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節

打火機照亮的範圍內空空蕩蕩的,人影兒鬼影兒都沒有。
難道是虛驚一場?
我的目光往下移,立刻注意到,來時的地面上,赫然多出了一雙腳印。
那雙腳印,一直緊跟在我後面,此刻距離我,只有不到五六米的距離。我腦海裡嗡的一聲炸開了:**,什麼玩意兒?
能留下腳印的,八成就不是什麼不乾淨的東西,應該是活物,仔細看那腳印,儼然有五根指頭,很顯然,對方還是個沒穿鞋的。
腳印還在,可人卻不見了,難道對方在這一瞬間人間蒸發了?
我心頭怦怦直跳,腦海裡迅速的轉過幾個念頭,最後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立刻轉頭往出口跑去。反正出口就在眼前,管他有什麼鬼東西。我身高還不錯,腿長,幾步就跑到了出口處,立刻開始往外爬,探出頭時,我發現外面植被很茂密,一眼看去鬱鬱蔥蔥,芭蕉林立,不遠處還有很多野葡萄籐。茂密的植物擋住了炙熱的陽光,暖洋洋的氣流,讓探出洞口的我頓時渾身舒暢。
迅速爬出洞口後,我轉身朝來時的地洞裡看,沒有人的蹤影,對方似乎並不打算追上來。我在心裡頭不停的琢磨,那地洞裡的人會是誰?沒有穿鞋,難不成是野人?我只知道神農架有野人,可沒有聽說過沙漠裡有野人啊。
又觀察了一會兒,確實沒什麼東西追出來的跡象,我決定不去管它。這個世界上未知的東西,讓人好奇的事物太多了,怎麼可能什麼都弄明白。就好像再幾個月前,我從來不相信這個世界上有鬼一樣。
接著,我開始定位,首先,我必須得確認自己所在的方向,然後想辦法跟周玄業等人匯合。
我下了打水口,又被那地下河道帶著,不知衝出去多遠,緊接著又順著那地洞走了接近半個小時,離之前那個蛇洞,肯定已經很遠了。我可以很確定,周玄業等人現在肯定還在蛇洞周圍,以周玄業的性格,不可能放棄我和譚刃,他肯定在想辦法救人。
我得快點兒找到他們才行。
事實上,這並不難,那蛇洞離我們之前紮營的水邊不遠,我只要找一個高地,確定一下水流的位置,就知道該怎麼走了。
四下裡轉了一圈,我瞄準了一棵高大的蕉樹,於是將那乾屍放在樹下,自己則順著蕉樹往上爬。站得高看得遠,上了蕉樹眺望,我很快就看到了之前所見的那條水流,離的有些遠,走過去估計得一個鐘頭。
我此刻實在是疲憊不堪,昨夜睡到一半就遇到那巨蟒偷襲,接著就是進入蛇洞,一直到現在,除了在平台上短暫的昏迷外,幾乎沒有休息過,此刻肌肉酸軟,大腦困頓,滿腦子只想著休息。
一個人的感覺並不好受,特別是在地下水道那種封閉的環境中待了這麼久,此刻我極度渴望同伴,所以在確定好方位後,我根本沒有逗留,立刻準備下樹。然而,就在這時,我卻突然發現,遠處的草叢撲簌簌的抖動起來,像是有什麼動物躲在裡面。
那堆半人高的雜草,恰好是長在那地洞的出口處,將洞口的光線遮住了大半,此刻忽然抖動起來,而且動靜還很大,我不由得停下了動作,目光直勾勾的看了過去。
難道是那個跟蹤我的人出來了?
這個念頭一冒起來,我頓時屏住了呼吸,不再動作,死死的盯著那個位置。
我倒要看看,是什麼人在裝神弄鬼。
不負我所望,那個人終於出現了,他在地上爬,先露出來的是一雙手,一雙烏黑的、肌肉虯結扥的手,緊接著露出來的是頭,長滿了濃密的頭髮和鬍鬚,整張臉都被毛髮遮蔽了,完全看不出樣子。
**,還真是野人?
霎時間,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聽說野人的攻擊力是非常強的,光是看它手臂上的肌肉,就已經讓人心生敬畏了。看著腱子肉,直接把我掰骨折都沒問題啊!
我小心翼翼的看著,不敢發出動靜,生怕把這野人給吸引過來。
然而接下來,讓我目瞪口呆的一幕出現了,那野人大半個身體探出草叢,左右張望了一下,身形慢慢站立了起來,這時我才發現,他身上是有衣服的,雖然已經爛的只剩下破布條,但確實是衣服無疑。
難道……他並非野人?
