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

  法官:「請原諒我必須問你這個悲傷的問題,他有沒有可能會自殺?」
  證人:「哦,我從來不認為——哦,我不知道——我想有可能。這樣就可以解釋這件事了,是不是?」
  法官:「現在,瑪麗小姐,請不要太過悲傷。請你回想一下,然後告訴我們星期三晚上和星期四早上你確切聽到什麼、看到什麼了。」
  證人:「九點半之後我和馬奇班克斯夫人,還有佩蒂格魯·羅賓遜夫人離開樓下還在聚會的男士們,準備上床睡覺。我向丹尼斯道了晚安,他看起來和平常一樣。郵差遞來那些信的時候我不在場。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間,我的房間在整幢房子的後面。我聽到佩蒂格魯·羅賓遜先生大約十點回到了他的房間。佩蒂格魯·羅賓遜先生的房間在我的隔壁。其餘的人也陸續回到了自己的房間。我沒有聽到哥哥上樓。大約十點一刻,我聽到有兩個人在走廊裡大聲說話,然後聽到一個人跑下了樓,還有砰的一聲摔門聲,隨後是一陣急促的腳步聲,最後是哥哥關門的聲音。然後我就睡著了。」
  法官:「你沒有詢問爭吵的原因嗎?」
  證人(冷淡地):「我以為是因為瑣碎的小事。」
  法官:「隨後發生了什麼?」
  證人:「我在三點醒來了。」
  法官:「是什麼把你驚醒的?」
  證人:「我聽到了槍聲。」
  法官:「聽到槍聲之前你是清醒的嗎?」
  證人:「當時我半睡半醒,但是我聽得十分清楚。我確信那是槍聲。我豎起耳朵又聽了幾分鐘,然後奔下樓,去看看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情。」
  法官:「你為什麼不喊你哥哥或者其他男士?」
  證人(輕蔑地):「為什麼不可以是我自己?我想那有可能僅僅是偷獵者,而且我不想在這個時間大驚小怪地把大家都吵醒。」
  法官:「槍聲是從房子附近傳來的嗎?」
  證人:「確切地講,當你突然被噪音驚醒的時候,你其實很難分辨它具體發生在哪裡。它僅僅聽起來十分大聲。」
  法官:「是發生在房子裡或者花房裡嗎?」
  證人:「不,在外面。」
  法官:「然後你就自己下了樓。小姐,你實在勇氣可嘉。你立刻就下樓了嗎?」
  證人:「不是立刻。我耽擱了幾分鐘,赤著腳穿上鞋,套上了厚厚的呢子外套,戴上了毛線帽子。大約聽到槍聲後五分鐘我離開了臥室,然後下樓,穿過檯球室,到了花房。」
  法官:「你為什麼要走這條路?」
  證人:「因為這比拉開前門的門閂或者後門的門閂要快。」
  這時,一份裡德斯戴爾小公館的平面設計圖被呈給了陪審團。這是一幢寬敞的兩層小樓房,樣式普通。在狩獵季節,房子由現任房主沃爾特·蒙塔古先生租借給了丹佛公爵。蒙塔古先生現在也在法庭上。
(見附圖1)
  證人(繼續):「我到了花房門口,看到一個男人正在俯身翻看什麼東西。當他抬起頭時,我才發現那是我哥哥。」
  法官:「在你看清楚是誰之前,你以為會是誰?」
  證人:「我不知道——事情發生得太快了。我想當時我會以為是竊賊。」
  法官:「你哥哥告訴我們當你發現他的時候喊了出來:『哦,我的天哪,傑拉爾德,你殺了他!』你能告訴我們你為什麼要這麼說嗎?」
  證人(臉色蒼白):「我想我哥哥肯定是撞上了竊賊,因為自衛開了槍——是的,當時我就是這麼想的。」
  法官:「你知道公爵擁有一支左輪手槍吧?」
  證人:「哦,是的——我想是的。」
  法官:「然後你做了什麼?」
