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 紀

文 帝

高祖文皇帝,姓楊,名堅,弘農華陰人,是周之國舅,初封隋公。周天元暴虐,傳位於太子闡,堅因乘其孤危,篡而取之,國號隋。在位二十四年。

原文 十年。上性猜忌,不悅學,既任智以獲大位,因以文法自矜,明察臨下,常令左右覘視內外,有過失則加以重罪。又患令史贓污,私使人以錢帛遺之,得犯立斬。每於殿廷捶人,一日之中,或至數四;又常於殿廷殺人。兵部侍郎馮基固諫,上不從。然亦尋悔,宣慰馮基,而怒群臣之不諫者。

直解 令史是各省台屬吏。隋文帝開皇十年,此時陳國既平,天下混一。然隋主起自將家,生性猜疑忌克,不喜問學以講究古帝王行事,昧於人君大體。初時既任智術,以篡周而得大位,因謂智術可恃,吏事可師。遂用文移法律自家矜喜,任其所長,以聰明苛察臨馭下人。常遣左右近習,出去窺視內外諸臣,但有過誤差失,就發其陰私,不論大小,便加以重罪,要見得人都瞞他不過。又怕各衙門令史貪贓作弊,私地裡故使個人把錢帛去送他,若是受的,立時拿來殺了。時常在殿廷中行杖撻人,一日之間,或至數四,不可諫止。又常怒甚,就在殿廷中殺人。殿廷固非殺人之地,況古帝王但遇死刑,必三復奏,豈可造次如此?兵部侍郎馮基極力進諫,隋主不聽,竟於殿廷殺之。少頃怒消,又復追悔,乃宣召馮基,特加獎慰,而嗔怪當時在廷諸臣不曾諫諍的。不知反己而徒責人,雖悔何及哉!看來隋主急於殿廷捶人、殺人,都是暴怒。然其多怒,繇於多疑,多疑又繇於不學。向使隋主留意詩書以廣其識,講明義理以養其心,則猜疑盡釋,暴怒潛消。躬儉素以先天下,誰敢不廉?明法度以示天下,誰敢不懼?推誠以照物,何待覘而後知?虛心以納諫,何待失而後悔?此可見學之為益甚大,而隋主開國之初,乃不務學而任術,其行事如此,宜其運祚之弗長也。

《資治通鑒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