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的綠帽子 呂後是否背著劉邦與審食其偷情

辟陽侯審食其與劉邦同裡,面目清秀,口齒伶俐。劉邦起兵以後,因家中無人照應,用審食其為舍人,叫他代理家務。呂後與他日夕聚談,視若親人,漸漸的眉來眼去,漸漸的目逗心挑,當時太公已經年老,子女又皆年幼,於是兩人互相勾搭,瞞過老翁幼兒,竟演了一出露水姻緣。一番偷試,便成習慣,好在劉邦由東入西,去路越遠,音信越稀。兩人情感漸深,儼如一對患難夫妻,晝夜不捨。即使後來劉邦家眷被項羽所掠,在楚營身為抵押之品,審食其與呂雉依然同寢共食,也未稍露破綻,真是一位偷香的妙手。到了劉邦稱帝,在呂後慫恿下,封審食其為辟陽侯。審食其感念呂後,從此在床上更加盡心盡力。以上是歷史的演義,事實是不是這樣,並沒有人會知道。不過呂後與審食其有患難之交,這倒是事實。

不足二十歲的呂雉嫁給了一個四十一歲左右的泗水亭長,一年後得女,三年後得子,七年後劉邦離家,起兵反秦。而且,這一走,就是七年。年輕的呂雉長期處於獨守空閨的痛苦之中。那麼,呂雉這段獨守空閨的生活是否被人闖入過呢?《史記·酈生陸賈傳》有一段記載:呂後非常寵幸辟陽侯審食其(yijī,意基),有人在惠帝面前詆毀審食其。惠帝聽說後,十分震怒,立即把審食其抓到獄中,想殺掉審食其。呂後知道審食其被兒子所抓,想出手相救,但是,心中羞慚,不能出面營救審食其。大臣們平日裡早就怨恨審食其的飛揚跋扈,都想殺了他一解心中之怨(辟陽侯幸呂太后,人或毀辟陽侯於孝惠帝,孝惠帝大怒,下吏,欲誅之。呂太后慚,不可以言。大臣多害辟陽侯行,欲遂誅之)。

這段記載中的辟陽侯就是審食其。審食其原是劉邦的屬下,但是,在劉邦起兵反秦之後,審食其和劉邦的二哥劉仲一直留在劉邦父親身邊,侍奉太公。呂雉和太公生活在一起,也與審食其有交往。太公、呂後被項羽扣為人質之時,審食其以「舍人」(侍從)的身份陪伴著呂後度過了兩年零四個月的人質生活。因此,審食其與呂後有此一段患難之交。《史記·呂太后本紀》記載:呂後想廢掉礙手礙腳的右丞相王陵,於是升王陵為小皇帝的太傅,奪了王陵的相權。王陵明白呂後對自己是明升暗降,不讓他掌握實權,於是告病假回家休息。呂後將同意封諸呂為王的原左丞相陳平升為右丞相,讓辟陽侯審食其當了左丞相。審食其雖然當了左丞相,但是,卻不處理朝政,只負責太后宮中之事,類似郎中令。但是,審食其由於得到太后的寵幸,實際上主理朝政,公卿大臣們都通過他來辦事。

上述記載引發了呂後與審食其是否有私暱關係的一樁疑案。通行的有兩種看法。第一種看法是:這段記載表明了審食其與呂後的確有私情,甚至有人將審食其列為中國古代十大男寵之一。理由兩點:第一,惠帝既然知道審食其是母后的寵臣,為什麼一定要置審食其於死地?第二,呂後為什麼「慚」?為什麼不敢出面相救?由於惠帝處死審食其是因為審食其與其母有私情,惠帝又無法處理他的母后,只得把全部怨氣發洩到審食其頭上。作為當事人之一的呂太后雖然不會受到兒子的處罰,但是,這樁隱情由身為皇帝的兒子處理仍然使呂後大為難堪。「呂太后慚,不可以言」八個字非常準確地傳達出此時呂後內心的尷尬。

第二種看法是:呂後僅僅是寵幸審食其,二人並沒有私暱關係。理由是:第一,誰也不可能以太后與審食其的私暱關係狀告審食其,因為以此為理由告審食其不僅取證極為困難,而且,一旦坐實,皇家臉面何在?第二,審食其被告是另有取死之罪。由於罪大,無法赦免;呂太后也覺得無法出面講情,因此,「呂太后慚,不可以言」。但是,這種「慚」不是因二人有私暱而慚,而是覺得審食其為患難之交,遭此重刑又不能相救而深感自慚。第三,「大臣多害辟陽侯行,欲遂誅之。」說明大臣們早就痛恨審食其,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這兩句話恰恰從反面說明審食其與呂後無私暱關係。如果審食其私暱太后,罪不至誅;縱有其事,臣下亦當為尊者諱,決不至公然申行誅戮。

我覺得破解這樁疑案的關鍵是兩點:一是惠帝因何震怒,必置審食其於死地?二是呂太后為何「慚,不可以言」?審食其在反秦鬥爭中長期侍從太公,與呂後有較長時間的接觸;楚漢戰爭中與呂後又有過患難之交,因此,深得呂後信任。觀前文所講呂後罷免王陵而升審食其為左丞相可知呂後是多麼寵幸審食其。深得太后寵幸的審食其如果不能夾著尾巴做人,很難避免恃寵而驕,弄權犯法,獲取死之道。這應當是惠帝震怒、必置他於死地的主因。太后之「慚,不可以言」,主要是因為審食其罪情嚴重,太后欲救不能。

如果強行干預,恐有損太后名望。審食其平日飛揚跋扈,得罪了不少當朝大臣。因此,當審食其被惠帝下獄治罪之時,大臣們都希望審食其得到應有的懲罰,沒有一個人願意為他出面求情。惠帝朝政的特點是惠帝與呂後都有很大的權力。惠帝是皇帝,處罰大臣是其職責;太后不能直接干預朝政,只能通過其子間接行事,而此事偏偏是其子震怒之下親自處理。呂後獨掌朝政是在惠帝下世之後。因此,人們的不滿不會告到太后那兒,不等於沒人告到惠帝那兒。

《劉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