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節

第153章 扶乩(一)
  所有人聽到那些女學生的說法都愣住了,筆仙,在當時已經不是一個新鮮的說法了。隨著網絡的興起,網絡的論壇上,特別是某論壇上的鬼話板塊,早就已經將筆仙傳得沸沸揚揚。由於遇到過許多帶有迷信色彩的案子,所以我對這些內容都接觸過不少。
  筆仙的說法並不是近現代才產生的,許多古籍中都有記載,是由歷史最古老的巫術之一演變而來,最早稱作扶乩(jī),是一種占卜行為。扶乩一般指用一橫棍和一支筆,兩人手指頂著橫棍,下面有一沙盤,筆在沙盤裡畫出紋路後,主乩人就讀「天書」。
  校方的領導聽了之後,怒罵那些女學生,說她們荒唐。這些領導已經處於行政位置多年,主要職責是管理警校事物,對偵查並不是特別瞭解,對於案件來說,他們能提供的幫助也只是調動警校專家和輔助警方辦案。
  他們對從現場提取回來的痕跡和物證並沒有太多瞭解,自然不會想到桌上的那支筆和那張白紙。很多女學生表示她們都有意或者無意中聽到那一宿舍的人說起要玩這種遊戲,再聯繫筆和紙,恐怕三個女學生真的去玩了這種遊戲了。
  我打斷領導的話,讓幾個女學生繼續說下去,在場的偵查專家和溫寧也覺得事有蹊蹺,全部圍了上來。在大家的催促下,幾個女學生繼續說了下去。
  事情的起因是在一周之前,平日的體能訓練結束之後已經是夜間,女學生陸陸續續回宿舍洗澡休息。在場的女學生說她們經過死者宿舍的時候,發現裡面滿是尖叫聲,走進去才知道宿舍四人正在看一本天橋底下買回來的舊書。
  書上記載多種能看見鬼魂的方法,其中正有筆仙。死者宿舍的四人看的驚悚,所以發出了驚叫聲,很多人對她們的行為表示不理解,說這個世界上根本就沒有鬼魂。宿舍的四名女生卻是對書上的內容堅信不移,還說會試一試。
  在假日離校的前一天,那四個女生又說會試一遍,當時大家以為她們在開玩笑,而且這種玩法完全是子虛烏有,所以大家都沒放在心上。可是沒想到,她們回家之後,接到了校方的通知,立刻回到了警校。
  她們覺得或許和這件事情有關係,所以商量之後決定把線索提供給警方和警校。溫寧招了招手,立刻讓人去死者宿舍找那本所謂能看見鬼魂的書籍。警方已經對死者的宿舍進行了勘驗,但是他們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了痕跡提取上。
  據我所知,每個警校學生的教材和課本都很多,三名死者和宿舍的另外一個女生已經處於將要畢業的階段,書籍更是琳琅滿目,所以警方也沒有一本一本地去調查。溫寧派出的人立刻去找那本書了,溫寧還交待他們把每一本書都仔細地翻幾遍,如果發現其他奇怪的書籍,也一併帶回來。
  溫寧讓大家全部坐下,繼續詢問起在場的女學生。大家都說自從四名女生看上那種書之後,都像變了一個人,她們甚至連晚上的時間都不敢出門,體能訓練也集體請假,最後迫於教官的壓力,才去參加了幾次晚間訓練。
  但是大家都發現四名女生心不在焉,而且經常神經兮兮,連上衛生間都要四個人結伴而行。好幾個晚上,大家快要睡著的時間,都能聽到四名女生宿舍裡傳來尖叫聲,一開始還有人擔心去敲門查探,但是在發現是四名女生自己嚇自己之後,也就沒什麼人搭理她們了。
  很多人都抱怨過,讓她們晚上的時候不要太吵鬧,但是尖叫聲總是在午夜的時候響起。
