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節


  「我本來就不是妖怪,喵嗚。」
  「其次,你得把這些件『毛衣』恢復成原來的樣子,把房間打掃乾淨,讓她覺得什麼也沒有發生過。」
  「這個容易,喵嗚。」咖啡馬上開始行動,它飛快地把「毛衣」中它織的那部分拆掉,把地上散亂的毛線滾成團,放回盒子裡,把盒子放進櫥櫃,然後用尾巴掃掃地上的線絨,果然一切恢復原狀,一共用了不到十分鐘,「還有什麼?喵嗚。」咖啡滿懷希望地看著林睿。
  「這樣就行了。」林睿說,「只要你以後不再給她添麻煩,不讓她覺察到家裡有妖怪,她就會以為鹿為馬那張符起作用了,再也不會找人來除妖了。」
  「你是說主人還會像以前那樣愛我?喵嗚。」咖啡興高采烈地問。
  「會的。不過咖啡,我告訴你,用你的爪子是織不好毛衣的。」林睿教訓著咖啡。
  「為什麼?我可以和主人織得一樣好啊,喵嗚。」
  「她織的不能用來做標準吧?咖啡,你要真的想學織毛衣,我倒是可以幫你找個好老師。」林睿得意地說。
  ※※※
  第二天,林青萍為兒子織毛衣時,發現兒子帶回來一起玩兒的那隻貓正眼都不眨地盯著自己。「小睿,看好你的小朋友啊,它撲上來會把毛線弄亂的。」
  「不會,它是跟媽媽學織毛衣呢。」林睿拍著貓說。
  「貓學織毛衣?你這個孩子就是想像力太豐富了。」
  林睿開心地笑起來,也跑過去,托著腮看著母親為自己織的毛衣——淺綠色的毛衣上襯著淡黃色的花紋,胸口的地方織了「LR」兩個字母。
  林睿喜滋滋地看著,忽然說:「媽媽,我覺得自己可以穿這麼好的毛衣,好幸福啊。」
  「你這孩子……」林青萍眼眶一紅,「媽媽買不起名牌的羊毛衫給你,只能讓你穿織的毛衣。等把你爸爸欠下的債還完了,我一定買最漂亮的羊毛衫給你,免得你在學校裡比不過同學們。」
  「不是啊,我覺得媽媽織的毛衣比他們買來的羊毛衫漂亮多了,全班的同學都穿著買回來的羊毛衫,只有我穿著媽媽親手織的毛衣,他們羨慕我還來不及呢。」林睿撲到媽媽懷裡撒著嬌,他是發自內心地珍惜現在的幸福。
  ※※※
  三天後,林睿穿上了新毛衣。自認為學了一身本領的咖啡躊躇滿志地回到家裡,坐在沙發上舔著爪子,等待著主人睡著後大顯身手——織一件真正的毛衣給她看看。
  「咖啡。」主人一回來就把它高舉起來轉了個圈,緊緊摟在懷裡,「我今天終於鼓足勇氣把織好的毛衣交給他了,他沒有拒絕。我太高興了!」她用力吻了咖啡幾下才把它放下來,「我來做頓大餐慶祝吧,咖啡,你想吃什麼,牛奶燉蝦仁還是魚片粥?」
  咖啡呆在沙發上,看著主人在廚房裡忙活,分析著她剛才的話——毛衣送給他了=已經織完了=不用自己幫忙了=自己學的東西沒用了……
  「哇!」它抱住一個靠墊大哭起來,「討厭!主人!我還沒有顯露身手呢,我明明學得那麼認真,喵嗚……」
  它的主人在廚房裡,只聽到貓在亂叫,一邊回憶著把禮物交給他的情形,一邊想:「他會感到驚喜吧,連咖啡也在為我高興呢。」她抱著鏟子,沉浸在甜蜜的思緒裡,渾然聽不見客廳裡貓的哭聲……

奇談之十:漫卷詩書
  「爹,劉大帥的兵已經攻佔了省城,打到這裡也就是這兩天的事了,您再不走可就真的來不及了!」長子幾乎是聲淚俱下地勸著張廷鑒。
  張廷鑒坐在大堂正中的太師椅上,看著眼前,大堂裡和走廊下都堆滿了各種箱籠,自己的三個兒子思仁、思賢、思禮,三個兒媳及一干人等都站在當中,用期待的神情看著自己。他依舊硬著心腸對著眾人揮揮手:「你們走!」