這一瞬間,我腦海裡竟然閃過了一本書的名字《魯濱遜漂流記》。
莫非這個人,就和魯濱遜一樣,是因為出了什麼意外,被困在這個綠洲的?
第六十九章搶屍
如果它真是一個和魯濱遜一樣的野人,那他原本的身份又是什麼?
當然,這只是我的一個猜測,在沒有確定這人的身份前,我還不敢輕舉妄動。這時,只見那站立起來的野人開始東張西望,似乎在尋找什麼東西。緊接著,它忽然抬起了頭,驚的我下意識的壓低了腦袋,深怕被它瞅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可不想莫名其妙再去招惹上一個野人。
然而,它抬起頭後,卻只是抽動了一下鼻子,似乎在聞什麼氣味兒,片刻後,這東西的腦袋忽然一偏,竟然直直朝著我所在的芭蕉樹走了過來。
我頓時覺得心驚肉跳,右手猛地按住了腰間的匕首,心道:難道它發現了我?這野人的鼻子也太靈了吧?我也不是坐以待斃的性格,雖說不愛惹是生非,但如果它主動來招惹我,我蘇天顧也不是讓它隨便欺負的。
野人的速度十分快,它腿很長,跨步間動作迅猛,幾下便到了我所在的芭蕉樹下,我幾乎已經可以確定它發現我了,正要拔出匕首,忽然間,這東西竟然提起我放在樹下的屍體,轉身拔腿就跑!
它是往洞裡跑!
我先是一呆,緊接著二話不說大叫道:「住手!」有道是鬼神不可欺,那乾屍為我引路,指引我帶著他的屍體離開,我既然已經答應了,又怎麼能讓這野人再將屍體搶回去?
失信於人,人遠之,但失信於鬼神,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我還記得進入事務所時接的第一單,也就是顧欣那一單,當時我問譚刃:「就收這麼點兒定金,萬一人找到了,你不怕她賴賬嗎?」雖說有簽合同,但那合同裡面神神鬼鬼的,我很懷疑這種合同能不能作數。
當時,譚刃只回答了我一句:「鬼神不可欺,她不敢。」
鬼神這東西,大多數人都不信,如果譚刃真的以鬼神之術尋找到失蹤的顧欣,那麼顧欣的媽媽,即便最初不相信這些玄門秘術,事後也不敢不信的。普通人對於鬼神都有一種敬畏心裡,所以只要能找到人,就不擔心顧欣的母親會賴賬。
其次,用譚刃的說法就是:即便她真的賴賬也沒事,人在做,天在看,欺人不要緊,但欺了鬼神,報應可是來的很快的,而且這個報應,絕對是一般人所不能承受的。
鬼神不可欺,這話給了我很深刻的印象。
我這一聲大叫,果然引起了那野人的注意,它會洞的動作停頓了一下,轉頭看了一下我,被濃密毛髮遮擋住的臉啥也看不到,只能看到鼻子,因為這人的鼻子比較高。
喊完的同時,我立刻下樹,芭蕉樹好爬不好下,因為蕉樹的邊緣很鋒利,一不留神就會割傷。這野人竟然只是看了我一眼,就彷彿對我毫不敢興趣,掉頭就跑。
我氣的幾乎要罵娘,一下地,趕緊朝野人失蹤的方向追去,但這玩意兒速度太快,儼然已經進了洞裡,扒開洞口的雜草往下一看,除了腳印,哪裡還能看到野人的影子。
我只覺得熱血直往腦門上湧,心想:到底要不要追上去?
靠,已經答應了別人的事,特別是答應了死人的事,如果不辦到,自己以後還想不想睡安生覺了?我在心裡罵了一聲,不得已,只得跳進了洞裡。
地面上的浮土,留下了非常明顯的腳印,我舉著防風打火機一路往前追,卻根本沒看到野人的影子。
很快,我又追到了那個t字形的地方。
第三次路過此處,我的心情極為複雜,這地方由於沒了浮土,因而腳印已經沒有了,往前走,就是發現屍體的石門,往右走,則是直通來時的地下水道。
那野人難道住在這地洞裡?可我來的時候,三條路都探過,根本沒有別的岔路,更沒有多餘的洞窟,那這野人是住在什麼地方的?總不至於是住在水裡吧?
心念幾轉之下,我決定往右追,因為那石門後面的環境太過一目瞭然,我之前查看的一清二楚,絕對沒有可以住人的地方。而來時的這條地洞,我先前急急忙忙想出來,所以一路上跑的很快,沒有仔細觀察過,或許是我遺漏了什麼洞窟一類的地方?
