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聖人孔子家族中的女人為何結局多悲慘?

孔子在中國封建社會被奉為聖人,孔子的弟子後學被稱為賢人,但從今天的觀點來看,孔門聖賢在人倫上並不完美。在閱讀先秦文獻時,我發現孔子、孔子的弟子曾參、孔子的孫子思都曾有休妻的經歷。孔子的原配夫人來自宋國,《孔子家語·本姓解》記載:「孔子年十九,娶於宋之亓官氏。」一年之後亓官氏生子,魯昭公曾派人送鯉魚表示祝賀,孔子對此感到十分榮幸,故給兒子取名為鯉,孔鯉成人後取字伯魚。孔子與亓官氏的婚姻結局,在文獻中沒有正式記載,但我們可以在字裡行間發現一些信息。

在《禮記·檀弓上》一文中,子思門人有「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之語,據孔穎達的解釋,「先君子」指的就是伯魚,而「出母」就是伯魚之母亓官氏。根據這一記載,這位亓官氏並未與孔子白頭偕老,她被孔子無情地休棄了。《論語·陽貨》中記載了孔子的一句名言:「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遜),遠之則怨。」不知是不是針對亓官氏而發。後來亓官氏病死,伯魚按照喪禮為生母服喪,孔子對此未加干涉。

《禮記·檀弓上》記載:「伯魚之母死,期(週年)而猶哭,夫子聞之,曰:『誰與哭者?』門人曰:『鯉也。』夫子曰:『嘻(驚怪之聲),其甚也!』伯魚聞之,遂除之。」根據喪禮,如果孝子被休棄的生母死了,應為生母服喪一年。但是,如果父親已經去世,孝子已為人父,那麼就不必為休棄的生母服喪。亓官氏死後,孔子允許伯魚為出母亓官氏服喪一年。伯魚在服喪期滿後仍然為生母哭泣。孔子對此感到不滿,覺得伯魚做得太過分了,伯魚不敢違抗父命,只得停止哭母。亓官氏在後世被人們尊為聖母,孔廟中的寢殿即為供奉亓官氏的專祠。如果孔子重生,得知被他趕走的原配夫人亓官氏不僅又「回到」他的身邊,而且還被一再加封為誥命夫人,不知會作何感想?

孔子高足曾參休妻的理由更為離譜。據宋人汪卓編輯的《曾子·外篇三省》記載:「曾子後母遇之無恩,而(曾參)供養不衰。及其妻以蒸梨不熟,因出(休棄)之。人曰:『非七出也。』曾子曰:『蒸梨小物(小事)爾,吾欲使熟而不用吾命,況大事乎?』遂出之,終身不再娶。」在這一段文字中,曾參對後母和妻子的態度截然不同。後母對他刻薄寡恩,但由於後母在倫理上也是母親,因此曾參將後母作為盡孝的對象,盡心盡意地供養。但是,曾參對妻子的態度就完全不同了。他命妻子蒸梨,妻子沒有將梨子蒸熟,曾參一氣之下便將妻子無情地休棄,可見曾參性格中有乖戾、刻薄、冷酷、怪異的一面。

古人休妻有所謂「七出」之條。沒有把梨子蒸熟,這只是日常生活中可以忽略不計的小事,並不在「七出」之列,曾參對妻子如果稍微寬容一點,是絕不會採取休妻這一絕情舉動的。他對妻子的嚴苛引起別人的批評,曾參的回答是:蒸梨不熟,確實是一件小事,我讓她蒸熟,而她不按照我的命令去做,小事尚且如此,何況是大事呢?其實,這是完全站不住腳的。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每一個人都是在不斷糾錯的過程中逐步成長起來的。在現實生活中,哪一個人不出差錯?如果出了一點小差錯,就預言此人必犯大錯,這豈不是太荒謬了?按照曾參犯小錯必犯大錯的邏輯,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必然會犯大錯,都在可以斷交之列。曾參在中國文化史上是著名的大孝子,他對父母可以無微不至地盡孝,為何不能對妻子寬容一點呢?

子思是孔子的孫子,名伋,有些古籍寫作「急」。子思學於曾參,他對妻子的態度比孔子、曾參還要絕情。《禮記·檀弓上》記載:「子上之母死而不喪,門人問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喪出母(為被休棄的母親服喪)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喪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隆,道污則從而污,急則安能?為急也妻者,是為白也母,不為急也妻者,是不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也。」子上是子思之子,孔子的曾孫,名叫孔白。子上的生母被父親子思休棄。其生母死後,子思卻不許子上為之服喪。子思此舉顯然不符合喪禮,因此弟子問子思:「從前您的祖父允許為休棄之後的生母服喪嗎?」子思回答說:「是的。」弟子又問道:「您不讓孔白為生母服喪,這又是為什麼呢?」子思辯解說:「從前我的祖父沒有什麼禮儀失誤,禮儀該隆重的就隆重,禮儀該從簡的就從簡,我怎麼能做到這樣呢?我的妻子是孔白的母親,不做我妻子的人,就不是孔白的母親了。」子思按照自己的標準來認定兒子的母親,但他卻沒有想過,孔白與其生母的母子血緣關係,並不因為他的休妻行為而消失,孔白的生母可以不再是他的妻子,但她永遠是孔白的母親。

子思不准兒子孔白為生母服喪,他為自己找了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自己的道德境界比不上祖父孔子,因此,可以不像祖父那樣允許兒子為生母服喪。其實,子思不讓兒子為生母服喪的真正原因,是他對這位被自己休棄的前妻刻骨銘心的怨恨和厭惡。他出於厭惡而休妻,甚至在前妻死後仍不能化解心中的怨恨,以致他蔑視傳統喪禮的規定,斷然不准兒子孔白為生母服喪。可見,在對待妻子的態度上,子思的心胸是多麼狹隘。子思此舉竟然為孔門立了一個規矩,此後,孔氏子孫就不再為被休棄的母親服喪了。

孔子、曾參、子思之所以對妻子薄情,是由於當時的社會賦予了男子太多的權利,而女子的社會地位特別低下。甲骨文中的「女」字,就是一個雙手交叉、兩腿彎曲、跪在地上的女子形象。女子向誰而跪呢?她跪的對象應該是決定自己命運的男性。當時社會對女子的要求是柔順、服從。《儀禮·喪服》說:「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既然丈夫是妻子的「天」,妻子對丈夫要絕對地服從,那麼丈夫對妻子當然是無所不用其極了。所以,儘管孔子、曾參、子思對妻子異常刻薄,但這是當時社會的倫理道德賦予他們的權利。時至今日,社會倫理道德已發生巨變。從今天看來,孔子師徒對待妻子的態度顯然是缺少人情味的。

《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