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節

  看來這個周九效的確有很大的作案嫌疑。那麼,另外一個和他在一起的黑毛又是誰呢?
  蕭雲天開始審訊從檯球室抓到的那小子,問他周九效平時到底和誰熟悉,來往得多一點。他想了半天,說了幾個名字,其中談到有一個叫金哥,大名好像叫作趙生金。
  從目前的證據來看,不能確定從檯球室抓到的那小子是否和本案有直接關聯,如果僅僅是幫忙查了下賬戶是達不到刑事拘留標準的。蕭雲天就讓楚劍雄給他先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告訴他未經公安機關允許不得擅自外出,要保證隨傳隨到,不然就予以羈押。
  現在看來,趙生金和周九效參與作案的嫌疑是越來越大了。
  那麼,趙生金和周九效這兩個人跑到哪裡去了呢?蕭雲天安排楚劍雄和林玄鶴各帶一隊,分別去找兩名犯罪嫌疑人的家庭,看看最近他們有沒有回過家,對兩家也進行秘密監控,一旦兩人和家裡有什麼聯繫,立即抓住線索繼續追查。
  到兩人家中調查之後,得知這兩個人很早就離開家庭去混社會了,沒有什麼正經工作,整天在社會上遊蕩。家裡人也不知道他們兩個現在到底在哪裡,住在哪裡,又經常去哪裡。沒有什麼有用的線索。
  案件偵查陷入了僵局,蕭雲天讓人先把趙生金和周九效的信息錄人全國在逃人員數據庫,進行網上追逃,各地在查訪到兩人的行蹤後立即先行拘留。
  辦完這一切後,蕭雲天接到了海東市交警隊的電話。
  原來,交警在巡查過程中,發現有一輛出租車違章停車,車上並沒有人,交警部門就找到拖車把車拖走了。拖走之後,車主一直沒有來交警隊接受處理提車。這個反常的現象引起了交警部門的注意。因為這種情況下,車主發現車被拖走後一般會很快聯繫交警隊,交了罰款提車。尤其是出租車司機,如果不及時提車可能會對生意造成影響。
  交警又對這輛出租車進行了察看,發現前排座位上有一些疑似血跡的紅色斑跡,因為沒打開車門,不確定是否就是血跡。再看看車牌子,看上去像假的。和交通部門一核實,根本沒有這個車號牌。
  聯想到重案偵緝隊一直在查找一輛司機被綁架的出租車,交警部門感到事情有些可疑,就把這個情況通報給了重案偵緝隊。
  蕭雲天聞訊後,立刻把岳傑明帶到了停放違章車輛的停車場,岳傑明一看,就是他所開的出租車,用備用鑰匙一開,果真能打開。
  這起綁架案還算是有所進展,至少人質安全,被搶劫的汽車原封不動地找回來了,也算是追回了大部分損失。
  只是,兩名綁匪還沒有抓到,這個案子自然不能說是破案了。
  10.著火的小轎車
  又過了一周,這起綁架案還是沒有破獲,涉案的趙生金和周九效還沒有抓獲。
  雖然對各個娛樂場所的盤查一直在進行,但始終沒有兩人的消息,抓捕又再一次陷入了僵局。
  蕭雲天預感到,這兩個人並沒有跑遠,甚至還有可能再次作案。但下一個作案目標是什麼?該如何防控?還要幹些什麼?這些恐怕只有犯罪嫌疑人自己心裡最清楚。
  這段時間各分局刑警隊破獲了一些小案,但均沒有上述兩人的消息。重案偵緝隊做了好幾種監視工作後,就暫時先去忙別的案子。
  一天早晨,郊區派出所來了電話,說出事了,發生了一起命案。
  命案就是警情,就是命令,又到了重案偵緝隊出征的時候了。
  蕭雲天他們到達現場後,派出所所長開始給重案組介紹情況。我就愛電子書網592book.com早晨有人散步的時候發現有輛車著火了,過去一看,車裡好像還有人,就報警了,現在火已經滅了。
  蕭雲天觀察了一下現場,真是慘不忍睹。
  這是一輛已經被燒燬的桑塔納轎車,周圍的地面上佈滿了灰燼及燃燒殘留物,轎車的前後車牌都缺失,不知是被犯罪分子摘去,還是本來車主就沒有安上去。
  轎車左右側的門窗及後側車窗邊框脫落在地上。前後四個車輪輪胎都已經燒沒了,只剩下四個輪轂留在原位。
  四個車門關閉完好,在副駕駛位上有一具燒焦的屍體,看樣子為男性,頭部枕於座位邊緣處,頭骨暴露破裂,腦組織外露,面部呈黑炭狀,面部纏繞著燒成炭狀的纖維殘片。
  屍體兩臂屈肘在後,手臂骨外露,屍體衣服及外部組織已經碳化。
  腋下纏繞著燒成炭狀的纖維殘片,小腿骨外露斷裂,小腿處有一塊被燒得裂開的石頭。
  雙手及雙腳燒得都看不到了。
  是什麼兇手這麼殘忍,竟然要連人帶車一起焚燒?與被害人什麼關係?又有什麼仇恨使他下此毒手?
