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 王

原文 元年。王為人暴虐無道,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王好任榮夷公。大夫芮良夫諫曰:「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載也,而或專之,其害多矣。匹夫專利,猶謂之盜,王而行之,其歸鮮矣。榮公若用,周必敗。」既榮公為卿士,諸侯不享。

直解 厲王即位之元年,因見他父夷王懦弱,諸侯背叛,欲振之以威強,然其為人,暴虐無道,好利不仁,故周道愈衰。東方淮夷入境寇掠,厲王命虢仲為將,領兵征之,不能攻克,蓋王既無道,兵不用命,故師出而無功也。那時有臣名榮夷公者,專務謀利,以媚於王,王喜好信任他。大夫芮良夫諫說:「夫利,乃百物之所生,天地之所載,當與天下共之,不可專也。若專利於己,則害及於人者必多矣。故雖匹夫而專利,猶且叫他做盜,為其奪人之利,與盜賊無異也。況王者為天下之主,當布利於下,而乃行專利之事,則民心不服,歸之者不亦鮮乎?王若不將這榮公疏遠了他,周之王業,必至敗壞。」王不聽,專任榮公,及榮公為卿士之官,諸侯果皆離心,不來朝享,惡其好利而不好義也。《大學·平天下章》有曰:「小人之使為國家,災害並至,雖有善者,無如之何矣。」其厲王之謂哉!

原文 王行侈傲,國人謗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召公曰:「是障之也。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胡可雍也。今王塞下之口,而遂上之過,恐為社稷憂。」王不聽,於是國莫敢出言。王心戾虐,萬民弗忍,後三年,乃相與叛襲王,王出奔於彘。王在彘,不敢歸,二相周公、召公以太子靜尚幼,乃相與和協,共理國事,故稱共和。王崩於彘,在位十七年,並共和三十七年。

直解 弭,是止。障,是作堤防以御水。厲王奢侈傲慢,暴虐其民,國人嗟怨,都出謗訕之言。召公諫厲王說道:「今百姓被上之虐害,苦不聊生,故謗言日聞,王不可不改圖之也。」厲王不聽召公之言,反嗔怒百姓謗他,乃尋得衛國中一個降神的師巫,著他監視國中的人,說這巫能通神,但有造言興謗的,他就知道,奏聞於王,拿來殺了。自是國人不敢聲言,在道路上彼此以目相視,蓋口不言而心實非之也。厲王不知民怨愈甚,方自喜其得計,告召公說:「我今設此二法,果能止謗矣。」召公對說:「王以刑殺止謗,如築堤堵水一般。水勢大了,強去堵截,沖決愈甚;民心怨了,強去禁制,為禍愈深。大凡人的言語,都從心上發將出來。心裡念慮已成,自然要發於言語之間,如何止得他不說?縱能止得百姓的口,止不得他心裡怨嗟。王今用法以塞下之口,執迷以成己之過,切恐民怨日增,禍亂將作,為社稷憂矣。」王不聽,於是國人莫敢出言,而王之暴虐愈甚,百姓忍他不過,到後三年,遂相率作亂,乘其無備而攻之。王避禍,逃走於彘,不敢回京。彘即山西平陽縣地方。周、召是天子畿內之地,那時王之卿士有食邑於周、召者,也稱做周公、召公。二公並相,見得國有大變,而太子靜年幼,未能治國,乃相與同心協力,共理國事,以定禍亂,故號稱共和,待太子長而後立之。王畢竟居彘而崩,在位十七年,通共和為三十七年。夫盛明之世,頌聲四作,足以自安矣。而乃懸聞謗之令,昏亂之世,怨讟朋興,可以為戒矣。而乃為弭謗之刑,此興亡治亂之所以懸殊,而有國家者之不可不鑒也。

《資治通鑒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