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節

「我知道是發生了什麼,」溫西說,「但是,好了,沒關係,我們最好還是回去吧。」
他們朝著草地的方向慢慢地騎了回去。溫西並沒有停下來檢查海崖上的縫隙,他不需要去檢查。他現在完全知道在達裡和平鐵礁石之間究竟發生了些什麼。在他趕路的時候,像歐幾里得一樣,把他那些結構精巧的推論一行接一行地放在一起,在它的最底下寫著:
究竟哪個是不可能的?
與此同時,奧蒙德巡官也感到有些不安。他突然想起一個在達裡的人,這個人很有可能見過珀金斯先生。那就是老甘弗·甘德,不管是天晴還是下雨,他每天都會坐在一個小遮雨棚下面的坐椅上,那遮雨棚就在村子綠地中央的橡樹下面。但前一天,他竟然沒有見到甘弗·甘德,這是因為——非常異常地——當奧蒙德展開取證問訊的時候,甘德並沒有在他的慣常的坐椅上。甘德先生當時在威利伍康伯,參加他最小的孫子的婚禮,他的小孫子和威利伍康伯鎮的一個女人結婚了。但現在他已經回來,可以接受問訊了。那老先生的精力十分充沛。到聖馬丁節他就滿八十五歲了,但又強壯又熱心,他自誇說,儘管他的耳朵可能有一點聽覺上的小毛病,但感謝上帝,他的眼睛還跟以前一樣靈光。
是的,他還記得十八日星期四,就是那個可憐年輕人的屍體在平鐵上被發現的那天。那天天氣真不錯,只有晚上的時候才有一點風。他總是很注意任何經過的陌生人。他記得十點的時候看見一輛大的敞篷車,是一輛紅色的車。他甚至還記得車的號碼是多少,因為他的曾孫,小尊尼——哈!他是個機靈小鬼——注意到了車上的號碼很好玩。OIOIOI,就像你在說Oy,oy,oy。甘德先生還記得那些天下太平的日子,當時的年輕人們要安分得多。不是說甘德先生反對社會前進,當他還年輕的時候,總是給激進黨派投票,但現在的社會黨太過頭了。他們對其他人的錢太不在乎了,他們就是這樣的。看到他這一輩子都工作得這麼勤懇,勞埃德·喬治先生給了他養老金,這是很正確的舉措,但他不能容忍為什麼十八歲的孩子們會有救濟金。當甘德先生十八歲的時候,他每天早晨四點鐘就起床,一直在田里勞動到太陽下山,甚至更晚,為的就是一個星期能賺到五個先令,而且他覺得這對他一點壞處也沒有。他在十九歲的時候結婚了,養了十個孩子,其中的七個現在還活著,都還精力旺盛。什麼?哦是的,那車在一點的時候回來了。甘德先生剛剛從三根羽毛餐廳出來,在那裡喝了一扎啤酒,然後他看見那輛車停在門口,那位在小路邊紮營的先生從車裡出來了。車裡還有一位女士,打扮得很光鮮,但在甘德看來真是太做作了。在他的那個時代,女人不會為自己的年齡大而不好意思。不是說他不喜歡女人盡力打扮自己,他贊成社會進步,但他覺得現在她們搞得太過頭了。馬丁先生,這就是那位先生的名字,向他說了早上好,進了三根羽毛餐廳,接著那輛車上了去赫爾斯伯裡的路。什麼?是的,他看見了馬丁先生離開。根據教堂裡的鐘聲判斷,那是一點半。那個鐘可真是方便啊。牧師兩年前用自己的錢裝了它,當他們把無線電裝上的時候,你幾乎可以聽到倫敦大本鍾跟教堂鍾美妙的共鳴呢。甘德先生的那個時代裡還沒有無線電設備,他覺得這是件偉大的進步。他的孫子威利——跟陶頓那邊一個女人結婚的孫子——給了他一座漂亮的鐘。聲音很大,他可以聽到它美妙的鐘聲,即使他的聽力現在很衰弱也可以聽到。他聽說人類很快就可以通過無線電設備給別人傳照片了。他一點都不反對無線電鐘表設備,儘管有些人覺得這搞得太過頭了,讓星期天的禮拜變得那麼不莊重。但對於那些生病的人來說可能是件好事,不過又會讓年輕人們變得懶惰和沒有禮貌。他自己二十年來從沒錯過星期天的教堂禮拜,二十年前那次還是因為他在草垛上摔下來摔傷了腿。上帝啊,當他有力氣的時候,他最喜歡在牧師下面坐著。什麼?是的,他的確記得那天下午有一個奇怪的年輕人經過村莊。他當然可以形容一下了,他的眼睛沒有什麼毛病,他的記憶力也沒有毛病,感謝上帝!