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性思考者能夠區分推論與假設

正如前文所述,推理各成分之間是相互聯繫的。它們既影響著其他因素,也受到其他元素的影響。我們現在主要介紹推論與假設這兩種思維成分之間的關係。有效區分推論與假設是批判性思維中的重要技能。而許多人都會對兩者產生混淆。讓我們先來回顧一下它們的基本意義。

(1)推論(inference):推論是思維的一個階段,也是個體根據一些正確或看似正確的命題歸納總結、得出結論的過程。如果你手持凶器朝我走來,我可能會推斷認為你意圖傷害我。推論可能是準確的也可能是不準確的,可能是符合邏輯的也可能是不符合邏輯的,可能是公正的也可能是不公正的。

(2)假設(assumption):假設是我們認為理所當然是推理前提的信息。它通常是指我們先前學習過並不會質疑的知識內容,是我們信念體系的一部分。我們通常都假定自己的信念是正確的,並運用這些信念解釋周圍的世界。如果你覺得深夜在大城市裡閒逛是一件危險的事,而恰巧你又居住在芝加哥,那麼你就會推論認為深夜出門是件危險的事。而你會理所當然地認為「深夜在大城市裡閒逛是一件危險的事」這一信念是無可厚非的。如果你的信念是合理的,那麼你的假設也就是正當的,反之亦然。信念與假設都既可能是正確的,也可能是錯誤的,這取決於我們是否有足夠的證據支持它。思考一下這個例子:「我聽到了抓門聲,於是起床放門口的貓進來。」我的推論依據的前提假設(預存信念)是,只有貓會製造出這樣的抓門聲,而它只有在想要進屋時才會發出這樣的聲音。

我們人類時常會不自覺地將自己的信念作為假設,並依據這些假設做出推論。我們必須通過這樣的方式才能理解周圍發生的事。假設與推論滲透我們生活的各個方面,因為我們必須依靠它們進行思考與行動。我們只有根據自身的價值信念才能做出判斷、形成解釋、得出結論。如果置於任何一個有意義的環境場景當中,人們會自動化地做出某些推論,為他們隨後的思維和行動奠定基礎。在沒有經過事先訓練,同時尚未明確環境條件的情況下,人們能夠迅速而自動地做出推論。我們看到烏雲,就推測可能下雨;聽到敲門,就知道有人來了;看到皺眉的面容,就推斷他在生氣;遇到朋友遲到,就斷定他是不體諒他人感受的。我們看到高個兒男子,就推斷他擅長籃球;看到亞洲人,就想到他成績很好;閱讀一本書,就能根據故事大意推斷語句的引申含義;我們聆聽他人的對話,然後對他們所表達的觀點做出一系列的推論。

寫書也是一樣,我們會推測讀者在閱讀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心理感受。我們會考慮自己的表達是否足夠清晰、哪些內容需要進一步解釋、哪些內容需要舉例或圖示說明,而哪些內容又不需要這樣複雜的解釋,我們試圖從讀者的角度對這些問題做出推論。很多推論可能是正當而合理的,但另一些則不然。

要養成批判性思維習慣,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求我們將思維從無意識層面提升到意識化覺知層面。這其中就包括識別與重建推論的過程,通過這個過程,我們就能夠獲得清晰地意識到自己塑造自身經驗方式的能力。這一能力使我們能夠將自身經驗區分為兩種類別:未經處理的信息與我們對這些原始信息的主觀解讀。最終我們會發現,我們做出的推論在很大程度上受我們的個人立場與基本假設的影響。這一發現有助於我們拓寬視野,從多種角度審視事物,也能夠由此獲得更為開闊的思維境界。

通常,不同的人從不同的立場出發,會對相同的情景做出不同的推論。這是因為他們的思維推理是以不同的假設為起點的。例如,有兩個同事看到一個躺在水溝裡的男人,其中一個或許會推斷,「這是個醉酒的流浪漢」;而另一個則可能會認為,「這個男人需要幫助」。這些推論都是建立在關於躺在水溝裡人的基本假設基礎上的,而這些假設也與推斷者事先形成的觀念立場有關。第一個人的假設是「只有醉漢才會躺在水溝裡」,而另一個人的假設則是「躺在水溝裡的人是需要幫助的人」。第一個人已經建立的觀念是「人們都要為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負責,也都應當有能力照顧好自己」,而第二個人已經形成的立場則是「人們面臨的問題多是由外界環境造成的,存在很多人力不可控的因素」。這兩個人的邏輯假設和推論可以歸納如下:

