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保險公估人?保險公估的發展

在保險市場中,保險公司都是通過代理人和經紀人拓展業務與理賠,扮演著裁判員與運動員的雙重角色,難免產生賠償糾紛,而保險公估人既可受托於保險人,也可以受托於投保人,但它不代表保險人,也不代表投保人。

什麼是保險公估人?保險公估的發展
什麼是保險公估人?保險公估的發展

保險公估的簡介

保險公估發展至今,尚無統一的定義。對於“保險公估”的定義,從《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中對於保險公估機構的定義“保險公估機構是指依照《保險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規定,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接受保險當事人委託,專門從事保險標的的評估、勘驗、鑒定、估損、理算等業務的單位”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可以聘請依法設立的獨立的評估機構或者具有法定資格的專家,對保險事故進行評估和鑒定”來看,保險公估是指接受保險當事人委託,獨立的對保險事故所涉及的保險標的進行評估、勘驗、鑒定、估損、理算等活動的行為。

保險公估的出現與保險市場的發展密不可分,它是保險市場發展的必然產物。保險公司理賠事務的日益增加和複雜化產生了專業性的需求,為專門從事保險公估工作的保險公估人的形成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什麼是保險公估從《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中對於保險公估機構的定義“保險公估機構是指依照《保險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規定,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接受保險當事人委託,專門從事保險標的的評估、勘驗、鑒定、估損、理算等業務的單位”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可以聘請依法設立的獨立的評估機構或者具有法定資格的專家,對保險事故進行評估和鑒定”來看,保險公估是指接受保險當事人委託,獨立的對保險事故所涉及的保險標的進行評估、勘驗、鑒定、估損、理算等活動的行為。

保險公估的必要性

市場發展的需要

在國外成熟的保險市場上,保險公司自身承擔的任務主要在新品開發、售後服務、風險管理等方面,而承保和理賠公估業務,多數由保險公估人經營。我國人世承諾下的保險市場已經在2004年12月l1日全面開放,外資保險公司的進入使得國內保險業與國際規則和國際慣例接軌的工作必須加快,而我國專業公估機構和專業才均滯後於市場的要求,無論是機構和專業人員的數量還是技術水平、公估機構的管理水平等都還跟不上市場發展的需要。為了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我們必須大力發展保險公估業。

政府職能轉型的需要

目前我國保險標的物發生損失後的價格評估,大多數由物價、公安等政府執法部門成立的一些評估機構“承擔”,比如,各地的“事故車輛車物定損中心”利用行政權力壟斷市常隨著政府職能的轉換,這些評估機構必須脫離原所屬政府部門,原先進行的定損評估需要相關的組織進行,而保險公估機構將成為最佳的選擇。

保險業發展的需要

保險展業、保險核保和保險理賠是保險行業發展的三個重要環節,保險公估業又與這三大重要環節緊緊相扣,它們之間不是割裂的,而是緊密聯繫、密切合作。按照保險合同約定,保險事故發生後,造成保險標的損失,作為合同雙方當事人對賠付結果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分歧,保險公估人的介入能正確、合理而且客觀地估損,免去一些不合理賠付、冤枉賠付、濫賠、錯賠等行為,保證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保險公估的活動原則

獨立性原則

獨立性原則要求保險公估人員在進行保險公估業務時,要獨立思考、獨立判斷,不依賴於他人。獨立性是保險公估人取得工作成效必須具備的基本功。獨立性原則應貫穿於保險公估活動的使過程,即從接受委託,到確定標的物風險程度、保險價值或損失程度、理賠數額的整個過程。尤其在查勘定損過程中,保險公估人員更要通過自己的獨立思考,辨別出險近因,核定損失程度,做出正確判斷。獨立性應當建立在深入調查、廣泛收集資料的基礎上。保險公估人通常根據自己的知識和經驗,對所收集到的資料,進行加工提煉、深入思考而去偽存真。由於主客觀原因,從與受托業務相關的部門、企業、人員處獲得的材料,往往帶有水分、假象或偏見,這時就需要保險公估人員通過獨立思考,去粗取精,找出有價值的可靠的資料和信息。因此,保險公估人員的獨立性並不是閉門造車、主觀臆斷或偏聽偏信,而是依賴於自己的執業能力,去探究受托業務的真實情況。

全面性原則

全面性原則要求保險公估人員在處理保險公估業務時,要全面地考慮與受托業務相關的一切問題,切勿有所遺漏。保險公估人員在處理受托業務時要將處理過程一一記錄下來,以便考察是否將方方面面的問題都考慮到了。

合作性原則

合作性原則要求保險公估人員在從事保險公估業務時,要與其他關係方保持密切友好的合作關係,保險公估機構內部人員,也要保持融洽和諧的合作關係。

科學性原則

科學性原則要求保險公估人員在進行保險公估業務時,必須堅持採用科學的技術手段進行深入細緻的調查分析,不能憑借主觀臆測妄自得出公估結論。科學性是與保險公估業務的特性密切相關的。

客觀性原則

客觀性原則要求保險公估人員在處理保險公估業務時,要秉持公正的立場,對委託人所委託的公估事項進行科學的調查、測定和分析,從而得出公正的結論。保險公估人員應當如實地、客觀地反映實際情況,在處理某種公估業務過程中或形成某種公估結論之時,不應遷就任何個人或集體的片面要求,也不應愛外界影響。

保險公估的意義

作為一個提供中介服務的組織,保險公估人的職能主要是受保險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委託,收取合理的費用,運用科學技術手段和專業知識,通過檢驗、鑒定、評估、理算等程序,對保險標的進行合理、公正、科學的證明。

(一)發展保險公估業是實現我國保險業由粗放式經營向集約型經營轉變的戰略目標的重要條件。

隨著我國保險市場供給主體的增加,新成立的保險公司在運作初期南於成本的約束,不可能自給自足地配備人員。在保險公估人存在的保險市場上,保險公司能利用這項制度,建立新型內部經營機制,提高保險服務質量,降低經營成本。

(二)發展保險公估業是促進保險理賠規範化的需要。

保險理賠是保險實現其經濟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它涉及到保險合同雙方的切身利益。由保險公估人出具的保險公估報告,能站在中立的立場上對保險事故的原因、責任、損失程度等進行客觀的勘定、評估、測算,容易被保險雙方當事人認可,從而盡快賠付,實現保險的經濟補償功能。

(三)可以促進保險企業深化內部改革,節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

將一部分理賠工作從保險公司剝離出來,交由保險公估人去完成,既可以降低保險經營成本,還有助於改進服務,提高效率,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四)可以滿足再保險業發展的需求,降低再保險經營風險。

在再保險活動中,一旦原保險人承保的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再保險人需及時瞭解有關情況,以便明確自己應承擔的責任。通常再保險人與被保險人聯繫較為鬆散,異地查勘、定損、理賠十分不便,而且成本往往很高。對原保險人提供的損失報告原因涉及責任分擔問題,往往也會心存疑慮。這時,身份獨立的保險公估人出面協調再保險各方的利益關係,可以最大限度地節約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五)保險公估業已經成為國際慣例。

在保險業高度發達的國家,保險公估人處理的賠案佔整個保險公司賠案的比例高達80%以上。保險公估人介人大額理賠案件在英國、德國、美國、日本等經濟發達國家已成慣例。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保險市場也將對外逐步開放,中國保險企業要想在國際國內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站穩腳跟,就必須按國際慣例辦事,迫切需要保險公估人的配套服務。

《投資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