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徐志摩為陸小曼奔波 曾做房地產中介掙錢

我仔仔細細看了我能搜索到的所有陸小曼的照片,一代名媛完全不是我們心目中的交際花形象:她似乎一輩子沒有燙過卷髮,或是兩根小辮,或是齊耳短髮,或是隨手一盤的髮髻,素樸家常,一點也不妖艷。

「她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風景」

也許真正讓男人記在心裡,恰恰是媚在骨頭裡的女人吧。所以,那個看上去很嚴肅的胡適,會大發感慨,說「她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風景」,會興沖沖地對劉海粟說,「你到了北平,不見王太太,等於沒到過北京。」

那時的小曼剛剛二十出頭,已經嫁給王賡做了王太太。王賡比小曼大7歲,畢業於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和西點軍校,回國後曾經在北京大學任教,後來赴哈爾濱任警察局局長。

小曼結婚時只有19歲,雖然已經擁有眾多追隨者,卻還沒有遇到令她心儀的對象,對父母安排的婚事只是簡單地順從和歡喜。

「誰知這位多才多藝的新郎,雖然學貫中西,卻於女人的應付,完全是一個門外漢,他娶到了這個如花似玉的漂亮太太,還是一天到晚手不釋卷,並不能分些功夫去溫存溫存。」

日子久了,小曼難免生出怨氣,加上終日無所事事,便重新回到少女時代就如魚得水的交際場所,夜夜狂歡。小曼出生在富貴之家,父親陸定是晚清舉人,曾任國民黨財政部司長和賦稅司長多年,還創辦了中華儲蓄銀行。母親吳曼華是江南名門閨秀,擅長工筆畫,古文功底也頗深厚。小曼前後還有八個兄弟姐妹全都不幸夭折,父母更是將萬千寵愛都給予她一身。

「你要盡婦道之職……免得將來把徐志摩累死」

小曼十五六歲時,就已經精通英、法兩國語言,寫得一手娟秀小楷,西方的鋼琴、東方的戲曲都不在話下,繪畫方面也表現出驚人的天賦。至於名媛貴婦應有的禮儀風姿、社交場所的各種規則她也駕輕就熟。

可就是這樣光怪陸離、浮華奢靡的生活,也滿足不了小曼那顆年輕而易感的心,她在日記裡大歎苦經,「其實我不羨富貴,也不慕榮華,我只要一個安樂的家庭、如心的伴侶,誰知這一點要求都不能得到,只落得終日裡孤單。」

也許,只有愛情才能拯救這份孤單了。於是,愛情來了。愛情是那位著名的浪漫詩人———徐志摩帶來的,這是盡人皆知的橋段。

終於,1926年秋天,他們贏得了北京北海公園的那場著名婚禮,那場婚禮之所以著名,除了兩人的名聲和這段情事的背景,更因為證婚人梁啟超那一通絕無僅有的證婚詞。

他對徐志摩呵斥說,「你這個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學問上沒有成就;你這個人用情不專,以致離婚再娶……」他提醒小曼,「你要認真做人,你要盡婦道之職,你今後不可以妨礙徐志摩的事業,免得將來把徐志摩累死……」閱歷深厚的梁啟超,深知這一對「為感情衝動,不能節制」的青年,將來必然會「自投苦惱的羅網」,但也未必知道自己真的會一語成讖。

婚後的神仙眷侶返回了徐志摩的老家浙江硤石。志摩對新婦的疼愛藏也藏不住。小曼是新派的女人,內心希望討公婆歡心,卻完全不會做請安奉茶、三從四德的那一套,只知道與志摩嘻嘻哈哈,嬉戲玩耍,上個樓梯都撒嬌到讓志摩來抱,吃個蘋果也要你一口我一口。

老兩口憤而離家,去了北平,投奔他們心目中的好兒媳張幼儀去了。沉浸在愛情中的小兩口,意識到老人的怨氣和不滿,兩人尷尬地離開硤石,搬往上海。

「生活逼成了一條甬道,頭頂不見一線的天光」

小曼和志摩在石庫門包租了派頭十足的三層洋房,養著私人汽車,連家裡的傭人丫頭都衣著入時,宛如一般人家的小姐。

郁達夫的妻子王映霞,曾經親眼看見小曼一次就買了五雙上等的皮鞋。感慨這個出身高貴的富家小姐,出手闊綽,眼裡沒有錢的概念。據說,當時他們一大家子,每月開銷在五六百元,相當於現在的4萬到5萬元人民幣。

