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為什麼必須死?宋高宗為什麼一定要岳飛死

說岳飛必須死,並不意味著趙構與秦檜合謀冤殺岳飛是可以原諒的。這是中國歷史上最令人寒心的一樁罪行。

岳飛可能是中國歷史上最傑出的軍事統帥。今天杭州西湖邊上的岳王廟裡,那一幅「還我河山」,據說就是出自岳飛的手筆。而那首壯懷激烈的《滿江紅》詞,人們也普遍願意相信是岳飛所填。八百年後,在面臨國破家亡的歲月裡,許多中國青年就是吟唱著這首詞,走上抗擊日寇的戰場的。

據說,有一本以岳飛的名義撰寫的軍事著作,名叫《武穆遺書》,是一本可以讓人攻無不克、戰無不勝的軍事聖經。在中國的傳奇文學中,為了得到這本書,江湖上的各種人物展開了令人眼花繚亂的爭鬥,掀起一陣陣血雨腥風。最後,終於由代表正義的一方得到了它,並通過學習它,將邪惡勢力一網打盡。

與此相關,中國人以很高的頻率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然而,在長達4000年的漫長歲月裡,始終沒有能夠建立起一套實現它的機制。於是,這個民族中那些最優秀的人物,便常常面臨極端悲慘的命運。

後來居上埋怨敵

在南宋初年的「中興四將」裡,岳飛出身農家,年紀最輕,資歷最淺。他比張俊小17歲,比劉光世和韓世忠小14歲。

由於在一系列軍事行動中,岳飛藝高膽大敢打會拼,且治軍嚴謹身先士卒,富有軍事洞察力,從而數次創下以少勝多以弱勝強的輝煌戰例。因此,他的聲望後來居上,已經遠遠超過了其他幾位。

這一切,大約使上述幾位的心頭相當不舒服。

為此,岳飛曾經給他們寫了數十封信,慇勤致意,聯絡感情,均沒有得到響應。平定楊之後,岳飛特別將繳獲的大型戰船配備好全套人員和裝備,贈送給韓世忠和張俊。韓世忠畢竟是一個坦蕩磊落的人,他相當高興,與岳飛盡釋前嫌。而張俊則認為岳飛是在向自己炫耀,反而更加嫌惡起來。

假如用今天的語言形容,很有可能人們會說岳飛是個性情中人。若用民間的說法形容,大概會說他相當「一根筋兒」。

莽撞進言惹龍顏

杯酒釋兵權的故事,如今已經演變成為中國人政治智慧的一部分,就是從體制上限制軍人武夫有可能造成的危害,使兵權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

大約就在公元1137年,有一天,岳飛與皇帝趙構談話。君臣二人十分投機。可能是談得興起,岳飛突然相當莽撞地提出,希望皇帝早日解決皇位繼承人的問題。此言一出,談話的氣氛立即急轉直下。趙構呵斥道:「你雖然出於忠心,但是,手握重兵在外,這種事情不是你所應當干預的。」岳飛的臉色當時就變了,十分尷尬。岳飛觸犯了皇家最大的忌諱:手握重兵的武將對皇位繼承感興趣。我們知道,皇權繼承問題,在歷朝歷代都是一個絕對核心的敏感問題,人們歷來特別容易把這個問題和那些手握重權、重兵的文臣武將們的政治野心聯繫起來。

誰知,後來,岳飛在一封密奏中,又一次談到這個問題,希望皇帝盡快確定過繼皇子的繼承名分。這就表明他並不是談得高興一時口滑所致。

事實上,這件事情確實是岳飛的一塊心病。公元1127年,中國遭遇了「靖康之恥」後,金國人扣住宋徽宗宋欽宗不放,有著相當重要的政治原因。趙構稱帝以後,金人就曾經考慮將宋徽宗放回去,用以削弱趙構的影響。後來一直存在著一種可能,就是金人以武力扶植一個宋欽宗嫡系的傀儡皇帝,這位傀儡皇帝具有趙宋帝國先天的大宗正統地位,將使南宋政權相當難堪、被動,甚至對其存在的合法性都可能形成挑戰。當時,部分地為了對抗這種可能,趙構從太祖趙匡胤一系挑選了兩位皇室子孫,過繼到自己名下,但還沒有確定究竟由哪一位繼承皇位。岳飛的提議,從抗金鬥爭的現實出發,顯然是好意。但是,這種好意是否能被皇帝愉快地接受,卻大成疑問。

陷入險惡漩渦

岳飛的做法,顯然在政治上是不可取的。這位天才的軍事統帥,富有軍事上的洞察力,在政治上卻表現出了十足的幼稚。

事實上,當皇帝想要岳飛死時,岳飛到底是不是想要謀反之類的爭論就已經變得並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岳飛必須死。誠如宰相秦檜所說,這些罪名是否成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此乃上意也」——這是皇帝的意思。

在秦檜們提供給皇帝的岳飛罪證裡,有幾條相當駭人聽聞。

其一,他們告訴皇帝,淮西戰敗之後,岳飛曾經當眾罵道:國家了不得了,皇帝又不修德。這句話,今天聽不出什麼了不得的意思,然而,放在當時,已經足可以讓一個人家破人亡了。

其二,朱仙鎮班師之後,岳飛和他的主要助手張憲,曾經當著不少人的面,有過這樣一段對話。

岳飛問張憲:天下事該怎麼辦?

張憲回答說:就看您想怎麼辦。

其三,據說,岳飛曾經說,自己與太祖趙匡胤都是三十歲就當上了節度使。

當時,這樣三句話連起來,的確可以要了岳飛的命了。

公元1141年,即紹興十一年十月,岳飛被正式逮捕入獄。岳飛拒絕自救。他說:「上蒼有眼,就不會陷忠臣於不義。否則,能往哪裡逃呢?」

宋太祖趙匡胤曾經立過一個誓約,禁止殺大臣和上書言事的人。因此,那時流放到嶺南炎荒之地,已經算是最重的懲罰了。沒想到,一件「莫須有」的罪名,竟然愣是被秦檜及其屬下們問成了「大逆不道」之罪。

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皇帝批准賜岳飛死,並將判徒刑兩年的岳雲,親手改判為處死。

史書記載說,判決公佈後,「天下冤之」,眾多士民為之淚下。

據說,行刑當日,公元1141年,即宋高宗紹興十一年,陰曆大年除夕,杭州城淒風苦雨,整日不絕。

《趙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