只是他的聽力沒有那麼好而已,但是,就跟奧蒙德先生可能已經注意到的一樣,你只要稍微大聲說清楚一點,那甘德先生就可以聽得很清楚了,但現在的那些年輕人總是嘀嘀咕咕不把話說清楚。那個傢伙有些駝背,像是在城裡長大的,戴著大眼鏡,背上背著一個小包,還有一個幫助走路的長棍子,大家都愛用那種棍子。他們稱呼這種人為徒步者,他們都有長棍子,就像童子軍一樣,不過,任何有經驗的人都可以告訴他們,步行的時候沒有任何東西比岑樹枴杖更有用。因為,這有個很好的理由,你扶著它比扶著長棍子要舒服。但年輕人們從來都不聽這些道理,特別是姑娘們,他覺得,她們也做得太過頭了。她們光著腿,穿著短褲,像踢足球的一樣。儘管甘德先生不是太老,也不是不喜歡看姑娘們的腿,但在他那個時代,姑娘們從來不露出她們的腿。不過他知道,男人們為了看一隻光溜溜的腳踝,走上一英里的路都願意。
奧蒙德巡官用盡最後所剩的精力,來問最後一個問題:「那個年輕人是什麼時候經過的?」
「什麼時候?你用不著大聲喊,小伙子。也許我的聽力的確不好,但我又不是聾子。我上個星期一還跟牧師說:『昨天你給我們講的布道真是不錯。』然後他說:『你坐在那兒能全聽見嗎?』我跟他說:我的聽力可能不如年輕的時候,但我還能聽見你的布道,牧師,從開始一直到」神啊,我的父「我都能聽到。『然後他說:』你這個年紀還能這樣真的很可貴了,甘德。當然,的確也是。」
「的確如此,」奧蒙德說,「我只是想問你,你什麼時候看見這個戴著眼鏡還拿著長棍子的傢伙經過村莊的?」
「就是在兩點鐘,」老先生得勝似的回答說,「就是在兩點鐘。為什麼?我跟我自己說:『你該去喝口酒了,而且三根羽毛餐廳在兩點關門,所以你最好快一點。』這時那個人徑直從威利伍康伯的方向過來,直接穿過,走向亨克小路。所以我說:『嗨!你看起來風一吹就倒,像是從檸檬汽水裡長大的一樣,只有氣泡,沒有軀幹。』(原諒我這麼說話)我是那麼自己跟自己說的。我還說:『甘德,這似乎是在提醒你,是時候再去喝一扎啤酒了。』所以我喝了第二扎啤酒。當我走進酒吧的時候,看到那兒已經是兩點鐘了。但酒吧裡的鍾總是快了五分鐘,為的是能在法定時間之前把人趕出去。」
奧蒙德巡官靜靜地接受了這個打擊。溫西錯了,完全錯了。兩點鐘的不在場證明已經被清清楚楚地證明了。威爾頓是無辜的,布萊特是無辜的,珀金斯也是無辜的。現在只需要去證明,那匹母馬也是無辜的,那麼整個關於威爾頓的推論就會像一副骨牌那樣轟然倒下。
他在村莊綠地上遇到了溫西,跟這個沮喪的天才交談了一會兒。
溫西看著他。「你身上有火車時刻表嗎?」他最後開口說。「時刻表?沒有,勳爵閣下。但我可以拿一個來。或者我可以告訴勳爵您——」「不用麻煩了,」溫西說,「我只想知道下一班去科爾尼的火車是什麼時候。」巡官盯著他。「那匹母馬有問題,」溫西說,「它當時在平鐵,看見了謀殺的完成。」「但我還以為,勳爵閣下,您已經證明那是不可能的。」「的確。但這是真的。」
溫西把他的結論匯報給了警長格萊謝爾,發現警長正在痛苦地大發脾氣,神經崩潰。
「那些倫敦的傢伙把布萊特給弄丟了,」他直截了當地說,「他們追蹤他到了《晨星報》的辦公室,在那裡他拿到了一張賞金的支票。他立刻就兌換了現金,然後溜進了一個很大的運動商城,那種地方都是電梯和出口。長話短說,他在那裡把他們都騙了,現在已經消失無蹤。我還以為可以倚仗這些倫敦警察的,但現在看來我錯了。真希望我們從來都沒遇上這個棘手的案子。」警長難過地說,「現在你說,那匹馬當時在場,又說它不在場,又說這些有可能騎它的人當中沒有一個人實際上騎了它。你接下來是不是要說,是它用自己的馬掌割了那傢伙的喉嚨,然後把自己變成了一隻海馬?」
溫西很無奈地回到了貝爾維爾酒店,發現有一封電報在等著他。是下午從倫敦西部的一個辦公室發過來的,寫著:
在這裡工作進展順利,希望很快可以得到結果。在和總探長帕克溝通。希望能有時間回到公寓給您拿那件綠色斜紋軟呢衣服。——本特
第二十七章 漁夫孫子的證據
現在有十二點了嗎?
