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

  「拉倒,小心點水(販毒者內部叛徒),這裡不是架子樓(飯館)。」
  「認識認識有好處。」
  「他倆是千張(鄉下人),這倆是……」
  「我是華城的三文錢。」
  「我是東北的炮子。」
  「我姓抄巴(李)。」
  「我姓匡吉(趙)。」
  「山爺穿了雙蛤蟆叫(皮鞋)。」
  「小飛,小煙包哪去了?」
  「在甩瓤(大便)。」
  「唔。」
  黃仁發再也不敢聽下去了,只有鬼才會說這樣的話。他兩腿發軟,只想逃走,這時樓道裡走來一個少年和一隻猴子,他還沒弄清怎麼回事,冷冰冰的槍口就頂住了他的腦袋。
  這個少年就是高飛,小猴就是小煙包。
  高飛將黃仁發推進屋裡,說:「逮住個掐燈花(偷窺)的。」
  屋裡有四個人。也可以說是五個人。因為其中有個怪物,怪物的脖子上長著個大瘤子,看上去他好像有兩個頭。
  他就是寒少爺,我們以後還會談到這個怪物。
  「照老規矩辦?」高飛問山牙。
  「送他上路。」山牙說。
  「你叫什麼名字?」高飛問。
  「黃仁發。」
  乓,槍響了。
  此案始終沒有偵破。警方聲稱,樓裡沒有鬼,民工是被毒蛇咬死的,黃仁發是被槍打死的。現場進行過販毒交易,留下的有一桿大秤,一個酒杯,一顆彈殼,一根棍子,一條死蛇。樓外的草叢裡有兩堆大便,一堆是人的,一堆是動物的。
  便紙是兩張10元的鈔票。
  加祥縣迎鳳路有家賣油條的,他們一家人是逃避計劃生育來到這裡的。他們是被拋出來的野草,在路邊搭間棚子,就此落地生根。他們的家是眾多違章建築中的一間,政府用石灰刷上了「拆」。
  女的叫三妮,賣油條;男的叫王有財,修自行車。我們常常看見街角那種賣油條和修理自行車的小攤。
  他們兩口子感情不太好,他站在棚子前對買油條的人微笑,他老婆和三個孩子在棚子裡輕聲哭泣。
  兩個閨女,又瘦又醜,一個男孩,胖胖的,都不上學。
  在夏天,很多人常常看見小胖子一口一口地咬冰激凌,兩個女孩一口一口地咬自己的指甲。三個孩子,全都光著腳在街上亂跑。
  一天清晨,他們全家都被殺了。
  警方接到報案,迅速趕到現場。那時,周興興已是刑警大隊的隊長。五具屍體,光著身子,衣服被兇手堆在一起,所有的瓶瓶罐罐都被打開了,地上的血摻雜著醬油、豆油、鹼、洗衣粉。根據法醫安中明的驗屍報告,死者王有財咽喉被割了三刀,他老婆三妮胸部中了兩刀,三個孩子是被掐死的。經過解剖化驗,他們的胃裡有沒被消化的豬肉、羊肉和牛肉,王有財喝過酒,三妮還吃了點瓜子,遇害時間大約在晚上11點。
  謀財害命?
  這麼多年,他們一直窮得叮噹響,常常為一毛錢吵架,為了一個碗的摔碎而大動肝火。
  仇殺?
  他們都是老實本分的人。
  情殺?
