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最後的文字獄案 慈禧欲殺一儆百反惹麻煩

鄒容寫完《革命軍》後,就拿給章太炎看。章太炎越讀越興奮,激動地說:「我的反清文章,閱讀和理解的人都不太多,大約是因為我的文字太艱深了。鄒小弟寫得這樣通俗易懂,激動人心,真是好文章。」章太炎立即寫了一篇《序》交給上海大同書局正式出版。書上署名是「革命軍中馬前卒鄒容」。

清王朝最後一樁文字獄案

在《革命軍序》一文中,章太炎指出:「夫中國吞噬於逆胡二百六十年矣。宰割之酷,詐暴之工,人人所身受,當無不昌言革命」。並盛讚鄒容的著作「一以叫咷姿言,發其慚恚,雖嚚味若羅、彭諸子,誦之猶當流汗祇悔。以是為義師先聲,庶幾民無異志,而材士亦知所返乎!若夫屠沽負販之徒,利其徑直易知而能恢發智識,則起所化遠矣」。 他的意思是說,鄒容這本書,完全以吶喊放肆的語言,引發人們的慚愧和憤怒。即使像羅澤南、彭玉麟這樣愚昧的人,讀了此書也應該流汗深悔。把這本書作為正義之師的先聲,大概人民是不會有其他想法的,而那些有才之士也知道自己應該迷途知返吧,至於殺豬賣酒的小生意人,受益於此書的直白易懂,從而能恢復發揚智慧見識,那麼此書的影響就深遠了。隨後,章太炎又在《蘇報》上發表了《駁康有為論革命書》,繼續痛斥以康有為為首的維新派所謂的「滿漢不分,君民同治」,實際是「屈心忍志以處奴隸之地」。章太炎堅決站在民族民主革命立場上,對康有為主張君主立憲的種種謬論進行了無情的鞭撻,而對於革命鬥爭則給予熱情的謳歌。

這時候,清廷嗅得章太炎文中的隱隱殺機,飭令兩江總督魏光燾嚴加緝拿這群「倡演革命邪說」的「不逞之徒」。魏光燾以「蘇報館刊布謬說,而四川鄒容所作《革命軍》一書,章炳麟為之序,尤肆無忌憚」為詞,密令江蘇巡撫派候補道俞明震專程從南京赴滬,協同上海道袁樹勳,要求上海租界當局逮捕《蘇報》上一幫倡演革命的亂黨分子。

章太炎

1903年6月29日,即《蘇報》發表《駁康有為論革命書》的當天,上海道和租界工部局達成協議,由工部局派外國巡捕和中國警探到蘇報館抓人,指名抓捕陳范、蔡元培、章太炎、鄒容等人。陳范事前聞訊躲開,蔡元培早已避往青島,章太炎、鄒容不在,只抓走了一個賬房先生。當天晚上,章太炎得到巡捕抓人的消息,根本不當一回事,只說「小事擾擾」,依舊鑽進被窩睡覺。更出奇的是,他第二天照舊到《蘇報》報館裡去,結果就碰上了租界巡捕來繼續抓捕,巡捕還沒問他「請問英雄出處」,章太炎自己倒大大方方走上前,用手指著自己的鼻子說:「余俱不在,要拿章炳麟,就是我!」這可真說得上是自投羅網了。租界巡捕喜不自勝,連忙一把銬了去。當時鄒容也是追捕對象,但他聞訊躲到虹口一傳教士家裡。章太炎被帶到工部局的巡捕房裡,卻寫了一封信,「以大義相招」,要他主動投案。鄒容也真講義氣,果然於7月1日到租界巡捕房自首了。接著,《蘇報》報館被查封,財產沒收,陳范破產逃往東瀛。

這樣就引發了中國封建王朝的最後一樁文字獄案——「蘇報案」。

清王朝建立以來,自文網苛密的乾隆朝以後,文字獄案就很少發生了。道光、咸豐、同治各朝均無文字獄記載,「蘇報案」可說是有清一代文字獄的最後一幕。在案發之前,慈禧太后還夢想著倣傚康熙、乾隆朝文字獄案的處理方法,計劃著迅速撲殺革命火種,「一日逮上海,二日發蘇州,三日解南京,四日檻京師」,而後凌遲處死,殺一儆百。但事情的發展卻出乎清廷的意料。由於西方各國領事館的阻力,清廷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麻煩。

由於《蘇報》報館設在英租界內,清政府入租界捕人,必須事先徵得外國領事的同意。因此,當逮捕《蘇報》館主、主筆及章太炎、鄒容的諭旨下達江蘇督撫之時,他們不得不與上海的外國領事團交涉,請求籤發拘票捕人,但各國領事為了維護租界治權,堅持不允。後來經過雙方談判,此案定為「租界之案」,清政府無權將有關案犯解出租界獨立審判,只能由設在租界的「會審公廨」來審理此案。清政府委託洋人律師指控《蘇報》「污蔑今上,挑詆政府」,指控章太炎、鄒容「大逆不道,謀為不軌」。

7月15日,在公共租界會審公廨開始了對章太炎一案的審訊。審判團名義上由公審庭審判員孫建成、上海知縣汪懋琨,以及英國副領事迪比南等幾人組成,實際上一切都由英國副領事說了算。

審訊開始後,清政府聘請英國律師古柏和哈華托為代表,控告章太炎等犯有「大逆不道,煽惑亂黨,謀為不軌」罪,並摘引《蘇報》中的論說和《革命軍》、《駁康有為論革命書》中的詞句,尤以書中「載湉小丑,未辨菽麥」兩句,視為大逆不道。監外的朋友也為章太炎等人聘請了兩個外國律師。章太炎在法庭上,神態極為軒昂,也極為藐視清政府對他的控告,他嘲笑說:「噫嘻!彼自稱為中國政府,以中國政府控告罪人,不在他國法院,而在己所管轄最小之新衙門,真千古笑柄矣。」 將清政府的虛弱本質揭露無遺。

審訊正式開始後,章太炎又在法庭上嘲弄得審判員哭笑不得。對於他在《〈革命軍〉序》中所寫「載湉小丑」四字觸犯清帝聖諱一事,他說:我只知清帝乃滿族人,不知所謂「聖諱」。而且按照西方的法律,人們是不避諱的,所以我直接寫「載湉」,沒有什麼不對。再說,從字的意思來講,「小丑」兩個字中,「丑」字本來作「類」字,或作小孩子解,所以「小丑」也就是「小東西」或「小孩子」,並沒有誹謗的意思。章太炎從文字學的角度進行辯說,聽眾席上掌聲雷鳴,而無知的審判員如墜雲霧裡,非常尷尬。在這樣一位學識淵博、雄辯滔滔的「案犯」前,他們簡直不知道怎麼審才好了。其中一位審判員在目瞪口呆之際,突然悟出章太炎是海內外著名的學問家,肯定是科舉正途出身,便小心翼翼探身問道:「您得自何科?」章太炎聽到這個問題,更覺可笑,故作糊塗,高聲回答:「我本滿天飛,何窠之有?」「科」與「窠」同音,「滿天飛」即浙江方言「老布衣」的意思。 章太炎的詼諧回答,贏得了法庭上滿場的熱烈掌聲。第一場審判就這樣戲劇性地收場了。

《慈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