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節

  「剛磊,這可咋辦啊?聽說公安已經去過我弟弟家,找過勇勇好幾次了都沒有找到。沒有想到勇勇這個時候又回來了,還到了咱們這裡。」嚴香榮憂心忡忡地說道。
  「咋辦就看你了,但勇勇犯的事不小,咱要是留他在家裡,咱也是犯法。不過你說咋辦就咋辦吧,我怎麼都沒有意見。」
  「弟弟家只有這一個兒子,雖然在外面犯下了事,但如果在咱們這裡被抓了,你讓我這心裡過意不去啊。唉,看來勇勇在外面真的是沒法再待下去了,否則他也不會回來。他不回父母家,先到咱這裡來,說明沒把咱當外人。我看,咱還是留他在這裡住一段時間吧,看看情況再說也不遲。」嚴香榮徵求安剛磊的意見。
  「好吧,剛才已經說了,你說咋辦就咋辦,先留他們在這裡待幾天吧。盡量不要讓他們出門,如果有人來串門,盡量別讓他們到屋裡來,要是看到了,就說是我的遠房侄子過來住幾天,千萬不能讓外人知道勇勇住咱們家了。」安剛磊這樣對嚴香榮說。
  就這樣,嚴萬勇、王可秀和兩人的孩子都先在嚴香榮家住了下來。過了幾天,王可秀顯得悶悶不樂,好像有什麼心事,她思前想後考慮了很長時間,這才跟嚴萬勇說:「勇哥,我跟你商量個事情好不好?」
  16.第三起血案
  「可秀,什麼事,你說吧。」嚴萬勇沒在意。
  王可秀這才慢吞吞地說出了她一直想說的話:「我離家一年多了,現在又有了孩子,雖然一直不敢回家裡,但還是很想家,你能不能幫我到我村裡去打聽一下情況。如果情況還行,我想回去看一看。」
  嚴萬勇眉頭一皺,他根本不想讓王可秀再和她的家庭有什麼聯繫,出來這麼多年了,自由自在的多好。再說,王可秀當時被拋棄落魄街頭的時候,她家裡有幾個人問過?這麼長時間沒有回過家,家裡人連個打聽消息的都沒有。這樣的家庭,還去看什麼呢?
  不過,嚴萬勇並沒有表現出反對,畢竟血濃於水,想念家裡也屬於正常情況。「那好吧,我先去打探一下情況,打探好了再回來接你。你就先安心在這裡待著吧。」嚴萬勇口頭上答應了王可秀的要求。
  從地理位置上來講,王可秀的家雖然離嚴萬勇的家稍微遠一些,但是離嚴香榮的家倒不是很遠,有二三十里地的樣子。
  嚴萬勇不敢白天去,怕被別人認出來,也怕路上有盤查的。於是決定天一黑就出發去看看。這天傍晚,嚴萬勇早早地吃過了晚飯,就上路了。趁著沒人的時候快速穿過村子,鑽進了莊稼地。嚴萬勇深一腳淺一腳地走著。天色漸漸黑了,藉著月光,也不知道走了多遠。走著走著,他發現自己迷路了,不知道身在何處,四處都是一樣的莊稼,他完全迷失了方位。四處田野中沒有路標之類的指示牌子。這個時候,連東南西北都不知道了,更不知道離王可秀所在的村子還有多遠。看看四處無人,只得硬著頭皮順著一條道走下去。
  這時候,突然發現遠方有燈光,看來再走不遠就到村子或者鄉鎮了,嚴萬勇一陣欣喜,加快了腳步。正要向有燈光的地方走去,突然腳下一滑,差點滑入一條小河溝內。藉著月光一看,河溝裡竟然還有人在那裡忙碌,看不出來是在捉魚,還是在捕蝦或捉泥鰍。嚴萬勇走過去,想問問路,看看現在到了什麼地方了。
  走近一看,原來是一名婦女,看不出年齡,正在那裡擺弄「地籠子」呢。「地籠子」是種捕魚捕蝦捕泥鰍的工具,頭天晚上下好,第二天來收網就行了,運氣好的時候,會捕到很多的魚蝦泥鰍之類的河鮮。
  那名婦女扭過頭來,盯著嚴萬勇看了幾秒,突然一句話把嚴萬勇給嚇住了。「嚴萬勇,怎麼是你?你怎麼跑到這裡來了?」
  真是人生何處不相逢啊,相逢就相逢唄,怎麼偏偏自己落荒而逃的時候碰到了熟人!嚴萬勇默默地盤算著該怎麼辦,手不由自主地去摸腰間的「刀來瘋」。
  「對不起,你認錯人了,我是過路的,問個路而已,我不認識你。」嚴萬勇刻意想隱瞞自己的身份。
  那女子得意地笑了起來,道:「哈哈,你不認識我,我可認識你呢。想起來在哪裡咱們見過面吧?」
  嚴萬勇很是尷尬,嘴上仍然不承認,道:「你認錯了,對不起,我急著趕路。」
  轉身剛想走。那女子忙說:「別這麼著急走啊。我叫李好妙,原來在海東市一家紡織廠打過工,你這下記得了吧?」
  提起這事,嚴萬勇想了起來,他曾經也在海東市一家紡織廠打過工,難道這個女子也在那個廠子裡幹過,認識自己?