  蕭雲天問郊區派出所所長:「是誰先發現這輛車的?」
  所長指了指,「正在給兩個人分別作詢問筆錄,就是這兩個人首先看到的。」
  蕭雲天過去,問了問兩名首先看到這一幕的人:「剛開始是個什麼情況?」
  證人甲說道:「我早晨起來散步,發現有一輛小轎車著火了,看車型像是一輛桑塔納。當時火勢很大,根本靠不了很近。我怕車爆炸,也沒敢很靠前,就忙打了119火警電話,打完後在一旁看著。車兩側的玻璃都沒有了,車的顏色已分辨不出來了。過了一會兒,又過來一個散步的人,我們就繞到車前頭往車裡面看看,發現車副駕駛位上好像是個人,這樣我才打電話報的110。周圍就這一輛車,不像是發生了交通事故。」
  證人乙說道:「我出來散步時看到遠處冒著黑煙,當時認為是燒廢品的,也沒在意。慢慢走過去後發現是輛小轎車著火了,整個車都快燒沒了,火勢已經漸漸小了下來。有個人還在旁邊看著,說是散步過來看到車著火了,已經打了119電話。我倆等火小了的時候上前一看,發現裡面有個人,已經燒得不成樣子了,趕緊又打了110。」
  詢問完兩名目擊者,這時技術人員也已經趕到了。
  柳如雪指揮技術人員仔細地勘查現場,並準備在勘查完現場後將屍體運回實驗室進行屍檢。
  雖然現場的情形乍看起來這人像是被燒死的,但為了進一步查明死因,還要屍檢後才能確定。
  從現場的情況看,不好判斷究竟死者是死於自殺還是他殺,屍檢結果將會對判斷死亡的性質有所幫助。
  蕭雲天看到車周圍有一些煙頭,囑咐技術人員將搜索範圍擴大一點,把能夠提取到的煙頭全部提取。
  安排完這些事,蕭雲天又到現場周圍更遠的地方看了看,點著了一根煙,慢慢地細看周邊的環境。
  走著走著,他來到了離現場較遠些的地方,突然發現了地上的一樣東西。
  11.買汽油的人
  原來,在離這輛著火的桑塔納不遠處有一口機井。井是為了灌溉農田在田邊地頭打的,用的時候用水泵提水,一般來說機井的井口比較小,這個機井也是如此。機井的圓形水泥管露出地面五十厘米,其內側向下約有兩米,井口直徑較細,約四十厘米,井內看起來有水。
  蕭雲天到井口看了看,裡面沒有什麼東西,就又返回了案發現場。
  勘查工作仍在持續。這輛著火的是什麼車?死的是什麼人?這些還沒有頭緒。現場目前沒有什麼東西能夠證實死者身份。車的身份是唯一的,無論火再怎麼燒,車裡面的大架子號是怎麼也燒不掉的。
  大架子號是一種俗稱,也就是發動機號碼,每輛車都有唯一的一個發動機號碼,這號碼是刻在鋼製金屬表層的,查詢該號碼是快速識別車輛歸屬的一個方法。一般來說,車輛發動機號碼都是不變的。
  經過查證,這輛桑塔納轎車屬於一個叫吳良駒的人所有。
  傳喚這個名叫吳良駒的人後,吳良駒表示,這輛車原來是他的,但是幾個月前已經將這輛車賣了,賣給了一個叫李子訓的人。兩人已經簽訂了買賣合同,為了省錢,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但是合同裡約定了,自車輛交付後,該車所發生的所有交通違章、肇事均與他無關了。
  至於這個李子訓買了車幹什麼,吳良駒表示並不清楚,好像是李子訓準備跑出租,買新車不划算,就買了輛二手車先開著。往後的事情他就不知道了。
《罪案現場:你所不知道的刑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