  這些女學生這麼一說,我立刻聯繫到了那天晚上四個女生的怪異舉動上。如果是受那本書的影響,四個女生疑神疑鬼的行為就能得到解釋了。溫寧詢問完之後,我問出了我想要知道的事情。
  我要對死者的所有方面都瞭若指掌,這樣才更容易破案。我詢問了四個女生的性格以及在校的表現。大家都表示宿舍的這四個人性格很相似,待人很好,學業成績一般,由於四名女生都是外地人,所以除非寒暑假,否則她們不經常出警校,除了購買生活必需品要出校門,其他時間,她們都是在警校裡度過的。
  詢問結束,溫寧讓這些女學生在詢問筆錄上簽了字,全部放她們回去了。過了一會,鑒定室的門終於打開了,鑒定人員滿頭大汗地從鑒定室裡走了出來。溫寧趕緊詢問鑒定的結果。
  鑒定人員把複印好的鑒定結果一人給了我們一份,我們對照著上面的記錄,聽起鑒定人員的分析。足印的比對已經出來了,現場的其中三枚足印,的確是案發現場的三雙鞋留下的,那三雙鞋,通過DNA的比對,那三雙鞋和三套衣服也被證實是三名死者的。
  至於除了農舍主人耿富裕的另外一枚足印,由於沒有找到紋路一樣的鞋底,所以沒有辦法直接確認是宿舍第四名女生留下的,但是根據從死者宿舍取回來的鞋子,鑒定人員通過對鞋子大小和寬度的比對,推定足印屬於第四名女生的可能性很大。
  而對指紋的鑒定,由於鉛筆的受力面積小,所以指紋都重合在了一起,鑒定人員費盡心思才把多枚重合的指紋提取出來並做了鑒定。和女生宿舍提取回來的指紋一對比,鑒定人員發現鉛筆上殘留的指紋,全部在女生的宿舍出現過。
  為了排除是其他人在女生宿舍裡留下指紋,鑒定人員和警方特地選取了幾個女生櫃子裡的私人物品進行提取,這些私人物品一般只有主人自己會去觸碰。通過排除,女生宿舍裡一共提取到四十枚不同手指的指紋,鑒定人員將這些指紋認定為四個人十隻手指上的紋路。
  鑒定人員給出的結論意味分明,再加上足印的推定,基本可以確認為宿舍的第四名女生也到過現場。溫寧問警校的領導,那個女生聯繫上沒有,領導搖頭,說女生沒有手機,聯繫家裡,親屬也說她沒有回家。
  由於怕女生出事,女生的親屬也立刻朝B市趕來了。
  大家全部皺著眉頭沉思,見大家都不說話,警校領導問我有什麼看法,溫寧瞥了我一眼,故作笑意,讓我說說看。
  「現場發現的鉛筆上發現了四名女生的指紋,這說明四名女生很可能在死前玩了扶乩也就是筆仙這種遊戲,你們難道沒有想過,扶乩這種遊戲需要筆,三具屍體上的傷口也是被筆扎出來的,你們不覺得很奇怪嗎?」我問。
  溫寧反駁:「一種是鉛筆,一種是鋼筆,李教授,你的說法太牽強了吧?」
  我搖頭:「這只是我的推測而已,我認為這兩者之間有聯繫。」溫寧剛又想反駁,我就用一句話堵住了他的嘴。溫寧認為用鋼筆扎傷口,只是犯罪嫌疑人沒有仔細考慮過的舉動,但是,死者的手掌和腳掌都被人截走了,而且傷口比較平整,所以截走肢體的工具,應該是比較鋒利的刀。
  既然有刀,為什麼犯罪嫌疑人還要用鋼筆去扎屍體。
  被我這麼一問,所有人都閉上了嘴。人的皮膚和肌肉組織具有韌性,每一具屍體上都有幾十道鋼筆扎出的傷口,想要用一支鋼筆扎出三具屍體上百道傷口,絕對不可能,因為鋼筆會損壞。
  這就需要仔細考慮兇手的目的了……

第154章 扶乩(二)
  傷口是被鋼筆所紮出來的,只是我和法醫的推斷,並沒有進一步的證據支撐。如果真的是用鋼筆扎出來的,需要鋼筆進行反覆地戳扎,才能透過人體的皮膚和肌肉,扎出那樣的傷口。
  一共上百道傷口,一支鋼筆是絕對不夠用的,鋼筆損壞之後,一定沒有辦法繼續造成那樣的傷口,根據推算,如果傷口是鋼筆造成的,需要好幾根鋼筆,鋼筆質量差的話,甚至需要數十支。