第一個人

情景:一個男人躺在水溝裡

推論:這個男人是流浪漢

假設:只有流浪漢會躺在水溝裡

第二個人

情景:一個男人躺在水溝裡

推論:這個男人需要幫助

假設:躺在水溝裡的人都是需要幫助的人

為了發展批判性思維能力,我們要瞭解我們做出的推論、推論依據的假設以及我們理解世界的觀點立場。因此,我們需要長期的訓練以提升自己識別推論與覺察假設的能力。

充分認識我們做出的推論以及推理背後隱含的前提假設,能夠幫助我們增強對自身思維的控制力。因為人類所有的思維本質上都是推論性質的,對思維的控制力也就依賴於對思維中推論及假設的控制能力。思考一下我們平時計劃與考慮日常行為的方式。我們認為自己在準備早餐,吃早餐,準備上課,準時到達教室,坐在特定的座位上,開始上課,考慮午餐吃什麼,支付賬單,與別人閒聊,等等。

其實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也是在不斷地解釋自己的行為,賦予行為意義,對生活中正在發生的事做出推論。我們必須從各種各樣的可能意義中做出選擇。例如,我在「放鬆」還是「浪費時間」?我是「堅定的」還是「頑固的」?我究竟是「參與」了討論還是「打斷」了別人的對話?某人是「跟我一起笑」還是「在笑話我」?我是「幫助了朋友」還是「被人佔了便宜」?每當我們解釋自己的行為並賦予它們意義時,我們都是在完成基於假設做出推論的過程。

作為一個人,我們都在不斷地做出關於自己、工作、同伴、老師、家長甚至關於世界的假設。我們將一些事物視為理所當然,這只是因為我們無法質疑一切。有些時候,我們也會將錯誤的事視為理所應當。例如,我跑到超市(假定自己帶了錢)卻發現自己把錢落在了家裡。我以為車裡有足夠的汽油,卻發現已經用光了。我假定打折的商品都是便宜貨,卻發現它是在漲價之後打折的。又譬如,我假定不會(會)下雨;假定當我擰過車鑰匙、踩過油門之後車就會啟動;假定我與他人相處時都是心懷善意的。

我們做出了許許多多的假設,而這些假設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沒有意識、不加考慮的。這些假設多數都是正當而合理的。然而,有些卻不是。那麼問題在於:我們如何才能識別自己做出的推論、推論依據的假設以及我們理解世界的觀點立場?

有很多方法可以培養我們對推論與假設的意識覺察能力。一方面,所有學科學習的共同之處在於,它們都需要我們基於學習內容做出正確的假設,並能夠熟練地得出合理的推論。舉例來說,學習數學時,我們會基於我們的數學假設做出數學推論;學習科學時,我們會根據我們的科學假設得出科學推論;在解釋歷史事件時,我們會依據歷史假設做出歷史推論。在不同情況下,我們做出的假設都依賴於我們對基本概念與原理的理解。

隨著我們能夠越來越熟練地鑒別自身的推論與假設,我們也就逐漸具備了質疑假設正確性的能力。例如,我們假定人人都在中午吃午餐是合理的嗎?我們有理由假設陰雲密佈就是下雨的徵兆嗎?我們假設頭上的腫塊一定是由於毆打造成的,合乎情理嗎?關鍵在於,我們都會根據日常經歷做出假設,而我們應該學會識別假設並質疑其合理性。當你逐漸具備了這些批判性的直覺,你就會越來越多地覺察到自己和他人的推論中被認為理所當然的事,也會越來越深刻地體會到你的觀點立場如何塑造了你的經驗感受。

圖4-5是人們在情景中做出結論的過程。

圖 4-5 人們在情景中做出結論的過程

人們經常在情景中做出結論,這些結論常常是根據假設做出來的,而我們形成假設的過程常常是無意識的。

根據表4-1中的項目,分別寫出各個情景下的可能推論,以及導向推論的前提假設,然後在表4-2中自己設想出十二種情景,並分別寫出其推論及假設。

《批判性思維工具(原書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