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節

  我頹然地坐在一旁,完全沒有了主意。回想一切,似乎這都是美清預謀好的,男人,以前的戀情,懷孕的故事,從相識到分離,她掌控了所有事情。
  我遲疑了許久,終於怯怯地抱起了那個嬰兒。
  她忽然睜開了眼睛,無辜地望著我這個大人,咧開嘴角笑了。那模樣像極了美清,讓人瞬間陶醉其中。只是有些事我終究還是搞不懂,她和美清究竟是不是人。那天我還是離開了,但懷裡多了一個嬰兒。
  【07】
  叔叔回來時,已是三個月後的事了,家裡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多了一個孩子。如同大家所想的一樣,親戚們都以為這是我的私生子,我無法回答,也不知道怎麼回答,乾脆默認。於是,我成了家族中的敗類,還好叔叔收留了我們。
  重新回到這個高檔的別墅區,彷彿是做了一場不切實際的夢。
  一次,和叔叔無意中閒談,我們說到了隔壁。叔叔告訴我,那裡的確住過一家三口,父母是大學教授,女兒是一位很漂亮的美人。但這個孩子並不是這對教授親生的,是他們從孤兒院抱養來的。教授夫婦去世後,房子就留給了那個女孩。
  我想起很多往事,便問道:「那這麼久了,這幢房子有人來過嗎?」
  叔叔搖頭:「那個女孩不知道什麼原因失蹤了,從此,這幢房子就一直空著。」
  那晚,我再一次翻牆來到了美清家,來到了地下室。
  地下室依舊殘留著美清用過的東西。我在裡面呆呆地看了很久,突然覺得很累,便順勢躺在了鋪滿灰塵的床上,無意中翻起了枕頭,一張照片赫然在目。那是一張三口之家的照片,照片上一對年輕的夫婦,抱著一個幾個月大的嬰兒。
  那個嬰兒和美清留給我的孩子一模一樣。
  我突然間明白了什麼,像是有預感一般,瘋了一般在屋子裡翻找起來。最後,我在床底找到了一本相冊,翻開來,我大驚失色——是美清的照片,幾乎每一張照片上都有一個或兩個老人,而每一張的風景、裝扮、歷史都不同。
  從剛開始有照相機起到現在二十一世紀,照片中的美清像是活了一般穿插於各個年代之間。而每一張都顯得那麼年輕動人。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將照片翻過來,事實再一次不容我否認,它們的背面都寫著明確的年代以及合影人的身份。
  一行又一行的——美清和父母在北京,美清和父母在巴黎,美清和父母在大阪……
  那天,回到家後,我已經什麼都明白了。看著熟睡中的女嬰,我知道她是不死的。沒有人清楚她究竟活了多久,那些曾經陪伴她的人早已變成了塵土,而所謂的男友根本就子虛烏有,從一開始接近我,美清就是在為自己尋找一個愛她的、能夠養育她的新人。以此,再一次地成長。
  而永久生存的方法,我已清清楚楚——就是自己將自己生下來。
  不停地生,不停地死,循環往復,無休無止。
  回到家,我再一次感到了恐慌。我輕輕將女嬰抱起來,她睜開眼睛,又一次對著我甜甜地笑了。我知道其實她什麼都清楚,她所有的記憶隱藏在她的腦袋中,她只不過是在演戲,是在重複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永生。
  我究竟該怎麼辦呢?我究竟該不該把她當做一個人去看待呢?在幾十年後,我一樣會像她所有的養父母一般自然死去,或者,因為她的這個秘密過早地閉上眼睛。而那時,她可以再一次尋找寄養人,再一次擁有年輕的生命,再一次欺騙那個愛上她的人。
  生命或許真的是無常的,但上天總會給我們很多陰暗深邃的福祉。就像美清一樣,她掌握了那個秘密,她明白這個世界上其實可以存在永生,只要你永遠不去接近死亡,只要在死亡的前一刻,擁有一個一模一樣的生命體,你就可以永遠地活下去。
  但那究竟算不算是活著?
