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作者與讀者的集體

  Boundary2:ACommunityofReadersandWriters
  邊界二:作者與讀者的集體
  記住:曾經有一段時期,現在幾乎所有的分類都被歸在小說的大旗下。《飄》剛出版時,也只是一部「小說」,而不是「歷史小說」或是「傳奇小說」——雖然時至今日它十有八九會被如此分類。H.G.威爾斯、凡爾納、梅裡特、亨利·賴德·哈加德等作家創造了科幻這一類別,他們的作品當時也只是和同時代的詹姆斯、德萊塞、伍爾夫和康拉德等人擺放在一起。
  然而,即使是在二十世紀初,初生的科幻小說、奇幻小說和其他的文學作品之間,仍有著明顯的區別。但那時很難將這種區別訴諸語言。H.G.威爾斯的《時間機器》、《星際戰爭》和《隱身人》之間差別極大,但它們都描繪了未來科學的進展。因此他將這些小說命名為「科學傳奇故事」。
  當然,這讓他和凡爾納的作品顯得很相似,因為凡爾納在他的《海底兩萬里》等作品中也描寫了未來的科技。但凡爾納似乎從未注意過先進科技的危險之處,或者說其陰暗面。一直以來,在其小說中科學所佔的篇幅從未超過對奇境異景的描寫。《海底兩萬里》對尼摩船長的潛水艇的著墨,還不如從其舷窗中看到的美麗景色多。《地心之旅》則是描寫了在陌生、充滿敵意的環境的求生歷程。裡面還有古老的亞特蘭蒂斯遺址、在地心深處生存的恐龍等等娛樂讀者的章節。
  威爾斯在探討科技可能的發展時,比凡爾納態度更嚴肅,更富邏輯性。但他們的小說有時確實有著類似的結構。比如說,凡爾納在《環遊地球八十天》中描寫的景色奇觀完全是基於當時的世界,其結局依賴於一條科學知識:向東繞地球航行一周,主人公們將在跨過國際日期變更線時多獲得一天的時間。這和威爾斯在《星際戰爭》裡玩的花招大同小異。在《星際戰爭》中火星的入侵者最終被普通的感冒病毒擊敗。重大事件會被芝麻綠豆的小事影響。當讀者看到出人意料的結局時,他會對宇宙中的秩序恢復信心。不起眼的小知識最後會拯救我們。
  梅裡特(A.Merritt)的《深淵中的臉》和亨利·賴德·哈加德的《她》和威爾斯作品的相似性還不如凡爾納多。這兩本小說裡都有一位旅行者,發現自己來到了一片早已被現代人忘懷的土地。《她》描寫一位高貴的女士找到了讓自己永生不滅的方法,代價是其臣民的血液;在《深淵中的臉》中,恐龍的後代蜥蜴人飼養了一些人類奴隸,供他們淫褻的運動和娛樂使用。這兩本小說的情節更像是魔法而不是科學,可是喜愛威爾斯、凡爾納的讀者大多也喜愛梅裡特和亨利·賴德·哈加德。
  說真的,當雨果·根斯巴克在二十年代末創辦第一份純科幻雜誌《驚奇故事》時,他宣稱希望出版H.G.威爾斯那樣的科學冒險小說;但公正地說,《驚奇故事》(和其他很快開始模仿它的雜誌)出版的作品中,更多的不是威爾斯那種更嚴肅認真的對未來科技的探討,而是凡爾納那種對機器的熱愛以及梅裡特和亨利·賴德·哈加德的在未知的危險地帶的奇妙探險。直到三十年代中期,約翰·坎貝爾成為《驚駭》雜誌(現在叫Analog)的編輯之後,威爾斯式的科幻作品才登上美國雜誌的封面。
  嚴肅的探討,對萋指芨說目熱愛好,神秘之地的探?:今天冒險小說的各?主要流派都能追溯到科幻這一類別誕生前的那些作家們。從二三十年代那些愛戴所有這些作家或是其中一部分人的讀者中,出現了第一代「科幻小說作家」。他們有著這樣的自覺:他們正走在巨人們照耀下的道路之上。根斯巴克創立的科幻分類是對一個已經存在的集體的承認;當概念出現,這個集體有了自覺之後,它便開花結果,薪火傳承,令一代代人重複、修改或是徹底改變這同樣的文學傳統。
  曾經模糊的邊界現在已經穩固得多了,因為出版業分類令科幻小說的讀者和作者的身份更為固定。詹姆斯·希爾頓創作《消失的地平線》(也是描寫一片失落的土地)時並未感到任何困擾,讀者們對這篇小說和他其他的作品——比如《萬世師表》——不屬於同一類別也並無意見。許多讀者反映說,書中那片樂土的名字已經進入了日常用語——那便是香格里拉(Shangri-la)。
  然而,如果今天有一位作家寫了一部《消失的地平線》這樣的奇幻小說,他會被立刻歸到奇幻作家一類去,而如果接著他又寫了一部《萬世師表》,美國的出版業者就會不知所措。這能算奇幻嗎?但如果不把《萬世師表》放在奇幻書架上,那麼只瞭解作者前期作品的讀者就無法找到它;而檢索「小說」類別的讀者基本不可能聽說過這位作家,於是會對它不聞不問。其結果是,作者會受到極大壓力,要求他「多寫一些像『香格里拉』那樣的小說」。
  實際上,他會被迫寫一整套小說,以《香格里拉三部曲》之名被廣泛宣傳,出第四部時便改名《香格里拉傳奇》——直到作者老死。弗蘭克·赫伯特的《沙丘》系列便是如此,麥卡弗裡的龍騎士系列也未能逃過這一命運。只有極少數人,比如馬裡恩·齊默·布拉德利,能夠跳出桎梏,並仍擁有許多讀者。
  不過作為讀者來說,我感到分類法定義的邊界意義不大。曾經在連續幾個月甚至幾年裡,我只想看科幻小說,但我閱讀歷史小說、神秘小說、古典、詩歌或是當代暢銷小說的時候,我也不感到羞恥或是內疚,沒有什麼巨大的精神壓力。現在我喜歡看歷史小說跟傳記,但當然興趣還會更改。而且即使是我在狂啃科幻小說時,也會狼吞虎嚥地看約翰·赫西、威廉·高曼或是羅伯特·派克的最新作品。
  於是,在讀者們能自由地在各類書籍中遨遊的同時,出版業分類卻將作者放在一個類別中。你開始出版你的小說時,一定要記得這件事:你希望被看作是一位科幻作家,還是奇幻作家?
  有些作家雖然寫了大量的科幻作品,卻從未被歸入科幻作家。比如小柯特·(KurtVonnegut,Jr.)便堅決否認他的作品是科幻——雖然他的小說符合每一種對科幻的定義,但科幻二字從未出現在他的書中。
  另一個例子是約翰·赫西(JohnHersey)。他寫過《白蓮》、《小孩顧客》、《申請更多空間的請願書》這樣的科幻傑作,但他首先撰寫的是其他類型的小說,因此從未被限制於某一類別。(「赫西先生,你能不能……呃……在這本書裡加幾個外國人什麼的?我懷疑你的讀者們能否瞭解這部歷史小說發生於中國而不是別的地方。」)馮尼格特和赫西從未被關進科幻的牢籠。而極少數傑出作家,如布拉德伯裡(RayBradbury)和勒吉恩(LeGuin)能超越邊界,卻未在作品中折中科幻與奇幻。對大部分作者而言,他們發現他們的冒險小說越成功,出版商對他們既非科幻,又非奇幻的作品興趣越少。
《如何寫作科幻奇幻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