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行事張揚遭皇帝記恨死後險遭焚屍揚灰

公元1578年4月,也就是明神宗萬曆六年,首輔張居正離京,回湖北江陵老家。這一次奉旨還鄉,是為他一年前逝世的父親辦理喪事;誰都有死老子的時候,但死了老子,竟勞動皇帝操心,是絕無可能的。沖這一條,張大人此行,可謂極其風光體面,極其耀武揚威。據黃仁宇的《萬曆十五年》,為這台公車開道的,除了肅靜迴避的儀仗隊,還有:「隨從的侍衛中,引人注目的是一隊鳥銃手,乃是總兵戚繼光所委派,而鳥銃在當日尚屬時髦的火器。」

最歎為觀止者,是他此行的座駕,稱得上中國歷史上空前絕後的公車。黃仁宇對這台特製的「巨無霸」有過一段不失幽默的描寫:「張居正這一次的旅行,排場之浩大,氣勢之烜赫,當然都在錦衣衛人員的耳目之中,但錦衣衛的主管者是馮保,他必然會合乎分寸地呈報於御前。直到後來,人們才知道元輔的坐轎要三十二個轎夫扛抬。內分臥室和客室,還有小僮兩名在內伺候。」明人沈德符的《萬曆野獲編》,也感歎這台「巨無霸」之壯觀:「又造步輦如齋閣,可以貯童奴,設屏榻者。」

明、清以來,官員的交通工具為轎,二人抬者曰「肩輿」,四人抬者曰「軟轎」,通常所謂的為「八抬大轎」。尤其明朝,對公車使用有極其明確的限制,在《明史·輿服志一》裡可以看到:「弘治七年令,文武官例應乘轎者,以四人舁之。違例乘轎及擅用八人者,奏聞。」依此制度,張居正的車肯定超標。不過,作為內閣首輔兼皇帝老師,他有資格不在乎,加之奉旨回鄉料理父喪,他有本錢搞特權。更何況錦衣衛主管,相當於「克格勃」首腦的馮保,跟他非常之鐵,自然隱惡揚善。所以,由京城出發,在真定(今河北正定)換乘這台由知府特為他供奉的既舒適,又寬敞的「巨無霸」,一路往南,經一千多里的行程,到達湖北江陵。全城人都擁到關廂,歡迎衣錦榮歸的首輔,無不希圖一睹風采。然而,坐在轎中的張居正,影影綽綽,老百姓是看不到真容的。不過這台「巨無霸」座駕,著實讓他的家鄉人開了眼。

普通的八抬大轎,總重約200-300公斤,每個轎夫承重40公斤左右;依此制度,張居正的座駕,至少要有1噸至1噸半的自重,否則,不可能分臥室和客室,不可能載有兩位服務生,不可能載有必不可少的廚衛設備。在中國,座駕從來是官員身份的標誌,過去,轎越大者官銜越高,如今,車越好者級別越高。從老北京胡同的寬和窄,也可判斷其中住戶富貴和貧窮,權勢和卑賤的程度,凡有王府,官邸,俗謂大宅門者,胡同不得狹於一丈(約兩米),就是為了方便前四後四的八抬大轎進出。京城有民諺云:「東城富,西城貴,南城貧,北城窮。」因此,東、西城胡同多半寬敞,南、北城胡同大都狹窄,都因轎的出入而形成的。

張首輔乘坐的是前八後八,左八右八的三十二抬「巨無霸」,所以由真定起駕,也是有其道理的,第一,在北京城裡,怕有的路段未必轉悠得開;第二,京城人多嘴雜,張居正不想招搖過市。但是,明朝中後期,政治腐敗,舉國貪瀆成羅;官吏無能,唯知橫徵暴斂。因此首輔此行所經河北、河南兩省驛道,全程是否都能保持四米寬度,是大有疑問的。後來,有一位名叫楊四知的御史,在參劾張居正的奏折裡,說他「歸喪沿途,五步鑿一井,十步蓋一廬」,自然是落井下石的誇大之詞;但地方官員為了這台「巨無霸」順利通行,增派民夫,拓展路面,動用工匠,加寬橋樑,以討好元輔,自然是少不了的。

據黃仁宇文:「他從陽曆四月中旬離京,七月中旬返京,時間長達三個月。即使在離京期間,他仍然處理重要政務。因為凡屬重要文件,皇帝還要特派飛騎傳送到離京一千里的江陵張宅請張先生區處。」張居正乘用這樣的座駕,也有其公務在身,隨時需要替年輕主子料理國家大事的理由。唯其如此,這台座駕,「行經各地,不僅地方官一律郊迎,而且當地的藩王,也打破傳統出府迎送,和元輔張先生行賓主之禮。」

《玉台叢語》甚至說:「居正奉旨歸喪,所經由藩、縣、守、巡,迓而跪者十之五六。」

張居正是個強人,強人的缺點,在得意時常常想不到不得意時,坦然接受沿途官員跪迎跪送,以為坐在這台「巨無霸」裡,為皇帝辦事就等於是皇帝了。《萬曆野獲編》裡如此說過:「江陵以天下為己任,客有諛其相業者,輒曰我非相,乃攝也。」這個「攝」字,對他來講,倒也是事實。但從他自己嘴裡說出來,就有點狂妄了。沈德符接著說:「『攝』字於江陵固非謬,但千古唯姬旦、新莽二人,今可三之乎?庚辰之春,決意求歸,然疏語不曰『乞休』,而曰『拜手稽首歸政』,則上固儼然成王矣。」 清人紀昀在《四庫全書題要》中,說他「振作有為之功,與威福自擅之罪,俱不能相掩」,也是這個意思。強人再強,不可能永遠如日中天,公車再棒,總會有坐不動的時刻。從江陵料理父喪回京的第五年,公元1582年,張居正病逝,享年57歲。在皇帝的授意下,一場反攻倒算,差一點點就要將他從墳墓裡挖出焚屍揚灰。

他肯定沒有預料到萬曆皇帝秋後算賬,來得這麼快,這麼狠,《萬曆野獲編》為明人撰,應該可信其真實。「今上(即萬曆)癸未甲申間,籍故相張江陵,其貽害楚中亦如之。江陵長子敬修,為禮部郎中者,不勝拷掠,自經死。其婦女自趙太夫人而下,始出宅門時,監搜者至,揣及褻衣臍腹以下,如金人靖康間搜宮掖事。其嬰稚皆扃鑰之,悉見啖於饑犬,太慘毒矣。」

那台「巨無霸」,自是張居正許多罪狀中的一條。在《萬曆野獲編》卷九里,有一則《貂帽腰輿》的記載,我們看到因座駕之張狂躐等而倒霉的,不光張居正一人。「嘉靖中葉,西苑撰元諸老,奉旨得內府乘馬,已為殊恩。獨翟石門、夏桂洲二公,自製腰輿,舁以出入。上大不懌,其後翟至削籍,夏用極刑,則此事亦掇禍之一端也。」

讀到這裡,現代人會不會為此而慎之、戒之呢!

《張居正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