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毫無意外,我喜歡李小華。

非常非常的喜歡。

但說真的,儘管李小華老是對著我笑,但我從來都不知道李小華是不是喜歡我,抑或只是對我抱著強烈的好奇心而已。

分手,只需要一個人同意,但「在一起」,可是需要兩個人同時認可才能作數。戀愛就是要這麼不確定才有趣,不是嗎?至少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半的拼圖。

那陣子我每天都充滿朝氣地去上學,一到學校,停好腳踏車,就迫不及待地從車棚飛衝到教室,有時還會在操場旁的花圃摘下一朵小野花,趁李小華還沒有到教室前,將小野花夾在她桌上的透明墊板下,然後等待欣賞她看見小野花的表情。我生平第一首詩,也就出現在小野花旁邊的紙條。

筆記本上的對話:

「嘿嘿,你家住哪?」

「幹嘛?」

「只是好奇而已。」

「我為什麼要告訴你?你這麼聰明,想知道應該就可以知道啊。」

放學後,我便騎著腳踏車等在校門口,看著李小華的爸爸騎摩托車載她回家。我深呼吸,一踩踏板,瘋狂地跟上。

精誠中學跟市區隔了一道坡度陡峭的中華陸橋,平常騎腳踏車上去,屁股都要離開坐墊,使盡全力才不會使自己中途放棄、用牽車的方式解決(精誠中學的畢業生,八成都有一雙筋肉糾結的蘿蔔腿,唉——)。

戀愛的力量真的很不可思議,我一路狂追,無視可怕的坡度,緊咬著李爸爸的摩托車屁股。李小華當然知道我在後面狂追,她偶爾回頭嘻笑的表情,彷彿在為我加油打氣,讓我完全忘卻小腿肚的悲鳴。

「等著吧,這點困難怎麼可能擋得了我。」

紅綠燈下,我氣喘吁吁看著揚長而去的李爸爸。

我花了幾天,用逐步縮短未知地帶的方式,知道了李小華住在哪個區域。那地方距離我家只有五百公尺,以前小時候每天走路去民生國小時都會經過。

「今天你不要再追了啦,每次我看你沖馬路的樣子就覺得很危險。」

有天李小華放學時,走到正在收拾東西,準備衝向腳踏車車棚的我身邊。

「啊?那個還好啦。」我抓抓頭,有些不好意思。但手上還是在收拾東西。

「我今天已經跟我爸爸說要自己走路回家了,所以——」李小華的臉紅了。

不由自主,我的呼吸暫時停止。

從那美妙的一天起,李小華開始跟我一起牽腳踏車回家。我們靠右邊走,我走在外側,李小華走在裡側,我們中間隔了一台很礙手的腳踏車。

「你想知道我家在哪,到底是為什麼啊?」李小華抿著嘴唇,眼睛在笑。

「知道你家在哪裡後,我晚上遛狗就可以去附近走走啊,晚上無聊騎腳踏車亂晃,也多了一個地方可以繞。」我胡說八道,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知道李小華家住哪裡。

「對了,我還是覺得,你一開始認真唸書就進紅榜,真的很厲害耶。」李小華看著我,語氣佩服。

「那個還好啦,你們這些成績很好的人才真的很厲害,居然可以從國一就開始努力用功到現在——三年耶!我根本沒辦法想像自己有那種毅力。」我坦白。我的聰明,原來只是一種退縮的惰性。

「你那麼聰明,念自然組一定很適合。」李小華突然說。

「念自然組?」我有些訝異。

因為我心中已經暗暗盤算,如果爸不讓我考復興美工、強烈希望我念普通高中的話,我篤定會挑沒有物理化學的社會組。

「對啊,你的數學不錯,理化也很棒,念社會組太可惜了。」李小華笑笑。

天啊,這其中誤會可大了。我的數學是沈佳儀一題一題幫我開竅的,而我的理化更是李小華你自己不斷地逼問我一堆電學原理,害我回家只好一直猛K理化參考書,你怎麼會一副「柯景騰理化很棒」的表情?

