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節

  「自……爸爸,你給念嘛,後面的字我不認識!」
  他心裡一突,幸好兒子不認識那個首字!否則他要是出去亂講給人聽,還不知會發生什麼事情。
  「那是……我亂寫的,你多問什麼!」一邊呵斥兒子,一邊用毛巾拭去了鏡子上面的字跡。
  「爸爸用我的水彩筆寫上去的嗎?」
  「不是,爸爸是……是用你媽媽的口紅寫上去的。」這話倒沒撒謊,他洗毛巾時,確實發現這些字不是用顏色寫的,而有點像是口紅寫的。
  兒子終於被哄回屋裡睡了,但因為美夢被驚醒,很不高興,撒嬌要跟爸爸睡。
  他心裡也正恐懼著,也不敢獨自睡覺,於是答應了兒子。
  睡前他特意去檢查了一下大門。
  門關著。
  他心裡更加恐怖,這只能說明,寫那些字的不是一個生人……
  天啦,她的鬼魂終於又出現了!
  看來,她一直沒有放過我,前段時間,鬼魂之所以沒有出現,只是在耐心地等待警方將我抓住。現在,她對警方顯然失望了,所以決定用自己的方式來解決這件事情!
  想到對方的鬼魂已經進了家裡,也許此時還站在屋裡看著他,他只覺頭皮發麻。
  但為了不引起兒子的懷疑,他還是將屋裡燈關上了。
  兒子很快又進入了夢鄉,他卻一直不敢入睡,睜著眼睛,豎起耳朵,一副杯弓蛇影草木皆兵的樣子。
  這一晚,他在極度不安中終於平安地度過。
  第二天,他送兒子去幼兒園後,忐忑不安地去廠裡上班。
  進了辦公室後,他的心才終於安定了一些,並開始思考女鬼的話。
  我要不要去自首?如果我去自首了,也許女鬼真的不會再來找我了,可是,我能保命嗎?法院會因為我的自首,就不判我死刑了嗎?
  就算不是死刑,是無期徒刑,一輩子關在鐵窗裡,還不如一死!
  可是,如果不去自首,那個女鬼肯定不會放過我,難道她真會像她說的那樣,將我的家人一個一個害死嗎?
  不,她只是在恐嚇我吧?人鬼陰陽兩隔,鬼哪裡能真正害人,要是鬼能索去害死她的人,這個世界豈不亂套了?
  他正胡思亂想,出納小鄧忽然走進來。他假裝點擊鼠標,做出一副專心工作的樣子。
  忽聽小鄧驚奇地問他:「今天才7號,你的檯曆怎麼已經撕到30號了?」
  他一驚,這才發現桌上的手撕檯曆竟撕到6月30號了!
  「我沒有撕呀,是誰撕的?」他奇怪地反問了一句。心裡忽地一驚:「不會又是那個女鬼在作怪吧?」
  看著檯曆上面那個大大的、黑體印刷的「30」,他全身一震,猛地明白到什麼!
  天,為什麼是30?難道是那個女鬼在開始計算日子了?!
  她要我一個月內去自首,這個月是6月份,只有30天,她故意將檯曆撕到30,是想告訴我:如果我不去自首,那麼從今天算起,我和我的家人只有30天可活了!
  天,她已經開始為我和我的家人倒記時了!
  ※※※
  儘管心裡有80%的懷疑,檯曆是那個女鬼在搞鬼,在為他倒計時,但他心裡還是存有一點僥倖心理,懷疑也許只是一個巧合,是自己疑心生暗鬼的原因,所以並沒有做出自首的決定。
  他想再等等看,看接下來會發生什麼,現在檯曆已經撕到了30號,如果第二天,檯曆撒到29號--不,29號已撕去了,要是再出現29號,除非是7月29號,那才能肯定這件事的確是女鬼在倒計時!
  但是,第二天是星期六,他不上班。
  他雖然很想去看檯曆是否有變化,但又沒有勇氣去看。
  辦公大樓一個人也沒有,要是自己走進辦公室裡,看見檯曆真的撕到7月29號這一頁,那將是多麼恐怖的事情!要是那個女鬼也跟著自己走進無人上班的辦公室,那情形更不甚設想……
  等星期一去看吧,星期一,要是檯曆撕到27號,那就再無懷疑了!
  今天天氣很好,兒子吃過早飯後,要上街去玩。他也有點害怕呆在家裡,所以一求就應。
  上街後,兒子要進超市買零食。如是平日,他很反對零食,但今天他心情有異,想到一個月後,自己也許再不能陪兒子逛超市了,所以不忍心拒絕兒子的要求。
  看著兒子興奮地跑來跑去,在超市的一排排貨架之間挑選各種各樣的零食,他心裡不禁暗想:「要是沒有發生那件事情,要是時間可以倒流回去,該多好!」
  兒子終於挑選好了,一共4包零食,都是他平日非常喜歡吃的!
  他心裡忽地一動,這些零食加起來要多少錢?會不會恰好29元?
  「兒子,買這麼多呀?讓爸爸看看,一共要多少錢?」
  「不,我全部要!」
  他不置可否,緊張地計算了一下:一共是31元。
  他如釋重負地將零食交還給一臉擔心的兒子,牽了兒子的手,一同走向收銀處。
  年輕的女收銀員將4包零食拿到自動計費器上刷過上面的條碼後,說道:「一共29元。」
  29元!
  「不會吧,我剛才算了一下,是31元,怎麼變成29元了?」
  收銀員微笑解釋道:「這包薯片和這個酸奶,都可以優惠1元錢,所以只收29元。」
《鬼屋夜話(詭高校無人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