這是半個小時。我設了一隻小小的鐘,那你就可以算時間了。
——《死亡笑話集》
星期三,七月一日「有一件事可以絕對肯定,」昂佩爾蒂偵探說,「如果兩點鐘的時候,那匹馬在搞什麼名堂的話,那麼波洛克跟他的寶貝孫子一定能看見。他們說沒有看見,明顯就是在撒謊。我猜,當時的場面肯定是非常混亂的。說他們沒看見一場安靜、隱秘的謀殺還有可能,但是一匹野馬在水上奔跑,這他們怎麼可能看不見。」
溫西點了點頭。「我也明白這一點,但你怎樣才能把他們的嘴撬開呢。我應該去試一下嗎,昂佩爾蒂?那個年輕人,傑姆,他看起來不像他的爺爺那麼固執,從他下手怎麼樣?他有任何特殊的愛好或者興趣嗎?」
「這個我不知道,勳爵閣下,可能會是足球吧。據說他球踢得不錯,我還知道,他在等著維斯特郡老虎隊招他進去呢。」
「唔,是曲棍球就好了,這才更像是我的風格。不過,我們還是可以試一下。你覺得我今天晚上可能會在哪裡找到他?三根羽毛?」
「如果他沒駕船出去的話,你很可能在那裡找到他。」
溫西的確在那裡找到他了。在酒吧裡跟一個人交流總是會很輕鬆的,如果某天啤酒被禁止了,那就將是偵探家們的末日。他們歡快地討論了一個小時的足球,討論各個球隊在下一個賽季的機會,之後,溫西發現這時傑姆顯然更易於入手了。他小心翼翼地把話題轉移到捕魚上,然後是平鐵,然後是保羅·亞歷克西斯的死。最開始,他的努力結果是令人失望的。傑姆一下子就不說話了,笑容也消失了,陷入一種陰鬱的沉思中。然而,就在溫西決定要放棄這個敏感話題的時候,這個年輕人看起來像是下定了決心。他移了移身體,使自己更靠近溫西一些,從他的肩膀之上瞟了一眼酒吧裡的人群,然後低聲說:「聽著,先生,我願意跟你談一談這個。」
「求之不得。外面?好的!我太感興趣了。」他更大聲地加了一句,「下一回來這裡的時候,希望能過來看你踢球。好了,我得走了。你也回家?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可以開車捎你一程——一會兒就好。」
「謝謝你,先生。非常榮幸。」
「你得給我看看你說的那些照片。」
兩個人走了出去,跟酒吧裡的人道了晚安,但溫西注意到,似乎沒有一個達裡的居民對傑姆熱情。他們說再見的時候,有一種很拘謹的感覺。
他們坐進了車裡,一句話沒說,直到他們經過了十字路口。然後傑姆說:「關於那件事,先生。我跟爺爺說他最好向警察坦白,但他很固執,而且如果說出來的話,搞不好會鬧出人命。不管怎麼樣,他的確應該說出來,這事非同小可,而且我覺得你們也不可能把我們牽扯進謀殺案。但爺爺不相信昂佩爾蒂以及他的那幫人,說如果我們把事情洩露出去的話,他就會把母親或者我給殺了。他說,一旦告訴了警察,麻煩遍地都是。」
「這個得看到底是什麼事了,」溫西說,他有一些困惑,「自然,警察不能隱瞞任何事——任何犯罪的事,但——」
「哦,不是這樣的,先生。至少,這種事你是不會關心的。但如果貝恩一家人聽說了,他們會去告訴戈尼。我一直跟爺爺說,這麼做很蠢,不要介意湯姆·戈尼在漁網上搞的那點名堂。」
「如果不是犯罪的話,」溫西說,他心裡放鬆了,「我可以向你保證,我不會告訴任何人的。」