  證人:「我哥哥讓我去找人幫忙。我敲開了阿巴斯諾特先生和佩蒂格魯·羅賓遜夫婦的門。然後我忽然感到頭暈目眩,就趕快回到臥室聞了聞嗅鹽。」
  法官:「你單獨一個人嗎?」
  證人:「是的。每個人都在奔跑喊叫,一片混亂,我忍受不了——我——」
  這時,雖然聲音輕細,但是一直冷靜的證人突然崩潰了,不得不讓人扶走。
  下一名證人是詹姆斯·弗萊明,公爵的僕人。他記得星期三晚上大約九點四十五分的時候,自己將收到的三四封信交給了在獵槍室的公爵,不記得其中是不是有一封信貼著埃及的郵票。他不收集郵票,他的愛好是收集手稿。
  接下來,尊敬的弗雷德裡克·阿巴斯諾特先生提供了證詞。他與其他人是在快十點的時候上樓準備睡覺的。一段時間之後,他聽到丹佛獨自上樓了——他不能說明具體是多久之後——因為當時他在刷牙。(眾人笑)。隨後他就聽到有人在隔壁房間和走廊裡大聲說話,然後聽到某人拚命往樓下跑去。他探頭出去看到丹佛在走廊裡,還問了一句:「你好,丹佛,發生了什麼事,怎麼這麼吵?」公爵回答的聲音很小,幾乎聽不見。丹佛返回臥室,朝外喊了一句:「不要做個傻子!」他看起來確實十分生氣。但是弗雷德裡克沒有過多地關注這件事。經常會有人觸怒丹佛,但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因為事情總是很快就平息了。他認識卡斯卡特沒多久——但是發現他沒什麼不好的地方——不,他不喜歡卡斯卡特,可他的舉止總是很恰當,你知道,似乎沒什麼不得體的地方。他從來沒有聽人說過他玩牌時抽老千。當然,他平時也不會留意人們在玩牌時是否抽老千——人們總不會期望這樣的事情發生。他曾經在蒙特的一個俱樂部紙牌遊戲中特別留意過——但是什麼也沒發現。他也沒有發現卡斯卡特對待瑪麗小姐,或者瑪麗小姐對待卡斯卡特的態度有什麼特別之處。他什麼也沒發現,他不是一個善於發現的人。因為沒有什麼別的事,上床之後他就睡著了。
  法官:「在這之後你還聽到別的聲音嗎?」
  尊敬的弗雷德裡克先生:「沒有,直到可憐的瑪麗敲我們的門。我們暈暈乎乎地下了樓,看到丹佛在花房裡正在給卡斯卡特清洗頭部。你知道,我們覺得總該把他臉上的泥漿和沙子洗掉。」
  法官:「你沒有聽到槍聲?」
  尊敬的弗雷德裡克先生:「沒有聽到任何聲音。但是我睡得很沉。」
  陸軍上校馬奇班克斯及其夫人睡在書房——實際上更類似於吸煙室的房間——的樓上。他們倆一致認為他們的談話發生在十一點半。上校上床之後,馬奇班克斯夫人起床寫了幾封信。他們聽到了吵鬧聲和某人的奔跑聲,但是沒在意。聚會成員大聲吵鬧和奔跑不算什麼稀奇事。最後上校說:「親愛的,睡覺吧,已經十一點半了,我們明天還要早起,要不你會來不及準備的。」上校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馬奇班克斯夫人是狂熱的運動愛好者,而且總是隨身攜帶著她的槍支。夫人回答道:「馬上就來。」上校說:「你是唯一一個還在熬夜的人,其他人都已經入睡了。」夫人回答道:「不,公爵還醒著呢,我能聽到他在書房裡走來走去。」上校仔細聽了一會兒,也聽到了那聲音。他們沒有聽到公爵上樓,夜裡也沒有聽到任何其他聲響。