  還有一種可能,對方用其他工具製造了這種傷口,之後又在傷口上留下了鋼筆的墨水。但是不管是哪一種可能,兇手的目的絕對不簡單。
  明明有截走手掌和腳掌的利器,但是兇手卻要耗費更大的力氣,用其他東西扎,我仔細地考慮了一下,認為兇手絕對不僅僅只是為了毀屍洩憤而已。
  我直接反駁得溫寧一句話都說不出來,現場的氣氛有些尷尬。為了緩解氛圍,警校的領導笑了笑,又問我現場除了耿富裕留下的第四個女生的痕跡是怎麼回事。溫寧想都沒有想,直接將那個女生定位為犯罪嫌疑人。
  我則搖頭,溫寧有些惱怒,問我是不是在和他作對。現場的人多多少少都知道我和B市警方的那些事,大家都不好插嘴,只好靜靜地坐在一邊。我看向溫寧,他正對我怒目而視,我很隨意地笑了笑。
  說實話,我並不喜歡B市警界系統中的人,但是在辦案的時候,我沒有考慮太多。
  「溫副隊長,對事不對人。」我對溫寧道。
  我沒有頂撞他,溫寧也不好繼續發作,他擰開礦泉水瓶的蓋子,讓我繼續說下去,他則朝嘴裡灌了幾口水。天氣悶熱,好幾個電風扇放在我們四周,雖然電力都開到了最大,但還是沒有辦法驅走酷暑。
  我承認溫寧說的有一定道理,還沒有找到蹤跡的那名女生的確有可能是兇手,但是,我認為另外一種可能性比較合理。基本可以確定,那名女生到過現場,但是她現在又不見了,我覺得她是出事了。
  反駁溫寧的理由有幾點。首先,那名女生是怎麼同時殺掉另外三名女生的,現場並沒有打鬥的痕跡,三名女生的死因都是因為喉部被扎破,按常識去推斷,三名女生肯定會掙扎,那麼血跡肯定噴灑會在農舍內的多處地方。
  但是,血跡只在那張桌子周圍被發現了,基本可以確定,三名死者並沒有作很劇烈的掙扎。而且,同是女生,要連續殺死三個人,這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另外一方面,兇手在殺人之後,應該表現的非常冷靜,因為兇手還將三名女性的衣服,包括內衣和內褲全部脫了下來,並且耐心地在三具屍體上留下了千瘡百孔的傷口。這需要耗費比較長的時間,如果不是兇手冷靜,他早就逃離現場了。
  再根據警校同學的描述,第四名女生和三名死者一樣,接觸了扶乩這種遊戲之後,情緒變得一驚一乍,這種人在殺人之後,不應該這樣冷靜。
  領導問我有沒有可能是那個女生故意裝出來的,她想洗脫嫌疑,所以裝作和其他三個女生一樣,但實際上她心理素質很好。我想了想,還是搖頭。
  女生現在下落不明,要是她真的那麼冷靜,不會做出讓大家懷疑出她的事情,也不會花那麼多的時間去折磨屍體,而是應該消除現場的痕跡。
  很多人都點頭,認為我分析的有道理。溫寧已經把怒意放了下來,他也知道以大局為眾,不管第四名女生是不是兇手,警方都得繼續尋找她的蹤跡。女生去過犯罪現場,最後消失的地方也可能是那個村子。
  溫寧還算聰明,他立刻打電話,讓人對那個村子附近進行重點排查。天已經基本要暗下來了,我還在等消息,馬上會有消息的,便是關於四個女生看的那本書了。我們等了好一會,被溫寧派出去的刑警終於回來了。
  他們帶回了很多書,書都被裝進了透明的鑒定袋裡,我們戴上手套之後,一本一本地翻閱起來。這些書一看就知道是從天橋底下或者不正規的書店買來的,連個翻印號都沒有,書的背封也只標了一個價格。
《謀殺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