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節

  「我以為現在不管排除誰的嫌疑都還為時過早。依照我的看法,從行兇動機來說,波瓦拉最有可能是兇手。」
  「如果是這樣的話,也就是說波瓦拉當晚就將夫人殺了。」廳長說,「你認為,因為夫人準備私奔,波瓦拉才要將她殺害。可他回家時她還在,所以那晚就沒有所謂的私奔這回事。」
  這個結論使三人不由得大笑起來。
  然後廳長說:「總的來說,我們已經確定波瓦拉夫人遇害的時間,是在週六十一點三十分到第二周的週一晚上,也就是菲利克斯寫雕刻品訂購函的這段時間裡。顯然她是被別人殺害的,可能是菲利克斯或波瓦拉,也可能是其他人。就我們目前掌握的線索來看,波瓦拉與菲利克斯的嫌疑最大。先說波瓦拉,雖然他有明顯的犯罪動機,但是目前還不確定他的夫人是不是要私奔。如果能證明他的夫人沒有私奔,他就可以洗清嫌疑了。從我們目前的調查及推理來看,在有可能犯罪的時間裡,他完全可以證明自己是不在場的。
  「相反,菲利克斯卻疑點重重。首先,有人指出,他曾接到一封信函,是關於夫人與之約會的。晚宴後,波瓦拉還沒回來的時候,在十一點到十一點三十分這段時間裡,他留下來同夫人單獨相處。雖沒有確切證據,但他們在一起一直待到一點左右也是很有可能的。後來,也許是夫人與他同行,也許是兩人在同一時間單獨行動的,他們都去了倫敦。這樣推斷是基於下面三個原因:一,她給丈夫留信,說她決定要跟菲利克斯在一起。這封信還沒取得專家鑒定,對於它的價值還不能盲目相信。二,不管是生是死,當時她都已經離開家了。管家和女僕都曾搜尋過,什麼也沒找到。週一時,桶子才被打開,沒人動過裡面的雕刻品。三,通過對桶子的運送時間和路線的分析,桶子裡被裝入死屍發生在倫敦。可見,波瓦拉夫人已經到了倫敦。
  「其次,菲利克斯拿給警方的羅迪的來信,根本就是他自己寫的。因為信的內容主要是關於打賭及能力測試的,只是為了給桶子的出現找個理由,而那些都是不存在的事情。那封信不是羅迪寫的,這一點是可以確定的。而信中所談及到的事情菲利克斯最為瞭解。
  「在桶子的運送過程中,那位留著黑鬍鬚,長得酷似菲利克斯的男子曾多次出現。但同時,非常有利於菲利克斯的也有兩點:第一,我們無法確定他的作案動機;第二,在打開桶子的現場,當他發現死屍時的震驚以致昏厥也很能說明問題,我們不能忽略。
  「現在,我們手頭的證據還不足以得出結論,所以還需要我們努力調查。到底是誰寫了那封有關彩票及打賭的信,一定要查清楚,可否以打字機作為切入點,找到了打字機就知道是誰寫的那封信了。明天我就派人收集波瓦拉使用的打字機樣本,只要他有可能使用,就加入我們的收集,力求齊全。如果還是沒有線索,就擴大範圍,在羅迪、杜馬希爾及別的人之間進行同樣的調查。班利,請跟倫敦警察廳說一下,也調查一下菲利克斯使用過的打字機。」
  「我估計應該做過這項工作,但是慎重起見,我會再寫信確認。」
  「除此之外,還有一件事很重要,不能耽擱。那就是要詳細地調查菲利克斯從週六晚上一直到次周的週四晚上,也就是桶子往巴黎運的這段時間裡的行蹤。波瓦拉夫人到底有沒有跟他一起去倫敦,要有有力的證據和清楚的結論。
  「在那一段時間裡,波瓦拉都做了些什麼也要查清楚。如果還是沒有進展的話,就只能求助那些目擊證人,讓他們指認,菲利克斯和波瓦拉到底誰更像那個黑鬍鬚男子。另外,也可以從將桶子轉送到各個車站的馬車伕著手,找到馬車伕,也就查出了他的僱主。還要仔細調查波瓦拉夫人以往的生活,找出所有的可疑之人。」
  各自有了明確的任務,他們馬上就開始行動了。
☆利朋的調查
  第二天早上九點,坐著計程車,班利和利朋朝著康迪聶德飯店疾馳而去。看到他們,負責人雖然還是滿臉慇勤的笑容,但他的表情卻透露出不耐煩的信息。
