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節

宋美齡張張嘴,似乎也想要一支。
「就剩下十來根了,太珍貴了,你還是不要點整支了,你坐過來,和我一起抽這一根吧。」我對她說道。
聽到我的話,她點點頭,走到我身邊坐了下來,接過香煙抽了一口氣,煙氣很深地吸進肺中,爾後則是「噓——」緩緩地將青色的煙氣吐出來,顯得極為專業,整個過程看得我都有些癡醉。
有些女人抽煙的時候顯得很流氣,而有些女人抽煙的時候,卻現出一種前所未有的高貴。宋美齡屬於第二種,她從來都不是個普通的女人。
「我已經很久都沒有抽過煙了,」她訕笑一下,把煙遞給我,我接過來,又抽了一口,微微皺眉看著她道:「現在就剩下我們兩個人了,這裡又是一片蠻荒,接下來的人生還很漫長,你不覺得,這裡面有一種宿命的安排嗎?實際上,雖然之前我曾經答應過,如果能夠奪回師門的寶貝,我就娶你當我的掌門夫人,但是,實際上,我從來沒想過這種事情真的會發生。畢竟,你的年紀比我太奶奶都大,我實在有點無法接受。不過,現在看來,我們似乎只能接受這樣的一種安排了。說真的,我對你有點癡迷,但是絕對不是男女之間的那種。你給我的感覺很複雜,非常複雜,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我的思緒會不經意就被拉回幾十年前,這本身就是一種穿越的感覺。」
「沒想到你的心思這麼細膩,竟然能想到這麼多事情,說真的,我現在倒是放開了,壓根就不去想這些細節了,我突然間覺得,我之所以會來到這麼一個時間,這麼一個地方,或許就是上天對我的懲罰,他覺得我活得太久了,違背了輪迴之道,所以他把我放逐到這個地方來,讓我餘下的歲月都白白浪費掉,這是一種靈魂懲戒。」宋美齡再次抽了一口煙道。
「你被懲罰倒還罷了,為什麼我也會這樣?」我有些鬱悶地撇撇嘴道。
「那誰知道?」她笑了一下,理理長髮道:「算了。不談這些了,累了,我先睡一會,你守夜吧,困了叫我。注意安全,槍和刀你都拿好,有危險的話,不要節省子彈。」
「放心吧,你好好休息,保重身體,」我對她點點頭,看著她走到石洞的一角,在厚厚的落葉堆上撲上行軍談,然後躺了上去,和衣而眠。
或許是真的有些累了,她躺下沒多久,就睡著了,我靜靜地坐在火堆邊上,滿心躊躇地望著外面雨簾婆娑的夜幕,心說:神啊,我怎麼就穿越到這麼一個地方來了?你這是到底想要幹嘛?
「呼呼呼——」
猛然間,一陣強勁的風吹進來,我渾身一個哆嗦,有點冷,下意識地縮縮脖子,抬眼向外看了看,卻赫然發現洞口似乎站著一個黑影。
我一下子警覺起來,估摸著可能是什麼野獸想要衝進來,連忙一拉槍栓,一手握槍,一手抓著匕首,躡手躡腳地向洞口靠過去。
到了洞口,我探頭往外面看了一下,首先嗅到一陣水汽濃重的冷風氣息,接著入目是一片迷茫的山野層林,風雨瀰漫,洞口長滿了齊膝高的荒草,荒草在風中一陣陣的起伏,不知道裡面藏著什麼東西。
剛才看到的那個影子不見了,可能是我眼花了,正當我轉身準備回去山洞之中的時候,突然一陣勁風從背後襲來,我飛速回身,手中的匕首猛地一揮,寒光畢現!
「嘶——嘰呀——」
身後那物卻也靈敏,見到還擊,迅速後撤一步,躲過了我的刀刃,而此時我抬眼去看的時候,頓時頭皮都是一陣的酥麻。
我說不出來那是一種什麼東西。
它大約有兩米多長,兩條粗壯的後腿站在地上,一條長長的尾巴脫在身後,如同第三條腿一般支撐地地面上,這使得這東西立起來之後,異常地穩定。而它全身上下覆蓋著鱗片,形狀似乎是一條蜥蜴,亦或者是某種恐龍,但是,這些都是次要的,最讓我感到無法接受的它的腦袋,它的兩隻眼睛凸在額頭頂上,如同青蛙一把,尖長的嘴巴張開,鋒利的獠牙鋸齒一般林立,而在它的脖頸周圍卻是有一大圈肉質的皮層環繞,此時它凶戾地對我尖叫,那圈皮層竟然悉數張開來,如同蝙蝠的翅膀一般,整個面積接近一平方米大小,顏色更是紅黃斑駁,看著就讓人噁心。
可以想像,接近一平方米大的一個腦袋突然出現在你的面前,會是一種怎樣的感覺。
這腦袋就算是長得無比美麗,也讓人有種毛骨悚然的感受,何況這傢伙本來就長得極為噁心,所以,當時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這種醜陋而又凶殘的物種,就應該滅絕!
