果祭祀,也一定進行齋戒。

坐席擺得不正確,不坐。

【注】 《正義》:過三日,則肉不堪食。王氏鎏《正義》引任啟運曰:當食時,心在於食,自不他及,日常如此,故記之。若禮食相會,豈無應對辭讓之文?孔曰:齋,嚴敬貌。三物雖薄,祭之必敬。《曲禮》云:主人跪正席,客跪撫席而辭。可知凡坐時,皆有正席之禮。

《康注》:酒以為人合歡,故不為量。所謂一斗亦醉,一石亦醉,但以醉為節不及亂耳。肺為氣主,喉有氣管而聲出焉。寢食則氣窒而不通,言語恐傷之也。古人飲食,每種各出少許,置之豆間之地,以祭先代始為飲食之人,不忘本也。今印度祭猶如此。齊,嚴敬貌。孔子雖薄物必祭,其祭必敬,聖人之誠也。

【記】 上章講衣,這章講食。記述孔子的飲食規矩,後儒解第1—2句有恰相反者,說孔子飲食不講精細,釋「厭」為「饜」(飽食),即食不過飽,亦可。因《論語》多次有「飯疏食飲水」,「一簞食,一瓢飲」,「士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的話。全章均記述孔子很講究飲食起居,這正是儒學重生的具體表現,它們也確乎大體符合現代衛生,有益於健康。「割不正」也有多解,均不大通,這裡含糊譯出,原文也許指生病的牲口,不可知矣。隔夜酒、市上肉不吃,大概和祭肉過了三天就不吃一樣,是因為不清潔,吃了容易生病。老吃姜,可能為了抵禦寒氣和殺菌?此章最重要的是「唯酒無量不及亂」一句,這似乎已成為中國傳統特徵:喝酒的人不少,喝醉的也不少,但很少酗酒鬧事,街頭醉漢不多,始終強調自我控制,不予放縱而以「微醺」境界為高。所以我稱之為「非酒神型」(見《華夏美學》)的文化。

其他的禮制及孔子的行為,似均普通常識,如「食不語,寢不言」,免影響消化及睡眠,但並非絕對,如注所言,請客人吃飯豈有不交談的?對孔子言行及《論語》全書,盡信書則不如無書矣。公家發給的祭肉,時日比自家的必更久,所以更須盡快處理,等等。「席不正不坐」、瓜祭必齋戒,則均禮制。

10.7 鄉人飲酒,杖者出,斯出矣。鄉人儺,朝服而立於阼階。

【譯】 與老鄉飲酒吃飯時,等老人離開了,自己才離開。老鄉們舉行巫術儀式時,穿著禮服站在東面的台階上。

【注】 《集釋》《皇疏》:鄉人飲酒,謂鄉飲酒之禮也。禮,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鄉,故呼老人為杖者也。鄉人飲酒者貴齡崇年,故出入以老人者為節也。

《楊注》:儺,古代的一種風俗,迎神以驅逐疫鬼……湖南,如果家中有病人,還有僱請巫師以驅逐疫鬼的迷信,叫作「沖儺」,可能是這種風俗的殘餘。

【記】 再記孔子在鄉里時的舉止態度。《禮記·鄉飲酒禮》也記述了敬老的各種細節,可參讀。

「儺」,今日湘、貴僻遠地區仍存有此驅鬼迎神、去災求福的巫術表演儀式,遠古巫史文化之流落在小傳統中者也。未說孔子相信此巫術,但表示尊重、尊敬鄉人的態度,仍是「敬鬼神而遠之」的原則。

10.8 問人於他邦,再拜而送之。康子饋藥,拜而受之。曰:「丘未達,不敢嘗。」

【譯】 托人問候別國的朋友,兩次彎腰行禮而告別。康子贈送藥品,鞠躬接受。說:「我不懂藥性,還不敢吃。」

【注】 《集釋》《四書釋地》:拜而受之,如今之一揖折腰而已。再拜而送之,則兩揖。今拜使者,如拜所問之人,此當時使命之通禮。《四書辨疑》以必告為直,聖人之直,恐不如此。……王滹南曰:當是退而謂人之辭。