這麼一想,我立刻打算往右轉,誰知腳下剛一動,忽然間絆倒了一塊兒凸起的石頭,將我狠狠的摔了個狗吃屎,手裡拿著的打火機也跟著摔了出去。
一千多的德制防風打火機堅挺的燃燒著,並沒有因此而熄滅。
這人倒霉了,真是喝涼水都塞牙縫,我下巴磕在地上,疼的鼻子發酸,就差眼淚沒出來了。但這會兒也不敢耽誤,顧不得疼痛,連忙從地上爬起來。
起身的時候,我下意識的看了一眼絆倒我的東西。這是正常人都會有的反應,你被一樣東西絆倒了,爬起來的時候,不得看看是被什麼絆倒的?可當我視線移向那地方時,卻發現,地面平整光滑,哪有什麼石頭?
可我剛才分明是被什麼東西絆了一下腳腕啊!
霎時間,我聯想到一個詞兒:鬼絆腳。
難不成是有不乾淨的東西在絆我?這地方,唯一不乾淨的東西,似乎就是那具乾屍了。好端端的,這乾屍兄弟絆我做什麼?
莫非,它不想讓我往右走?
想到這一點,我立刻看向了地面的打火機。它被我一摔拋了出去,恰恰是拋向前方的,位置不偏不倚,赫然對著之前發現乾屍的那條路。
難道它是讓我往前走?
這乾屍已經不是第一次給我指路了,當即我也不猶豫,抓起了地上的打火機,另一隻手抄著匕首,快步往前跑,沒幾步便又回到了那扇石門中。這次我沒有貿貿然的進去,因為那野人很可能就躲在後面,萬一它偷襲我怎麼辦?
我藉著打火機的光芒,慢慢的觀察內部的環境,目光所及處,沒見著藏什麼東西。很快,我整個人都進入了石門內。為了避免野人偷襲我,進去之後,我將自己的背快速的挨近了身後高大的石階,面朝石門的方向觀查周圍。
這地方進門便是我身後金字塔似的石階,因而,石階與大門的距離,僅有四五米左右,而這裡的長度卻很是可觀,足足有二十多米。確切的來說,是我能看見的地方,有二十多米,其餘的由於土石塌方,都被掩蓋住了。
這二十多平方米的面積,整體呈長方形,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不到兩分鐘的地方,就被我徹底搜查了一遍,依舊和我離開時一模一樣,根本沒有其它的線索。
不,我肯定遺漏了什麼。那乾屍總不會耍著我玩,沒事兒故意來絆我一腳。
我深深吸了口氣,讓自己冷靜一些,開始以一種更加緩慢和仔細的方式,搜查我肉眼可見的每一個地方。
這一次,我很快就有了發現,當我靠近那金字塔一樣的石階時,我忽然發現,石階上的浮土,有幾個很特別的印子。不是腳印,而是五個排成弧度的圓,就像是有人在上面行走,但卻只是腳尖著地一樣。
人在什麼情況下,會讓自己只是腳尖朝地呢?我在腦海裡模擬了一下,立刻想到了青蛙跳。當一個人以青蛙式的姿勢,快速而連動跳躍時,就可能形成這種情況,而那個野人剛從洞口出來時,就是以一種青蛙式的姿勢趴在草叢裡。
我心頭一跳,目光猛地看向石階的上方。
難道……那野人其實一直躲在上面?
那麼,我當時查看乾屍,甚至將乾屍打包時,它是不是就在上面偷窺我?這個想法,讓我不寒而慄。
眼前這些酷似金字塔石階一樣的石頭呈長方體,每一塊的高度都有一米左右,長則約有三米,或許在滋流國所處的時間裡,古爾班通古特的石料應該很多,否則也不可能修建這樣一個龐大的建築。
雖然這座建築被掩埋在地底,已經難以看清全貌,更無法知道它的用途,但這種古樸渾厚的氣息,卻讓人難以忽視。
我嚥了嚥口水,將匕首插回腰間,打火機照舊咬在嘴裡,接著開始往上爬。
能看到的石階只有八層,其餘的都土石掩埋,所以,如果這野人真的在石階頂部的話,那麼我們的實際距離是很近的,我必須得小心。
事到如今,已經是騎虎難下,鬼神不能欺,我就算想一走了之,那乾屍只怕也不會同意。這次它只是絆了一下我的腳,如果我敢棄它而去,天知道它下一次會用什麼方法老報復我。
很快,我爬到了頂,我站在第七層台階上,往第八層看去,霎時間被噎的大氣兒都喘不上來。只見在第八層的土石和石階連接處,赫然有一個直徑半米左右的大洞,很顯然,那野人一直是藏在洞裡的。
這野人也不知還有沒有人性,不會將那乾屍當成臘肉給吃了吧?乾屍和臘肉,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真的是差不多的東西,都是風乾的,都是油膩膩的……
第七十章石像
一邊想著,我一邊藉著打火機的光芒往裡瞧,往下這一看,只能隱隱約約瞧見地磚,原來這下方,竟然是個很大的空間,看樣子,這個梯形的建築,不止外部結構酷似金字塔,連內部也如同金字塔一樣,是個單獨的空間。
此刻,我為了往裡看,已經爬上了第八快台階,由於打火機的光芒有限,因此並不能看清裡面的環境,僅看到地磚,已經是極限了。
很顯然,那野人就住在這裡面,他擄走乾屍,也不知是個什麼名堂。如果說他是將乾屍當成了臘肉,那也不對勁,因為這野人顯然在這地方住了很久,肯定早就發現那乾屍了。
早不吃,晚不吃,偏偏在我把乾屍帶出洞口後才來搶,明顯透著股貓膩。
我暗指琢磨該怎麼下去,這高度足足有八米高,若是直接跳下去,那還不得摔死?