所以,一刀落空之後,我緊跟著就抬槍指向那玩意,準備將它了結掉。
「彭——」我毫不猶豫地開槍了,打中了它,可是卻沒有傷到要害,只是穿透了它那招搖過市的巨大肉質皮層裝飾,而它吃痛之後,特別是被子彈的聲音震懾,掉頭就瘋也似地躥出了山洞,一路蹦跳著逃走了。
「什麼情況?」聽到槍聲,宋美齡醒了過來,有些好奇地問我。
「不知道,有個怪東西,不知道是蜥蜴還是恐龍,看著怪噁心的,」我轉身看著她,心有餘悸地對她說道。
「那是北美巨型鬣蜥蜴,是生活在四千年前的北美大陸上物種,體型可以長到三米高,是恐龍的近親,根據近代的研究,它和袋鼠似乎也有血緣關係,」宋美齡好像也看到了那個東西,於是開始給我介紹那玩意。
「這麼說來,這裡還真是四千年前的美國大陸了,那你知不知道這個時間段,這裡到底有沒有像樣一點的人類存活?」我看著她問道。話裡的涵義自然是說,除了那些長毛巨人之外,還有沒有和我們體型差不多的人類。
「這個不好說,就算有,可能也只在阿拉斯加附近,有些可能生活在北極圈,也就是愛吉斯摩人,真正的美洲印第安土著居民,此時的數量相當稀少,而且,就算有,社會化進場也十分落後,基本上連語言和文字都沒有形成,我們就算找到他們了,也沒有太大作用。何況這些人大多都很野蠻,長得又髒又醜,和野獸沒有多大的分別,所以,我們還是不要刻意去找這些土著人才好。一切都走一步看一步再說吧。」宋美齡看了看我,似乎想到了什麼,突然眼睛一亮道:「你有沒有看過那本書,魯濱遜漂流記?」
403章失落聖地【3】
第403章失落聖地3
魯濱遜漂流記?
這書的完整版還真沒看過,不過,雖然沒看過完整的內容,簡介大約還是知道一些的,畢竟這傢伙的名氣太大了。書裡的內容大約講述的就是一個倒霉蛋坐船遇難流落到了一個荒無人煙的小島上,然後似乎還收了島上的一個黑鬼當小弟,收小弟那天是星期五,於是這黑鬼就不幸地有了一個名字叫做星期五……
小說裡面的魯濱遜是一個人漂流到海島上的,我小時候看過依照這部小說改編的動畫片,動畫片裡面就是魯濱遜一家人被困小島,他們也同樣收了星期五當小弟,而且還建立了樹屋,在海島上種糧食,與狼群戰鬥,與惡劣的天氣抗爭,日子倒也過得有聲有色,說真的,因為有了這部小說,很多時候,那些過慣了悠閒日子的人,日思夜想都幻想著自己能夠像魯濱遜一樣去漂流……
在國外,類似魯濱遜這樣的小說還有很多,最早的在阿拉伯那邊有本故事書叫做《天方夜譚》,裡面充斥著類似的內容,而後來的《格列佛遊記》更是登峰造極,大人國、小人國,就是出自這本書。
我從小雖不好學習,但是課外讀物還是會讀一些的,所以對於這些比較離奇的故事都有一些或多或少的瞭解。
我很明白宋美齡為什麼問我有沒有讀過《魯濱遜漂流記》。她的意思很簡單,我們目前的狀況,其實和魯濱遜差不多,也是到了一個充滿危險,荒無人煙的陌生世界之中了。我們其實可以放鬆心情,就魯濱遜那樣,既來之則安之,好好在這裡生活下去。
可是,她把問題想得有點簡單了,魯濱遜後來可是得救了,但是我們卻永遠都無法得救,除非我們能活四千年,一直等到哥倫布的到來,到時候我們可以充當內應,幫他打敗土著人,佔領美洲大陸。
可是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們注定會在這裡無聲地死去,最後什麼都不會留下。
「我們也不一定什麼都不會留下,」聽了我的話,宋美齡若有所思地看著我道:「我們可以有後代在這裡生存下去。」
「你搞笑吧?」我看了看她道:「別的不說,就你這年紀,還能生孩子?」
「哼,這可說不定,」她似乎有些不服氣,說話的時候,還可以挺一挺她那豐滿的胸脯,貌似在向我挑釁。
我無奈地笑了一下道:「就算你能生孩子,可是最多也就流傳一代人,孩子沒有通婚的對象,又如何保證種族延續?別告訴我讓他們近親結婚,那樣的話,只會造成退化和返祖現象,生下來的孩子不是傻瓜就是畸形,壓根就沒有長久流傳的可能性。」
「這可說不定,」聽到我的話,宋美齡又笑了起來。