成功路巷口。

「我家快到了,走到這裡就好了。」李小華停下腳步。

「不可以送到家門口嗎?」我好奇。

「再過去的話,我會生氣喔。」李小華有些侷促。

「那,明天見羅。」我跨上腳踏車,揮揮手。

「宮本勇次又帶刀先生,明天見羅!」李小華笑著揮揮手。

我們一起牽腳踏車回家了幾次,每次都送李小華到她家的巷口就止步。我能體會女孩子跟男孩子一起回家,不想被鄰居或家人撞見的擔憂。

然而我開始受不了那台從中作梗的腳踏車。

於是我早上提前十分鐘從家裡出發,再將腳踏車停在中華陸橋前,用跑步的方式飛奔到學校,氣喘吁吁摘一朵花,壓在李小華的桌墊下,然後寫上一首詩,畫上一個圖。如此一來,我才可以在放學後,跟李小華輕輕鬆鬆地走路回家。

同學間也開始察覺我跟李小華間不尋常的氣氛。尤其大家回家的路線都一樣,想回家就得經過中華路,所有人都看見我跟李小華肩並著肩一塊聊天走路。

「談戀愛喔!」廖英宏笑騎著腳踏車從我們面前經過,丟下一句。

「你放怪獸一個人等校車是不行的啦!」許博淳也在腳踏車上丟下一句。

「柯景騰,你最近被這樣纏住都不會生氣喔?」怪獸還是在狀況外。

沒有了礙手礙腳的腳踏車,我跟李小華就可以用更舒服的步調,選擇更幽靜的路線回家。然後,嗯嗯,李小華的肩靠我越來越近,她的左手緊緊貼著我的右手。

我的心跳有沒有加快,我不清楚,因為我的靈魂已經完全失控。

距離握住李小華的手,只有一個停止呼吸的距離。

「——」我。

「——」李小華。

但我始終沒有勇氣張開手,牽住她。

兩個人就假裝手沒有緊靠在一塊,嘴裡聊著班上的同學,今天發生的趣事,我的狗,她的姊姊,幻想中的高中生活,以後想過的日子,期待完成的夢想。

就是沒有牽手。

好幾天就這麼過去,每天早上我都向天發誓,放學一定要牽住李小華的手,但關鍵時刻到了的時候,我都處於腦袋空白的當機狀態,無法更進一步。

我想我是絲毫不值得同情的。

有次下大雨,我們倆一起撐傘回家。

我很紳士地將傘靠往李小華身上,讓她不會被大雨淋到,自己卻濕了大半邊,雨水沿著頭髮傾墜而下,爬滿我的臉。

「我可以——問你一件事情嗎?」李小華怯生生問。

「嗯啊。」我看著她,李小華的側臉真可愛。

「為什麼你都不牽我的手啊?」李小華似乎咬著牙。

「——」我一震,腦中整個混亂。

李小華停下腳步,看著我,她清澈的眼睛毫不放過我的窘態,連眨眼也沒有,拚命想要看穿我心思似的專注。

我慌了,竟脫口而出:「因為,我不知道你喜不喜歡我。」手足無措。

李小華的身子一震,沉默半晌,兩人又繼續在大雨中前進。

兩人來到陸橋上,看著下面空蕩蕩的鐵軌,天空沒有盡頭的灰濛濛,雨水不斷墜落。墜落。

「你喜歡的人,是沈佳儀嗎?」李小華的聲音很細。

「啊?」我愣住。

「我以前坐在教室後面,常看到你們聊天聊得很開心,我就在想,你們應該會在一起吧。」李小華看著鐵軌。

沒有火車經過,鐵軌只是單調的線條。雨水也僅僅是灰色的塗鴉斜線。

「才不是那樣,我跟沈佳儀只是喜歡聊天的好朋友。」我失笑。

「當時我就在想,你一定是個很特別的人。要不然沈佳儀才不會找你講話。」李小華自顧自說著。

「吼,她根本就是歐巴桑好不好,上次她還送我證嚴法師的靜思語語錄,要我靜下心來唸書,天,證嚴法師耶!念南無阿彌陀佛那個!」我強調,誇張地笑了出來。

「——」李小華沒有轉頭看我,只是看著鐵軌。

「反正,我沒有喜歡沈佳儀。」我篤定。

「一點點都沒有喜歡?」李小華伸手,摸著雨。

「沈佳儀是歐巴桑星人。」我超級篤定。

就這樣。

就這樣。

在對話失焦到沈佳儀身上的過程,我已錯過向李小華告白的最佳時機,更沒有順勢牽住李小華的小手。

大雨一直下一直下,越來越大的雨珠沿著傘緣傾瀉在我的臉上。

等到回神,我已經二十六歲。

「一起回家」這四個字,不管在哪個生命歷程,都有很浪漫的意義。

「一起」代表這件事一個人無法獨立完成,「回家」意味著背後的溫馨情愫。

第一次與你一起回家的人,你一輩子都不可能忘記。

十三年後,我閉上眼睛,還是可以看見——

偌大的中華路上,黃昏下,我靦腆地跟李小華牽著腳踏車,天南地北聊天踏步的畫面。或微風,或下雨,或晴天,或陰天。

心中會有一股激動,旋又復歸惆悵。

只剩下桌上的那把小紙傘,與淡淡泛黃的最後紙條。

《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