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

前傳:罪全書 前言
  這本書寫了一些什麼樣的人呢?
  這是一群被遺忘的人。有時我們的眼睛可以看見宇宙,卻看不見社會底層最悲慘的世界。
  黑暗裡有黑色的火焰,只有目光敏銳的人才可以捕捉到,嘗嘗天堂裡的蘋果有什麼了不起,現在我要嘗嘗地獄裡的蘋果。
  多少個無眠的夜晚,我在房間裡走來走去,我抽煙,喝水,對著屋頂發呆。我寫作的時候,頭頂會有一個太陽。如果沒有,那就創造一個。
  就我所知,還沒有人能夠利用空氣來給我們的生活指示方向,提供動機的各種元素,只有殺人狂或者一個作家似乎從生活中可以重新汲取一定量的他們早先投入生活中的東西。
  任何語言都描述不了一朵花,但我們可以準確敘述一些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例如黑暗、幸福、愛與靈魂。蠟燭的淚滴落下來,會形成鐘乳石的形狀,這也恰好說明一個人的悲傷有其動人之處。水因為寒冷而堅硬,用屋簷垂下來的冰錐可以殺死一個人;瓷器因為碎了而更鋒利,用一塊碎片可以殺死很多人。
  即使風車不在了,風依然存在。
  我寫作,我就是上帝,我審判一切人、一切事。
  你將在下面看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人物,很多匪夷所思的情節,各種各樣的犯罪故事。一些故事是根據真實案例改編,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文中所有的地名、人名均為化名!
  前傳:罪全書 【第一卷 監獄之子】
  前傳:罪全書 第一章 犯罪天才
  多年前的一個秋天,沂蒙山的柿子紅了。正是黃昏,遠處升起炊煙,彎彎曲曲的山路上走著幾個小孩。小孩都髒兮兮的,背著破書包,唱著歌謠。
  一個小孩到路邊的柿子林裡撒尿。一會兒,小孩出來,目光驚恐無比,他兩手抓著自己的頭髮,嘴唇哆嗦著對同伴講:「草裡……有個死人。」
  那死者是個農婦,被脫光了衣服,砍下了頭顱和四肢,扔在了草叢裡,奇怪的是陰部卻被兇手撒了一把泥土。這出於什麼樣的犯罪心理?後來經過公安偵查,兇手是她公公,這樣做只是為了給她遮羞。
  案情並不複雜:她是個寡婦,與鄰居通姦,生了一個嬰兒,公公覺得丟人,便痛下殺手。
  可以想像那是個月光如水的夜晚,一個白髮老頭背著一具光溜溜的女屍走在柿子林裡,老頭用斧子將屍體肢解,臨走前,他抓了把泥土將兒媳婦的陰戶蓋上。
  柿子紅了。
  寡婦被殺了。
  那個孩子沒娘了。
  加祥縣城有條老街,老街早已不在。當時靠近糧局的拐角處有兩間破敗的房子,房子沒有門,房頂搖曳著狗尾巴草,向北的窗戶被磚封死了。
  有個外地人曾經指著房子問:
  「那是廁所?」
  得到的回答出人意料:
  「不是廁所,那是派出所。」
  1978年12月23日,下雪了。
  老街泥濘不堪,電線桿下的殘雪顯得牙磣,樹枝上的雪好像能吃。北風呼嘯,滴水成冰。一個穿破毛衣的男人在派出所門前徘徊了一會兒,走了。後來從屋裡出來個民警,看看天,看看地,地上有件黑棉襖,棉襖包裹著一個嬰兒。
  民警歎了口氣,解開懷,掏出乳房喂孩子。民警是個女的,老街的居民都認識她,都喊她周嫂。
  周嫂站在路邊餵奶,站在天地間餵奶。
  叫聲嫂子,淚如雨下。
  從此,這個孩子便在派出所裡長大,後來他成為了一名優秀的警察。
  另外一個孩子,出生在監獄裡。
  他娘是個婊子,按照「文革」時期的說法,叫作破鞋。破鞋殺了人,召開宣判大會時,她高昂著頭站在台上,當聽到死刑,聽到槍斃,她向台下圍觀的群眾惡狠狠地吐了口酸水。這口酸水救了她的命。
  她懷孕了。
  一生天,二生地,三生萬物。
  幾個月以後,噹噹噹,孩子出生了。她得了產褥熱,臨死前掙扎著對一個女警說:「我要知道這孩子的爹是誰,我絕不饒他,非宰了他。」
  監獄長叫沈昂,公安出身,「文革」期間,因一起錯案被關進了看守所。平反以後,即1978年以後,上面徵求他對工作安排的意見。他選擇的竟是關押自己的看守所。他對監獄有著很深的感情。當過犯人,又當警察,所以能做出雙重思考。他在會上對其他獄警說:「這孩子和監獄有緣,沒有親人,你說把他扔哪兒,大街上扔的孩子民政局都不管,更何況這個,讓他在這先住著吧。」
  犯人給孩子起名高飛。這也許代表了他們的意願。女犯的胸部最美,因為乳房就在那裡。女犯成了高飛的母親,男犯成了高飛的父親,監獄成了他的家。
  監獄也是學校。時間是一塊破表。高飛會爬了,小手摸遍高牆內每一寸土地,他在犯人的影子裡爬,爬著爬著就站起來了。有一天,監獄長自言自語,我可能弄錯了,這孩子生下來就是為了學習犯罪的嗎?孩子沉默寡言,和犯人卻很親近,犯人教給他很多東西。他學會吃飯的時候同時學會了抽煙,學會說話的時候同時學會了罵人。童年還沒過去就習慣了沉思,青春期還未到來就懂得了手淫。他瞭解各種黑道切口,清楚各種文身象徵。他知道如何熬製鴉片,如何配製春藥。形形色色的犯罪手法也漸漸記在了心裡,怎樣用刀片行竊,怎樣用石頭搶劫,怎樣用瓜子詐騙,等等。
  就這樣,高飛在監獄裡長大。
  16歲那年,他對監獄長說:「我想出去逛逛。」
  所有的犯人抓著鐵柵欄唱了一支歌。這歌是為釋放的犯人送行的。
  十字路口像十字架。
  高飛走向了一條荒無人跡的小路。他一無所有,連腳下踩著的一小塊硬邦邦的土地也不屬於他。他身無分文,卻很富有。他腦子裡有一千隻蝙蝠在飛,一千個邪念難道不是財富?可以買到捷徑,買到黑色的火焰,這火焰在夜裡是看不見的。
  出獄時給他的那點錢已經花光,他到處流浪。流浪的另一個名字叫作墮落。在城市裡流浪的人像城市裡的野獸,在鄉村流浪的人像鄉村裡的野獸。他們是乞丐、人販子、江湖藝人、通緝犯、野雞和無家可歸的人。他們靠什麼生存?沒有職業,或者說職業就是犯罪。
  高飛從城市走到鄉村,走著走著看見了一把刀,一把殺豬刀,這條青草叢生的小路通向集市。
  第二天黎明,有個趕集的老頭看見了一個孩子。孩子站在路中間,手裡拿著一把刀,紅紅的眼睛,牙齒冷得發抖,他赤著腳,穿著一件大人的襯衣。
  孩子說:「給我一口吃的。」
  他開始了第一次犯罪:搶劫。
  搶劫犯看著這個老頭。
《十宗罪前傳:罪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