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權借荊州給劉備因迫不得已?孫權為何借給劉備

歷史上都有劉備借荊州的說法,而且是一借不還,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老賴」。孫權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好心沒有得到好報,是一個令人同情的受害者。但問題是像孫權這樣絕頂聰明的人,怎麼會犯這種低級錯誤呢?因此現在很多人認為,所謂「借荊州」是東吳苦心編出來的劇本,替自己到處擊鼓鳴冤,把劉備推到了不義的一方。在劉備看來,從頭到尾就不存在借的問題,憑什麼要還?雙方沒有打欠條,史書又是各家寫各家的,自然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那麼我們可以做一個法官,看看原告孫權、被告劉備怎麼各自陳述理由的。

當時荊州有七個郡,分別為南陽、南郡、江夏、武陵、長沙、桂陽、零陵。南陽基本在曹操手裡面,江夏基本為孫權佔有。南郡有17個城,主要在江北,行政中心在江陵(今湖北荊州)。爭論焦點有三塊地。一是油江口。這塊地很小,周瑜接到命令後把江陵的長江對岸,叫油江口的地方給了劉備,於是劉備就在這裡住了下來,改名為公安(今湖北公安)。原告孫權:這是周瑜給你的地方,明顯是借給你的。被告劉備:不算借,因為我也參加赤壁之戰了,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分得江南一小塊地,是勞動得來的。相當於我也參加投資了,這塊小地方是應得的分紅。

第二塊地:荊州江南四郡。荊州在江南有四個郡,分別是武陵、長沙、桂陽、零陵。赤壁之戰後被劉備攻下後佔有。原告孫權:南方四郡,雖然是你打下來的,但前提是周瑜率兵和曹操爭奪江陵。經過無比慘烈的戰爭,擋住了曹軍瘋狂進攻,才使你順利南下奪取四郡。你不和周瑜協同作戰,還趁機搶佔勝利果實,即使不算我借給你的,也不能全算你的。相當於是我投資,但錢是被你賺了。我不投資,你一分錢也賺不到。被告劉備:這是我自己派兵打下來的,與你一毛關係都沒有,憑什麼說借?況且天下是漢朝的天下,荊州又不是你孫權的。相當於是我自己投資賺的錢。第三塊地:南郡長江以北土地。周瑜花了一年左右時間打下來的,但後來都到了劉備手裡。原告孫權:這塊地肯定屬於我的。現在給了你,當然是借給你的。

被告劉備:這是你主動給我的。說我借,有借條嗎?或者請你拿出其他證據。這塊地何時到劉備手裡的,是以什麼樣的方式到劉備手裡的,歷史記載都很含糊。說明雙方當時沒有明確的約定,這給劉備有了申辯的空間。如果你看這些覺得亂七八糟搞不明白,不要緊,只要簡單地算一筆賬就清楚了。赤壁之戰前,劉備是逃兵,相當於已經破產。孫權是主力,擊敗曹操,是主要投資方。事後孫、劉賺錢了,最大的利潤就是荊州,但絕大部分卻被劉備拿走了,孫權幾乎什麼也沒有得到,這讓孫權大受刺激。從此後的態度看,劉備是理虧的,雖然不承認是借,但一直含含糊糊,承認會還的,時間上卻是一拖再拖。如果一個人確實沒有借錢,早就理直氣壯地頂回去了。劉備顯然不是這樣。

但給人帶了一個疑問,孫權為什麼會做出「借荊州」這種很傻很天真的事呢?其實孫權一點都不呆,實在是迫不得已。曹操資本雄厚,可以東西兩邊同時開戰。孫權在東邊和曹操對攻,已經投入了絕大部分本錢。如果西線再和曹操硬拚,資金鏈肯定斷裂。所以孫權把荊州的部隊全部撤回,無償送給劉備,就是要劉備正面和曹軍作戰,孫權在西邊可以長長鬆一口氣了。這就是孫權雖然吃了虧,但當時不吭氣的原因。這也是劉備後來始終不肯還的原因,因為劉備也憤憤不平,如果不是他鎮守荊州,說不定早被曹操攻下了,孫權還會天天嚷著催曹操歸還嗎?

《劉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