思考再三,我手頭也沒有什麼繩索,乾脆便脫了衣褲,結成了一條約莫四米左右的繩索,剩下的四米雖然高,但只要掌握技巧,跳下去還是不礙事的。從高處往下跳,切忌直跳,那是最容易傷筋骨的,相反,你藉著繩索微微晃蕩一下,給身體一個緩衝期,就不容易出事。
做好這條『繩索』,我身上就剩下一條褲衩了,所幸這地方沒女人,也就沒所謂了。第八層和土石間的地洞,其實是在第九層石階上打出來的一個洞,看洞口周圍的痕跡,應該是用鑿子一類的東西鑿出來的,我懷疑,這很有可能是那個野人自己的傑作。
他身上破爛的衣服顯示,他曾經也是一個現代人,當然,現在看起來,他似乎已經喪失人性了。
我將衣服卡在第九層和第十層的細縫間,又從周圍的土層裡,扒拉出一些碎石片兒,利用匕首給嵌進去,形成上卡下,類似拉鏈的結構,這種方法是我在電視上看的,在沒有掛扣一類的地方,可以最大限度的將繩索固定。
弄完這一切後,我扯著繩索試了試,果然被卡的很緊,當即也不敢耽誤,立刻順著繩索一路攀到底,加上自身的身高,我離地面的實際高度其實只有兩米左右,輕而易舉的便跳了下去。
由於我是從洞口直直跳下來的,所以落地的位置,和野人差不了多少,這一著地,便瞅見地面上赫然有一一些褐色的東西,像是滴的油脂。之前在外面曬了曬太陽,我堵塞的鼻子也就恢復嗅覺了,湊上去聞了一下,是屍油無疑。
留下的痕跡並不多,但也足以為我指路了。其實我心中是有些好奇的,那野人再怎麼說也是人,它是怎麼從接近八米高的地方直接跳下來的?一開始我並不清楚這個問題,但當我順著痕跡往前走了不過四五米開外時,一個龐然大物,出現在了我的視線中。
它真的很大,甚至我根本看不清它的全貌,微弱的火光,只顯露出了一個模模糊糊的輪廓。
那是個女人,確切的說,是一尊碩大的女性石雕。
從我所在的位置平視過去,我甚至只能看到一個基座,石雕所有的石料和這個建築的整體石料顯然不是同一種,她的石料微微發白,我對石頭不太瞭解,也說不上具體是什麼料子,只是看得出,這種石料非常的細膩光滑,有種玉樣的感覺。
這個女性石雕是*的,順著筆直的小腿往上看,依次是圓潤的大腿,造型逼真,透著一股離奇的美感,而大腿以上的部位,由於光線的原因,只能看到一個模糊的輪廓,微微凸起的肚子,挺拔的*,似乎低垂著的頭顱,隱藏在昏暗的光線中,讓人捉摸不定。
然而,最引入注目的,其實並非是這尊碩大的石像本尊,而是她奇特的造型。
只見從石像的基座處,也就是這女性的腳底之下,有很多彎彎曲曲的石筍冒了出來,如同籐蔓一樣圍繞著這種石雕。我離的近,自然一眼看出,這些『石筍』一樣的東西,其實是由一根根手臂粗的長石條拼湊起來的。
拼湊藝也很原始,凹凸相接,連接處可以看見一條一條的細縫,我試著用手不去扳動了一下,這玩意兒牢固的很。從雕塑腳下冒出的石筍很多,每一條造型都不一樣,互相交錯著將這個石雕包裹,而有些石筍則探出去,顯得十分鐘招搖。
《走屍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