「不是犯罪,先生。所以我覺得我應該跟你說,先生。你知道,爺爺給人家留下的印象不好,他總是不肯告訴你們,我們在磨刀礁林那裡幹什麼,我覺得是有必要說出來的,但我又知道如果我說了,爺爺就會報復我的母親。」
「我能理解。但你們在磨刀礁林那裡做什麼呢?」
「捕龍蝦,先生。」
「捕龍蝦?這有什麼不能說的?」
「沒有,先生。只是,你看,那是湯姆·戈尼的龍蝦籠。」
在一小段詢問之後,這個故事開始變得清晰了。這個倒霉的湯姆·戈尼住在達裡,他習慣於在磨刀礁林一帶布下龍蝦籠子,並且龍蝦生意做得很興旺。但前一段時間,他因為漁網的問題跟老波洛克起了衝突,老波洛克說他的網一次又一次被人故意破壞了。波洛克先生無法通過法律的手段解氣,就採取了一個簡單的私人報復手段。他挑了一個湯姆·戈尼不在的時候,去龍蝦籠子那邊,拿走了許多龍蝦並換了籠子。傑姆解釋說,波洛克先生並不是真的想用龍蝦來彌補漁網的損失,他報復的目的就是「讓戈尼倒霉」,要是能讓「那個戈尼」罵罵咧咧地說在海灣裡養龍蝦不安全,他就覺得開心了。傑姆覺得整件事都很愚蠢,並不想插手進去,他覺得如果能把鄰里關係處好一點,他可能會如願以償地受到大家的歡迎。不過因為一些事情(溫西想,他的意思是,照老波洛克的壞脾氣,如果他不高興,有可能會把自己數目可觀的錢財都送給別人),傑姆只好迎合他的爺爺,幫他去偷竊龍蝦。
溫西有些頭暈。那麼,事實就是這麼簡單了。所有的這些神秘狀況,背後原來什麼都沒有,只是當地一些雞毛蒜皮的爭執而已。他盯著傑姆。天開始變黑了,年輕人的臉上什麼都看不到,只有一張難以理解的輪廓。
「很好,傑姆,」他說,「我明白了。但現在,我要問問你關於海灘上的事。為什麼你和你的爺爺堅持說,你們在海灘上什麼人都沒看見?」
「但事實就是這樣啊,先生,我們的確沒有看到任何人。你看,事情是這樣的,先生。我們開船出去,開到礁石那邊,在水面上停了下來。我們知道其他的船會跟著潮汐一起回家的,明白嗎?然後爺爺說:『傑姆,看一眼海灘,看看有沒有戈尼家的人在周圍。』所以我就查看了一下,但一個人也沒有看到,除了那個在平鐵上的傢伙以外。我看他似乎是睡著了,而且他的樣子也不像當地人,所以我跟爺爺說,他好像是從城裡來的人。」
「你說,他睡著了?」
「好像是。所以爺爺看了他一眼,然後說:『他妨礙不到我們,但還是盯緊了海崖上面。』我就照做了,但在我們到達磨刀礁林之前,海灘上一個人都沒有。這真是事實,如果不是的話我可以一頭撞死。」
「聽著,傑姆,」溫西說,「你聽到了審訊庭上的種種證詞,你也知道那個可憐的傢伙是在兩點左右被殺的。」
「是的,先生。他肯定是自殺的,因為他附近一個人也沒有,當然,除了那位年輕的女士之外。除非是在我們把籠子拿出來的那一會兒發生的,我不知道,但我們有可能錯過了一些情況。我們大概是在兩點的時候幹完的,我說不出準確的時間,沒辦法精確到分鐘,但潮汐在一點四十五分的時候轉向了,那時我又看了一眼那個傢伙,我還跟爺爺說:『爺爺,那個礁石上的傢伙看起來很奇怪,會不會有什麼問題?』我們把船開得離海灘近了一些,然後,突然從礁石後面冒出來一位女士,開始在那周圍跳來跳去。然後爺爺說:『別再停留了。我們沒必要去管閒事。』所以我們又出發了。因為,你要知道,如果我們去管閒事,那人家就會發現我們的船上都是湯姆·戈尼的龍蝦,湯姆·戈尼一定會找麻煩的。」
