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乾盛世為何不用清官用貪官 康熙重用貪官之謎

「康乾盛世」,又稱「康雍乾盛世」,始於康熙二十年,即公元1681年平三藩之亂,止於嘉慶元年,即公元1796年川陝楚白蓮教起義爆發,持續時間長達一百一十年。這一時期,不論是在政治上,還是在經濟、文化上,以及其它諸多方面,都將中國傳統社會推向了一個新的高峰,而國家的統一,疆域的擴大,社會經濟的繁榮,無疑是「康乾盛世」最顯著的歷史特徵。

但是「康乾盛世」是一個不完美的盛世。首先,「康乾盛世」在中國歷史的長河中,只有量的增加而沒有質的改變。其次,當時的中國的政治制度、經濟、文化科技已經落後於西方,這是歷史上的文景、貞觀、開元等三大盛世時期所沒有出現的情況。第三,「康乾盛世」下的清朝存在許多弊端:如制定過分的「重農抑商」政策,扼殺明末的資本主義萌芽;再如大興文字獄,殘害大量文人學士,嚴重禁錮了人民的思想,使得明末繁榮的百家爭鳴,科技發展徹底消失,中國從此進入一個死氣沉沉而昏暗的時代;尤其是康、雍、乾三朝大都重用貪官,而不用清官,導致「康乾盛世」的吏治極端腐敗,黎民百姓怨聲載道,這也成為大清王朝由強盛逐步走向衰落的一個最重要的原因。

清官、貪官之分大概是從明朝開國時期開始的。明朝之前的歷代王朝,因為實行的是宰相制度,宰相統領群臣,完成皇帝交給的各項任務,維持王朝的生存和發展。這樣就使君權和相權保持某種程度的權利平衡。因此,也就出現了歷代王朝,宰相得意群臣跟著得意、宰相倒霉、群臣跟著倒霉的現象。而在明朝廢止了宰相制度,君權開始主宰一切,朝中的大臣士開始各自為戰,不得不選擇以自己個人的清廉形象抗爭專制皇權。而一般老百姓最痛恨的就是貪官污吏,因為官員的貪污意味著直接剝奪他們的收成和利益。大明王朝的許多官員正是抓住這點,大力宣揚自己的清廉,抗議朝廷濫用權力,伸張自己心目中的王道和正義,以獲得廣大老百姓的同情和支持。

因此,從歷史上看,有明一朝的朝中官員和皇帝之間的關係最為緊張。大明王朝之所以建立錦衣衛和東廠、西廠三大特務機構,就是為了監視、打擊那些敢於冒犯皇權的各級官員。但有明一朝的歷代君王,似乎都沒有找到徹底的解決與清官對立的辦法,就是逮捕、殺頭都無濟於事。那些敢於抬著棺材冒死上朝進諫的官員不僅沒有根絕,反而得到了廣大老百姓的大力支持。而這些抬著棺材上朝進諫的官員,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不僅是響噹噹的清官,而且是響噹噹的忠臣。

古代有一句名言,叫做「國家昏亂有忠臣」。從這個意義上說,與忠臣、清官對立的自然就是昏君了。同樣的道理,為官不貪,乃是天經地義的常理,表彰清官,或者說不貪污的成為一種稀有的高尚道德行為,也就意味著貪污已經是常態了。到了清朝,皇帝們終於找到了解決朝廷官員與皇權之間的緊張關係的方法,那就是重用貪官,不用清官。清代的康、雍、乾三朝皇帝在大角狠抓廉政建設的同時,卻暗中縱容和鼓勵官員大肆貪污,中飽私囊。

康熙把重用貪官的原因就說得很清楚,他說,「人當做秀才時,負笈徒步,及登士版,從者數十人,乘馬肩輿而行,豈得一一問其所以來耶」,「故朕於大臣官員,每多包容之處,不察於細故也」。那意思是說,士人沒有做官之前,窮得要命,一旦做官,馬上就有隨從,有車,不貪污怎麼可能。不過,聖明的君主之所以聖明,就是「每多包容之」,貪污也就貪污吧。所以有人控訴自己首先貪污時巨款時,康熙親自做了很有人情味和幽默感的批示,說此人「小有所取,亦未可知」,至於貪污巨款,則「必無其事」。那些心領神會的官員,從此自然放心大膽地「小有所取」,享受著先富起來的優惠政策,過上了「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生活。