  「爹!」三個兒子一起喊。
  「你們的曾祖父、祖父留下的『傳家之寶』在此,我豈能一走了之,我豈能做張家的不肖子孫!」
  「爹,不是兒子們不孝,只是那一樓的書,這種時候實在無法帶走啊。」
  「書在,我在。」
  「爹,劉大帥殘忍好殺,所過之處殺人放火、十室九空,這裡真的留不得了啊。」
  「我知道,劉大帥是兵痞出身,最痛恨的就是我們這些讀書人,他目不識丁,這一樓的書留在這裡,只怕他們是非燒不可了。」
  「那您還……」
  張廷鑒歎了口氣,從懷裡掏出一個紅布包,打開來取出幾張紙,說道:「這是祖傳田莊的地契和這裡的房契,這一張是去年我托朋友在雲海買的房子的契書——唉,本來是想,你們三個都受過高等教育,想送你們到那裡去幹一番事業的,沒想到現在用上了。老大,你拿著,好好照顧你的弟弟們。」
  「爹,原來你早就……」一向覺得父親有些無情的兒子們不由得紅了眼圈。
  「走吧,再不走就真的來不及了。」
  「可是,怎麼能讓爹為了這些廢紙留下冒險!」性情有些急躁的老二思賢一下子跳起來,「我現在就一把火燒了它們,看您還走不走!」說著衝進廚房拎出油瓶和火柴,向庭院裡聳立著的藏書樓衝去。他一股蠻勁上來,兩個兄弟和好幾個僕人都拉不住他,他把油往樓上一潑,就要劃著火柴。
  一條黑影像閃電似的直撲到老二身上,老二的手腕被重擊了一下,來不及點著的火柴脫手飛出老遠,他倒退幾步坐倒在地,手腕上已經是鮮血淋淋,袍子也被撕開了一個大口子,驚恐地用手擋住臉和喉嚨,看著襲擊他的對手。襲擊他的是一條黑色的大狗,半人多高,膘肥體壯,目露凶光,它把前爪按在老二身上,露出利齒,彷彿隨時準備咬下去。
  「好了,狗!」張廷鑒吆喝一聲。
  黑狗立刻聽話地放開老二,回到藏書樓邊的陰影裡臥下,它把頭放在爪子上,眼睛卻依舊盯著眼前的這些人。
  老大連忙把心有餘悸的老二拉起來,賠著笑臉對張廷鑒說:「爹當初救這條狗回來果然沒錯,這畜生倒也知恩圖報。」
  「哼,你不用岔開話頭。」張廷鑒冷笑一聲,「想不到我們家世代書香,竟出了你們這樣的不肖子孫,快點兒給我滾!」說著一甩手,獨自回後面去了。
  幾個兒子終沒能說服張廷鑒,第二天早上,兒孫們不得不離開固執的父親,踏上了逃避戰火的路途……
  ※※※
  張廷鑒一直目送兒孫們的馬車消失後才轉身回來,平時擁擠熱鬧的張氏大宅一下子變得空蕩蕩的。他吩咐陪他留下的老僕去泡一杯茶,自己長歎一聲,緩步走向藏書樓。
  張廷鑒的祖父曾做過翰林,辭官歸鄉後以藏書為樂,建起這座藏書樓,張廷鑒和他的父親都愛書成癡,這座藏書樓確實凝聚了張家三代人的心血。
  張廷鑒仰望了一會兒這座三層小樓,緩步走入,拿起本書翻動幾頁,又放下來,走回庭院中。
  黑狗看他進樓時已經站了起來,一臉嚴肅地看著他。
  這只黑狗是張廷鑒半年前揀回來的。
  那天清晨,張廷鑒照慣例沿著小路散步到自家附近的林子裡,他聽到樹林裡有聲音,過去一看,卻看到駭人的一幕:十幾條野狗的屍體橫七豎八地躺在草地上,四處都是血跡,有幾隻狗的頭被撕扯下來了,還有的四肢不全,內臟翻出,每隻狗的牙齒和爪子都沾滿了血,顯然是這群狗彼此爭鬥,相互撕咬成了這個樣子。
《都市妖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