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節婦烈女的故事

清代重禮教,不僅仕林雅士如此,就連老百姓也很受毒害。《清史稿》中就記載了幾則有關節婦烈女的故事:

林守仁的妻子姓王,福建侯官人。林守仁去京城趕考,沒想到竟然客死在北京。林守仁沒有兒子,只有一個女兒,叫做汗哥,是前妻生養的。等到辦完林守仁的喪事,有一天王氏給汗哥做了一雙鞋子,邊做邊感歎:“活一天就要做一天的事啊。”她把汗哥叫到跟前說,“孩子,母親有事要走了,你不要怕。記著長大後過年的時節給母親準備一杯酒,我就會回來看你,到那時你不要怕我,我不會嚇你的。”帶孩子吃完午飯,王氏就回到臥室自盡了。害怕自己死後屍氣薰到了孩子,她在自己的袖子裡藏了一包香屑,來化解屍氣。

福清有個漁夫名叫胡二,家境貧寒借住在別人家。胡二有一個老母親,年老多病,但是胡二的哥哥卻不肯贍養老人,老人就一直跟著胡二。胡二的妻子是一個非常賢惠的人,不僅悉心照顧,而且經常給老人買一些可口的好一些的飯菜。他對胡二說:“我們兩個少吃幾口,就有母親的了,假使是母親養育我們的話她自然會全力地愛護,又怎麼會去跟別人計較呢?”母親死後夫婦二人借了一塊地安葬了老人。誰知第二年胡二竟然得了不治之症,他的妻子到處求醫問藥也不見好轉,反而病得越來越厲害了。婦人說:“我聽有的人說如果病人的大便是苦的,那麼就還有救,如果有甜味就必死無疑了。說完竟然真的去嘗胡二的大便。然而胡二最終還是死了。兩個人沒有孩子,為丈夫服完喪,婦人就自盡在丈夫的靈柩旁。縣裡的人們被她的孝敬賢惠和節烈所感動,紛紛捐贈款物,將她和胡二安葬在一起。

長沙人兆農的妻子姓王。兆農是個樵夫,一次上山砍柴遇到大風,被連根拔起的大樹砸死了。王氏遺腹生子,她的娘家人可憐她貧困艱苦,屢屢勸她改嫁。王氏無奈,一天跪倒在婆婆的面前哭著說:”孩兒不孝,恐怕要勞累老人照顧這還不知道世事的孩子了!“話沒說完就痛哭起來。婆婆知道她是想死,晚上就來陪她。深夜時分,婆婆稍稍打了個盹,醒來之後王氏已經死在了床頭。她右手握拳,指甲都陷進了肉裡,左手卻直直的指著床上熟睡的嬰兒。

郝某,相貌奇醜,個子矮矮的,一隻眼瞎,腿跛,而且不會說話。平時推一個小車靠著走路。因此人們給他取外號叫:”小車“。但”小車“卻有一個貌美的妻子,姓單,永寧人。有一次,鄰家婦人聊天的時候說到這些,可憐她的處境,單氏打斷她說:”我怎麼能嫌棄自己的丈夫呢?這是我的命,請你不要再說了。“單氏靠紡紗織布養活著一家,還生育了一個兒子。公婆死後,她賣掉了房子安葬老人,以後日子更加窘困,她常常是幾天幾天地不吃飯。同族的人可憐她,送給她幾斗蕎麥,她卻捨不得吃,做成餅賣掉,換一些更便宜的東西回來食用。

乾隆十五年,天災連連,到處鬧饑荒,單氏就依靠給鄉親們做些針線活換糧食來養活丈夫和兒子。第二年鬧瘟疫,郝某和孩子都得病去世了。單氏裂席裹屍用木鍬挖土埋葬親人。木鍬斷了就用手挖土。等埋葬好了丈夫和兒子,十指的鮮血已經洇紅了土地。她跪在墳前大哭道:”我的事情已經做完了,老天呀,你為什麼還要讓我活著!“回到居住的破窯中,就一直端端正正地坐在那裡,不飲不食,五天之後飢餓而死。

道光二十五年,震澤人孫氏嫁給丁采琴作妻子。半年以後,丁采琴就病了,公婆說孫氏命凶剋夫,經常地打罵她。孫氏怕被丁采琴看到,總是在底下偷偷地哭泣。她賣掉自己的首飾,買來各種湯藥給丈夫治病,但丁采琴的病卻越來越厲害,有一天他把孫氏叫到跟前說:”你娘家已經沒什麼人可依靠了,這裡又容不下你。我就要死了,讓我死不瞑目的就是對不起你呀。“孫氏哭著說:”我早已經想好了,原本不想讓你傷心,所以一直不敢說。人都要死的,貴在死得其所。與其等你去世了為你殉葬,還不如先到地下等你。“丁采琴聽後傷心的無法自持,孫氏趁機自盡了。丁采琴掙扎著從床上下來,對著孫氏的遺體行跪拜禮。當天夜裡,丁采琴也離開了人世。

無為當地有寺僧和婦人通姦,被一個小孩撞見,僧人就殺掉了小孩。後來事情敗露,僧人知道以自己的罪過肯定會被判死刑,就胡亂的招供說和三十多個女子都有姦情。曹氏女的家和寺廟離得很近,僧人知道她,所以也連她一塊誣告了。州吏把這些被誣告的婦人都抓起來準備審問。這天開堂之後,曹氏女忽然站出來,神色自若,說願意和僧人對質。州官就帶和尚上來指認。和尚上堂後指著曹氏女說:”你不是曹家的女兒嗎?我和你最為親近了!“曹氏女說:”既然如此,我身體有一些特別的地方,你應該知道呀。“和尚支支吾吾說不上來。曹氏女堅持請女官檢查,原來她的小骯上有很大一塊痣。州官這才知道僧人是胡說的,就好言安慰曹氏女回家。曹氏女長歎一聲說:”我之所以來到堂上,不是不要臉面不怕羞恥,是想保全其餘三十多個人呀!現在已經真相大白,我已經是一個廢人了,還活著幹什麼?不如死了,讓你們這些昏聵殘暴的官吏心生愧懼來得痛快!“說完,自刎在大堂上。

《野史秘聞》