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巢起義軍紀律嚴明 唐軍反而燒殺淫掠

許多人對黃巢痛恨非常,認為其人為大劊子手,殺人如麻,大肆燒殺搶掠,甚至其帶領的起義軍裡經常有人吃人的現象發生,但歷史真的是這樣嗎?當然不是,歷史只屬於勝利者,成王敗寇自古皆然,特別是在古代封建社會更是如此!這些都是封建階級、資產階級的橫加污蔑,相反,起義軍的紀律很嚴明,很受各地百姓的歡迎,歷史文獻也不得不承認這點,如《舊唐書》記載:「黃巢自號率土大將軍,其眾富足,自槐以北,整眾而行,不剽財貨物。」進入洛陽時,唐東都留守劉允章率領屬官歡迎,「供頓而去,坊市宴然」。又如進入長安時,「慰曉市人說:黃王為生靈,不似李家不恤汝輩,但各安家」。起義軍「遇窮民於路,爭行施遺」或「競投物遺人」這都是黃巢起義軍受人擁戴的例證。在進入長安後,義軍規定:「唐官三品以上者悉停任,四品以下位如故」。所殺的都是罪大惡極之人,如宰相崔沆、僕射於琮、金吾大將軍張直方等人。

阿拉伯人阿布賽德哈撒記載黃巢入廣州曾殺伊斯蘭教徒、猶太商人十二萬以至二十萬人,但這是與農民起義軍為敵的地主商人的記載,並非歷史本然,不能置信,因為他們往往把地主階級殘殺人民的事記在農民軍的賬上。這些外籍商人與剝削階級勾結,狼狽為奸唯利是圖,官商都是一條繩上的螞蚱,自然官官維護,對破壞了他們利益的起義軍自然不會心慈手軟,再輿論上自然是以盡污蔑之能事。所以起義軍進入廣州後很可能殺掉一批剝削人民的外籍豪商和官吏,而剝削階級卻對此肆意誇張歪曲史實。另外,唐代詩人韋莊在名作《秦婦吟》中也只說「內庫燒為錦繡灰,天街踏盡公卿骨」,可見黃巢起義軍絕非亂殺一般人民。諷刺的是,中和二年,唐軍一度攻進長安,這些以民為子的人民公僕們倒確確實實「競掠貨財子女」在長安大搶一番,與禽獸無異!誰是誰非這不是一目瞭然嗎?他們敗退後起義軍所殺的也不過是暗中通合唐軍助紂為虐的坊市惡少罷了。

還有,王鐸部將劉漢宏在江陵大肆搶掠,行兇者正是唐朝的腐朽統治軍隊,而並非是起義軍。千百年來,出於封建統治考慮,歷朝歷代統治者都對黃巢起義大家污蔑,不遺餘力地中傷農民軍。如今我們理應給黃巢正名,不能讓他一直背負惡名。再退一步講,又是誰將他們逼上了起義之路?即使他們再惡,能惡過當權者嗎?今日忽然看到一條史料,與君於此共享,據《舊唐書》卷117《崔寧傳》附《崔蕘傳》記載:唐朝末年,政綱紊亂,貪官污吏橫行,地方官員對於人民的訴求置若罔聞。更有甚者,人民甚至都沒有訴苦的權利,如陝州刺史崔蕘「自恃清貴,不恤人之疾苦,百姓訴旱,蕘指庭樹曰:『此尚有葉,何旱之有?』乃笞之。」最終激起人民憤怒「吏民結怨,既而為軍人所逐,飢渴甚,投民舍求水,民以溺飲之」。當然這只是唐代末年貪官污吏的狼虎惡性的冰山一角,其暴行簡直罄竹難書,和秦二世無異!如此看來,唐代至此,能不亡乎!!!

黃巢起義軍能從山東打到廣州,再從廣州打到長安,一路高歌猛進,勢如破竹,如果其軍隊紀律不嚴明,如果其行軍擾民害民,又怎麼可能會如此順利,怎麼可能得到沿途百姓的擁護和加入呢?怎會讓唐代腐朽官員聞風喪膽、臨陣脫逃者數不勝數呢?可見傳聞不可盡信,真相並不是我們平常所聽到的那樣。對於傳聞,我們還需要擦亮自己的眼睛,要有自己的判斷而非人云亦云。

相傳黃巢曾寫有三首詩:

其一《菊花詩》:

颯颯西風滿院栽,蕊寒香冷蝶難來。

他年我若為青帝,報與桃花一處開。

其二《不第後賦菊》

待到秋來九月八,我花開後百花殺。

沖天香陣透長安,滿城盡帶黃金甲。

其三《自題像》:

記得當年草上飛,鐵衣著盡著僧衣。

天津橋上無人識,獨倚欄干看落暉。

黃巢詩凝聚著一股英雄之氣,驚人心魄,倒是很能說明黃巢的志向的。也不愧是「烈丈夫」之名也!

《黃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