「你爺爺說你在大概一點四十五分的時候第一次看到亞歷克西斯。」
「應該是那之前,先生。但我們並沒有一直都盯著他。」
「假如,有人在一點四十五分和兩點之間過去的話,你會看見他嗎?」
「肯定可以。不,先生;那位可憐的先生是自殺的,一點都沒有必要懷疑。坐在那裡,自己靜靜地割了喉嚨,根本不用懷疑。」
溫西困惑了。如果這是謊話的話,那麼這謊話的外衣也太真摯了。但如果這是事實的話,那麼這讓謀殺推論比以前更難以成立了。所有零碎的證據都指向一個結論,那就是亞歷克西斯是獨自坐在礁石上,用自己的手結束生命的。
那麼,為什麼那匹小母馬不肯接近平鐵呢?這有沒有可能是——溫西不相信迷信,但他知道這種事情以前發生過——這有沒有可能是因為保羅·亞歷克西斯不安寧的靈魂依然遊蕩在平鐵附近,只有動物可以看得見,但人類卻看不見?他聽說過有另外一匹馬,就是不肯經過一塊古老兇案的場地。
他突然想起來另外一點,最好順便查證一下。
「傑姆,你家裡現在有人嗎?」
「哦,有的,先生。我母親肯定在家裡等我。」
「我想去見見她。」
傑姆沒有拒絕,溫西和他一起去了波洛克的房子。波洛剋夫人正在攪著一隻燉鍋裡的湯,是做給傑姆的。她很禮貌地迎接了溫西,但對於他的問題卻搖了搖頭。
「沒有,先生。今天下午我們沒有聽見海灘上有馬的聲音。」那麼,問題就解決了。如果溫西騎馬經過這片房子的時候,可以不被人注意的話,那麼其他人也可以。「今天風是向海面吹的,」波洛剋夫人又說。「你還肯定說,你上個星期四也沒有聽到任何聲音嗎?」「哈!」波洛剋夫人拿開了燉鍋,「下午沒聽到任何聲音,警察們問的是下午。但蘇西記得她在午餐的時間聽見過踩踏的聲音。可能是十二點左右,但她當時有事在做,沒有跑出去看。」「十二點?」「大概是那個時間,先生。我們後來談論奧蒙德問我們的問題時,她突然想起來的。」溫西離開了那間房子,腦子裡的念頭全都混亂了。如果有人十二點的時候在沙灘上騎馬,這就可以說明馬掌的來歷,但又不能解釋謀殺事件。他是不是錯了,把馬掌這條線索看得太過重要了?也許是哪個淘氣鬼看見那匹小母馬沒有拴好,就為了好玩而在海灘上騎了一圈?也許它是自己跑出去的?
但他又想起今天下午小馬奇怪的表現,還有吊環的問題。這個吊環是不是有別的用途?或者假設兇手是騎在馬背上,在十二點到達礁石的,他在那兒一直跟亞歷克西斯談話到兩點?但傑姆說他只看到一個人在平鐵上。會不會是兇手一直偷偷藏在礁石的縫隙裡,直到兩點才開始動手的?但為什麼呢?騎馬去那裡唯一可能的原因就是為了建立不在場證明,但是他在動手之前拖延兩個小時,這不是對建立不在場證明很不利嗎?還有,馬是怎麼回去的?它在一點和兩點之間是不在海灘上的,如果——再一次地——傑姆是值得信任的話。溫西想了一會兒關於兩個人騎一匹馬的可能性——一個去殺人而另外一個把馬騎回來,但這似乎太牽強太荒唐了。
然後,一個全新的想法湧了出來。在所有關於這宗案子的討論中,他們都默認了亞歷克西斯是順著海岸公路走去平鐵的,這有證據來證明嗎?他從來都沒想過要質疑這點。為什麼亞歷克西斯不可能是那個騎馬的人呢?