【記】 再拜,表托也、謝也。或曰,「未敢嘗」,不亂吃藥也。

10.9 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

【譯】 馬廄失火。孔子從朝廷回來後說:「傷人了嗎?」沒有問馬。

【注】 《集釋》《反身錄》:傷人乎?不問馬,蓋倉卒之間,以人為急,偶未遑問馬耳,非真賤畜,置馬於度外,以為不足恤而不問也。

【記】 有注家句讀為:「傷人乎?否。問馬。」即問傷人後,如沒有,再問馬。此解聰明。人說此乃佛家影響,未必然,儒家自可由人及物。

10.10 君賜食,必正席先嘗之。君賜腥,必熟而薦之。君賜生,必畜之。

侍食於君,君祭,先飯。

疾,君視之,東首,加朝服,拖紳。

君命召,不俟駕行矣。

【譯】 國君送食品,一定擺正席位先嘗一嘗。國君送來生肉,一定煮熟了向祖先薦奉。國君送來牲口,一定飼養起來。

侍奉國君吃飯,國君祭祀,先供飯食。

病了,國君來探望,腦袋朝東,把禮服蓋在身上,配著上朝的大帶。

國君呼喚,不等車馬駕好,便先走了。

【注】 《朱注》:病臥不能著衣束帶,又不可以褻服見君,故加朝服於身,又引大帶於上也。

《正義》鄭曰:急趨君命,出行而車駕隨之。

《集釋》《荀子》曰:諸侯召其臣,臣不俟駕,顛倒衣裳而走,禮也。《詩》云:顛之倒之,自公召之。

【記】 這章再次記述孔子對待國君的各種「臣禮」。如「不俟駕行矣」是說自己先走,讓趕車的人把馬駕好趕上來,總之,為迅速行動以表尊敬、畏懼「君」命,這是所謂「畏大人」的具體表現。「畏」也是一種「禮」。病了不能穿戴,也要把上朝禮服、紳帶蓋在身上以標明身份。「畏」不能簡單理解為「害怕」、「恐懼」,而應理解為對某種巨大任務、事務、義務、「大人」(國君是它們的對象化、人格化的代表)的極度尊敬、敬重,因而「害怕」、「恐懼」自己不能負荷承擔,即一己之有限性的展露也。這比清談「有限性」之類遠為具體而實在。

10.11 入太廟,每事問。

【譯】 孔子走進太廟,每件事情都問。

【注】 《集釋》:重出。

10.12 朋友死,無所歸,曰:「於我殯。」

朋友之饋,雖車馬,非祭肉,不拜。

【譯】 朋友死了,沒有人收殮,便說:「由我來負責喪事。」

朋友送禮物,即使是車馬,如果不是祭肉,不行拜禮。

【注】 《朱注》:朋友有通財之義,故雖車馬之重不拜,祭肉則拜者,敬其祖考,同於己親也。

《集釋》:重朋友之恩。無所歸,言無親暱。

【記】 表孔子交友之道:重感情,講原則。禮物重意義的重輕而非財物之厚薄;祭肉涉及祖先,禮重,故拜。

10.13 寢不屍,居不客。

【譯】 睡不仰臥,坐不盤腿。

【注】 《朱注》:屍,謂偃臥似死人也。

【記】 睡覺,側臥,不挺屍。「居不客」,有多種解說,此譯取不必像做客時的坐法,因古代「席地而坐」的正式姿態,常常盤腿打坐,做客可能即這種姿態,當然不夠舒適。「居不客」多有作「居不容」者,較難解,未從。

10.14 見齊衰者,雖狎,必變;見冕者與瞽者,雖褻,必以貌。

凶服者式之。式負版者。

有盛饌,必變色而作。

迅雷風烈必變。

【譯】 看見穿孝服的,雖然平日很親密,也一定改變容顏。看見戴著正式禮帽的人和盲人,雖然經常遇到,也一定表示禮貌。

遇到穿喪服的,在車上俯身表敬意,同樣姿態對待拿著國家文件的人。

豐盛的宴席,一定改變面容以致意。

巨雷大風,一定變色(而起,坐)。

【注】 《朱注》:(盛饌)敬主人之禮,非以其饌也。迅,疾也;烈,猛也。必變者,所以敬天之怒。此一節,記孔子容貌之變。

【記】 都是「禮」。其中,「有盛饌,必變色而作」,很有意思。今天恐怕仍有遺跡。這也很自然:為表示謝意、禮貌而「變色」也。

10.15 升車,必正立,執綏。

車中,不內顧,不疾言,不親指。

【譯】 上車:一定端正站好,拉著扶手。

在車中:不回頭內看,不大聲講話,不隨意指點。

【注】 《康注》:古車無坐,故若此。

【記】 似為安全也,亦禮制歟?!當時乘車乃重要事項,故須嚴肅對待。本篇意義在於說明孔子日常生活中嚴格遵行一整套禮制,本身具有宗教性道德的教育意義,表現了對生活、人生的嚴肅、認真及「敬畏」特徵。

10.16 色斯舉矣,翔而後集。曰:「山梁雌雉,時哉時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譯】 鳥驚飛盤旋一陣後停落下來。〔孔子(?)〕說:「這山坡上的野雞真得其時啊,真得其時啊?!」子路去捉它,它多次驚顧,又飛走了。

【注】 《正義》王引之《經傳釋詞》:「色斯,猶色然,驚飛貌。」《爾雅》:「拱,執也。」《爾雅》:「獸曰釁,人曰撟,魚曰須,鳥曰。」並動走之名。

《正義》:「字從目從犬,《說文訓》,『犬視』亦驚顧之意,其字與『臭』相似,故相偽曰『臭』,唐石經『臭』字左旁加口作『嗅』,則後人所改,《五經文字》此字尚作『臭』也。」劉氏逢祿《述何篇》:「孟子曰可以任則任,可以處則處,可以速則速,聖之時者也。《鄉黨篇》孔子言行皆准乎禮,而歸之時中,禮以時為大也。」

【記】 這章素來難解或無解,楊注曾說:「這段文章很費解,自古以來就沒有滿意解釋,很多人疑它有脫誤。」這裡勉強譯出。但山雉的驚飛,孔子的感歎,仍是一幅上好圖畫。無解也許就是可供玩味捉摸的解?

《論語今讀(增訂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