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皇為何要重演歷史 分封的節度使實為諸侯

馬克思所謂的「封建社會」之所以以「封建」為名,是因為在西歐歷史上,以農奴為主要生產力經濟形態長期伴隨著封土建國的政治制度。然而在中國,嚴格意義上的封建政體只是先秦三代的時代潮流。隨著中央集權「大一統」思想的蒸蒸日上,漢以後的分封多半只是經濟上的封賞,諸侯王對自己封地既無管轄權,又無保護能力,甚至「虛封」而無地。不過這裡也有個例外,唐代的藩鎮制度就是中國不那麼封建的「封建社會」背景下,封土建國格局的又一次上演。

提到藩鎮,我們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安史之亂。誠然,安祿山以一介少數民族將領的身份,能頃刻間幾乎推翻繁盛到極點的李唐王朝,肯定不純是他個人奮鬥的結果,或者其與唐明皇和楊貴妃之間的恩怨糾葛,而更在於歷史原因——藩鎮制度是唐帝國鞏固邊防、向外拓張的有力措施,同時也是對中央集權的挑戰。

我們說唐朝「設立」了藩鎮制度,那麼「藩鎮」這玩藝在當時就是個新事物咯?非也,它的淵源甚至可以上溯到先秦時代。首先,「藩」字的本義是住宅周圍的籬笆,其設置的目的在於保護主人的土地財產安全;「鎮」的本義是壓東西的重物,其存在的意義是保障所壓之物的堅固穩定。從王國的層面上說,「藩」就是天子領地的邊疆,「鎮」就是軍事力量的統治,這正是周王朝封土建國的實質。

雖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大周朝裡真正的周國,即天子的領地「王畿」,只是陝西中部「邦畿千里」的一片土地,還不如今天的一個省。周朝之所以疆域廣大,號稱「普天之下」,是因為把各路諸侯的領地都算成了「王土」,因為他們佔有這些土地的合法性來自於王室的冊封。但這些大小王爺對封地幾乎享有絕對的統治權:一則世襲罔替,並可以自行向下再分封;二則完全掌握了領地的軍政大權,自行管理和使用賦稅與徭役。可以說,封國算不算周朝的實際領土,完全取決於當地諸侯是否信守對天子的承諾——要麼作為附庸拱衛王畿,要麼藩而不鎮叛周自立。

《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記載:「昔周公吊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 。」管、蔡兩位王子本來從周武王那裡受領封地,作為「三監」之二防衛殷商後裔,保護王室的安全、保障王朝的統治。然而幼小的周成王繼位後,這兩位王叔趁著政局不穩聯合殷人發動叛變,最後被另一位王叔周公旦鎮壓。為了鞏固侄子的天下,周公吸取先前的教訓,不再輕信其異姓貴族(周王朝自身也是以「藩鎮」諸侯的身份推翻商朝的),先後建置七十一塊領地,分封給武王十五個兄弟和十六個功臣,讓他們作為籬笆給周王室看家護院。

說回唐朝,藩鎮制度的設置在形式上並非封土建國,但隨著中央政府授予地方的權力逐漸膨脹,藩鎮也接近周朝分封諸侯的實際情況了。玄宗治下,唐帝國積極地開疆拓土,相鄰的幾大民族勢力又欲侵吞漢地,所以邊疆的軍事壓力極大,需要當地將領掌握更高的自主權,以便隨時應對可能爆發的戰爭和動亂,不必請示中央政府。對於皇帝而言,鞏固邊疆更多的是為了王朝腹地的安全,但也不能給內地製造太大的經濟負擔,所以乾脆把軍政大權都交給地方官員,讓其盡量自給自足。所謂「節度使」,即「持雙節(軍、政兩種授權)調度」之義。

最開始,節度使作為一任地方官員,權力再大也不過是皇帝的家奴,算不得分封諸侯。但是很快,隨著安史之亂一爆發,皇帝就管不住這些封疆大吏了。為了平叛,唐廷設置了更多藩鎮,他們在戰後成為軍閥,各自組建幕府割據一方,跟朝廷討價還價,甚至出現節度使私自世襲的現象。藩鎮名義上附庸天子,實質上作為外姓甚至少數民族領主的勢力,其獨立性可比春秋戰國「禮崩樂壞」時期的諸侯封國。

《李隆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