不過,康熙並非是白癡皇帝。他比誰的清楚,獨裁政治的核心原則是權力。保持權力的壟斷性,維持統治的穩定性,乃是壓到一切的重要任務。每個官員都有貪污行為,也就意味著每個官員都有小辮子抓在皇上的手裡,不聽話,隨時可以查辦。乖乖聽話,自覺珍惜來之不易的穩定,則不妨「小有所取」,放心貪污。而以懲治貪污的方式,清除個性張揚的官員,既可以把他們名聲搞臭,徹底打垮和剝奪他向皇權挑戰的資本,又可以向一般民眾展示自己反腐敗的決心和信心,獲得民眾的支持。如此一來,不僅從內部消除了體制內的官員挑戰和質疑獨裁統治的可能,又把支持士人向皇權挑戰的「民意」抓到了自己手中。查辦貪污,也就成了清朝統治者清除持不同政見者的最好辦法。而這些也就是大清朝廷對大貪污犯的懲治,都發生在權力更迭之際的原因。一般不明真相的群眾,還以為真的出了真命天子,山呼萬歲。他們哪裡知道,鼓勵和縱容貪污,正是 「當今聖上」的權力秘訣。

雍正即位之後,更是以「嚴明」察吏,推行剛猛政治。他大力整頓吏治,清查錢糧虧空,對查實的貪污官員嚴加懲處,追回贓款,抄沒家產;又改興廉為養廉,實行「耗羨歸公」,官員按級別從中提取「養廉銀」,給予官員合理的酬勞,使貪污行為失去借口。雍正的高明在於不僅懲治了大批貪官污吏,而且在加大懲罰力度的同時訴諸制度保證,對整肅吏治頗為有效。

但是,雍正在對待清官問題上所犯的錯誤是不容忽視的。他說,「潔己而不奉公之清官巧宦,其害事較操守平常之人為更甚」。他還甚至認為,「此等清官,無所取於民而善良者感之,不能禁民之為非而豪強者頌之,故百姓之賢不肖者皆稱之……及至事務廢弛,朝廷訪聞,加以譴責罷斥,而地方官民人等群然歎息,以為去一清廉上司,為之稱屈」,而像李衛等能吏敢於觸犯各級人等的利益,結果「或謗其苛刻,或議其偏執,或譏其驕傲,故意吹索」,為輿論所不容。因此,雍正提出「輿論全不可信」,甚至輿論皆稱好者,想必是沽名邀譽、欺世奸詐者流;為眾人所攻訐而孤立無援者,則應備加呵護。

雍正深信「貪官之弊易除,清官之弊難除」,選拔大臣時,「寧用操守平常的能吏,不用因循廢事的清官。」為了徹底消除官員好名的風習,他還禁止百姓挽留卸任官員和為他們建祠樹碑。雍正過於倚重能員,鄙薄清官,這種矯枉過正的措施也產生了消極後果,即時人指責的「貪吏、酷吏者,無一不出能吏之中「。

到了乾隆時代,大大強化了雍正重能輕賢、重才輕守的傾向。他不僅賤視清官,而且對一切有沽名釣譽之嫌的官員深惡痛絕,絕不能容忍臣子以氣節操守獲取清名。而反過來,他卻重用以和珅為首的一大批貪官污吏,為禍朝廷,魚肉百姓。乾隆中期以後士大夫道德自律日益鬆弛,清官不稱於世,而貪官污吏出於能員者不乏其人。後來養廉銀製度雖一直沿用,但各級官員不再以清廉品節相尚,雖一時畏於嚴法不敢出格,但忽略人品的砥礪與懲勸,已經埋下官場風氣日漸衰落的隱患。

其實,縱觀歷朝歷代的朝廷需要的,不是張揚的清官,而是聽話的貪官。這些貪官之貪,說到底無非就是從老百姓身上搞點錢物而已,無傷大雅。如果以「清廉」為政治資本,則是公然挑釁皇權,要把權力從自己手裡拿走。這才是是要命的事。獨裁政治,考慮的永遠是權力的壟斷和獨佔,而不是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康乾盛世」的產生和發展,一個重要原因是由於康、雍、乾三朝皇帝擁有獨特的個人素質,他們憑借自己的才能延緩了封建社會衰敗的進程,但是,卻改變不了其日漸衰敗的命運。「康乾盛世」的繁榮無疑是中國封建社會後期的迴光返照。

《康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