  果不其然,那女子說道:「嚴萬勇,你就別裝了,咱們在一個廠子裡打過工啊。」
  話都已經說到這份上了,再也不能裝聾作啞了。「是你啊,李好妙,我記得你啊,剛才一時想不起來了而已,對了,問你一下,王莊鄉到底該怎麼走呢?」
  李好妙往南一指,道:「往那面走,走不多遠,就走到王莊鄉了。對了,你去王莊鄉幹什麼?你這些年幹什麼去了?我覺得好長時間沒有見過你了。」
  嚴萬勇心中一凜,這小妮子到底知不知道我這幾年辦的事,我這一走,她馬上報警該怎麼辦?就是不報警,我走後她去喊人,一樣可以抓到我,我到時候就插翅難逃了。
  嚴萬勇想到這裡,一不做二不休,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對不起了,誰讓你把我認出來了呢。這也是你的命,與這月亮星星作伴吧。
  想及此,嚴萬勇說:「李好妙,你上來我跟你說個事。」
  嚴萬勇一把拉過李好妙,左手摀住嘴,右手拿刀就往脖子上一劃,李好妙還沒來得及發聲,就靠在嚴萬勇的身體上慢慢地軟了下去。嚴萬勇用腳將李好妙踢到河溝裡,又胡亂扯了點雜草,扔到李好妙的屍體上,以防別人找到她。
  收拾好了這一切,嚴萬勇沿著李好妙指引的方向繼續前行。
  17.重案隊員出擊
  做刑警的,生活基本沒有規律,手機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
  對於重特大案件,尤其是這樣的命案,事先都有應急預案,在接警後,按照預案多長時間通知到分局一級,多長時間通知到市一級,都通知哪些人,事先都是規定好的,按照表單一個個通知就行了。
  在深夜接到電話,十有八九意味著,又出事了。
  果不其然,蕭雲天接到的正是王莊鄉派出所所長的電話,該所轄區內發生一起命案,請求火速支援,並派遣重案偵緝隊前往偵查。
  蕭雲天接電話後快速起床,很快穿戴整齊後,騎著摩托車來到警局,楚劍雄、林玄鶴、柳如雪幾個人也陸續趕到,四人一集合,立刻摸黑趕往王莊鄉事發地點。
  海東市的每個縣區、鄉鎮,蕭雲天幾乎都到過了,道路十分熟悉,也不用別人指路。仍然是由楚劍雄駕車,他坐在副駕駛上,打開警燈,一路向王莊鄉疾馳。
  到達現場後,已經很多圍觀群眾了,王莊鄉派出所已派出大批警員,將整個現場封鎖包圍,拉起了警戒線,等候重案偵緝隊前來勘查現場。
  據派出所所長介紹,當晚前半夜,也就是將近十二點的時候,附近村上有兩個人喝完酒從一個水溝路過,有一個人忽然發現水溝裡有東西,好像是個人。
  兩人確定水溝裡是具屍體後,都傻了眼,趕快打了110報警。
  蕭雲天讓柳如雪先進行現場拍照,確定現場各物證的位置,並注意做好記錄,以後會同技術人員共同做好現場勘查方位圖及筆錄的製作。拍照完畢後,蕭雲天讓派出所的人員把屍體打撈上來。
  打撈上來一看,是一具年輕女子的屍體。屍體脖子處有一個巨大的創口,顯然系被他人割喉失血而死。
  蕭雲天問所長,道:「死者身份確認了沒有?」
  所長答道暫時還沒有確認,已通知附近幾個村的村支書,讓他們查找一下本村有沒有深夜未歸的女子。」
  正在說著,附近一個村子裡的村支書帶著幾個人走了過來,說有一家的閨女晚上出去摸魚了,到現在還沒有回來,家裡人很著急,聽到派出所在這邊發現一具女屍後,就趕緊過來了。
  林玄鶴帶領他們去辨認屍體,一看到屍體,這家人就哭開了,死者正是他們的女兒李好妙。
  蕭雲天吩咐將這家人先帶至一邊,製作辨認屍體的筆錄,再詢問一下被害人的有關情況,包括有沒有什麼複雜的社會關係,平時和什麼人發生過什麼矛盾等。
  望著躺在地上的死者,蕭雲天很憤怒,兇手真的是太慘無人道了,一刀割喉,下手之狠,連個迴旋餘地都沒有。看來這個兇手的想法就是置這個女子於死地。
  這個時候,蕭雲天並沒有把這起慘案和一直在逃的嚴萬勇聯繫起來,因為嚴萬勇一直在外地作案,至今還沒有收到他潛逃回海東市的線索。
  現場溝邊的雜草有倒伏狀,很可能是搏鬥中被害人倒地留下來的。雜草上間隔有一些紅色斑跡,看樣子是血跡,但是否是被害人的血跡還需要提取後拿回實驗室檢驗。
  現場勘查還發現了其他一些物證,如女式的發卡還有拖鞋,這些看起來像是被害人的。案發現場還發現一盒香煙和一個打火機,經詢問被害人的父母,死者李好妙平時是不吸煙的,其他人不可能把這些東西丟棄到案發現場,所以很可能是兇手在作案期間無意中留下來的。
《罪案現場:你所不知道的刑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