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真相 同是猛人魯智深比李逵強在哪兒

在梁山好漢中,李逵是性格最為鮮明的一人。金聖歎說他是上上人物,一片天真爛漫。我卻要對金老先生不敬了,說李逵是下下人物,不忠不孝不義,都被他佔全了。

要說上上人物,我覺著花和尚魯智深比他更夠格。忠義二字,魯達可堪當之。

我相信,看到這裡,有朋友肯定不贊同我的觀點。沒事兒,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這正是偉大著作的魅力。

不過,我既然說出了自己的觀點,就得證明自己的觀點。不然,就純粹是胡說八道,不知天高地厚了。下面,我就把李逵和魯智深放在一起,說一說二人之高下。

李逵身上有一個符號,叫做「愚忠」。他愚忠的對象是宋江。可他對宋江真的忠誠嗎?不見得。

第四十二回中,宋江把老爹接上梁山後,別人都沒有什麼話,倒是宋江的好兄弟李逵不幹了,他說:干鳥氣麼,這個也去取爺,那個也去望娘,偏鐵牛是土掘坑裡鑽出來的?

待宋江怕他惹出亂子,不贊同他回去接娘時,李逵又說:哥哥,你也是個不平心的人。你的爺便要取上山來快活,我的娘由他在村裡受苦。兀的不是氣破了鐵牛的肚子?

這是嫉妒之心。如果真是愚忠的話,就不該有嫉妒之心。否則,你接爺我就得接娘,那你當皇帝,是不是我也要當皇帝?

為了接娘,可以不忠。那這不是不是說明李逵很「孝」呢?恰好相反。

大家知道,李逵接娘的途中,一時疏忽,他老娘被老虎吃了,他一怒之下,殺了老虎。這事兒不怪李逵,就像突發的車禍一樣,被老虎吃掉屬於小概率事件。

但在回梁山後,李逵的表現就不像個孝子了。且看,「李逵訴說取娘至沂嶺,被虎吃了,因此殺了四虎。又說假李逵剪徑被殺一事。眾人大笑。」

眾人為何大笑?我們假設一下情境:如果李逵是聲淚俱下地悲訴說,眾人大笑會不會顯得很突兀?眾人即便是假裝,也要裝得很李逵一樣悲傷吧?至少是哀歎不語。這才符合邏輯。

那麼,眾人之所以大笑,只有一種可能:李逵說得很興奮。為什麼會興奮?因為他殺了四虎,因為他殺了假李逵。這些事兒表現了他的英雄主義。所以他講述得很嗨。在他的這種情緒氛圍下,眾人大笑,就合乎邏輯了。

可是,他娘的死,比不上他的英雄主義嗎?真是令人唏噓。

再說「義」。

我對李逵最大的憎惡之處,就是他的妄殺。他可以掄起板斧把無辜老百姓殺得血肉橫飛,只為了他自己「殺個痛快」。更可恨的是,他在完全不必要的情況下,連幾歲的小童都不放過,而且是殘忍地從頭頂劈開。(第五十一回)

何為義?義不妄殺!李逵這種欺凌弱小的魔頭,和「義」字根本不沾邊。

魯智深就不同了。

他和林沖一見如故,結拜成兄弟。林沖犯事兒後,發配滄州,他怕林沖遭遇不測,一路護佑。為了朋友,不惜要殺害官差。什麼是忠,這就是忠——而且是真正的、平等的忠,對朋友的忠,不是奴才對主子的愚忠。

看見弱小受欺凌,素昧平生的魯達拔刀相助,不惜拳打鎮關西,弄出了人命,搞得自己亡命天涯。什麼是義,這就是義。

更重要的是,魯智深有自己的是非觀。他不會為了自己殺得過癮,傷害無辜。他也殺人,但只殺惡人。你讀遍《水滸》,可曾看到魯達妄殺過一人?

所以我說,都是直人、猛人,魯達要比李逵強上一萬倍。

《李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