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 王

靈 王

原文 三年,無終子嘉父,使孟樂如晉,因魏絳請納虎豹之皮以和戎。晉悼公曰:「戎狄無親,不如伐之。」魏絳曰:「諸侯新服,陳鄭來和,將觀於我,我德則睦,否則攜貳。」因陳和戎有五利。晉侯乃使魏絳盟諸戎。十年,鄭人賂晉以歌鍾鎛磬女樂,悼公以其半賜魏絳,曰:「子教寡人和諸戎狄,以正諸華,九年之中,如樂之和,無所不諧,請與子樂之。」二十一年,孔子生。在位二十八年崩,子貴立。

直解 無終子嘉父,是戎狄之君長,名叫做嘉父。攜貳,是離心改變的意思。周靈王之三年,晉悼公方為諸侯盟主,以尊周攘夷為事,於是戎狄慕義,欲求通好。當時諸戎中,有無終國君名嘉父者,使其臣孟樂,來到晉國,持著他國中所出的虎豹之皮,托晉之賢臣魏絳,獻與悼公,以求和諸戎。魏絳勸悼公從其所請。悼公說:「戎狄無親,難以恩結,不如伐之,未可與和。」魏絳對說:「今君方取威定霸,諸侯新服於晉,陳、鄭初來通和,正看我的德義何如。我若修德招懷遠近,他便都來親睦;我若滅德逞威,他便離心改變,不肯服從。君不可失此機會,絕戎好而棄諸侯也。」因詳陳和戎的利益有五:戎狄聚處貴貨財,輕土地,其土可交易而得,是一利;邊鄙不驚,民安田野,農夫成功,是二利;戎狄事晉,四鄰振動,諸侯威懷,是三利;以德撫戎,師徒不勤苦,甲兵不勞頓,是四利;遠人既至,近者亦安,是五利。晉悼公聞言,欣然從之,就使魏絳盟約諸戎,與之講和。自此,戎狄歸順,諸侯賓服,王室得安,晉國亦強。到周靈王之十年,鄭人因感晉悼公有存鄭之德,遂謝晉以歌鍾、鎛磬、女樂。前面魏絳所謂「我德則睦」者,至此驗矣。晉悼公思魏絳之功,因以其樂之半賜之,說道:「子教寡人和諸戎狄,以正諸中華之未服者。到今九年之中,雖然戎狄懷柔,諸侯輯睦,如音樂之和,無所不諧,這都是子之力也。我豈可獨享此樂,請與子共樂之。」周靈王二十一年,孔子生。蓋天生聖人,萬世道統所繫,故作史者,謹書之。靈王在位二十八年崩,子貴繼立,是為周景王。

《資治通鑒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