如果是這樣的話,馬經過沙灘的時間就可以解釋了,但另外一個問題又冒出來了,就像是玫瑰花園裡層出不窮的刺。他是在哪裡牽到馬的?有人看見他離開達裡關卡,並走向萊斯頓·霍伊方向的公路。他難道故意返回,從草地上牽走小母馬,然後再騎?如果不是的話,是誰牽的馬,這馬又是怎麼和他碰上的?還有,它是怎麼回來的?
他決定去把昂佩爾蒂偵探找來,跟他探討這些問題。
偵探剛要上床睡覺,他很不情願地把溫西迎進來,但聽到他帶來的新信息又顯得很興奮。
「波洛克和莫根瑞奇家的那些人是世界上最大的騙子,」他說,「如果真的是謀殺的話,那麼這是絕好的證據,可以證明他們都和謀殺有關。但是關於亞歷克西斯是怎麼到那裡的,你可以不用那麼操心了。我們已經找到了六個證人,他們十點十五分和十一點四十五分之間在不同的地方看到了亞歷克西斯在路上走,除非那是另外一個也留著黑色鬍鬚的傢伙。亞歷克西斯就是從海岸公路走的,而不是通過別的方法,你可以把這一點當做是已經證實了的。」
「那些證人裡有人認識他嗎?」
「沒有,」偵探承認說,「但幾乎不可能有另外一個年輕人穿著同樣深藍色的西裝、留著鬍鬚並在那個時間出現在那個地點,除非是有人刻意偽裝他,但這又是為什麼呢?我的意思是,假設如果有人刻意偽裝他的話,那麼只會有兩個原因,一個是當他不在某地的時候,給人他在那個地方的假象;另外一個是當他已經被殺死的時候,給人他依然活著的假象。現在,我們已經知道他就在那一帶附近,所以可以把第一個原因去掉;我們還知道他是在兩點的時候被殺死的,所以第二個原因也不成立。當然了,除非,」偵探緩慢地說,「那個真的亞歷克西斯在十點十五分和兩點之間有什麼事情要做,另外一個人在給他製造不在場證明。我還沒有這麼想過呢。」
「我在想,」溫西說,「被殺的那個人真的就是亞歷克西斯吧。他的臉已經看不清楚了,你知道,我們只有衣服,還有照片。」
「這個,不管怎樣,一定是一個留著真鬍子的人。」偵探說,「你覺得,亞歷克西斯會想去殺誰?」
「布爾什維克,」溫西輕鬆地提出來,「他有可能跟一個布爾什維克約好了,那個布爾什維克本來打算殺掉他的,結果卻被他給殺了。」
「有可能,但這樣案子也不明朗啊。不管是誰殺的人,那個人必須得從平鐵逃離。還有,他是怎麼跟受害者換衣服的?沒有足夠的時間啊。」
「肯定不是在謀殺之後。」
「那你是怎麼想的?這只會讓事情更加複雜。如果要我說,我覺得那匹馬是被一個淘氣包在另外一個時間騎過去的,這個說法還比較現實。只有吊環跟這個說法不太吻合,不過那個吊環很有可能有別的用途。這樣,我們就能把馬排除在案子之外了,也使案子簡單多了。然後,我們可以推測,要麼亞歷克西斯自己殺了自己,或者他是被一個我們暫時還不知道的人殺死的,而且那個人是用自己的雙腳走去海灘的。波洛克家人沒有看到他,但這沒有關係,他有可能藏在礁石下面,就像你猜的那樣。唯一的問題就是,他到底是誰?不是威爾頓,不是布萊特,不是珀金斯。但世界上除了他們三個人之外還大有人在。」
溫西點了點頭。
「我感覺有點壓抑,」他說,「似乎對這個案子束手無策了。」
「這案子真折磨人,」昂佩爾蒂說,「但是我們只查了兩個星期而已,兩個星期能幹什麼?我們必須得有耐心,勳爵閣下,耐心等待那封信破譯好。答案可能會在那裡找到。」
第二十八章 密碼的證據
我不知道是否聽清楚了你的意思;如果是的,那它就是因為你聲音裡冗長的波紋,昏暗得像小溪裡夜晚的倒影。
——《碎片》
星期五,七月三日直到星期五,外交辦公室「克朗普斯」的信才到,帶來的卻是失望。信上說:
親愛的溫西:收到了你的信。老巴戈在中國,處理那裡的什麼麻煩事,根據事先的命令,不能寫信給他。他可能在內陸,但可能幾個星期就會回來。你怎麼樣?上個星期在卡爾頓看見托特斯了。他和他的父親處得一團糟,但現在似乎緩和了一點。你還記得牛頓加柏利事件嗎?那事已經處理好了,弗羅普斯已經出發去歐洲大陸了。
祝好!