  佩蒂格魯·羅賓遜先生看起來十分不情願出庭作證。他和他夫人十點就上床睡覺了。他們聽到了公爵和卡斯卡特的爭吵聲。佩蒂格魯·羅賓遜先生害怕會發生什麼事,便打開了門,正好聽到公爵說了這麼一句話:「如果你膽敢再跟我妹妹說話,我會拆了你身上的每一根骨頭」,或者是別的此類帶威脅性的話。然後卡斯卡特衝下了樓。公爵臉色赤紅,他沒有看到佩蒂格魯·羅賓遜先生,而是跟阿巴斯諾特先生說了幾句話,然後就回房間了。羅賓遜先生跑出來對阿巴斯諾特先生說:「我說,阿巴斯諾特——」而阿巴斯諾特當著他的面非常粗魯地摔上了門。然後他來到公爵的房門前,說:「我說,丹佛——」公爵出來了,看都沒看他一眼,越過他直接朝樓梯走了過去。他聽到公爵讓弗萊明別鎖花房的門,因為卡斯卡特出去了。等公爵返回的時候,佩蒂格魯·羅賓遜先生盡力抓住他,並且說:「我說,丹佛,發生了什麼事?」公爵什麼都沒說,果斷地把房門關上了。後來,確切地說是十一點半,他聽到公爵打開了房門,在走廊裡輕手輕腳地走來走去。他沒有聽到是否有人下樓。浴室和廁所都在走廊的盡頭,靠近他們房子的一端,如果有人進出這兩個房間,他應該會知道。他沒有聽到有人返回房間的腳步聲。入睡之前,羅賓遜先生聽到他的旅行表報時了,十二點。他不會聽錯公爵房間的門的,因為那鉸鏈會發出一種特別的聲響。
  佩蒂格魯·羅賓遜夫人證實了她丈夫的證言。夫人午夜之前就睡著了,而且睡得很沉。她屬於那種上半夜睡得很沉,但是到了凌晨睡眠就很淺的人。夫人對那天晚上的騷亂感到十分惱怒,因為這讓她不能好好睡覺。事實上,她十點半就睡著了,但是一個小時之後佩蒂格魯·羅賓遜先生將她推醒,告訴了她關於腳步聲的事情。之後,她睡了兩個小時的好覺。但是兩點之後她再次醒來,這之後一直醒著,直到瑪麗的敲門聲響起。她說她可以發誓在夜裡沒有聽到槍聲。她房間的窗戶緊挨著瑪麗小姐房間的窗戶,正對著花房。她從孩提時代起就習慣開著窗戶睡覺。針對法官提出的問題,佩蒂格魯·羅賓遜夫人說她從來不認為瑪麗·溫西女士和死者之間存在著真愛,他們看起來若即若離,不過這也是現今的流行趨勢。她也沒聽說他們之間有什麼不愉快的事情發生。
  莉迪亞·卡斯卡特小姐應法庭的緊急傳喚從城裡趕來出席審訊,她將提供一些關於死者的情況。她說她是上尉的姑姑,是他現在唯一的親人。自從他繼承了他父親的遺產之後,她姑姑就很少見到他。他總是與他的朋友們單獨待在巴黎,而她不認識她侄子的那些朋友。
  「我與我哥哥相處得不好,」卡斯卡特小姐說,「而且他讓我侄子一直在國外接受教育,我很擔心丹尼斯的觀念會比較法國化。我哥哥去世之後,丹尼斯遵從父親的遺願,去了劍橋。我被指定為遺囑執行人和丹尼斯的監護人,直到他成年。不知為什麼,我哥哥在他有生之年總是忽略我的存在,卻在臨死時選擇我來擔當如此重大的責任,不過我並沒有拒絕。我家的大門永遠都為丹尼斯敞開著,但是,在學校放假的時候,他通常選擇與他的有錢朋友在一起。我記不起他們之中任何一個人的名字。丹尼斯二十一歲的時候,繼承了一萬英鎊的遺產,我相信那是某種形式的國外財產。作為遺囑執行人,我得到了其中的一部分,但是我馬上把它轉換為英國有效證券了。我不知道丹尼斯用這筆錢做了什麼。聽說他靠玩紙牌行騙為生,我一點兒也不感到驚訝。我曾聽說他在巴黎結交的朋友都是不正派的人。我沒有見到過他們,我從來沒去過巴黎。」
  下一個被傳喚的是約翰·哈德羅,獵場看守人。他和他妻子住在裡德斯戴爾公館裡面的一個小棚屋裡。整個獵場的面積大概有二十英畝,被一圈粗壯的木柵欄圍起來,大門晚上會被鎖上。哈德羅陳述說,星期三晚上十二點差十分的時候,他確實聽到了槍聲,聽起來是從靠近棚屋的地方傳來的。屋後有一塊面積十英畝的耕地禁獵區。他以為是偷獵者,他們經常會因為追野兔而闖進來。他拿著獵槍朝槍聲的方向趕去,但是什麼人都沒看到。他回到屋子裡的時候看了一眼手錶,當時是夜裡一點。
  法官:「你昨天開過槍嗎?」
  證人:「沒有。」
《證言疑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