  「還要麻煩你,真是抱歉,」首先利朋表示了歉意,「我們還需要再瞭解一下菲利克斯的事情。如果能得到你的幫忙,我們會非常感謝你。」
  負責人很客氣,說道:「只要是力所能及的,我都願意幫忙。請說!」
  「現在我們要調查清楚,離開這裡後菲利克斯到底去了哪裡。上次你說,他打算乘八點二十分的火車回英國,有沒有確實的證據,證明他真的搭乘了這列火車?」
  「我們會按照列車時刻表,根據列車開往英國的時間,發車到火車站。如果不是去英國的列車,有乘客時我們才會發車過去。那天到底有沒有發車過去,是可以查的。週日嗎?」
  「三月二十八號,星期天。」
  過了一會兒,他帶來了一位年輕人,看那人穿的制服可知他是個搬運工,負責人說:「他也乘坐了那趟車。你們可以問他,也許他能幫你們。」
  「謝謝。」利朋過來問搬運工人,「三月二十八號星期天,八點二十分有一班車開往英國,有客人搭乘這趟車回英國,你是和那些客人坐一趟車去車站的嗎?」
  「是啊,我是。」
  「車上有幾個客人?」
  他想了一下,答道:「三個。」
  「還記得這三個人分別是誰嗎?」
  「有兩個是認識的。一位是在這裡住了一個多月的魯布朗先生,一位是經常光顧的菲利克斯先生,另外一位是個不知道名字的英國紳士。」
  「在開往車站的途中,這三人有沒有在一起聊天?」
  「到了車站下車時,菲利克斯和那位英國紳士有說過話。至於其他的,我沒注意。」
  「那三人確實乘坐了那趟火車嗎?」
  「是的。因為他們的行李是我給送上車的,所以應該是都上了車。就快要開車時,他們都還在車上。」
  「菲利克斯是一個人上的車嗎?」
  「是的。他自己坐車。」
  「在車站,他有沒有見過一個婦人,或是和某個婦人談過話?」
  「應該沒有吧。在那裡,我沒看到有女士。」
  「他看起來反常嗎?有沒有心神不定或好像在擔心?」
  「還好,很正常,沒什麼特別的。」
  「謝謝!辛苦你了。」利朋付了銀幣作為酬謝,搬運工人接過來就走了。
  利朋又對負責人說:「謝謝!你們提供的證詞非常有用。最後還有件事要勞煩你,我們想知道都有誰搭乘了那班汽車,還有他們的詳細情況,可以幫我們查一下嗎?」
  這件事很好辦,只要查查記錄就可以了。查完之後得知其他兩位分別是:魯布朗先生,住在瑪猶努特大道;亨瑞·高登,住在格拉斯哥蘇霍吉大道安賈斯巷327號。對他給予的幫助,偵探們不住地道謝。
  在去火車站的路上,利朋說:「還好,有點收穫!在旅途中,那兩位乘客跟菲利克斯應該還有機會碰面。這樣,我們就能查清他的行蹤了。」
  他們在火車站待了整整一個上午,結果卻一無所獲。
  「到輪船那邊去看看吧!」班利說,「他經常坐船,肯定會有侍者認識他。」
  下午四點,他們坐上火車,到布羅紐碼頭時已是傍晚。一打聽才知道,要乘坐巴德·加萊號得等到第二天下午。於是他們先去了當地警察局,想查詢一下週日時輪船上有哪些人當班輪值,但並沒得到什麼有用的信息。然後,他們又回到船上去了,在詢問船上的服務班長時,兩人做了自我介紹,然後拿出菲利克斯和波瓦拉的照片,問道:
  「知道他們是誰嗎?」
  「這位是菲利克斯先生,他每月大約都會來一兩次。我知道的僅限於此。」服務班長答道。
  「還記得他最近一次來乘船是在什麼時候嗎?」
  他想了想說:「最近他的確來過,好像是十天或者兩周以前,記不清確切的日期了。」
  「我想可能是三月二十八號,請問你有證據可以確認他出現的日期嗎?」
  「我想沒有。要知道,我們不做記錄。現在也沒辦法查出他的船票,不知道該如何確定身份。」
  「其他的船員能提供些信息嗎?」
《酒桶中的女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