你永遠的克朗普斯「渾蛋!」溫西憤怒地說。他把信扔進廢紙簍裡,戴上他的帽子,去了拉法蘭剋夫人那裡。在那裡他找到了哈麗雅特,她正在刻苦地破譯密碼信。不過,根據她的匯報,她失敗得一塌糊塗。
「我覺得嘗試這些標注過的單詞只是徒勞,」溫西說,「現在巴戈又幫不了我們。就讓我們用自己的腦子來解決問題吧。現在,看著,我們從另一個問題著手。這信裡有什麼,為什麼沒有和別的信一起燒掉呢?」
「你這麼一說,還真有些奇怪。」
「是很奇怪。這封信是星期二早晨到的。星期三他付清了所有的賬單,晚上又燒了所有的信件。星期四的早晨,亞歷克西斯去搭乘火車。我們可不可以推測信裡寫的就是做所有這些事的指示?」
「似乎很可能。」「的確。這就意味著,那封信裡很可能約好了和他在平鐵會面。現在問題來了,為什麼他沒有把這封信跟其他的信一起燒燬呢?」哈麗雅特的腦子在偵探小說的世界裡搜索,這個領域她是很熟悉的。
「我自己寫書的時候,」她評論道,「經常用『把這封信帶上』這句話來使一個壞人最終得以暴露。從壞人的角度來看,這樣他就可以確認信已經被毀了。當然,從我的角度來說,我安排把信放在受害者身上,於是就可以寫受害者的手中緊緊抓住一塊信的碎片,來協助羅伯特·坦普爾頓破案。」
「沒錯。現在,假設我們的這個壞人對你狡詐的別有用心一無所知。假設他對自己說:哈麗雅特·范內以及別的著名偵探小說家經常讓殺人兇手告訴受害者:把這封信帶上「那這一定是一件正確的事。這可能就是為什麼信會在這裡的原因。」
「那他一定是個特別業餘的兇手。」
「為什麼不可能呢?除非這真是一個受過訓練的布爾什維克的傑作。我想,在這封信的某個地方,可能是在結尾,我們可以發現『把這封信帶上』這句話,這就能解釋為什麼信會在場了。」
「我明白了。但為什麼這封信是壓在內口袋裡的,而不是像我們設想的那樣,抓在受害者的手裡?」「也許受害者沒有照兇手說的做。」「那麼兇手會搜他的屍體,找到那封信的。」「他一定是忘記了。」「多笨啊!」「我想不出來了。信就在這裡,毫無疑問,信上全都是危險而重要的信息。如果這封信裡安排了那次會面,這個證據就足以證明亞歷克西斯不是自殺,而是被謀殺的。」「聽著!假設這封信只是簡單地寫著怎麼到達平鐵之類的說明,亞歷克西斯也許是怕自己忘記才帶著的。」「不可能。原因有一點,這樣他會把信放在方便的地方,比如外面的口袋,而不是夾在一個筆記本裡。而且——」「並不一定。他在到達會面地點之前就把它放在方便的地方,但後來又把它安全地藏了起來。畢竟,他自己在平鐵上坐了一個小時左右,是不是?」
「是的,但我剛才的話還沒有說完。如果他想看信上的指示,那麼他不會帶密碼信的,而是會帶上解過碼的版本。」
「是啊——但是——你知道嗎,這就把問題都解決了!他的確帶瞭解過碼的版本,兇手說:『你帶了信嗎?』亞歷克西斯想都沒想,就把這個解過碼的版本給他了,然後兇手看了一眼就把它給毀了,忘記了原本的那份也有可能在他身上。」
《失衡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