  當一切記憶都變成毫無情感可言的信息,當所有人都變成依靠、利用的工具,像美清那些養父母,像她各個年代的朋友、親人,像這個世界一樣,都變成了她把玩在手的玩具,那永久的生命又有什麼意義呢?那樣活下去,又算不算是一個人類呢?
  你願意做美清,還是願意做你自己呢?
  你願意為了永生,生下另一個自己嗎?
  千口
  〔千口,又名「舌」。古代妖怪,因人之怨恨以及希冀而生。〕
  【01】
  第一次見到陳景老師時,我很是不知所措。
  之所以這樣,是因為陳景和我印象中的形象相差太遠。記得那是我第一天去上班,陳景一個人躲在休息室泡茶喝,是那種老人喜好的綠茶,苦苦澀澀的,伴隨著開水升騰的蒸汽。他抿得小心翼翼,一襲泛黃的制服套在他身上更顯老氣。
  說實話,我想像的陳景應該是個身高體健的中年人。
  沒想到,居然是個年過半百的老頭。
  這讓我的心理很不平衡,作為陳景的新助手,感覺這是老天爺在和我開玩笑。無論如何,我都無法將面前的老頭和那個屢次破獲奇案的警察局大英雄相提並論。但作為新人,我還是克制了自己的不滿和詫異,很恭敬地向他鞠了一躬。
  陳景只是微微點了點頭,笑道:「你就是阿水?」
  我急忙立正、敬禮:「是的,向您報到。」
  是的,我是一名警察,剛剛從警校畢業的警察。從小到大,我一直非常羨慕那些威風凜凜的警務人員,當然,我想做的是那種刑偵警察,可以與歹徒搏鬥,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整治不良人員。
  所以,我才不惜一切地考進了警察學校。
  在學校時,我就經常聽教官和同學們提起陳景的大名。每每說起他時,大家臉上都是一副敬佩非常的表情。關於陳景破獲的各類案件,可以說是數不勝數,甚至,有很多積攢數年的舊案,只要他出馬,就可以在短時間內解決掉。
  不是說大話,陳景在北郊城的警察界,幾乎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像我這樣一心做著警察夢的學生,很多都將陳景視為自己的偶像以及奮鬥目標。因此,想做陳景的助手就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了。說起這件事來,還有些匪夷所思,陳景的助手經常更換,而且,每一年他都會從警校畢業的學生中挑選助手。
  反而,他對那些很有經驗的警察不大感興趣。
  但是,不管選擇什麼樣的助手,一般在一兩年內,陳景便會漸漸厭煩。
  因此,在警界大家對陳景可以說是又愛又恨,愛的是他的能力,恨的是他的為人。但是,作為一個人才,誰都不會去得罪他。這些傳言,自然也傳到了學校裡,但我並不覺得奇怪,有能力的人一般總是有些怪脾氣的。
  我仍舊一心想進入北郊城警察局,成為陳景的新助手。
  或許,是上天眷顧吧,沒有想到我真的會成為陳景的助手。但在此之前,還有一些小插曲。初入北郊城警察局的時候,我並沒有被分配到刑偵科室,也許是因為資歷不夠,我成了資料庫的管理員,這讓我很是氣餒。但一次小意外,給了我機會。
  那是一次同事聚餐,為了迎接我的到來,我們一群年輕的同事去酒吧喝酒。
  席間,有人和我開玩笑,說起了我的前女友,我們是在學校時認識的,但因為各種原因終究分手了。於是,大家開始在誰甩了誰的問題上糾纏我。雖然很丟臉,也很不願意提起往事,但我還是實話實說,明明白白地告訴他們是女友甩了我。
  而且,在甩掉我之前,她就已經背著我找到了新男友。
  這件事,在翌日就成了同事們的笑談,對於一個大男人來說,被女人欺騙,的確很丟人。我感到自己很倒霉,但沒過幾天我就聽說,陳景居然親自向上司提出調遣我的請求。
  我非常興奮,但如同我前面說的一樣,在見到陳景後,我的興奮很快轉換成了失望。接下來的幾天裡,我沒有從陳景身上學到絲毫經驗。他好像對一切都無所謂的樣子,一般有案件時,也只是看一看報告,或者自己坐在辦公室裡發呆。
《新妖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