志摩感覺在硤石老家委屈了小曼,回到上海對嬌妻更是百依百順,就算被支使得團團轉,也樂在其中。小曼身子虛弱,正餐幾乎不怎麼吃東西,閒暇時零食、水果卻從不離口。

可憐兩個年輕人並沒有現成的金山銀山,為了贏得美人笑,志摩不得不東奔西走,拚命掙錢,他一口氣在五所學校兼職,課餘趕寫詩文賺取稿費。最不屑於計算數字的詩人甚至幹起販賣古董字畫、做房地產中介的營生。每月辛苦掙來600到1000元,還是供不上嬌妻的揮霍無度。

天生喜歡熱鬧、愛慕虛榮的小曼喜歡戲曲。她不僅花大價錢捧角,每逢義演也當仁不讓地登台壓軸,還逼著志摩在戲裡演個不重要的角色,分享夫妻同台的樂趣。

在志摩那裡,這樣的演出帶給他無窮的苦悶,「我想在冬至節,獨自到一個偏僻的教堂裡,去聽幾折聖誕的和歌,但我卻穿上臃腫的袍服去舞台串演不自在的『腐』戲」。

為了掙更多的錢,也為了眼不見心靜吧,志摩應胡適之約前往北平任教。上海的小曼兀自沉迷於演戲,還通過演戲結識了花花公子翁瑞午。

因為共同的愛好,小曼和他幾乎天天呆在一起聽戲、演戲。有一次,小曼經不起唱戲的疲勞,暈厥症舊病復發。翁瑞午主動獻上自己的推拿絕技,一試之下,美人果然通體舒泰,從此就離不開這按摩推拿。為減受病痛的折磨,翁瑞午還勸小曼抽幾口鴉片,把她拉上了癮君子之路,後來更乾脆搬到了徐家,整日昏天黑地共臥煙榻吸食鴉片。

小曼沒心沒肺,只是一味肆意享樂。對於志摩還漸生失望之情。而志摩對她,是懷著塑造新人的心情的,覺得她聰明、漂亮,希望婚後發奮圖強,健康上進,做個林徽因式的新女性。可是,愛情沒有改變小曼的天性,她不願意成為志摩所希望的人。

而志摩本性多情,除了林徽因,凌叔華、韓湘眉這些緋聞女友也沒斷過。志摩到北京後,對林徽因的舊情又有再燃之勢,回回在信上描述林美女種種姿態。不僅如此,他甚至把自己和人逛妓院、拈花惹草之事,也如實稟告。「我是透明的,我把一切都告訴你。」於是兩個小孩子都不懂體諒,相互折磨,小曼越發不肯去北京,任憑志摩怎樣苦口婆心,就是堅守上海,狠著心讓詩人空中穿梭。

「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這樣的分離,終於釀下了那幕慘劇:詩人在和小曼發生劇烈爭執後,憤而離家,搭乘了一家郵政航班,飛機在濟南附近觸山爆炸。詩人走了,「輕輕的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他留下的唯一完整的遺物,是陸小曼的一幅山水畫卷,他拿去準備請好友題跋,小心地裝在鐵盒子了,完好無損地留下了———這是多麼令人心碎的場景。

噩耗將小曼帶入萬劫不復的地獄,她無法原諒自己的頑劣、不懂事。就在詩人臨死前,她還將煙燈、煙槍扔向他,砸落了他的眼鏡,讓他負氣出走,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她責備自己從來沒有為他理過行裝,沒有注意過他衣衫日益破舊,為滿足她喜好千里萬里寄來的食物,她沒有珍惜過,蘸著心血寫來的信件,有時還沒仔細看上兩眼就扔在了一邊———總以為丈夫是自己的,一直會好端端放在那裡任自己支使。

當上帝收回了給她的特權,小曼開始成長,她擦乾眼淚,立志要成為志摩希望她成為的那種人。她從此素服裹身,再沒有現身熱鬧的社交場合,每日在志摩的照片前供奉鮮花。開始拜賀天健、陳半丁為師學畫,從汪星伯學詩,著手整理志摩文集,後來還戒了鴉片,全力做個新人。

只是在私生活上,她的選擇依然是陸小曼式的。前夫王庚希望與她復合,大哥胡適也願意照顧她的生活,可是她依舊和翁瑞午不離不棄,哪怕這個男人後來又老又醜又倒霉又沒錢,她還是和他同居了,卻並不結婚,不准他拋棄舊式老婆,後來還撫養了翁瑞午和一個女學生的私生子。這樣一個女人,在她62歲的那年春天,撒手西去,死的時候,憔悴乾枯,只有一個表妹陪伴在身邊。

《徐志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