  看看他們的那兩口大黃牙吧,從來沒有過一把牙刷到過他們嘴裡,有時高興了他們也會洗一下臉。
  對於殺人動機,周興興想過七種不同的解釋,都被他一一否定了。
  王有財家不遠處就是醫院,他空閒的時候常常去醫院收吊針瓶子,現在他和家人的屍體躺在醫院的太平間裡。
  那太平間處在偏僻的角落,很少有人來,一條小路長滿青草,三間破舊的瓦房,陰氣森森,乾枯的葡萄籐攀在窗戶上,鐵柵欄銹跡斑斑。一間是解剖室,很多藥水瓶子裡泡著一些人體器官,一間停屍房,另外一間是看守人的房間。
  看守太平間的是一個老頭,耳有點聾,眼有點花,喜歡喝酒。王有財的屍體被送來的當晚,天下起小雨,他喝醉了。睡下的時候,他看見一隻胖乎乎的手拍了一下玻璃,過了一會兒,又拍一下。他頓時感到心驚肉跳,打著手電筒出去,原來是一隻癩蛤蟆,正在往窗戶上跳。後來,他聽到一種奇怪的聲音——像是有一隻手在窗上抓,指甲抓著玻璃發出一種刺耳的聲音。他打著手電筒出去,外面什麼都沒有,雨依然在下。
  老頭回到房間,就在推開房門的一瞬間,發現門後站著一個人,那人穿著雨衣,低著頭,看不見他的臉。老頭嚇得一哆嗦,手電筒掉在地上,他摸索著找到手電筒,那人已經不見了,悄無聲息地溜走了。老頭以為是幻覺,上床縮在被窩裡,驚魂不定。
  凌晨2點,雨已經停了,黑雲散盡,月光照著外面的停屍房,屍體蒙著白被單,房間裡靜悄悄的,只有窗外的樹葉滴著水。老頭始終沒有睡著,恍惚之中,看見一具屍體坐了起來,他認出那是王有財,咽喉被割斷了,腦袋耷拉著,老頭從沒見過詐屍之類的事,他揉揉眼睛,看見一個穿雨衣的人背對著他,那人掏出王有財的腸子,把手伸進肚子裡摸索著什麼。
  第二天,老頭死了,死於心肌梗死,鬧鬼一事在縣城裡流傳。
  一時間,人心惶惶,各種謠言四起,縣城的居民一到晚上便屋門緊閉,足不出戶。此案影響非常惡劣,引起了省公安廳的重視,限期一個月之內破案。刑警大隊發佈了懸賞令,向社會廣泛徵集有價值的破案線索,承諾拿出1萬元重獎舉報人。
  那段時期,電線桿子前就有了很多人。周興興忙得焦頭爛額,有次開會,人多,他就站著,輪到他發言的時候,人們發現他倚著牆睡著了。時間過了兩個星期,有人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他看見王有財案發當天買了一張彩票,過了幾天,又有人舉報說:「王有財有個習慣,他每天晚上都去鄰居麻子家看會兒電視。」案情到了這裡,豁然開朗,麻子有重大殺人嫌疑,經審訊,他卻沒有作案時間,至少有十個鄰居可以證明他案發當晚打了一夜麻將,不過,他交代出王有財中了200多萬元大獎。
  誰是兇手,彩票現在在哪裡,盜屍者又是誰?
  臨近破案期限的前一天,周興興召開案情分析大會,他宣佈兇手已經查明,立即逮捕賣彩票的,還有當時出警的法醫安中明。
  下面就是周興興的分析報告:
  王有財買了一張彩票,晚上9點,他在麻子家看的電視上的搖獎,自己中了200多萬。麻子對他說,這事你別張揚,小心有人搶。王有財說,誰搶,我就把這彩票吞到肚裡。這句話是周興興假設的,這也是他一直想不明白為什麼有人盜屍的地方。在青島鑫鑫珠寶行盜竊案中,顧秀紅將一粒紅寶石吞到了肚子裡;在湛江販毒案中,李達明吞下了五個避孕套,很多人都以為肚子是個安全的地方。王有財買了些熟肉回家了,我們能想像到他們一家人是多麼高興,但那天晚上11點多他們全家就被殺了。經調查,麻子沒有作案時間,那麼兇手只有一個,就是知道王有財中獎的那個人,那人是誰呢,這裡面有個隱藏的兇手,用刑事四重推理,我們得知就是那個賣彩票的。此人叫胡大海,整天想著發財,有過犯罪前科,他把王有財一家人殺害後,翻遍那些瓶瓶罐罐也沒有找到彩票。王有財的屍體被送到醫院的太平間,麻子為錢驅使,當天夜裡便去盜屍,他也沒有找到彩票。那麼,彩票哪兒去了呢?被消化了?不翼而飛了?這就得問問解剖王有財屍體的法醫了。
  整個案件水落石出之後,人們發現案情和周興興推理分析得一模一樣。
《十宗罪前傳:罪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