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0節

巫聖主噴著火焰的三角斜眼望向我,但很快就不屑地移開目光:「真是無知的人類,你以為你玩得過我?」
「不比試比試怎麼知道玩不玩得過?」
千萬年來,神族已經習慣於高高在上,被人類供奉、崇拜,可現在驟然聽到我挑釁的話,巫聖主非但沒有生氣,反而有那麼些許的興趣:「我會讓你見識到神靈的強大。」
「是嗎?強大兩個字不是用來掛在嘴邊的。不過我們就比著玩,輸了也不會割你舌頭。」
「怎麼比?」火神眼裡噴出了求勝的火焰。
「比三局!第一局比膽量。」我望向他:「我敢做的事情,你敢做嗎?」
「哼,天底下,還沒有我做不了的事。」
「那最好不過。」我脫下鞋,把酒倒入鞋中,仰頭喝下鞋中又髒又臭的酒水。儘管噁心,儘管難受,但我硬逼著自己生硬地喝了下去。眼裡射出一道凶狠的目光:「你敢嗎?」
齊天河、楊猛、巫聖主一個個難以置信,尤其是齊天河,心中早已經罵開:這臭小子瘋了嗎?連洗腳酒水也喝!
很快他們都看出來了,我跟火神玩的不是膽量,而是踐踏自己的尊嚴。我敢放下尊嚴,他敢嗎?
在人類的世界裡,從來不管過程是什麼,我們只在乎結局。他不敢,他就是輸了!
鞋子裡的酒,喝了自然是不會死,可是……這tm真不是人幹的事情!
「你小子夠狠!」巫聖主看著我把那一鞋子臭酒全喝了下去,不得不正眼看向了我,他的確不敢,他堂堂高高在上的神族,豈能喝人類臭鞋裡的酒水?傳出去,豈不是讓天下人恥笑?他放不下這尊嚴。
「那麼,第一局,你輸了。」
只要不是作賤自己,巫聖主相信,後兩局,他一定能贏回來。
,怎麼忍不住想吐?我竭力控制住自己,從帳篷裡拿出一雙鞋換上。繼續第二輪的比賽。
要想戰勝神,以人類卑微的力量,在很多方面都是不可能的。可有一點,我相信,人類不亞於神族。
那就是智慧。
「第二局,比智慧。」我拿出一個三階魔方,單手轉動魔方,高速靈活地轉動之下,26秒完成。對複雜的魔方進行復原,需要計算很多公式,一味靠運氣盲拼,只會輸得一塌糊塗。
我將魔方重新打亂,扔給巫聖主。我不信,他能贏了我。
「你可以開始計時。」沒想到巫聖主竟然信心滿滿地說道,繼而他那只乾枯的左手以難以相信的速度快速地推動魔方。
我頓時傻眼了,不是我的智慧比不過他,只是,以他這手速,我轉動一次的時間,他起碼把魔方轉動了五十次以上!跟他競速,我簡直是找死。
我懊惱地歎息,千算萬算,竟然算漏了這一點。我本以為,他從來沒玩過魔方,手速應該不如我才對,誰知神的力量已然強大到了如此程度。
最終,時間定格在17秒,這個速度,已經遠超吉尼斯紀錄很多了。
巫聖主把魔方裝進自己口袋:「這東西很好玩,不介意送給我吧。」
前兩局一比一平。儘管這不是什麼正規的比賽,我們也沒有進行任何的賭約,可是無論是我,還是巫聖主,都非常看重這次對局。
我不能代表人類,他也不能代表神族,但,這是我們之間鬥智鬥狠的較量。
「前兩局,是你定的規矩。第三局,我還讓你定規矩,但是我要求下賭注!」火神變得殘忍起來,肌肉裂縫裡的火焰噴湧而出:「如果你輸了,就自爆身軀,把白賢花祭奠出來。」
「如果你輸了呢?」
「任憑你處置。」
我呵呵一笑,原來白賢花只有我自己召喚出來,別人才可以得到。如果巫聖主強行殺我,是奪不到白賢花的。
「小哥,不可!」無論怎麼說,巫聖主是神,而我是人,如果他真心想贏,即使我再用第一局那樣的方法逼他,也一樣無法取勝。齊天河認為我完全沒有必要跟他賭下去。
可賭局是我提出來的,我又豈能中途退縮?
「我跟你賭!」
巫聖主的目光中濺射出得意的火焰,是的,我必輸無疑,無論我怎麼佈局。
即使他輸了,他一樣還是會贏,因為這個世界,規矩都是由強者定的。他可以讓我定規矩,但他也可以輕易地毀掉規矩。到最後,還是我輸。
唯一勝他的辦法就是制住他!


第三百四十八章 算計火神
巫聖主狂妄地笑了,沒有人玩得過他,因為他是神。
我的大腦在不停地思索著,該如何才能戰勝它。
有時候我想我要不要這麼瘋狂,其實我是無路可退。人家是神,想弄死我還不是一句話的事情?此時如果我不拚命,付出的代價更大。
「你想怎麼玩?」巫聖主終於等得不耐煩了,他想快快地解決我,讓我知道,神是不可褻瀆,不可侵犯的!
而我,則遲遲下不了這個狠心,我現在是在玩火,稍有不慎,就將引火燒身,陷入萬劫不復當中。
好久,我才緩緩企口,道:「我和你比速度。」
三人都以為我瘋了,跟神比速度,這簡直就是在找死。可是,從一開始來到北春市,挑起這個賭局,我就是在找死。
能不能活下去,我把它定在了這一刻。
「我們相隔一百米,誰先打到對方,誰就贏。齊大俠喊三二一,我們開始。」
「好!」巫聖主很喜歡這個遊戲,他臉上的肌肉一條條張裂開,腦袋裡彷彿裝著一腔火紅的熔漿。一百米,對他來說,只是一個瞬間。他倒要看看,我是不是敢真的自爆身軀,祭奠出白賢花!
《屌絲不怕鬼吹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