你妹的,怎麼我說什麼話,這女人都反駁,近親結婚,那是早就經過歷史論證,絕對是個不可能長久存在的事情,非但有悖倫理,簡直就是有悖天道,一旦出現這種事情,大多的結局都是以悲劇結束,種族也會因此覆滅,我還沒聽說過有哪個民族能夠依靠近親結婚長久流傳。
「孤陋寡聞,淺薄可笑,」宋美齡又嘲笑我,我當時氣得眼睛都瞪大了,皺眉看著她,想看看她到底能說出個什麼子丑寅卯來。
「這個事情,你得聽我慢慢解釋,畢竟你頭腦中一種有了一種反對近親通婚的根深蒂固的思想。說實話,從倫理上面來講,我也是非常反對這種事情的。但是我們現在的情況特殊,不這樣做,就沒辦法保證種族延續,所以,這也是無奈之舉。可是,這並非意味著,近親通婚生下的孩子就肯定是不好的。其實你不知道,在很多發達國家地區的王族都是近親血統,孩子又漂亮又聰明,難道那些國家和地區科學水準不行,倫理道德不夠?遺傳基因相近就有問題?這可不一定,克隆和基因工程還研究的就是這個問題,基因相近也不一定就有問題。」宋美齡的論調還真高端,我還是第一次聽說這樣的內容,不知不覺也有些期待她接下來的分析。
「實際上,關於這個問題,現在已經有人專門在進行調查和研究了。澳大利亞西澳大利亞州的專家就在向人類近親結婚將生出不健康嬰兒的課題進行了挑戰。這個有著高度爭議性的話題曾經一直在困擾著我們,在過去大家都一直認為近親結婚將生出畸形嬰兒,這些孩子患有多種疾病,比如心臟病,弱智,失聰,甚至失明等。2001年,澳大利亞一份發表在權威雜誌上的科學報告聲稱,親表兄妹結婚生出畸形孩子的機率是非近親結婚生出患病孩子機率的三倍。然而,默多克大學比較基因組學的教授艾倫-比托,這是我的一個朋友,他花了30年的時間研究這一課題後發現,親表兄妹結婚所生子女大部分是健康的。這說明什麼,近親通婚,生出的孩子也不一定就是不健康的。」宋美齡很專業地給我舉例論述。
「可是,那也是表兄妹而已,我們的孩子要是,呵呵,那可是親兄妹。」我對她說道,覺得她還是把事情想得太過所以然了。
「我就知道你會這麼說,那我再給你舉個例子。你在高中的生物課程裡,應該學習過,每個人都攜帶有5~6個不同的隱性致病基因。在隨機結婚的情況下,夫婦雙方攜帶相同致病基因的機會很少。但是,在近親結婚的情況下,雙方從共同祖先那裡繼承同一致病基因的機會就會大大增加,雙方很可能都是同一種致病基因的攜帶者,這樣,他們所生子女擁有遺傳病的機會也就大大增加,往往要比非近親結婚者高幾倍、幾十倍,甚至上百倍。大部分人也是依據這個理論,認為近親結婚,生下的後代都是白癡。教科書並沒有撒謊,但它只提供了一半真相。前面我就說過,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王族,特別是歐洲的一些貴族,他們就是經常性近親結婚。在古埃及,更是兄妹通婚大的,但是也沒聽說過他們的後代變成傻子。知道這是為什麼嗎?問題就是對於這些王族和貴族來說,他們是戰場上的勝利者,是具有優秀基因(跑得更快、跳的更遠、更聰明、更勇敢)的人群。然後,我們把上面一段話中的『致病』基因,改成『優秀基因』,結果就是:『每個人都攜帶有5~6個不同的隱性優秀基因。在隨機結婚的情況下,夫婦雙方攜帶相同優秀基因的機會很少。但是,在近親結婚的情況下,雙方從共同祖先那裡繼承同一優秀基因的機會就會大大增加,雙方很可能都是同一種優秀基因的攜帶者,這樣,他們所生子女擁有優秀天賦的機會也就大大增加,往往要比非近親結婚者高幾倍、幾十倍,甚至上百倍。』」宋美齡說到這裡,停了下來,不再說了,只是意味深長地看著我微笑。
好吧,我承認我的腦子一時間有點接受不了,思想不太能拐過彎來,畢竟長久以來形成的固有觀念,一時間想要改變,是不太可能的。但是也不能不承認宋美齡的話很有啟迪意義。
《青燈鬼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