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互聯網+消費者:第一驅動

在互聯網,特別是移動互聯網背景下,「消費者」這個詞被重新定義,我們可以簡單地列舉兩個現象:第一,在過去,消費者是公司的「會員」,可會員們是彼此隔離的,但現在互聯網讓消費者聯結起來了,如淘寶上消費者在選擇購買時主要看評論,而不再像過去那樣迷信「品牌」,就是最好的證明。

第二,在過去,消費者的購買行為需要在空間場所(比如商場)發生,結果是租金與渠道費用高昂,品類被少數商家壟斷,而互聯網通過網店打破了渠道壟斷,所謂「萬能的淘寶」講的就是這種現象——長尾產品與小商家成為主流。

事實上,這兩個例子不過是冰山之一角,互聯網特別是移動互聯網正在改變著我們生活的基礎結構。基於無線互聯網的智能手機、智能眼鏡、智能手錶等可穿戴設備,以及基於雲計算的大數據體系,幫助消費者實現了溝通的「瞬間連接」。而消費者之間一旦實現「瞬連」,商業生態就改變了,因為此時消費者不再以「個體」存在,而是以「同頻同趣」的「群體或部落」存在。

從社會學的角度看,消費者基於互聯網在虛擬空間的自發聚合與互動,會形成新的社會力量,這就是C(消費者)端力量的崛起,這種崛起重構了B(商家)與C(消費者)之間的關係,這就是所謂的「C2B(基於消費者力量的反向定制)」的基礎,也是工業4.0的前提。

現在的問題是,當消費者成為商業生態的主角之後,商業將出現哪些新的變化?我們又將如何擁抱這些新變化,從而獲得新的競爭優勢?在這裡,我們有必要重溫戰略大師彼得·德魯克說的一段話:「有效的管理者致力於研究什麼是戰略性與一般性,而不是『解決問題』,他們致力於最高思維層面的決策,他們致力於發現現象背後的規律性。」

從戰略性與一般性出發,我們認為有四大變化非常值得重視。

·互聯網生態下的消費者行為正在從個人行為轉變為群體行為,消費者不再是單獨的個人,而是一個有共同興趣、愛好與價值的群體(部落)。每家公司最重要的使命,就是與消費者共建文化「部落」,並成為這個文化部落的產品與服務的提供者。

·互聯網生態下的品牌將發生巨大改變,即從公司品牌轉變為用戶品牌,因為生活在群體部落之中的「小眾」越來越相信自己的同類而不再相信公司的宣傳,更重要的是,產品的價值也更多體現為「互動」價值,而不是過去所強調的性價比或所謂的「品牌體驗」。

·O2O是一場生活大於生意的運動,互聯網重構了資產的存在形式,未來企業的主要資產不再是物質化或貨幣化的資產,而是基於雲的「比特資產」——包括客戶、創意、文化、消費者的個人偏好等,時間將超過空間成為商業競爭中最核心的要素,我們正式進入了所謂的時間經濟時代。

·在互聯網時代,消費者自組織正在成為創新活動的主要推動者,正如擔任過索尼CEO的出井伸之反省索尼衰落所言:「新一代企業是基於互聯網DNA的,其競爭能力是去貼近消費者並高效分析其需求、深刻理解其需求的公司,在這種競爭能力下,所有傳統的產品公司都只會淪為『用戶平台』的附庸,其衰落不是管理能扭轉的。互聯網的魅力是「the power of low end(底層的力量)。」

《互聯網+:從IT到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